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荷兰内政部的机构与职责

2013-01-30译/丁

中国民政 2013年9期
关键词:内政部中央政府事务

◎ 译/丁 朋

荷兰内政部简介

荷兰内政部全称为荷兰内政及王国关系部(荷兰文:Ministerie van Binnenelandse Zaken en Koninkrijksrelaties,官方缩写为BZK;英文: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and Kingdom Relations),是负责荷兰的国家内务、民政、人力资源管理以及荷兰王国内部各成员之间关系的行政部门。内政部的前身是创立于1798年的巴达维亚共和国水路政维护部,其名几易,现用名自1998年开始使用。荷兰内政部现位列荷兰王国中央政府十一个部之一,且素有“行政部门之母”之称,因大多数行政部都曾是内政部的一部分,之后经一次或多次机构调整分离出去,如农业部、教育文化部。

荷兰内政部机构设置

荷兰政府内阁是由各部部长以及国务秘书组成。内政部现有两位部长级内阁成员主持政务。现任内政部部长为Ronald Plasterk,对内政部工作总负责;另有一位内阁大臣Stef Blok主持内政部中涉及住房和中央政府内务的政务工作。

内政部现设四个总司管理政务,分别是:第一,公共管理总司。公共管理司管辖荷兰的公共设施、对警察提供服务、路政维护、市政卫生服务、住房地址登记等等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实施进行监督。第二,公共秩序与安全总司。第三,人力资源与管理总司。主要制定公务员管理的政策和进行公务员资源的调配。第四,宪法事务与王国关系总司。其主要负责在宪法框架下的王国构成国之间关系的协调。

另外,荷兰安全局是内政部内的一个半自治机构,其地位与其他三个总司稍有区别。

荷兰内政部主要职责

上到协调荷兰王国内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系,下到市政服务,荷兰内政部承载着维护荷兰本土社会秩序稳定的职责。荷兰内政部主要的工作方式为针对有关事项立法、创制政策、执行及监督。其有以下几种重要职责:

第一,维护宪法和民主法治秩序。看似宣示性的这种职责实际上承载了荷兰内政部对于自身在政府中位置的认识,以及其对自身行政之终极目的的一种强调。

第二,维护中央政府的运作。毋庸赘言,作为荷兰政府重要的组成部分,内政部有责任维护政府的有效运转和统一秩序;且在王国内部成员都名义上隶属中央政府的条件下,内政部更是要对各构成国之间和谐的关系负责,为中央政府的治理秩序打下基础。

第三,协调荷兰王国各构成国之间的关系。我们所熟知的欧洲大陆上的“荷兰”,只是荷兰王国的欧洲本土组成部分。根据荷兰宪法,荷兰王国是由荷兰(荷兰本土)、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四个构成国组成的君主立宪制的联合王国,是一个以荷兰本土为核心的主权国家。荷兰王国政府的权力仅限于国防、外交、国籍和引渡,除了上述权力以外,各构成国皆有完全的自主权。协调和推进各成员国在荷兰王国的法律和政治框架下的关系也是内政部所承担的重要职责,关乎王国的统一和地方的稳定。

第四,承担公共管理职能。内政部承担荷兰本土的公共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事务,其职责涵盖范围甚广。与维持公共设施运转相关的事项如警察、市政公共服务、市区交通和路政等等都由内政部总体负责管理。内政部对荷兰本土的公共事务的管理是通过四级机构开展的,分别是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市政厅、各地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前三级机构都是政府机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属于独立的公共组织,并不隶属于政府。

第五,负责对公务员的管理。协调全体公务员的管理与政策,并确保公共服务通过公务员得以有效地开展是内政部另一个重要的职能。

荷兰内政部与中国民政部

首先,从职责范围上来看,荷兰内政部所负责的内政事项多集中在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上面,其设置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良好运转,并向市民的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最大的便利。因此,反对歧视,创造高效政府等被列入内政部的职责范围内;警察事务和水路政事务因其被认为是以为市民生活提供服务为目的,也归入内政部管辖。对比我国民政部的设置,户政服务、地址登记服务、身份证申领和验证服务是属于公安部门管辖范围;路政服务由交通部门管辖,水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是由水利部门管辖;公务员的调配和管理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管辖;税收民政部门并没有对这些事务进行管辖的权限。另一方面,我国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优抚、社会福利和管理慈善组织的职能也是荷兰内政部职能范围没有完全涵盖的。荷兰内政部负责住房事项的补贴,但其他方面的福利如残障人士的福利和老龄人口的福利事务则由公共卫生、福利及体育部管辖。

其次,从机构设置方面看,荷兰内政部设有四个总司来管理不同方面的事项。考虑到中国广袤的国土和复杂的地理人情因素,我国民政部的机构设置较为复杂,分工较荷兰内政部更为细致。

再次,从工作方式上来看,荷兰内政部不仅通过总部设在海牙的四个总司开展服务,实际运行中的公共管理事务也依赖省级政府和市政厅以及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荷兰的市镇级行政机构可以向市民提供多样的公共服务,并没有严格划分为子部门和办事机构。基础性服务如社区卫生清洁、身份信息认证、住房信息登记等等都可以就近通过市政厅办理。从这一点上来看,其与我国民政部的工作方式并无二致。我国民政部门除了在中央层面统一调配各机关司局以及直属机构开展工作以外,也是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开展具体工作。各级基层政府中都设有民政部门或者工作机构,保障尽可能地为当地居民提供就近的民政服务。

猜你喜欢

内政部中央政府事务
河湖事务
基于改进乐观两阶段锁的移动事务处理模型
中央政府将首次在澳门发行人民币国债
元明中央政府治藏宗教政策不同特点成因分析
历代中央政府对藏区赔命价习惯法的态度考释
基于优先级的多版本两阶段锁并发控制协议
浅析Oracle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