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开创广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13-01-30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赵 波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党的十八大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广西司法厅党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先后多次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奋力开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准确掌握科学内涵,真正在理论上认同
经验昭示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中国梦”,是中华民族之梦。人民群众作为中华民族的主体,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力量。因此,在面对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和长期执政的新考验,各级党员干部只有在高度认知和理解的基础上,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坚定信念,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才能在实践中发挥威力,在情感上引起共鸣,在思想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精神导向和价值坐标。因此,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准确掌握科学内涵,在学习中不断去提高,在实践中不断去思考,在创新中不断去破解司法行政工作理论上、体制上、机制上和实践上的难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旗帜认同、道路认同、理论认同、制度认同,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纪律法律至上,始终做到政治方向不偏离、原则问题不含糊、风吹雨打不动摇。
二、切实增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在实践上认同
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实践观点、群众观点、历史观点,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司法行政“一条主线、两个服务、四个重点建设、五个进一步”的工作思路,不争论,不推诿,不松懈,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发挥积极作用。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职能,紧紧围绕广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扎实深入地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敏感问题,组建全方位、多层次专项“法律服务团”,全面参与社会及经济活动;选派律师到信访部门值班、参加涉法、涉诉案件接访活动;推进律师参与调处社会重大矛盾纠纷,处理涉法上访事件以及社会公益事业。
(二)围绕加快推进社会体制变革要求,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要有新突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组织为骨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建设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
——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一站式、一条龙”法律服务窗口。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大力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以市县司法局为中心,以乡镇司法所为重点,以村屯联络站、联络员为支撑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温馨、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把平台建设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温馨之家,打造成为广西司法行政特色品牌。
——努力构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网络。 “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司法行政工作要把握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关键点,努力打造司法行政工作一线实战平台。突出抓好市县 (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切实强化基层基础保障;以争创“五好司法所”为载体,突出抓好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所综合“软实力”,在城乡建立起指挥有力、运转协调、规范有序的司法行政管理服务网络;优化发展环境,用足用好中央、司法部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解决好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经费、设施装备和监所安全警戒设施建设的保障问题;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司法行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
——加快构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新期待,及时为群众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民生问题。拓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实现“应援必援”目标;积极打造“零距离法律服务圈”,推进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向村居、社区延伸,最大程度地满足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强化县域公证事业发展,完善便民措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协会,全面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形成覆盖全区的司法鉴定机构网络。
——积极打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努力推动建立一批由政府主导和扶持的社会法律服务组织,建立功能完善、快捷高效的运行机制,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矛盾调解、特殊人群管理帮扶等公益服务。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全民参与机制,组织动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慈善机构、爱心企业和人士、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业社工、建立社会化基地等多种形式,让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努力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要把维护公平正义落实到执法执业的各个环节中,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特殊人群管理要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积极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实现和维护法律上公平与正义。充分发挥律师队伍的监督制约、建言献策和平争息讼作用,将律师队伍打造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中坚力量。下大气力解决好公证行业重收费、轻服务,重数量、轻质量,重利益分配、轻责任落实等倾向性问题,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信力。强化司法鉴定工作执业规范,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的权威性。
(三)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求,在平安建设中要有新作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建设作为重要的任务,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中基础性、源头性和“第一道防线”作用,主动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大乡、村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力度,构建起城区、乡、村三级联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总结推广医患纠纷、道路交通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创建经验和工作成效,有计划、分步骤推动人民调解向群众最需要、条件最成熟的行业和领域延伸。深化中越陆地边境和省际边界矛盾纠纷民间联调联解机制,努力打造广西民族、边关特色人民调解品牌。
——大力加强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坚持把教育改造作为中心任务,大力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全面推进出监 (所)教育、心理矫治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深化服刑人员积分制改革,完善戒毒康复“四·四”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和戒毒康复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规定,完善监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和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果,加强监所安全警戒设施建设,全力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要积极稳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扎实做好顺应改革的准备工作,认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执法教育,及时有效处置新情况、新问题。
——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不脱管、不漏管,管得住、管得好”为基本目标,健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市、区、乡镇 (街)、村 (社区)四级矫正帮教组织网络。加强社区矫正的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工作格局。要加快推进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全区的安置帮教基地。继续深化“结对子工程”,建立健全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工作机制,努力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安置帮教措施落到实处。
(四)围绕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法治建设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认清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利用法治创建平台,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弘扬法治、践行法治的氛围,全力推进法治广西建设。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国,普法先行。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深入人心。针对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和百姓需求,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强化农村、流动人口聚集点、边关口岸等重点地区的法律宣传,培养人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与行为习惯,自觉运用法律合理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努力打造广西特色法制宣传品牌。
——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深刻认识和把握“法治广西建设”重大机遇,明确职能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要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 (市、区)、民主法治村 (社区)创建活动,深入推动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加大依法治理的督查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学法、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
(五)围绕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要求,在过硬队伍建设中要有新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中央、自治区政法委对政法机关过硬队伍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科技信息化应用、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优化结构。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干部轮岗、挂职等交流工作,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水平。坚持向一线倾斜方针,不断创新干部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认真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干警;大胆选拔使用基层干部,最大限度地发挥队伍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抓好监狱劳教 (戒毒)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探索建立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网络,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六)围绕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总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有新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党章,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党章规定的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政令的畅通。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维护权威。要认真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政风、警风、行风、会风、文风。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抽查核实。继续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大力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警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在实现各项目标任务上干实事、出实招、见实效,真正在执行上认同
执行力决定工作成效,决定事业的成败。提高执行力,重在求真务实。在大政方针已定,方向目标明确的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教导,以真干事、干成事为荣,以不干事、干不成事为耻,心无旁骛地干工作,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做到干实事、出实招、见实效,保证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紧紧抓住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推进,带动事业全面发展。紧紧抓住重点调研课题,寻找创新性工作的路子和办法,寻求司法行政政策、机制、队伍、保障性障碍突破,形成长效机制,带动整体的提高;紧紧抓住司法行政基层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