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筹资还是从统筹基金中划拨为好
2013-01-30文/王利
中国医疗保险 2013年11期
文/王 利
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设计的初衷就是保大病的。因此,“大病保险”筹资还是从统筹基金中划拨为好,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进入大额的由大额医保资金支付,其余自付部分由商业保险进行补充报销。经过这三个阶段,就可以基本解决“大病”参保职工的医疗经济负担。如果参保职工享受公务员医疗待遇,还可以从公务员补贴再报销一部分。这种多层次的保障机制可操作性强。一是已有现行政策,有依据可实施;二是政策宣传已深入,参保人员容易接受;三是资金来源有保障。统筹基金、大额资金、公务员补贴,各地都建立了畅通的筹资机制,具有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也体现出多层次的特点,是目前“大病保障”行之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