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列车“巡乘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13-02-15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乘警列车长警情

刘 静

(合肥铁路公安处,安徽合肥230022)

列车“巡乘制”改革是根据当前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探索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警务管理新模式。目前,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合肥铁路公安处实行“巡乘制”的列车共有7.5对,其中高速动车组3.5对、管内动车组2对、管内快速列车2对,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列车“巡乘制”改革的具体实践

(一)建立了专门巡乘队伍

对已经实行“巡乘制”的7.5对列车,乘警支队抽调了5名民警组成巡乘小分队,明确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定期或不定期列车巡乘,查控比对重点嫌疑人员,整治各类治安问题,严防旅财流窜犯罪。同时,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或重点复杂区域,从乘警支队刑侦大队抽调民警组成便衣小分队,开展针对性打击防范,确保了列车治安秩序总体平稳。

(二)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

合肥铁路公安处建立了支队、大队、小分队三级沟通协调机制,分层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在乘警支队层面,支队领导班子坚持每月深入合肥客运段通报“巡乘制”列车相关情况,了解掌握客运部门客流组织、旅客服务、列车治安等方面信息,研究下步的巡乘方案,调整巡乘力量部署。在乘务大队层面,坚持每月与对应车队召开碰头分析会,及时了解掌握列车长、列车员岗位调动情况,防止出现新乘务员不清楚“巡乘制”工作要求等情况。在巡乘小分队层面,巡乘民警坚持每月进站上车,积极与沿线派出所民警加强交流,与列车长、乘务员加强沟通,及时搜集掌握相关治安情况,争取车上车下支持配合。

(三)建立了教育培训机制

合肥铁路公安处坚持每半年到合肥客运段对“巡乘制”列车乘务员开展一次全面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模拟演练等方式,从警情报告、日常安全防范、警情先期处置、现场保护等方面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向列车长、乘务员等发放《警情就近报告工作手册》,明确“巡乘制”列车乘务人员安全防范工作职责,规范列车警情发现、报告和先期处置流程,制定案(事)件现场保护规范,让每名乘务人员会报警、会先期处置、会保护现场。同时,协调站段将“巡乘制”培训内容纳入职工竞争上岗考核范畴,以考促学,不断提升列车乘务人员业务素质。

(四)建立了群防群治机制

合肥铁路公安处制定了《合肥乘警支队“巡乘制”列车治安联防暂行办法》,建立以列车长为核心,“多乘”人员共同参与的群防组织,明确由列车长负责接报警、机械师负责现场保护、机车司机负责准确定位案发时段、乘务员负责当事人稳控、其他人员负责旁证信息搜集等,确保治安联防规范落实。同时,精心编写列车安全防范广播词,督促车班在始发、停站、重点区段、客流拥挤时段循环播放,增强旅客安全意识。此外,还利用动车电子显示设备公布公安局、处报警电话,在普通列车上张贴报警电话、组织乘务员发放警民联系卡,方便旅客报警,确保了“巡乘制”列车安全。

(五)建立了以地保车机制

以地保车是实行“巡乘制”改革的前提和保障。对“巡乘制”列车通报的警情,要求沿线派出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妥善处置,并定期深入客运段对派出所接处警满意度进行测评,将接处警情况纳入派出所综合考评范围,确保“巡乘制”列车警情处置到位。建立“巡乘制”列车长与沿线客站民警站车交接模式,互通站车治安情况信息,做好列车针对性治安防范工作。同时,要求沿线派出所督促客站严格落实实名验票制度,严密盘查“熟面孔”,认真落实查危防爆措施,从源头上严格卡控,全力降低列车安全风险。

(六)建立了刑事打防机制

在“巡乘制”列车的乘务员、列车长、机械师等人员中设立信息员,与巡乘民警定期沟通联系,全面收集掌握“巡乘制”列车治安情况,及时跟进针对性巡乘工作。同时,将收集掌握的情况信息,及时报送乘警支队信息研判小组,由信息研判小组结合兄弟单位通报的案情及“大情报”系统推送的重点人信息等,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流窜犯罪活动规律、列车治安防控重点,指导巡乘民警精确巡防整治,节约警力资源,提高打击整治精确度。

二、列车“巡乘制”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缓解了警力紧张的状况

目前,合肥处共有“巡乘制”列车7.5对,如按照单警制配备标准,至少需要18名警力。实行“巡乘制”改革后,安排巡乘小分队5名民警巡乘,这5名民警还套跑其他交路,直接节省了警力13名。同时,“巡乘制”减轻了民警的劳动强度,缓解了民警工作压力。比如,根据测算,原来套跑芜湖至北京西的交路,乘警值乘时间为61.39小时,实施“巡乘制”后套跑芜湖至北京西的交路,乘警值乘的时间为43.16小时,节省了18.23小时,较大缓解了民警的劳动强度。

(二)保持了列车治安平稳

从实施“巡乘制”前后的比较来看,实行“巡乘制”改革前,合肥处乘警支队担当的7.5对列车一年来共发案2起,实行“巡乘制”改革后,这7.5对列车共发案1起、处置扰序警情1起,流窜犯罪案件同比下降50%。实行“巡乘制”后,列车治安秩序保持了平稳可控,基本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旅客满意”的目标。

(三)转变了站段思想观念

推行“巡乘制”初期,铁路站段部分领导有些不适应,有的甚至很有意见。通过不断宣传、解释和沟通,以及相应的沟通联系、教育培训、警情处置等工作机制的实施,客运部门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列车安全防范、监督检查与打击破案责任主体的认识问题逐渐有所改观,“巡乘制”列车车班主动防范的意识逐步增强,公安与铁路部门之间的整体联动能力也逐步提升。

(四)优化了队伍精神状态

推行“巡乘制”改革以来,乘警超劳超时现象大幅减少,公休、病事假得到保证,工作、生活秩序逐步回归正常,优化了队伍精神状态,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杜绝了违法违纪问题。2012年,合肥处乘警支队实现了乘务民警100%公休率,这在以往依靠自身是无法解决的。

三、列车“巡乘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警力释放有限

受“单程运行时间5小时内的动车组列车和各公安处管辖内运行的短途旅客列车”两个条件的限制,合肥处现有“巡乘制”列车共7.5对,占值乘列车总数的21.1%。其中,2.5对既有列车实行区段巡乘,而区段巡乘只能相应地减轻工作强度,并不能节省警力,释放的警力数量相对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乘制”改革效果。

(二)“以地保车”不够有力

主要是车站实名验票、站台清理、通道管理等方面还不够严密,尤其是实名验票工作,站段重视不够,职工检验不认真,吃饭、换班和夜间等重点时段甚至出现无票人员进站上车现象,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同时,沿线个别派出所落实警情就近报告制度有差距,有时在列车案件移交上不够及时、主动。

(三)联防联控有待强化

这主要表现为:“巡乘制”列车乘务人员处置工作经验、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列车技防设施设备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不足。“巡乘制”列车的列车长、乘务员由于工作阅历、处事经验的关系,在警情先期处置过程中容易出现纰漏和问题。少数动车有时停播安全防范宣传广播词,电子显示屏有时缺乏相关内容,需要加大督促力度。部分乘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车厢管理重美观轻防范,巡视防范宣传不够到位。“巡乘制”列车未安装视频监控,给调查取证、打击破案、阵地控制带来很大困难。同时,管内客站监控设施基本未接入派出所,很难发挥视频巡逻作用。

(四)处置演练有待跟进

乘警支队虽然与客运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定期例会制度,但各类警情处置的联合演练较少,少数人员往往“眼高手低”,导致相关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协调配合不够密切,一旦遇到警情,往往乱了手脚,一时难以应对,需要加大实战演练力度,大力提升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水平。此外,动车组车班与车长由于实行随机搭配制度,经常出现跨区搭班现象,无法同时召集所有车班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给教育培训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四、推进列车“巡乘制”改革的建议

(一)以扩大巡乘范围为切入点,不断提升警务改革成效

从目前情况看,合肥处列车“巡乘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公安局管辖范围内单程运行5个小时以内的动车组,公安处管辖范围内的既有车”两个条件相对制约了列车“巡乘制”改革。结合此次“7·1”调图部分列车管辖的调整,建议对管内9对条件较为成熟的列车实行“巡乘制”,扩大巡乘范围,不断深化改革。一是适度放开局管内单程运行5小时以内动车组的限制。目前,在合肥处值乘列车中,局管内动车组列车有4对超过5小时运行时间,但超时均较短,列车治安状况良好,如果适度放开5小时限制,实行“巡乘制”改革,则可释放警力14人。二是对条件较好、治安平稳的跨处快速列车实行全程巡乘。目前,在合肥处值乘列车中有3对快速列车停点少,列车治安情况平稳,具备适度放开条件,若实行“巡乘制”,则可节约警力6人。比如,该处值乘的阜阳至池州、合肥至亳州2对列车,虽地跨合肥、蚌埠两处,但列车单趟运行时间均在5小时左右,且治安情况平稳,具备适度放开的条件。三是对部分跨局列车在局管内实行区段巡乘。目前,合肥处武昌至上海虹桥和汉口至上海虹桥2对列车,虽属跨局列车,但在局管内治安状况良好,且沿线以地保车条件成熟,建议实行区段性巡乘,如此可节省警力2名。合肥处已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公安局给予支持帮助。这样,既确保了列车治安平稳,又将释放出大量警力,“巡乘制”改革成效将更加明显。

(二)以加大科技投入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以地保车水平

科技强警是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的必由之路,也是新时期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选择。“巡乘制”改革是当前新的警务模式,也离不开科技支撑,特别是受铁路旅客多、流动快等特点影响,发案后不仅案件线索稍纵即逝,而且调查难、取证难、走访难,需要加大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装备投入,综合运用科技侦查手段,助力列车“巡乘制”改革。一要大力加强沿线客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目前,合肥处管内33个客站中仅有的8个客站装有视频监控系统,除合肥所接入指挥室外,其他均未接入指挥室,且部分探头存在角度不佳、清晰度不够等问题,作用发挥不明显。要抓住路局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进一步规范指挥室建设的契机,协调站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保养、跟进建设,想方设法将监控设备接入派出所指挥室,实现可视化指挥处置,不断提高警情处置效率。二要大力加强旅客列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议协调路内相关单位在实行“巡乘制”列车的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时监控列车上治安动态,以便给列车治安防范和侦查破案提供更多有利条件。三要大力推进大情报系统建设。要抓住当前大情报系统建设契机,建立健全实名比对重点人的分析研判、预警通报等机制,通过情报系统平台,及时分析掌握流窜重点人活动轨迹,迅速跟进针对性措施,做到精确打防流窜犯罪。

(三)以完善机制为支撑点,不断提升阵地控制能力

机制建设是基础,更是大力推进“巡乘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一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要组织沿线派出所与站段及时沟通协调,必要时加强现场督促,确保客站实名验票、通道管理、站台清理等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五道防线”建设和“平安站车”建设,严防闲杂人员进站上车。要完善乘警支队、乘务大队、巡乘小分队三级沟通联系机制,定期与客运段、车班及沿线派出所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相互配合,不断夯实“巡乘制”列车广播宣传、治安防范等基础工作。二要完善定期培训机制。要采取半年全面培训与每月重点培训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列车长、乘务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列车长、乘务员在警情先期处置、列车治安防范等方面能力水平。同时,巡乘小分队在巡乘过程中,要及时跟进针对性培训教育,切实解决少数人员培训未跟上、能力不够高等问题。三要完善联合演练机制。指挥中心、治安和刑侦等部门要指导乘警支队进一步完善“巡乘制”列车各类警情处置预案,经常性组织乘警支队和沿线派出所等单位进行联合演练,从实战演练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协调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同时,指挥中心、治安和刑侦等部门要对沿线派出所落实警情就近报告制度加强指导督促,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以地保车”措施落实到位。

(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落脚点,不断提升专业巡乘水平

队伍建设是根本,更是“巡乘制”改革的关键。一要优化警力配置。要及时优化巡乘民警结构,选调业精技强人员巡乘,不断充实巡乘队伍力量,切实提升对“巡乘制”列车的控制力。要适时组织青年民警轮流巡乘,扩大巡乘工作的参与面,为巡乘队伍储备力量,保持巡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二要严格考核管理。要结合巡乘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巡乘民警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力度,既要区别于列车值乘民警的考核,又要充分调动巡乘民警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强化区间巡乘民警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作业标准,充分发挥巡乘作用。三要跟进教育培训。要明确巡乘民警应知应会应做的内容,结合岗位练兵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必要时,邀请法制部门开展专门培训,为巡乘工作提供业务素质支撑。

猜你喜欢

乘警列车长警情
高速磁浮列车长定子直线同步电机参数计算
一种基于空间位置进行警情高发统计的方法
“荷国”走出的彝族列车长
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青阳派出所:扎实推进辖区打防质态提升
最佳榜样
乘坐火车丢手机,乘警热心解难题
图片故事
笑不出声的笑剧
精心组织严格规范不断提升警情处置效率和水平
失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