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013-01-30王征国
□王征国
(中共湖南省委 讲师团,湖南 长沙 410011)
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王征国
(中共湖南省委 讲师团,湖南 长沙 410011)
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和系统的总称。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姓“公”,它以服务全体公民为对象,主要任务是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满足公民的文化需求、促进公民的文化消费。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主体是政府,主要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所提供的基本文化服务,包括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目标、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这里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不是指顶层设计和具体政策,而是指如何规范和制约政府行为的制度安排。推进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包括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以核心价值凝聚共识、靠道德建设规范行为,以及全面整合文化资源、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等。
公共文化服务对象;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公共文化服务举措
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和系统的总称。推进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着力点在哪儿?就在解决好为谁服务、谁在服务、怎样服务这三个基本问题上。这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一、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全体公民为服务对象
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姓“公”,它以服务全体公民为对象,主要任务是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满足公民的文化需求、促进公民的文化消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倡导文明健康的文化消费。
(一)公民的文化权利。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社会经济和政治总是不断发展的,文化也必然随之发展,人们在追求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的同时,必然渴求文化利益的实现。公民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互为前提。经济利益具有基础性决定性意义,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则是经济利益在上层建筑领域的反映,也不可或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经济利益不断得到满足,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的需求日益凸显。因此,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利,是我们在维护公民利益需求方面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新问题。那么,公民到底有哪些文化权利呢?《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规定:“1.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2.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第22条补充说,人人有权通过国家的努力和国际合作,实现自己的文化权利,文化权利是他或她的尊严和人格自由发展中不可剥夺的一部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文化权利的发展中又迈出了新的一步,其第15条指出:“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甲)参加文化生活;(乙)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丙)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被保护之利。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所必需的步骤。三、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自由。四、本公约缔约各国认识到鼓励和发展科学与文化方面的国际接触与合作的好处。”2001年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决定,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对这些人权要求的认同。2004年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增加了有关人权的内容,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第33条),表明我国与国际社会人权价值原则的进一步契合,并为我国政府公共服务的实践奠定了宪法基础。综合上述,上海市社会科学院花建研究员说,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四个基本方面:第一是公民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第二是公民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第三是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第四是公民的文化成果受到保护的权利。[1]P41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的最鲜明特色——即作为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党,不仅有责任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也有责任保障好人民的文化权益、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生活质量。
(二)公民的文化需求。公民的文化需求,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有多样性和多元化。从广义上讲,公民的文化权利同时也就包括公民的文化需求,如上面所述的文化享受权、参与权、创作权和保护权,同时也就是公民的文化享受需求、参与需求、创作需求和保护需求。从狭义上看,其基本需求主要包括:一是接受媒体文化的需求。大众媒介代表公众行使社会守望的职能,它不断提供各种事件的信息,包括曝光各种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及时地发出警告,推动社会进步。这就要加强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重要出版社建设,把它作为构建现代传播体系的战略重点,贯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增强新闻宣传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引导和回应群众参与互动。二是吸纳网络文化的需求。网络舆论已成为公众向政府表达诉求的重要通道。尽管网络世界是虚拟的,网民却是真实存在的,在每个网民代号和网络地址的背后,对应着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公民。公民懂不懂网、上不上网、用不用网,是具不具有现代意识、能不能跟上时代潮流的一个重要体现。为适应公民吸纳网络文化的需求,在网络内容上,要多创作出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瑰宝的精品,多制作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佳作,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推动当代文化精品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在网络建设上,要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加快发展,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发挥主要商业网站建设性作用,培育一批网络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在网络管理上,要加大网上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督促网络运营服务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严肃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三是满足公益文化的需求。诸如面对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众的基本文化生活贫乏等,体育场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他们开放,艺术院团、影剧院定期面向他们低价演出或放映,这都是满足公益性文化需求的重要举措。四是创造精神文化的需求。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因为劳动群众的生产实践,为人们从事一切精神生产提供了物质前提;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一切精神财富产生的源泉;劳动群众不仅直接创造了精神财富,而且人民群众的实践能够检验知识、文化是否科学。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创造精神文化的巨大冲动及迫切要求,这要求我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多为广大群众提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广阔舞台,多为广大群众组织开展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及时总结来自群众、生动鲜活的文化创新经验,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公民的文化消费。文化消费就是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文化产品和服务来满足自身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有益的文化消费,能够将科学、健康的文化内涵渗透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提高社会文明水平,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能够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使大家在物质生活需求得到不断满足的同时,在道德、心理、创造力等方面也得到充分发展。扩大文化消费,需要发展文化、教育、科技、信息等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这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时,满足公民文化消费需求,又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这是因为:一是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有利于扩大文化产业规模。公民在基本物质生活不断得到满足的同时,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总量也会稳步增长,这为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和规模扩张提供了巨大的内在动力。当前,我国居民消费正由生存型、温饱型,向小康型、享受型转变,公民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井喷”之势,消费能力大大增强,鉴赏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领域不断扩大,多种多样、多层次多形式已成为其最显著的特点。这既为文化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也使文化产品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我们的文化产品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领域已成为我国少数几个总供给不能满足总需求的领域之一。二是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有利于提升文化消费水平。总体上看,当前我国居民文化消费尚处于改善生活环境、休闲减压的初级阶段,而对严肃、高雅的文化消费十分欠缺,高层次文化消费严重不足。随着文化产业结构的调整,这种结构单一的文化消费正在改变。我们只有积极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新变化和审美、娱乐、休闲新需求,创新商业模式,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扩大文化服务消费,提供个性化、大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居民文化消费意识和文化消费水平,培育新的文化消费热点,才能提升文化消费水平。所以,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必须提供源源不断的科技支撑,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才能提高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不断开发新的文化业态,推进文化产业升级。三是培育市场主体,打造一批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要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要加大文化市场进一步开放,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二、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有限政府为服务主体
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是政府,主要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所提供的基本文化服务,包括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目标、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在这里,公共文化服务又姓“共”,即指公共文化资源的共享。可见,前面讲的公共文化服务对象,解决的是为谁服务的问题,这里讲的公共文化服务主体,解决的是谁在服务及提供哪些服务的问题。谁在服务?政府在服务,因为在WTO规则中政府本身就是个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部门,而不是个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经营主体和居高临下的官僚机构;提供哪些服务?政府只能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公益文化服务,而不是为公民文化需求提供所有的服务,这不是在为政府推卸责任,而是政府不仅能力有限、责任也有限,有限政府在公民无限的文化需求面前,只能提供有限的文化产品与供给,这是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存在着的一对永恒矛盾。所以,超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围的需求,只能通过文化市场获得。
(一)公共文化服务目标。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目标。如果只有城市的文化发展,没有农村的文化发展,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过大,这既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不相适应,也与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历史上,广大农村传承了各族人民在漫长历史进程中创造的多姿多彩、充满乡土气息的民族民间文化,保存了我们民族独特的文化资源,有的民族民间文化就“活”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使得我们的乡村一直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之地;近年来,我国农村文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得到较大改善,享有更多文化发展成果,广大农民群众既过上了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所以把美好的精神食粮提供给亿万农民,已经成为我们推进文化改革与发展的紧迫任务。这就是说,与城市相比,目前乡村公共文化还处在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存在文化供给与文化需求严重脱节的现象,当务之急是要增加乡村公共文化的供给。这仅仅靠乡村自己来增加供给是不够的,还要靠国家、政府不断给予政策、人力和物力等方面的支持,靠城市人帮助乡村人建设他们的文化,靠大量城市返乡人员不断将新的、整体性的文化价值观念注入到乡村中。与城市相比,乡村的公共文化资源和设施匮乏,而这恰恰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需要统筹规划和建设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形成融宣传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科学普及、体育活动等于一体的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就在于实现均等化,即通过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均衡发展,使得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同等程度的公共文化服务。我们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的成果,只有真正做到惠民、便民,城乡文化一体化,才能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均等化。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助于公共文化空间的重新建立,让每一个人都有表达和满足自身文化需求的权利和渠道,在个人和社群生活、公共生活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感和认同度,使人民在参加文化创造、享受文化成果的过程中,精神需求得到满足,利益诉求得到表达、文化创造力得到激发。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特色”,除了前面讲到的“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最鲜明特色外,还有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的“公益性、共享性、方便性”等特色。一是增加公共文化供给,就要注重公共文化的公益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增加公共文化产品总量、提高公共文化产品质量,多提供符合人民群众需求的公共文化产品。所谓公益性,是指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弥补市场文化服务的不足和缺失,基本上是免费服务,或者是低于成本、收费很少的服务。[2]P34当然,不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并不意味着不讲究经济效益,公共文化部门要千方百计降低公共文化服务成本,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二是增加公共文化供给,就要发挥公共财政的共享性,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要合理使用财政补贴、政府采购、委托生产等手段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生产。要进一步推进财政、税收等激励政策,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要通过合理的政策、制度设计,吸引社会力量,尤其是广大民营企业投资、捐助公益文化设施,加强对民办文化机构和团体的支持力度,打破体制界限,在资金扶持、队伍培训、行业评估等各方面对民办文化机构和国办文化机构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努力形成多元互补、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格局。三是增加公共文化供给,就要突出文化网点建设的方便性,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必须做到网点化,能方便群众就近参加,能使人民群众感到很便利的经常性服务。
(三)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这里讲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既不是指顶层设计,也不是指具体政策,而是只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主体——政府职能与管理的制度安排。不然,我们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就会误入歧途。因此,笔者认为,最为紧要的是要明确规范和制约政府的行为。一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要通过法律来明确和规定。即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并监督政府执行公共文化规则,包括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与权限,公共文化财政的预算和投入方式,各级政府间财权与事权的划分与对应,公共文化服务合同的执行以及公正执法,知识产权的界定与保护等。对政府干预文化市场的方式和权限,要作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尽可能详尽的规定,如果法律规定了过多的政府不应有的干预文化市场的权力,或者法律留下的空白太多,或法律条文过粗留下的弹性过大,赋予政府过多的自由裁量权,都会导致政府对文化市场的过多或随意的干预。政府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其行为必须处于文化法律规范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二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体制要通过改革来实现规范和转型。满足社会公共文化需求是公共财政的首要目标和工作核心。公共财政出现的前提是市场失灵。在市场失灵情况下,政府依据行政力量,在全社会执行国家的公共管理者职能,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目前,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中还带有明显的“建设财政”的特点,公共财政支出被大量用于那些本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经济建设支出过高,用于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的公共服务支出明显偏低。因此,改革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支出体制势在必行,公共财政体制必须从“建设财政”向“社会财政”和“文化财政”转型。同时,我国之所以出现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大量需求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就在公共文化资源投入不足和公共文化资源配置不合理。前者是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数量问题;后者则是一个体制问题,是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体制的力量,没有处理好效益与公平的关系,没有把制度因素也作为一种发展动力。这也要求通过改革来促进公共文化资源的资本化和社会化。国际经验表明,由政府包揽的公共服务容易产生财政危机和公共服务效率低下。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必须打破政府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发挥政府、市场和非营利组织的协调作用。
三、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增强实力为服务举措
在解决了为谁服务、谁在服务之后,还要解决采取哪些具体举措问题,以此来推进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这类举措应为政府所专有,是其他任何组织代替不了、也承担不了的。它包括增强“软实力”和“硬实力”两个方面的举措,前者主要是指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以核心价值凝聚共识、靠道德建设规范行为等;后者主要是指全面整合文化资源、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等。
(一)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进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首要的是要解决用科学理论来指导实践的问题,这无疑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强调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高度的物质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三位一体”的崭新社会,也是物质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三者协调发展的社会。这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纲领奠定了理论基础,也在国家总体布局中为公共文化服务定了位。随后,江泽民提出“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3]P559这既为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确定了服务内容,也为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强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包括树立和落实“和谐文化观”在内,它是指在以人为本原则下实现人的和谐发展,在最大限度满足公民文化权益及需要下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对话、竞争中彰显民族凝聚力与亲和力进而形成缓释矛盾冲突的文化氛围、文化机制、文化精神。这既突出了中国“和谐文化”的实践品格,也以“和谐世界”为旗帜,站在了当今世界文化发展的制高点。在当代中国,一切公共文化服务只有生动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魂”,才有主心骨、精气神。
(二)以核心价值凝聚共识。推进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根本的是要通过对多元价值的整合,以形成价值认同和凝聚社会共识,这是当代中国文化建设之“魂”,也是实现中国文化现代化的主题。因为任何现实社会的和谐有序都源于一整套共同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社会群体在观念上普遍认可并在行动中践行的价值标准和人们价值评判、价值选择最有说服力的依据。鉴此,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P15这里只用了24个字,就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既注重国家的目标、讲求效率,也注重社会的进步、讲求幸福,同时强调个人的尊严、讲求道德。毛泽东曾经多次讲过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这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就体现了这样的思想方法。可见,通过实践而形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概括,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转型时期价值多元化基本事实深刻反思的结果,也是对多元价值进行整合的努力与尝试,它不仅可以引领多元化的社会思潮,而且可以凝聚人心并成为人们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与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三)靠道德建设规范行为。推进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迫切的是要解决靠道德建设来规范行为的问题,即用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来规范社会行为。一是“慎独又自律”,这是个人品德规范的结果。通常人们所说的“人格的力量”,指的就是一个人的品德修养和行为操守,即人的品格、尊严、魅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慎独而修身,自律方立人。如果一个人缺乏慎独意识和自律精神,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那就很难有健康的生活情趣,更谈不上有高尚的精神追求。所以,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要重品行、讲操守、树正气,这决不是一件小事情,它直接关系到我们的文化市场能否按照“诚信”规则来正常运行、文化强国能否提升“软实力”的大问题。二是“家和万事兴”,这是家庭美德规范的结果。家庭以两性关系、血缘关系和收养关系为前提,夫妻关系是具有一定生理学意义的两性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是具有一定生物学意义的血缘关系,两性关系和血缘关系是联结家庭的自然纽带。家庭是充满着温暖和情谊的生活共同体,家庭成员的关系是以互爱为感情纽带的。恋人之间、夫妻之间的关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有着父母之爱、同胞之爱。这种在家庭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亲密感情是连接和巩固家庭存续的社会纽带。这种精神因素正是建立和睦、幸福家庭的必要条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每个家庭都建设好了,整个社会也就富强了。三是“干一行爱一行”,这是职业道德规范的结果。由于职业或行业上的差别,使人们在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上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的差别,形成特殊的道德样式。所谓“行行出状元”,不但反映人们的业务、技术、知识的造诣,也反映着人们在职业道德上的差别性,导致了职业道德的多元化。作为职业活动者的道德要求与作为一般人的道德要求往往有所不同。比如,政府公务员就要做道德的楷模,时刻以奉公为德、清廉为荣、谋私为耻、利己为羞的职业道德精神和道德责任,来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四是“助人而快乐”,这是社会公德规范的结果。互助是社会的需要,任何人都需要他助,没有他人的帮助就寸步难行,尤其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就显得更加具有普遍的意义,“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红花虽好,还要绿叶扶持”等俗语,就反映了互助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需要。助人为乐是每个公民都应具备的,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是社会公共关系中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在公共生活中,往往会发生一些突发事故,例如车祸、海难,有人可能会突然病倒,老弱病残、妇幼需要有人相助,公共生活中当然会有社会的一些机构及人员来维持秩序、帮助人们解决一些困难,但这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什么困难都解决,因此就需要人们互助关心、互相爱护和互相帮助,需要发扬“一人有难大家相助”的友爱精神。
(四)全面整合文化资源。推进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突出的是要解决资源整合问题,政府必须合理配置文化资源、完善优化文化结构、有效保护文化产权。在这个整合过程中,不仅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而且需要适应时代发展和世界潮流,具有超越族群的全面性。所以,这种资源整合主要包括:一是以整合内源优秀文化为核心内容。内源文化与外源文化两者相比较,内源文化是占优势的核心部分,它的优秀部分理所当然地应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支撑和基础。二是以整合外源优秀文化为重要内容。因为它既然也是优秀文化,那就有过历史上的辉煌,或在现实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也应理所当然地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构件。三是以整合内外源理性文化为补充材料。这些理性文化在整体上不属于优秀文化的范畴,也不属于落后文化的范畴,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灰色地带,但属于人类理性的结晶,其中包含着不少积极的、有益的成份,曾经产生过在那个历史时期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传统,我们必须去挖掘和吸纳它,使之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机构成。诚然,文化整合并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首先必须承认文化的差异性,并在文化差异中寻求发展的共同点。我们又必须承认不同文化在磨合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冲突不可避免,当弱势文化领悟到强势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后,再迅速进行文化整合,就会取得较好的效果。我们还必须承认文化资源的价值整合不可能一开始就十分完善,需要在灌输、传播过程中,依据现实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充实和提高。
(五)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推进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重要的是要解决文化事业的发展问题,构建以文化事业传承、文化事业传播、文化事业前瞻为内容的服务体系。一是发展文化传承业。文化传承通过国民教育、科学技术、文化鉴赏等途径来实现,还包括采取下列举措: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复制性,政府应有强制性保护措施,禁止无序利用或滥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可复制性,政府应出台鼓励性传承政策,对传承组织和传承人实施嘉奖或资助;文化典籍遗产具有散乱性,政府应组织社会性力量,有计划地进行整理,高规格地推出精品,深入地挖掘其当代价值。二是发展文化传播业。文化传播又称文化扩散,是指中国文化由其发源地向外辐射传播或由一个社会群体向另一群体的散布过程,政府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发展现代传播无疑是政府必须把握的重点,但是现代只有与传统和未来相联系才有意义,传统、现代、未来这三维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化传播中必不可少的内在环节和外在方式。传统传播业,包括书写传播、商品传播、留学传播等,这是指用传统媒介建立起来的传播业;现代传播业,包括电讯传播、影视传播和网络传播等,它指的是以现代信息技术和专门媒介为重要手段的新的传播业;未来传播业,包括集成化传播、数字化传播和云计算传播等,它代表着现代传播业的前进方向。[5]P95三是发展文化前瞻业。政府不是算命先生,但可以对未来文化发展进行科学预测。立足中国国情,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事业的发展无疑带有初级阶段的特色。那么,到了社会主义中级阶段,文化事业有哪些新的特色;到了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文化事业又有哪些新的发展;马克思所预测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文化,在这些不同的阶段又有哪些不同的体现等等,需要政府拥有类似“兰德公司”式的研究机构,并给自己的服务对象以交待。
(六)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推进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现实的是要解决产业扶持问题,即为了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全力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在这方面,政府采取的扶持举措主要有:一是制定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政府以及各部门已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对文化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性文件,在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鼓励引导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力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出现蓬勃发展的可喜局面,在许多地方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已成为当地扩大就业空间、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政府应逐步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二是公布文化产业扶持目录。每年或每三、五年,政府都应向国内外公布文化产业扶持目录,招商引资国家所许可的文化项目,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吸引技术投入、管理投入和人才投入等等。“十二五”期间,为实现文化产业“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国家将积极发展和壮大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三是规范文化产业扶持园区。政府要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当前,华北、华东、华中、西北等全国8个地方已经规划了数字出版业的重要园区和重要产业带,我们要以此为基础,继续保持和不断扩大好的发展势头,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
[1]花建.实现公民文化权利——推动城市文化建设的一个重大命题[J].探索与争鸣,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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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J].求是,2012(22).
[5]王征国.论文化传播的三维方式[J].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责任编辑:徐国栋)
MakingEffortstoDevelopthePublicCulturalServiceSystemwithChineseCharacteristics
WANG Zheng-guo
(LecturerTeamoftheCPCHunanProvincialCommittee,Changsha,Hunan410011,China)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refers to the sum of institutions and systems of providing public cultural products and services for the citizens by the public sectors with the government at the core.The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s “public”.Its object is all the citizens,and its major task is to safeguard the citizens’ cultural rights,satisfy their cultural demand,and promote their cultural consumption.The government is the subject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and its main function is to provide basic cultural services satisfying the citizens’ basic cultural demand,including clarifying the objectives,increasing the supply and perfecting the institutions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The institutions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do not mean the top-level design and concrete policies,but refer to 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normalizing and constraining the government’s action.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the following measures are suggested to be taken:guiding the practice by scientific theories,pooling common outstanding based on core values,normalizing behavior by moral advocacy,integrating cultural resources,accele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undertaking,and suppor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object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ubject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measures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D6
A
1674-0599(2013)04-0028-08
2013-02-16
王征国(1951—),男,湖南武冈人,中共湖南省委讲师团首席专家、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