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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头山古城遗址的原始宗教初探

2013-03-20曹卫平

武陵学刊 2013年1期
关键词:大溪红烧崇拜

曹卫平

(湖南文理学院文史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城头山古城遗址的原始宗教初探

曹卫平

(湖南文理学院文史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城头山古城遗址的原始宗教祭祀活动集规模大、水平高、形制复杂、祭天与祭祖相结合以及持续时间久远于一身,形成了独特的新石器时期原始宗教祭祀模式。其对后世的各种宗教祭祀活动产生了深远影响。较之我国新石器时代同期的其他文化遗址,城头山古城遗址的原始宗教祭祀活动处于领先水平。

城头山古城;原始宗教;祭祀活动;祭台

位于长江中游地跨湘鄂两省交界处的湖南澧县城头山古城遗址,是我国新石器时期诸多文化遗址的一个典型,它是我国迄今为止所发掘的时代最早的城市遗址,堪称中国第一城,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人工栽培水稻稻田所在地。其城市建筑、农业、手工业的发展水平,堪为我国远古新石器时期的翘楚,也是我国早于其他任何文化遗址率先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的地区①。社会文化活动的发展水平一般来说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头山地区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已达到相当高度,其文化活动(包括原始宗教、艺术等)也堪称活跃、繁荣。本文主要从考古资料的角度论述城头山古城遗址当时的原始宗教活动。

人类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与经济基础密切联系的,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远古社会的上层建筑的内涵当然不能与今日相提并论,但艺术也好,宗教也好,总有其初始阶段,以今日眼光看来极为简单的绘画、雕刻、装饰、仪式等等,在当时实际就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著名美学家李泽厚先生认为:“劳动工具和劳动过程中的合规律性的形式要求(节律、均匀、光滑等)和主体感受,是物质生产的产物;‘装饰'则是精神生产、意识形态的产物。……后者则是包括宗教、艺术、哲学等坯胎在内的上层建筑。……当他们做出上述种种‘装饰品',这种原始的物态化的活动便正是人类社会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开始。”[1]城头山古城遗址当时的原始宗教正是如此。

城头山古城遗址发掘成果包含不少有关原始宗教的发掘遗迹和器物。

(一)祭台(坛)

祭台(坛)是远古以来人们进行祭祀活动的主要场所,其形式最初是圆形或椭圆形的土台,后来在形制上多有变化,如高度、形状、材料等,但应源于最初的祭台(坛)。在城头山古城遗址,“1997年冬,在第七发掘区揭露古稻田和第一、二期东城墙时,于发掘区西南部探方T3029(探方编号,注)的14、15层下,暴露出用纯净黄土夯筑的土台。1998年为追寻黄土台的范围,在七区开了9个探方,基本上将黄土台全部揭露。该祭台命名为祭台1”。“被揭露出的祭台大体呈不规整的椭圆形,呈西北—东南走向。中间部位最高,向周边倾斜。南北长径约16米,东西短径约15米,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最高处0.8米”。祭台1是城头山古城遗址中最大的祭台。由上可知,该祭台上覆14~15层堆积,“主要为大溪文化四个时期的文化堆积层”[2]266。“祭台1的始建时代上限为大溪文化一期前段,而在其上有大溪文化二期后段的大墓M739(墓葬代号,下同,注)叠压”,“并出有玉器的土坑墓M678和M680等相邻,表明此时包括祭台所在区域均已成为等级较高的墓区。因此,将祭台1的废止时代定为大溪文化二期前段”。可见,祭台1是“连续使用了数百年的大型祭祀场所”[2]275。除祭台1外,还发掘出祭台2、祭台3,三个祭台均类似圆形或椭圆形。祭台2和祭台3面积比祭台1小得多,祭台2约10平方米,祭台3约6平方米,其年代分别为大溪文化二期和大溪文化一期。三个祭台均有红烧土垒成的圆形墙体。祭台2“用红烧土垒成的圆形墙体宽30厘米,残高30厘米”[2]280-283。

(二)祭台上的遗迹

以祭台1为例,祭台上的遗迹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圆形浅坑。H011(浅坑的编号,下同,注)“是一个极为规整的浅平圆坑,直径近1米,深仅0.25米,边直底平,最令人费解的是正中置一长径近30厘米的椭圆卵石”。另外还有两个面积、形状与H011相近的坑,其“坑中心也各置一砾石。这三个较大的直壁平底圆形浅坑恰好分布在一条直线上,且正处于祭台西北—东南最高脊背上”,三坑之间的距离相近,在4.5米左右。此外,在上述成一线的三坑之中间那个坑的西北和西南,分布有两个略小的直壁平底浅圆坑(直径分别为70~76厘米、75~90厘米),这“三个坑中心点的连接线几近于等腰三角形”,边长为1.4~1.5米。显见,“这五个形制特殊的坑,应是一组与祭台密切相关的遗迹”[2]268。

第二类是屈肢葬和瓮棺葬墓。1992年在祭台附近的八个探方内,“清理出屈肢葬墓13座、瓮棺葬墓33座。这批墓葬绝大部分属大溪文化一期,少数属大溪文化二期前段,其分布地域正与祭台1的西部和西北部边缘邻近,极有可能是祭台1的相关遗迹”。1997年又“清理出屈肢葬墓8座、瓮棺葬墓4座,其分布地域正处在祭台北面坡上,时代为大溪文化一期和二期前段,显然属于祭台上的祭祀遗迹的一部分。而1998年对祭台的全面揭露,更是在祭台范围内清理出祭台使用时间范围内的屈肢葬墓和瓮棺葬墓15座”。上述墓葬中有12座土坑墓,其中有6座墓的骨架保存较好,“除M751人骨架为仰身直肢外,其余5座墓的人骨架均为仰身屈肢。……M774处于祭台最高部位,墓坑为正方形竖穴,长宽均为120厘米,深40厘米。墓坑中间有隔梁将其分为两半,北半部葬尸骨,仰身屈肢,头向东南。左侧下肢骨上有1颗鹿牙,尸骨下有板灰,疑是葬具腐朽后留下的痕迹。墓坑南半部随葬1件牛下颌骨。此墓墓坑最大,且有随葬品和葬具,地位应比较显赫,或许是巫师一类人物。其余4座保存了骨架的大溪文化一期屈肢葬墓均围绕在其周边。……这几座墓均不见任何随葬器物,极可能是作为M774的牺牲入葬”[2]268-269。

第三类是祭坑。一共清理出49个祭坑。这些祭坑的深度多在1米以上,边直底平。平面大多为长方形,也有圆形、方形和不规则形等几种。祭坑中的堆积和出土物可分为六种情况:一种为积满草木灰,或一层黄土夹一层草木灰。二是坑内出土较完整的陶器或可复原的陶器。三是坑底满铺红烧土块或坑内积满红烧土块或置放大块红烧土块。四是坑底置放大块砾石。五是坑底或台阶上置放大块兽骨。六是坑内堆积虽不如以上五种祭坑具有鲜明的特点,但依据其所在位置、地层和形式判断,均应是祭坑[2]270。

第四类是红烧土堆积。在祭台1的东坡、西南和东南共发现三处红烧土堆积。这些红烧土堆积上不见编竹和木柱印痕,可以断定不是房屋墙体倒塌形成。红烧土堆积比较平整,有较厚(约5~10厘米)的草木灰覆盖,灰中有零星碎陶片。“不排除铺成后其上曾有燎祭一类的祭祀活动”,“应为进行祭祀的场所”[2]275。

(三)与祭祀有关的建筑

大溪文化时期城头山古城遗址在发掘中没能发现与祭祀活动有联系的房屋建筑。但是在紧接其后的屈家岭文化时期(距今5300年)却有重大发现。此期发掘的房屋遗址F87是其典型。“F87坐北朝南,平面呈方形。室内宽7.7米,进深8.2米,面积63平方米”。“F87设有廊檐。占室内面积三分之一左右的后部,有宽2.6米、用红烧土筑造的土台。在后部土台两端向南拐角,沿东、西墙各有一宽1米和1.5米的红烧土筑造土台,均高0.8米。东、西两段南墙内也各有一红烧土台,宽0.7~0.9米,高0.8米”。该房屋室内的红烧土土台筑造紧密,高度一致,可能是置放具有特殊意义物品的处所。其南的凸字形空间,面积约35平方米。那么这座建筑属于什么性质的呢?根据上述描述,我们看到其有如下特征:有宽大的墙体规模(63平方米);是单独的封闭型建筑风格,仅有一门;建筑外西、北、东三面有廊檐的特殊设置;东西高度具有对称性和室内大面积无隔墙;几个特别筑造的红烧土台等。我们肯定其不是生活居住建筑,因为这么大的空间没有隔断,没有生活设施(如灶台等);它也不是召开部落会议的所在,因为室内有几个较大的红烧土台,不利于较多人开展活动。故此中国发掘专家“推断其应是一处‘礼仪'性质的建筑”[2]196~198,也就是进行大型宗教祭祀活动的场所②。

(四)与祭祀有关的其他遗迹

祭台1、祭台2位于东城墙内,旁边紧挨着水田。为何选址这里?一来祭祀“仪式与太阳升起的东方方位关系密切。可以说这种祭坛就是以太阳、鸟崇拜为背景、举行稻作丰登仪式的祭坛”[3]10。而太阳崇拜是包括城头山人在内的中外各民族在远古时代原始宗教的普遍现象。同属大溪文化的巴蜀地区也是一样,“至少在距今七千年时,崇拜太阳的原始宗教意识已弥漫西陵峡的山山谷谷”[4]。二来从城头山古城发达的稻作农耕来看,那么“位于城内的水稻田和祭坛与祈祷稻作丰登的农耕仪式密不可分”。可见选择东方(日出之处)与紧挨水稻田,是祈求老天保佑,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城头山古城遗址的发掘也证明了这点:“通过对植硅石进行分析,发现了大量稻壳硅质体,在一般的水稻田遗构中发现如此大量的稻壳硅质体实属罕见。大溪文化初期水稻田中残留有如此大量的稻壳,一定是举行过某些宗教祭祀。”城头山古城内的水稻田面积有限,因此“城头山遗址中的稻壳是大量地从外部搬运到城内来的”[3]8。由此可见,大溪文化时期的城头山古城内举行过许多次祈祷水稻丰收的某种宗教祭祀,使用了大量从城外运来的稻壳。

城头山古城遗址的原始宗教活动在当时应具有很高水平。有研究我国史前文化的著名学者认为:“这个时期湘鄂地区的宗教文化可以这个遗址为例,它代表了当时的最高水平。”[5]日本著名的史前文化研究学者、日本国际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安田喜宪认为:城头山古城因“筑造城墙、城内堆筑土坛、举行稻作丰登仪式”,将周边人们吸引到这个古代都市,故城头山古城成为农耕社会中“具有强有力的作为‘祭祀中心'的功能”的都市[3]10。概括来说,城头山古城遗址的原始宗教活动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一)祭祀活动规模较大

祭台1是个典型。其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有数十个祭坑。这已不是一般的祭祀活动规模,应是起码有数十人同时进行的祭祀场所。从祭台上红烧土堆积所覆盖的厚厚草木灰来看,也能说明其规模。前述在祭台1旁边的水稻田中,发现祈祷稻作丰登的农耕仪式所焚烧的大量稻谷壳硅质体,显示进行过大量祭祀活动,且稻谷壳是专门从城外运进城内作为祭祀用品的。此外5300年前屈家岭文化时期城头山古城的大型“神殿”的存在,同样说明其祭祀活动的规模较大。

(二)祭祀活动具有较高水平

祭台1上面存在的浅平圆坑(三个大的成一等距离直线,纵贯祭台,中心的三个坑形成等腰三角形)究竟作何用?是一种神秘的代表什么的符号标志还是一种复杂的祭祀形式?目前还没有满意的答案。但不管如何,它的这种复杂的形制表明了当时原始宗教祭祀活动的发达。另外,大型神殿的廊檐式建筑,不仅表明建筑水平高,同时也反映了宗教祭祀活动本身的水平之高,建筑是为适应宗教祭祀活动而修建的。从祭台1有意识地规划和筑造在城市东面,从其上红烧土堆积所反映的“燎祭”形式等,都说明城头山古城当时的原始宗教祭祀活动的频繁和兴盛。

(三)祭祀活动持续年代久远

城头山古城遗址的发掘报告通过对祭台1其上堆积层的考古研究,确认祭台1是从大溪文化一期前段至二期前段“连续使用了数百年的大型祭祀场所”[2]275。这在新石器时期我国其他的文化遗址中是罕见的,数百年“连续使用”这反映了城头山古城经济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并由此而带来的原始宗教祭祀活动的兴盛。

(四)从原始的自然崇拜走向与祖宗崇拜结合之路

早在新石器时代初期,原始社会就已经出现自然崇拜。所谓自然崇拜,就是对自然神的崇拜,它包括了天体、自然力和自然物三个方面,如日月星辰,山川石木,鸟兽鱼虫,风雨雷电等等,这是人类依赖于自然的一种表现。在原始社会,自然现象的变化,尤其是那些能够直接影响人类生存的自然变化,被看成了有人性的、有意志的实体,从而激起人类对自然的崇拜。城头山古城住民自不例外。“最初这种宗教仪式也许并无固定场所,宗教活动的目的完全只关系到个人的休戚,崇拜仪式或基本上由本人执行,而没有形成专职的宗教人员——巫师、法师或祭师。发展到大溪文化时期,人们的定居更加稳定,原始农业得到较大发展,氏族和家族规模扩大,社会分层现象产生,这时也就出现了社团的祭祀行为,宗教活动的目的关系到一个社团(氏族、家族、村社)的祸福,因此,祭祀由团体成员集体执行。仪式的主持者或是氏族、家族的首领,或是与常人不同的专职宗教人员,与此相应的是出现了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城头山祭台1这样连续使用了数百年的大型祭祀场所的出现就是这种转变的明证”[2]275。从祭台1、祭台2筑造的地理位置均位于正东面,靠着古城东门,可以推断出其祭祀崇拜的对象是太阳。太阳与当时已经较为发达的稻作农业密切相关,人们祈求上天保佑稻作丰登。当然,城头山人崇拜的也许不仅仅是太阳,也包括风雨雷电等自然力,祭台附近稻田存在大量稻谷壳硅质体显然是祭祀风雨雷电的。但是,从城头山古城祭台1上面的“三个大的浅平圆坑中均置放大块砾石分析,又有可能为祭祀祖先。这种大砾石,或许就是后来‘且'的象征物”[2]275。“且”作为崇拜物,就是男性生殖器崇拜,也就是对人、对祖宗的崇拜。另外,祭台附近的若干墓葬,显然是与祭祀活动密切相关的。可见当时的祭祀活动已不是单纯的对自然界万物的崇拜,已经将自然崇拜与祖宗崇拜结合起来。

(五)从原始宗教的角度证明了6400年前的城头山古城已经开始率先迈入父系氏族社会

如前所述,祭祀遗迹中“且”的出现是一种男性生殖器崇拜,这是在女性生殖器崇拜之后出现的,是人类社会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产物。祭台1上疑似男性巫师墓葬(拥有随葬品)和几个作为“牺牲”陪葬的一般人墓葬(没有随葬品)的出现,表明此时的社会出现了阶级分化。“在城头山古城一期发现了奠基所用的人祭现象。发掘时,墓主呈现被捆绑的姿态。第一期城墙修于6400~6200年前。这说明长江中游在6200年前出现城墙的同时又出现了人祭现象”。“祭祖现象是伴随着父系社会、家庭、阶级乃至城邦的出现而出现的宗教现象。城墙奠基用的人祭现象与城墙本身一起说明早期暴力国家(城邦)开始萌芽。”[5]

由于上述诸多特征,城头山古城遗址的原始宗教活动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从城头山古城祭台形制看,它是人工夯筑的中间高四周低的近后世“圜丘”的土台,“根据底层判断,祭台2的年代为大溪文化二期。这种形式的祭台在甘肃省永靖县大何庄齐家文化遗址中也曾发现”[2]281。齐家文化是距今4000~3900年的文化遗址。此外“在荆州阴湘屈家岭——石家河文化古城也发现了用红烧土构筑的中间高四周低的类似城头山遗址祭台的建筑”[5]。这种影响还表现在祭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上。由前可知,城头山古城遗址祭祀活动的内容有焚烧某种特定植物、摆放陶器(主要是陶釜、陶钵、陶罐等)、供奉部分动物胴体(包括家禽家畜和野物等,发掘中只有肩胛骨、肢骨等,未见整体动物骨架)等,这与人类后世长期以来的祭祀活动类似,如烧香、供奉牺牲(如猪头等)以及摆放相应的祭祀器物。可以说远古时代的原始宗教活动基本上奠定了后世宗教祭祀活动的基本形式。

综上所述,城头山古城遗址的原始宗教祭祀活动集规模大、水平高、形制复杂、祭天与祭祖相结合以及持续时间久远于一体,形成了独特的新石器时期原始宗教祭祀模式。其对后世的各种宗教祭祀活动产生了深远影响。较之我国新石器时代同期的其他文化遗址来,城头山古城遗址的原始宗教祭祀活动处于领先水平,这与城头山古城领先于其他文化遗址率先进入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是同步的。

注释:

①参见作者有关文章:《试论大溪文化时期城头山住民的社会形态》、《再论大溪文化时期城头山住民的社会形态》,分别载《湖南文理学院学报》2007年6期、2008年6期。

②参与发掘的日本专家桥本教授认为F88是“神殿”,其“平面上排列有正殿、前殿和侧殿,从这里看其建筑遗构具有祭祀祖先的宗庙或举行仪式的神殿的性质”。但是中国专家认为还需进一步对该房址全面清理,才能作出结论。原计划次年发掘,但后来发掘计划终止。本文取中国专家观点,即F87为祭祀活动场所。

[1] 李泽厚.美的历程[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9.

[2] 何介钧.澧县城头山[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

[3] 安田喜宪.长江文明的环境考古学——澧县城头山[M]//中日合作澧阳平原环境考古与有关综合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

[4] 冯恩学.三峡巴人崇拜太阳和使用贝币的实证[J].中华文化论坛,2000(1):29-30.

[5] 刘俊男.从地下文物看长江中游地区史前宗教祭祀文化[J].农业考古,2011(1):135-144.

(责任编辑:田皓)

K878.3

A

1674-9014(2013)01-0026-04

2012-11-12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基地委托项目“城头山古城研究”(0504JD18)。

曹卫平,男,湖南澧县人,湖南文理学院文史学院教授,常德历史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为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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