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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为”之举谋“有用”之位——做好民政督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3-01-30

中国民政 2013年9期
关键词:督查决策工作

◎ 仇 昉

行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查。作为一个重要的领导环节和切实有效的领导方法,督查是领导推动工作、确保决策落实、政令畅通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伴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任务、新问题层出不穷,这也给督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以“有为”之举谋“有用”之位,努力提升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统一思想、科学定位是做好督查工作的首要前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做好督查工作的前提基础。首先,督查工作有利于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民政系统各级各部门的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抓不抓落实、能不能抓落实,不仅仅是领导方法问题,更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的态度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开展督查工作,就是监督检查民政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不良风气,树立要抓落实、狠抓落实的意识,确保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其次,督查工作是修正失误、完善决策的重要手段。督查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反馈系统,要追踪决策落实的全过程,通过督促检查,发现决策落实中的问题,进而经过认真的督查调研,分析造成问题的具体原因,然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有的决策可能与实际不完全适应,需要进行再决策或多次决策,达到决策与实际完全符合,使领导干部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再次,督查工作可以有效地排除决策落实中的“梗阻”现象。新形势下,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过程中,遇到影响和阻碍的人为因素和客观因素也在不断增多,必须通过抓住那些对决策落实起阻碍、消极作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或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影响决策落实的部位、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决策和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从而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

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是发挥督查效益的内在要求。重点突出才能事半功倍。尤其是在当前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督查力量普遍薄弱的情况下,必须着眼全局、突出重点抓督查,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一是围绕全局性决策事项抓督查。紧紧围绕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围绕部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系统内重要决策、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围绕推动部门中心工作抓督查。一要推进度,分解落实本部门、本系统确定的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使各部门在落实决策和部署时,工作有标准、操作有规范、落实有保证。二要讲服务,对于重大项目,督查部门要全程督办,有效解决“中梗阻”问题。三要重查处,及时发现和认真查处影响中心、阻碍发展的问题,对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围绕中央领导同志和部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抓督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等,需要即时或在一定时段内办结,对这类事项的推进落实,除了注重时效性、确保办结质量外,还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开展的督查活动与领导思路合拍,与党委、政府的工作同步。四是围绕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督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是影响民政事业发展大局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这些问题如果发现不及时、解决不到位,将有可能演化成阻碍民政工作发展的瓶颈。督查部门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从中敏锐捕捉动向,明确工作重点,切实提高督查实效。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提升督查水平的重要途径。解放思想是正确行动的先导,注重创新是督查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首先,要创新督查工作思路。要着力解决好“为什么督查、督查什么、怎么督查”的问题,根据实际需要,科学拟定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季度督查工作计划、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等,使督查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要牢固树立抓督查就是抓落实、抓服务、抓效率的意识,努力做到抓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决策督查与抓本级党委、政府决策督查相结合,抓“等待督查”与抓主动督查相结合,抓督查实践活动与抓督查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拓宽督查工作思路。其次,要改进督查的方式方法。重点是抓好四个方面的创新:在整合力量方面创新。充分整合各部门人员力量,使督查工作逐步向大督查格局迈进;在核实核查方面创新。实行督查回访制度,对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的督查实行全程追踪,反复督查,提高督查的真实性;在联动督查方面创新。健全完善党政部门联合督查、职能部门参与督查、新闻媒体推动督查和人民群众监督督查的工作机制;在督查调研方面创新。坚持“督”、“研”结合,既在督查中调研,又在调研中开展督查,找准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措施。再次,要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是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分解督办、审核反馈、回访复核、情况通报、结果运用等督查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程序方法。要进一步探索建立督促检查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督查、考核与识人、用人相衔接、相一致,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提高督查工作权威。

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是确保督查实效的重要保障。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是抓好督查工作落实的根本。落实的关键在干部,干部的关键在素质。要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锻造一支高素质的督查队伍是当务之急。一是要提高督查人员的整体素质。从事督查工作的同志要注重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政策和法律知识水平以及依法行政水平,着力加强做好督查工作的“四种能力”的锻炼:要提高综合分析能力,善于领会领导的思想观点和工作思路,把握大局。善于研究分析矛盾,把握本质,找到规律,提高分析预见和判断能力;要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主动做好督查所涉及到的各部门、各层次、各方面的协调工作;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积极开展督查调研,提出有价值的可供领导决策参考的情况和意见;要提高文字表述能力,能写出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的督查调研报告。二是要培养督查部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工作落实是政务督查的基本功,从事督查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把“实”字摆在第一位,把功夫下在求真务实上,把气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做到脚踏实地,不脱离实际,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不搞形式、走过场,以对民政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细做实每一项督查工作,对所作出的每一个督查结论负责。三是要保持督查干部敢于碰硬的精神状态。督查工作者就是要敢督敢查敢碰硬,要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敢于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对矛盾较多的地方进行督查、督办,挖掘深层次问题,敢于不为人情左右,不计个人得失。充分使用好组织赋予的权利,一督到底,务求落实。对屡督不改的,要通报处分,通过督查,形成“落实不好不行、不落实更不行”的氛围。工作中要扑下身子,耐住艰苦,有一种能打胜仗的拼劲,敢啃硬骨头的韧劲,勇为人先的闯劲。针对不同的督查对象,要坚持原则,分清是非,秉公办事,顶住说情、讽刺、刁难及各种干扰,以无畏的勇气,浩然的正气查出实情,树立督查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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