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概览
2013-01-30司法部法律援助司
■司法部法律援助司
2012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开展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法律援助机构①法律援助机构是指依据《法律援助条例》设立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数为3236个,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机构数占机构总数的91.7%,比2011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有专门接待场所机构数为2790个,其中临街一层机构数占机构总数的58.6%。
与2011年相比,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全国有专门接待场所机构数、临街一层机构数以及平均办公用房面积均有所增加,分别比2011年增加了3.3%、14.9%、10.7%,法律援助场所更加便民利民。
全国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近6.4万个,比2011年增长3.9%。其中依托司法所设立工作站3.8万余个,在工、青、妇、老、残、信访、高校、监狱等设立工作站2.5万余个。
全国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共有1.4万余人,同比均略有增长。其中女性工作人员占总人数的43.3%。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占总人数的77.1%;具有本科和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分别占总人数的69.9%和4.6%。法律援助机构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工作人员数为6265人,法律援助注册律师数为4810人,与2011年相比均有所上升。
各地电台、电视台播出法律援助节目共计3.3万余次,互联网刊登涉及法律援助的信息2.4万余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共举办法律援助培训班近1万个,培训人数32万余人次,培训总学时近450万小时;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机构和个人分别为523个和783个,宣传、培训和表彰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法律援助案件量及咨询情况
(一)法律援助案件基本情况
法律援助办案量大幅增长。各地根据司法部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案件首次突破百万件。2012年共批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万余件,同比增长21%。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13%、86.4%和0.6%。民事案件仍然是法律援助案件总量增长的主要因素,民事案件增长量占总增长量的88%。
(二)各类案件量情况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为13万余件,增长了17.6%。从案件类型看,法院指定辩护案件数增长了16%;各类受援对象指定辩护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其中为未成年人、盲聋哑人、一般贫困者和基于其他原因指定辩护的案件分别上升5.3%、14%、46.5%、60.9%。法院指定辩护案件仍然是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来源,但申请刑事案件的比例有所上升。
民事法律援助申请并获得批准案件数增长21.5%。以案件类型划分,数量最大的民事案件类型仍然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为27万余件,增加了31.9%;其次是婚姻家庭案件,为18万余件,主要包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扶养费案件;再次是交通事故案件。
行政案件申请并获得批准数增长了34.7%。以案件类型划分,数量最大的行政案件是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案件,增长了80.6%;其次是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案件 (含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增长了18.8%。
(三)受援人情况
各地法律援助机构适应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方式,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2012年各类受援人总数为114万余人次,增长了21%。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成绩显著。
按受援人性别划分,女性受援人占受援人总数的23.9%。按受援人身份划分,农民、农民工是受援人数最多的人群,共占受援人总数的71.6%。农民、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受援人同比分别上升16.7%、28.3%、14.2%、10.3%和11.5%。按案件类型划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受援人同比分别上升16.4%、21.7%和17.5%。
(四)法律援助咨询情况
法律援助机构接受来访、来信、来电咨询合计576万余人次,增长了8%。其中,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出咨询数占咨询总数的29.2%,增长了9.2%。婚姻家庭咨询数最多,主要包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扶养费,为56万余件。与2011年相比,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医疗事故咨询数上升幅度都超过10个百分点。
三、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
2012年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86万余件,增长了19.3%,其中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分别为110923、746735、4741件。办结刑事案件中,承办人意见全部采纳和部分采纳的占总数的92.1%。办结民事案件中诉讼案件数占43.9%,同比增长12.6%。民事诉讼案件胜诉率②胜 诉率=胜诉案件数÷ (胜诉案件数+败诉案件数)为92.3%,行政案件胜诉率为84.1%。
四、法律援助经费情况
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三个纳入”的要求,不断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力度。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由2亿元增至2.2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投入1亿元。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收入总额为14亿元,比2011年增长9.9%。
其中财政拨款占经费总额的99%,增长了10.1%。在法律援助财政拨款中,同级财政拨款额占66.8%;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占15.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占7.2%;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占7.1%;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4230.93万元,占3.1%。随着法律援助财政拨款力度的持续加大,人均法律援助财政拨款达到了1.04元③此处所指的人均,是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 (区、市)人口数量计算,下同。。
与2011年相比,全国同级财政拨款额增长了14.2%,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同级财政拨款额分别增长1.2%、11%和18.4%,各级财政对本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拨款额继续保持增长,其中县区级增长幅度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