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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食品加工业发展比较与借鉴

2013-02-15翁志辉

台湾农业探索 2013年1期
关键词:食品工业加工业福建

翁志辉

(1.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福建 福州 350003;2.福建省台湾农业研究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3)

食品工业是台湾制造业的重要产业之一,2011年台湾食品企业共有5513家,食品工业总产值约6303亿元新台币 (约合1380亿元人民币),在台湾制造业行业中排第8位[1]。台湾本土食品工业的规模虽不大,但长期的发展形成了其独特的产业优势,累积了很强的技术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2],在产业辅导策略、产品开发能力、市场营销策略、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

从福建的情况看,“十五”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对农产品 (食品)加工业非常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十一五”期间,福建食品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高达25%。截至2011年底,福建省拥有食品工业企业近7000家,完成工业总产值3238亿元[3],位居全国同行业第9位。

闽台具有 “五缘”优势,台湾农产品 (食品)加工业在企业发展策略、产业发展政策、经营管理理念、质量安全监控等方面有许多值得福建学习和借鉴之处。因此,开展闽台食品加工业发展的比较,汲取借鉴台湾食品加工业发展的经验,有利于促进福建食品工业的转型升级,推进福建食品加工业的跨越发展。

1 闽台食品加工业发展历程比较

台湾食品加工业于20世纪50年代起步、60年代至80年代中期繁荣发展并走向成熟,并一度成为台湾经济发展的先驱,创造出许多 “世界第一”,为台湾经济成功实现由 “以农养工”向 “以工补农”的历史转变做出了重要贡献;80年代末起台湾食品加工业由外销导向走向内销为主;90年代后期则走向转型升级,通过全球布局实现了传统食品加工产业的海外转移,同时通过新兴食品的深度开发推动本岛食品消费的升级。

在台湾食品加工业发展最为辉煌的60-70年代,福建基本上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食品产业。20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初期,福建的食品加工业才刚刚起步,当时全省食品工业总产值仅为15亿元人民币左右,而同期台湾食品工业已从外销导向走向内外销并重,总产值达3000亿元新台币左右 (100亿美元),福建食品工业产值仅为台湾同期的2%;到90年代初,福建食品工业的产值规模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5倍,但同期福建食品工业产值也仅为台湾的6.7%;至21世纪初,福建食品工业的产值规模已达到270亿元,比1990年增加了3.5倍,同期福建食品工业产值也增至为台湾的23%;“十五”、“十一五”期间,福建食品加工业高速发展,至 “十五”末的2005年,福建食品工业总产值已达726亿元,与同期台湾本岛食品工业总产值比为1∶1.5;“十一五”期间,福建食品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高达25%,至2007年,福建食品工业总产值与同期台湾本岛食品工业的总产值相当;至2009年,福建食品工业总产值则已超过台湾本岛的规模。

目前福建食品工业总规模虽已超过台湾岛内规模,但食品加工业产业水平与台湾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实际上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食品工业产业就开始向大陆地区转移,仅2009年排名前50位的大陆台资食品企业的营收总额就已达到2400亿元新台币,顶新 (味全)、旺旺、统一、大成4家集团2008年在大陆的营收总额达86亿美元;如果加上台资食品企业的全球投资布局,海外台资食品加工企业的总产值已远超台湾本土食品工业的总产值。从福建的食品加工业结构看,其中约有800多家属于台资食品企业,仅漳州地区就有400家左右台资食品加工企业。因此,福建食品加工业总体规模的快速增长,离不开台资食品企业的重要贡献。

2 闽台食品加工业产业结构比较

2.1 企业规模比较

从闽台食品加工业企业的规模比较看,相似之处都是大型企业少、小型企业多,两地多达97%的企业为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 (或新台币80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不同之处是台湾的大型食品企业集团如统一、顶新 (味全)、大成长城、旺旺等属于国际性的食品企业,其子公司遍布海峡两岸和东南亚国家。而福建4家大型食品企业中,排名第1、2位的都是烟草行业,排第4位的雪津啤酒集团为外资英博啤酒集团所控股,只有排名第3位的厦门银鹭集团属于内资的从事食品饮料制造的大型企业。在福建食品加工业主营收入总额排名前10位 (不含烟草业)的企业中,有4家是属于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2011年全国食品行业100强企业中,福建也仅有1家,而大陆台资企业共有4家。显示福建大中型食品企业的规模和实力不但与台湾地区差距悬殊,在大陆地区也只位居中等地位。

2.2 产品种类比较

从主要产品看,台湾食品加工业产值居前的八大子行业为动物饲料料配制业、未分类其他食品制造业、屠宰业、非酒精饮料制造业、磨粉制品制造业、碾谷业、烟草业和植物油加工业,八大子行业占食品工业总产值的67%。福建食品工业前八大子行业为水产品加工业、饲料加工业、精制茶加工业、植物油加工业、卷烟制造业、罐头制造业、软饮料制造业和焙烤食品制造业,这八大子行业总产值占全省食品工业总产值的71%。显示饲料加工、饮料制造、植物油加工和烟草制造业为闽台食品加工业的主行业,而水产品加工业、罐头制造业和精制茶加工业则为福建的优势产业。

从产品种类看,台湾加工食品的种类极为丰富,重视新产品研发,共有3000多种适合不同消费层次和群体的食品种类,这也是台湾食品产业能够适应市场激烈竞争、紧跟时代潮流发展而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而福建的食品种类不多,大多数为传统加工食品,传统产品主要靠城乡居民对加工食品消费的日益增长拉动。随着人们健康营养意识的不断增强,福建应借鉴台湾经验,加强针对不同消费层次和群体的新兴产品研发力度。

3 闽台食品加工业的营销策略比较

台湾食品加工业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业者已累积了较强的经营管理和全球运筹能力,无论是大型食品企业集团,还是小型的农村食品加工厂,都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拓展营销渠道,降低流通成本,满足个性需求。台湾规模食品企业的营销,纵向方面主要采取生产销售一体化的策略,通过自行出资或与知名企业合资设立销售企业和物流中心,实现生产流通销售的一体化。如统一集团的统一超商,泰山集团的彬泰物流,味全集团的康国行销。横向方面主要开展专业化的分工与合作,尤其是其发达而完善的物流,成为台湾食品产业持续不断发展的强大推力,侨泰物流、嘉丰物流、捷盟物流等一批专业从事食品冷链和常温配送的物流集团,为缩短流通环节、提高台湾食品产业竞争力提供了有力保障,而宏全公司、佳美公司等一批专业从事食品罐装、包装和原料生产的企业,则为台湾食品业制造商提供了贴身周全的 “一条龙”服务。台湾地方特色小型食品企业的营销,地方农会和合作社发挥了重要作用,产品主要通过农会超市和专卖店、民间超市、网络购物等方式销售。台湾行政部门和农会组织还不遗余力地辅导和举办多种形式的特产食品文化节、建立OTOP特产馆、开通地方特产网站,多元化的购物平台为台湾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商机和活力。

福建食品加工企业的产品销售方式较为单一,大中型食品企业主要通过品牌广告宣传促销,自有销售渠道的建立也较为滞后,而小型食品企业的产品营销则主要是小食店、小超市等。成功的营销策略和完善的营销渠道是食品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有效武器,福建应认真学习台湾食品企业先进的营销策略和理念。

4 闽台食品加工业的辅导策略比较

4.1 政府部门的产业政策比较

台湾食品加工业的产业政策与其发展历程相适应,20世纪50-70年代的食品加工业外销导向时期,台湾当局主要采取推动重要产品出口、提升外销产品科技和整合协调出口企业等产业制度安排,食品工业完成了赚取外汇、累积资本、促进台湾整体经济发展的历史使命。80年代后的内销主导时期,食品加工业担负起保障民众营养健康、促进民众消费升级的时代使命,成为名副其实的民生工业,为此台湾当局及时制定实施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科技自主创新、开发保健食品[4]、辅导地方特色食品[5]等产业发展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完成了本岛食品产业的转型升级。

近年来,福建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福建食品加工业的高速发展。但政府在促进产业稳步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跟进方面显得不足;产业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过于追求产值增幅;没有很好地从农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来整体把握食品加工业的发展;重视抓龙头企业,而地方小型食品企业的发展缺少政策扶持;政府在食品科技研发方面投入不足[6],科技投入明显滞后于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台湾促进食品加工业发展的制度安排值得福建借鉴。

4.2 行业协会的辅导措施比较

台湾非常重视通过行业协会和地方经济合作组织来加强食品加工业的产业辅导和产业提升,政府与行业组织的职能互为补充。台湾共有与食品加工业相关的行业同业公会33家、产业发展协会及基金会26家、学术研究团体4家[7],他们在各自相应的领域开展活动,共同推动台湾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如台湾食品GMP发展协会,就是一家由政府倡导成立的为GMP食品认证提供推广、服务、咨询及顾问的民间公益性团体机构,该会致力于推广食品GMP、倡导食品卫生安全、推广食品生产履历、开展食品卫生志工教育训练、进行RFID推广和宣传,同时还协助业者向政府申办各种租税奖励、金融优惠措施,争取相关研发经费补助,促进食品加工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台湾地方农会和产销班、合作社,对地方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起到关键的作用,服务范围从生产工艺技术辅导、企业员工培训、食品卫生安全指导和宣传,到原料集中采购、产品营销全过程,直至成立产销策略联盟。

福建目前在省级仅有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一家团体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职能还很有限。各地区近年虽也发展了一些食品加工领域的行业协会,但缺乏必要的职能手段,功能不够完善,统筹协调能力较弱,不能有效地行使参与制定发展规划和开展技术咨询、技术交流、信息共享、人员培训,规范市场秩序等行业管理职能,对同行业间的无序竞争无法妥善协调,为食品加工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的能力很有限。

5 闽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比较

5.1 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管体系比较

闽台食品安全源头管理均由农牧渔业部门负责;食品加工与流通环节的监管,台湾由卫生部门负责;福建在加工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则由工商部门负责。从闽台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分工看,台湾主要集中的卫生部门,尤其是台湾借鉴美国国家药物食品管理组织体例,整合 “卫生署”相关部门及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等部门的职能,成立 “台湾食品药物管理局 (TFDA)”;而福建主要集中在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实际上食品加工与流通是一个连续性的环节,由两个部门进行监管,容易产生多头管理,形成管理的盲区。食品安全事关民众健康大事,与其他商品有着本质的区别,相对而言,由卫生部门来监管具有专业性。因此,台湾在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体系方面的设置更为科学。

5.2 食品安全认证与标准体系比较

台湾的认证体系和标准体系更为完善和严格。如逐步推进HACCP的强制实施,通过GMP、CAS认证来加强行业的自律和质量安全提升;食品加工追溯和农产品产销履历制度的推行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可以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食品包装标示方面的要求也相当严格,要求所有包装食品必须标明食品产地、所有添加物质、营养成分含量,并在亚洲地区率先要求加工食品必须标明反式脂肪酸含量;行政当局根据社会需要经常对法规和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内销和外销食品的安全把关采用相同的标准尺度。

福建的食品安全认证体系和标准体系主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开展相应的工作,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但是在认证体系方面不够完善,普遍存在多头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构成部门间的壁垒。如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由农业部门负责,有机产品认证由环保部门负责,国家名牌产品由质检部门负责评定、中国驰名商标则由国家工商总局评定,这种认证方面的职责分工,实际上并没有把食品与其他商品做本质上的区分,也没有实行严格的第三方认证,作为负责国民健康的卫生部门没有参与其中的任何职责分工,2008年 “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的发生,反映出这种认证体系和评价体系方面的致命漏洞。目前福建的食品加工企业采用HACCP认证体系的主要还是大中型食品企业和出口企业,而且不少通过HACCP认证的企业也只是形式上的认证,没有体现出HACCP体系抓住重点、对产品实施过程管理的实质性优势。食品安全的管理关键在源头,目前农产品加工追溯体系建设也仅主要在出口茶叶加工和出口水产品加工方面进行试点。这种对内外销食品采用内外有别的安全尺度是不科学也是不合理的。

6 借鉴与思考

6.1 从大农业产业链延伸的角度来发展食品加工业

食品加工业在台湾经济发展过程中曾扮演重要角色,即通过食品加工业来增加农产品的价值,提升农民所得,从而带动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借鉴台湾经验,福建省应将食品加工业纳入到大农业的范畴来考虑。重点考虑发展对区域农业产业增值和产业链延伸能起到拉动作用的食品加工业,优先发展具有福建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食品加工业。

6.2 从民生产业的视角来发展食品加工业

海峡两岸食品工业发展的历程表明,食品产业受经济景气的影响并不大,而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影响巨大,甚至会重创整个产业。长期以来我们致力于解决食品数量的安全,而对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经验不足。台湾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在这方面有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台湾经验,福建省应从关注民生的角度来发展食品加工业。一是健全食品安全行政管理体系,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认证机构进行有效整合,提高监管认证的有效性和协调性。二是在重视出口食品的安全监控前提下,同样重视和加强内销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三是针对小型食品生产企业这个薄弱环节,建议分期分批对小型食品企业的技术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食品生产者和公众消费者的教育与培训,从整体上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6.3 加大扶持中小食品加工企业的力度

闽台食品加工业具有许多共同的特征,产业发展不平衡,如小型企业多,效益低。台湾在食品加工产业的整体发展政策层面,陆续推出促进地方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发展的辅导计划并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地方农会等农民合作组织在产业辅导中功不可没。为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每年重点抓百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基础上,也要顾及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小型企业的发展,改 “抓大放小”为 “抓大扶小”,建立为小型食品加工企业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的平台,建立和健全支持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体制和财税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农村地方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当地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发展的引导作用。

[1]“经济部技术处”,财团法人食品工业发展研究所.2012年食品产业年鉴 [M].台北:财团法人食品工业发展研究所,2012.

[2]翁志辉.台湾食品工业发展状况与分析 [J].台湾农业探索,2010 (6):15-19.

[3]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2012福建调查资料 [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4]翁志辉,柯文辉,林海清,等.海峡两岸保健 (功能)食品产业发展比较与启示 [J].福建农业学报,2010,25(6):773-778.

[5]翁志辉,曾玉荣.台湾地方特色加工食品的发展与启示 [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4):138-141.

[6]翁志辉,何志刚.闽台农产品 (食品)加工业科技支撑体系的比较与启示 [J].福建农业学报,2012,27 (11):1258-1263.

[7]“行政院农委会”.食品工业统计资料汇编:2009年版 [M].台北:财团法人食品工业发展研究所,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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