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中央苏区瑞金县的农业生产
2013-02-19刘义程郑建平
刘义程,郑建平
(1.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江西 吉安 343009;2.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
进入民国以来,瑞金地区农业经济凋敝,赋税沉重,自然灾荒和匪患遍布,整个社会充斥着衰败的气息,农民生活处境艰难,农村一片荒凉景象。在封建土地占有制下,农村土地高度集中,“据调查,此区(指中央苏区——引者)土地全部之百分之八十集中于地主阶级手里 (祠堂寺庙富农也在内),尤其肥沃的土地是完全为地主富农所有。但人口的阶级比例,则以贫农为最多,占全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2](P394)。 资料显示,包括瑞金地区在内的中央苏区土地占有关系是极其不合理的。
由于土地高度集中于地主豪绅手中,加之工农业产品之间的“剪刀差”越来越大,使得大量的中农、自耕农纷纷破产,不得不向地主租佃土地,成为被压迫被剥削的佃农,佃农需向佃主支付很大的一笔地租。据《红色中华》报道,“瑞金县黄柏区上塅乡人周宗仁,全家3口人,不劳动,自己有田50担,完全出租,每年收租25担;有2块山,每年得息数百毛;放典租4担,扣洋100元。黄柏区胡岭乡人刘积何在农村中很有势力,全家3口人,自己有田65担,请长工零工耕种32担,出租33担,收租谷15担;有山3块,每年出息30余元;有塘1口,每年出息20余元;出租房子6间,每年收谷6担;出租厕所1个,每年收租谷30斤;管理公堂4个,每年可收租谷89担20斤”。[3]在瑞金,有些佃主按耕地好坏分上、中、下三等,向佃农索取定额的花利租,一般每亩每年交稻谷1-2担;也有的佃主按收成丰歉,以实际收获量的50%-80%索租。此外佃农还需要每年按花利租额的50%向佃主交纳正租。花利租和正租就构成了地租。除了缴租,农民还得要负担起种种苛捐杂税,“如毛的捐税在国民党统治之下反而比北洋军阀时代有多无少。如厘金,月捐,百货捐,烟酒捐,硝磺捐,以至于人头税,牛捐,猪捐,老婆捐,等等。钱粮多已预征至五年以后”。[2](P395)经过种种盘剥,农民所能留下来的口粮已不足以维持生存,又不得不向地主富农借高利贷以渡过青黄不接之时,待到秋季收割以后偿还。这样,年复一年,农民陷入了恶性循环,日益贫困,出现了“禾头根下冇饭吃”、“禾刀子挂上壁就冇食”的境况,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很大的打击和压制,许多农民宁愿让农田大量荒芜,甚至情愿落草为寇,以至于赣南地区一直存在着严重的匪患。由于经济破败,瑞金农村缺衣少药,人蓄混居,饮用塘水,疫病流行;城镇则遍布烟馆、赌场、妓院,到处乌烟瘴气,人民群众亟需改变自身的恶劣处境,这为土地革命的展开提供了天然的场所和原动力。
二
1929年2月,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主力进入瑞金县境内,把土地革命的烈火引入瑞金县。1930年4月,瑞金四路农民发动武装暴动,攻克瑞金县城。7月,在南门岗召开了瑞金县第一届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宣布成立瑞金县苏维埃政府。县苏维埃政府下设军事、土地、财政、教育、粮食、裁判、工农检察等7个部,分别掌管军事、土地改革、财政、教育、司法审判等公共事务。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的叶坪召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告成立,瑞金县被列为中央直属县,瑞金县苏维埃政府也被置于临时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
自土地革命在赣南兴起以后,国民政府就一直派重兵对红军进行围剿,同时对赣南苏区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苏维埃政权和红军面临巨大的经济和军事压力。为了巩固红色政权,支持革命战争,苏维埃政府必须进行经济建设,而经济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农业生产,解决吃饭问题。作为中央直属县,瑞金县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在中共苏区中央局和临时中央政府的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第一,打土豪,分田地。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由于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阶级手中,广大农民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因此要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就必须把土地分给农民。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所有封建地主、豪绅、军阀、官僚以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无论自己经营或出租,一概无任何代价的实行没收。被没收来的土地,经过苏维埃由贫农与中农实行分配。被没收土地的以前的所有者,没有分配任何土地的权利。雇农、苦力、劳动贫民,均不分男女,同样有分配土地的权利。乡村失业的独立劳动者,在农民群众赞同之下,可以同样分配土地。老弱残废以及孤寡,不能自己劳动,而且没有家属可依靠的人,应由苏维埃政府实行社会救济,或分配土地后另行处理。 ”[4](P616-617)
早在1929年春,朱毛红军回师赣南时,在瑞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发动群众开展打土豪分田地运动,将没收的公共土地以及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及少地的农民耕种。当时瑞金有个“廉义社”,集结了全县拥有土地最多的地主豪绅如“三虎”、“六豹”、“十二狼”之类,他们控制着全县的宾兴会、考和会和桥局会。这次运动一开始就以“廉义社”为斗争对象,使瑞金一部分农民获得了土地。
1930年春,瑞金县苏维埃政府贯彻“二七”会议精神,发动广大贫苦农民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分田运动,分配了全县二分之一的土地,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但这次分田运动只实行了“抽多补少”,且时间紧急,分田不够彻底,留下了诸多问题,尤其是没有解决富农独霸肥田的问题。1931年,毛泽东在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的一封信中,明确提出了农民土地所有权问题。随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精神,发布了《土地是我们的,耕种起来啊!》的文件,宣布土地一经分定,即归农民所有,任其出租买卖。瑞金县苏维埃政府根据这个文件指示,开始了第二次大规模的分田运动。
但是,土地革命是一场错综复杂的阶级斗争,不可能一帆风顺。许多地主富农极力隐藏自己的田亩数及好田肥田,有的甚至摇身一变,变成革命人士并且自称为贫苦农,积极支持分田,反而分得了土地。“瑞金县在1930年和1931年的两次分田中,有些大姓大村的地主,把他们许多出租的私田化为‘公堂田’或‘行会田’……而漏划成份的地主富农分的田又多、又近、又好,真正的贫雇农却分得既少又远,还是三等田。”[5]针对这些情况,临时中央政府在1932年5月提出“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要将地主、富农、和尚、道士等分到的土地以及富农分到的好田,都清查出来并予以没收,实行重新分配。但这种“左”倾政策违背了当时的实际情况,受到了苏区干部及群众的反对和抵制,实际上并未开展起来。
1933年,毛泽东与中央土地部高自立、胡海等人经过研究,决定由王观澜带队,到瑞金县云集区叶坪乡开展查田运动的试点工作。在叶坪乡等地试点的基础上,中央苏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查田运动。瑞金县的查田运动从1933年7月到12月底全面展开,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查出来一批隐瞒漏划的地主富农,如叶坪乡新查出了隐藏的地主富农28家,还查出云集区区委书记杨衍槐和乡苏主席谢瑞兰是地主,壬田区地主富农隐瞒土地达27000石。[5]通过这次查田运动,瑞金县查出了大量的隐瞒土地,并将它分配给广大的贫苦农民,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赢得了农民群众对苏维埃政权的支持。
第二,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建立犁牛合作社。
瑞金县位于中央苏区的核心区域,为了保卫苏区,瑞金人民积极参军参战,瑞金全县仅有24万人口,而参加红军的就达4.9万人,占到全县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大批青壮年参加红军使得农业劳动力十分紧缺,解决劳动力不足问题成为发展农业生产的当务之急。在临时中央政府推广上杭县才溪乡为解决劳动力不足而创立耕田队的经验启示下,瑞金苏区各地办起了“耕田队”和“耕田大队”,既帮助红军家属耕种,也实行劳动互助。在瑞金县武阳区石水乡,“男子耕田队全乡1个大队,有大队长,队员520多人。分为4个分队,第一村人口800多,一个耕田分队,第二村人口1200多,2个耕田分队,第三村人口700多,1个耕田分队,每分队队员100多人,有分队长,下分小组,每组5人至10多人不等。女子耕田队400多人,组织与男子队同。男女耕田队共约千人”[4](P256)。 这些耕田队原来是专为耕种红军公田与帮助红军家属及苏维埃工作人员耕田而组织起来的,后来,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耕田队在劳动互助的基础上又发展成为了劳动互助社。根据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劳动互助社组织纲要》,瑞金各地兴起了建立劳动互助社的浪潮。1933年9月,云集区叶坪乡成立了有200多个劳动力参加的劳动互助社。劳动互助社里的农户不仅可以相互换工,也可以付较少的工钱请工,解决了夏秋收劳动力的不足,保证了适时收获和播种。到1934年上半年,瑞金全县共有社员8987人。[7](P251)
劳动力问题解决了,缺乏耕牛、农具这个问题突显出来。“武阳区石水乡有六十八家乡民,二百七十二人,没有耕牛。他们过去都是借牛耕种,每担谷田要交牛租谷五斤,该乡每人谷田七担半,这二百七十二人,就有二千零四十担谷田要借牛耕种,每年要出一万零二百斤牛税谷。……现在该乡贫农团在共产党支部与乡苏领导之下,发起组织犁牛合作社……即时加入犁牛合作社的有四十七人。 ”[8]1932年2月,临时中央政府在《关于春耕问题的训令》中,总结和推广了石水乡的经验,指示各级苏维埃政府要帮助农民建立犁牛站。1933年4月,云集区叶坪乡以没收本地土豪多余的7头耕牛为基础,以全乡无耕牛的红军家属和贫苦农民120多人为基本社员组建犁牛合作社。次年,合作社由112股发展到462股,耕牛增加到23头。瑞金县原来缺少耕牛300多头,成立犁牛合作社后,只缺100多头了。据不完全统计,至1934年5月,瑞金有37个犁牛合作社,社员3638户。这对解决农民群众缺乏耕牛的困难,推动农业生产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对于缺乏农具问题,瑞金苏维埃政府将没收地主富农的农具分给贫雇农,同时指导有铁炉的地方开炉铸铁以制造农具。
第三,开展生产劳动竞赛,进行有组织的群众动员。在传统的自然经济中,广大农民群众处于分散的状态,为了把分散的群众力量汇集起来,发展农业生产,以实现中央政府提出的 “谷米增加两成,番薯恢复革命前生产,多种杂粮,多种蔬菜,多种棉花,多出木油烟叶”[6](P254)的目标,1933年春瑞金县各级苏维埃政府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生产劳动竞赛。武阳区石水乡组织了乡苏、妇女代表大会、乡代表会、贫农团、儿童团等群众团体组织,发挥他们的组织宣传作用,在全乡掀起了一场农业生产运动,以致于出现了家与家、屋与屋、村与村,比耕耘,比积肥料,比杂粮蔬菜种得多,比消灭荒田多的劳动竞赛活动。在1933年春耕生产竞赛中,瑞金县武阳区名列前茅,中央政府于同年5月19日在武阳区举行了春耕生产运动赠旗大会,毛泽东亲自到场,将两面题有“春耕模范”的奖旗,分别授予了武阳区和石水乡。毛泽东还在赠旗大会上发表演说,“十分称赞武阳区特别是石水乡的春耕成绩”。[9]
通过有组织的群众动员和生产劳动竞赛,武阳区石水乡 “全乡的田犁耙了三遍……全乡肥料比去年增加70%。全乡的陂圳、池塘都开发了。消灭了全乡的荒田。全乡2700多人除了老小疾病外,成年、青年、妇女、儿童统统参加生产,激发了空前高度的劳动热情”。[6](P155)武阳区的农业生产得到了大发展,临时中央政府随后向全苏区发出号召:“你们去学习武阳区”。中央政府还组织各县区代表几百人到武阳参观学习。在瑞金县的示范带领下,中央苏区其他各县也组织了的群众性农业生产竞赛运动,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全苏区的农业生产。
第四,兴修水利,垦荒积肥,开办农事试验农场,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水利事业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瑞金地区长期以来深受水旱灾害的影响。比如,1933年“因为受了干旱的影响,在下肖区踏迳区等灌溉不便的地方,只有七成的收获”。[10]毛泽东指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我们也应予以极大的注意”。[11](P132)中央政府土地部非常重视农业水利工作,指示“水陂、水圳、水塘,不但要修理旧的,还要开筑新的。缺水地方要在高地开挖水塘,水车未修理好的要继续修好。沿河地方要设置筒车。水是稻田的命脉,无水则人工、肥料都成白费,区、乡政府要组织水利委员会去领导全区、全乡水利的开发”。[6](P254)为此,各级苏维埃政府都在土地委员部之下设立了 “水利委员会”,具体领导各区乡的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瑞金县各区、乡依靠农民集资出力,掀起了农田水利建设的热潮。从1934年2月7日开始,瑞金县在发动春耕运动的五十天时间里,水利建设运动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据九个区的统计,这五十天中,已经修好和筑好新旧陂圳一四〇四处,新旧筒车八八乘,水车一〇〇九乘,水塘三三七九个,其余还在进行中的不算在内。……水利的兴发,已经到了下述的程度,根据九个区的统计,田地总数三四一七四五担,灌得到水的有三一九九三八担,换句话说,百分之九十四的田受得到水利的灌溉”。[12](P8-9)这些水利设施的建设,推动了瑞金苏区的农业生产的发展。
由于战争频繁,苏区荒田荒地日益增多。为了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1933年2月,临时中央政府颁布《开垦荒地荒田办法》,规定劳苦群众开垦荒地免征土地税3年,鼓励群众开荒。到1933年底,瑞金苏区的荒田差不多全部消灭了。在保持土壤肥力上,临时中央政府号召开展积肥运动。武阳区石水乡和云集区县前乡通过铲草皮、割卤箕、开塘泥、烧火土、垫草灰、拣狗粪等,到1933年4月份均比去年增加了肥料70%,而且还在继续增加中。此外,针对山林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临时中央政府号召苏区广大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植树造林运动,截至1934年,“在瑞金种了六十万三千七百多棵(树)”[13]。 这些对于保持土壤的肥力,保障水利建设成果,防止水土流失,促进农作物的增产,具有很大的作用。
为了更有效的发展农业生产,临时中央政府加强传播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推广优良品种。《红色中华》特别刊文详细介绍筛选种子的方法,“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