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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思考

2013-02-19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3年4期
关键词:医药医务人员商业

毕 荣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卫生事业在蓬勃发展,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其难点在于“涉及面广、隐蔽性强、思想顾虑多”[1]。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依然是今后一段时期内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1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

1.1 法律意识淡薄 医务人员的工作性质是专业性强、执业要求高、知识更新快、风险强度深、工作压力大。因此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工作和学习上,平时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欠缺,忽视了法律人格的完善,再加之工作单纯,对正常人情往来与违法乱纪之间缺乏明辨能力,甚至已经触犯了法律还认识不到,有些人案发后还感到很委屈。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律观念的淡薄和经销商不择手段的拉拢,丧失了人格底线。

1.2 市场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市场机制尚不成熟,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为“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了生存和获利不惜一切代价争夺发展空间,以小博大已经成为经营交易的潜规则,甚至不择手段进行“地下”交易。

1.3 利益驱动 医务人员受不良风气的侵蚀,追求富足生活而缺少经济支撑,个别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职务权力,在医药购销和招投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获取不正当利益。医务人员将药品回扣和提成作为“补偿”家庭收入的来源,而这也是成为医药贿赂高发的原因之一。

1.4 监督机制不到位 现行治理商业贿赂法律法规存在的协调程序和完备性较差、执法主体混乱、制裁力度不够、执法尺度不一等问题[2],成为商业贿赂行为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一些人不当得利之后,未受到行政的、法律的及时惩治,法律的严肃性在群众的思想认识中逐渐淡化,导致人们盲目地崇拜贪污受贿者、盲目地追逐不当得利。

1.5 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 目前大多数医生认为接受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的人数较多,是一种社会普遍的现象,虽然自己接受过一些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但是数额不大,问题不严重,是被动接受而非主动索要,主要责任则在经销商,有从众心理,存在盲目抵触情绪。甚至还认为贿赂是一对一的交易,存在侥幸心理。

1.6 思想道德素质的滑坡 一些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变得越来越现实,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日益高涨,致使一些医务人员丧失了道德的底线。因此商业贿赂虽然见不得光,但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屈从于“潜规则”,甚至不以为然。

1.7 付出与回报落差的失衡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在逐步转型,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阶层收入差距逐渐拉大[4],卫生行业医疗劳务价值偏低,再加上卫生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政府对卫生的财政投入较少。事业单位工资体系还不尽合理,医生的工资收入相对于他们的付出不成正比例,一些医务人员心理多少有些失衡,造成堤内损失堤外补、药品降价检查补、劳务减少红包补等所谓心照不宣的共识。

2 造成的危害

2.1 损害国家名誉 部分公司讲究长期以来形成的拉关系、给回扣的做法。从业者已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

2.2 损害了国家和老百姓的利益 一些医药企业实行虚高定价,从药品离开药厂开始,要经过药品流通领域、医药代表直至医院,每过一道关口价格就被抬高一些。有些药品从出厂到病人手中,价格已经翻了若干倍。再加上医生过度用药、过度治疗,造成了高额的医药费,政府医疗保障费用大幅提高,增加了国家经济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商业贿赂行为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但对医院的收入并无帮助,反而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5]。

2.3 破坏了医疗市场秩序 医药商业贿赂破坏了医疗市场的公平竞争,干扰了正常的市场规则,扰乱了市场交易自愿、平等、有偿的基本原则[6],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既阻碍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破坏市场交易秩序,也使诚信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无序的市场秩序阻碍市场机能的正常发挥,并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

2.4 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商业贿赂虽然存在于地下,见不得光、见不得人,但由于打击不力,势态不断蔓延,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败坏了社会风气和行业风气,它与社会和谐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特征和要求严重违背[7]。长久下去将给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带来重大创伤。

3 思想干预的途径与作用

3.1 宣传教育 发挥引导作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各医疗单位要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引导人们正确识别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澄清人们种种认识误区,使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时接收到正面的信息。通过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的认识,从而自觉远离商业贿赂。这是治理商业贿赂思想干预的重要基础。

3.2 警示教育 发挥感悟作用 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剖析反面典型,要适时公布查处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要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如邀请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实地到劳教所和监狱听取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算清人生七笔账:即“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在面临诱惑时,一定要做到“慎独”,不断警醒自己,从而提高远离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3.3 道德教育 发挥育人作用 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等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抓好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发现、培养和树立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加强医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和抵制商业贿赂,真正做到文明行医、清白做人。

3.4 惩戒教育 发挥规范作用 自查自纠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一方面要组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收受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赞助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要从保护群众利益和爱护医务人员的角度出发,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教育的威力。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中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分;对经组织帮助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减轻处分;对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1 曹卫,朱海燕.浅析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难点及对策[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09,20(5):88 -89.

2 王玉梅.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特点及原因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8,8:92 -96.

3 杨正夫,江震.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现状、特点及原因分析[J].卫生软科学,2009,2:137 -140.

4 张洪.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几点思考[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09,20(1):58.

5 李宪华,徐维娟.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及其治理措施[J].中国实用医药,2012,10:253.

6 治理商业贿赂实用手册编写组.治理商业贿赂手册[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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