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民政新闻宣传定位提高民政宣传整体水平
2013-01-30王金华
◎ 王金华
(作者系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
民政部党组和部机关历来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一些重要的制度规范,如2009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2010年制定印发了《民政部新闻发布及口径管理办法》《民政部新闻采访接待工作规程》和《民政部部属主要媒体驻部记者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又先后印发了《民政部舆情应对工作规程》和《民政部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概括起来,关于新闻宣传的重要制度安排主要有如下几项:一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制度,二是新闻发布制度,三是舆情监测和研判制度,四是舆情应对制度,五是设置议程主动宣传制度。此外,还有新闻口径管理制度、部属媒体驻部记者管理制度,政务微博管理制度等。那么,如何在此基础上做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提高民政宣传整体水平?笔者结合工作谈点看法。
一、民政新闻宣传的定位与宣传重点
民政部对民政新闻宣传的定位是:第一,民政新闻宣传是民政工作的公众舆论渠道,即通过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传播党和政府的民政政策、决策和民政工作业绩,展示新时期民政人风采,塑造民政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良好形象。第二,民政新闻宣传是民政对象的代言人,即通过信息收集、舆情分析、下情上达,反映群众疾苦和呼声,推进决策参考,维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第三,民政新闻宣传是民政事业的促进者,即通过褒扬先进典型、批评消极现象、介绍成功经验,激励、鞭策民政工作者,感染社会公众,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定位,民政新闻宣传应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积极做好各项重点业务的宣传工作。在这个问题上,要处理好主次关系,摆正新闻宣传的位置,如果业务工作是主要关系,那么新闻宣传就是次要关系,只有业务工作做好了,新闻宣传才有依托,才有“原料”和能量。民政工作千头万绪,哪些是重点?如何确定重点业务?这个问题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每年的党代会、“两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和做出的重要部署,其中涉及民政工作的论述和要求肯定是当年或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二是每年部里印发的工作要点,这些工作都是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经过部务会或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这些工作肯定是当年部里和各级民政部门重点推进的,民政新闻宣传围绕这两方面研究确定宣传重点,上符合中央精神,下符合地方实际和民众期盼,怎么做都不过分,做多少都不为过。
二是要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是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前提和基础。民政工作植根于社会、植根于群众,要取得社会的认可和群众的支持,就必须及时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评价、愿望和期待。尤其是在互联网影响力日益增大的今天,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做好对舆情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工作,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为下一步制定政策、科学决策、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提供基础。做好舆情监测工作,一是要构建民政舆情监测平台,加强对民政舆情的研究,继续办好《每日民政舆情摘报》《舆情专报》和《舆情专题》,下一步还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力争尽早建立覆盖广泛、面向全国、服务民政的现代化舆情监测系统;二是要建立舆情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健全部新闻办公室牵头、部属新闻媒体参与、各司局和地方民政部门及相关单位配合的舆情分析研判体系,形成舆情信息共享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应对、早引导,逐步提高舆情分析研判能力。三是要定期梳理民政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拟定应答口径,建立完善的新闻宣传口径库,以便在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提高快速反应和应对能力。
三是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突发事件能否及时正确应对,往往是团队和制度的试金石。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关键是要抓好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要有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对民政领域的一些热点、敏感问题或者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问题,制定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一旦突发事件发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处置工作。二是及时发布信息,避免炒作。按照主动、灵敏、规范、有序的原则,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稳妥施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三是要明确各方责任,加强信息沟通。上级民政部门一旦发现重大舆情,要在第一时间告知下级民政部门,加强与下级民政部门的联系和指导,下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把事实真相和相关情况上报上级民政部门,同级民政部门之间也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合作。此外,还要注意吸收致力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参与民政工作,让他们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既可以在平时发挥政策咨询、监督执行的作用,也可在关键时刻,参与事件处置、新闻发布等工作,发挥客观反映、疏导舆论的作用。
四是要积极做好重大典型的宣传工作。当今社会,各种信息充斥社会,有正面信息,也有负面信息,正面信息越多,负面信息就会相应减少,至少可以挤压负面信息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加强正面宣传、主动宣传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不乏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尤其是我们的基层民政工作者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常年坚守在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物质待遇低的岗位上,他们的精神非常值得肯定和宣传。在媒介资源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我们更要树立主动宣传的理念,不仅要大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工作经验、地方亮点,还要努力争取党委宣传部门的支持,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并适时组织媒体记者走进民政、走进基层,宣传报道民政领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我们自己的典型。过去我们不乏成功的案例,如周国知、谭竹青宣传就很成功。今后要在这方面继续下功夫。
五是要积极推进政务微博工作。民政部于今年6月27日开通了政务微博,目前已有约60万粉丝和听众,希望各地也能及时跟进,把微博这个新媒体利用好,把这个新阵地占领好,尽快形成民政“微博群”。据统计,目前已有200多家地方民政部门也开通了政务微博,很多政务微博办的很有特色,不仅发布最新的民政资讯和服务信息,还注意加强与网友交流互动,特别是一些县一级民政部门在人员、设备、经费等客观条件受限制的情况下,也开通了政务微博,这种勇气和精神非常值得肯定和鼓励。但客观地说,民政系统政务微博的发展和管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和初级水平,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微博活跃度不高、与网友互动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和提高。民政部既然开通了政务微博,就要立足于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和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发挥好信息发布平台、舆情监测平台、政府形象展示平台的作用。
二、如何做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
如何做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每个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予以解读,笔者根据自己的体会认为,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要转变理念。长期以来,民政部门倡导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要求民政干部多做少说,甚至只做不说,应该说倡导这种精神是必要的,到今天也不过时。但作为现代民政和现代民政干部,只强调这些是不够的,必须要适应现代社会特别是信息社会的需要,学会宣传自己、包装自己、推销自己。这就有个转变理念的问题。笔者以为,转变理念核心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干和说的关系。在新媒体时代,推进民政事业,既要肯干,又要会说,肯干是会说的基础,会说是肯干的延伸。这就要求民政干部要学会统筹兼顾,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新闻宣传工作,学会在两条战线同时作战。二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关系。有的同志重视传统媒体,忽视新媒体;有的同志会用、善用传统媒体,不会用、不善用新媒体,对负面信息迅速扩散、放大缺乏应对办法。这就要求我们要像对待传统媒体一样对待新媒体,研究新媒体的特点,掌握新媒体的转播规律,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新闻宣传中的作用。如何看待、对待新媒体,对大多数民政干部而言是一个“短板”,应尽快补上这一课。
二是要争取领导重视。做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前提和关键。具体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学会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一是要争取本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善于给领导搭台,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让领导信服,让领导放心,打消领导的顾虑。二是争取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主动提出新闻议题和报道计划,注意平时的联系、沟通,学会搞好公关工作,这也是硬功夫。
三是要上下联动。新闻宣传工作,尤其是舆情应对工作,上动下不动不行,下动上不动也不行,只有上下联动,才能形成合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要树立“天下民政是一家”、“全国一盘棋”的意识,民政部门的地位要靠大家共同打拼,民政部门的形象也要靠我们大家共同来塑造和维护。二是要形成舆情应对联动机制,在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的基础上,建立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机制,共同为民政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撑。
四是要学会与媒体打交道。要通过学习培训,使每个民政干部学会同媒体打交道的技巧和方法,正确、得体地应对各类媒体,了解、学习并合理利用新媒体,学会不失语、不乱语,千万不能说“雷语”。要全面理性地看待媒体,把媒体既当朋友,又当对手。不仅要认识到媒体本身具有求新、求快、求新闻效应的共性,还要把握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综合类媒体和行业类、专业类媒体,中央主流媒体和地方媒体、市场类媒体等各种媒体的特性。不仅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媒体的交流互动,支持他们的采访,尊重他们的知情权,而且要善于和媒体交朋友,善于在关键时刻利用媒体资源,引导社会舆论。不仅要建立健全各项新闻宣传制度,还要细化新闻采访接待规程,注意接待记者采访各种技巧和礼仪。不仅要考虑我们所要表达的,还要考虑将这些内容与媒体感兴趣的结合起来,方便媒体配合宣传、展示工作。不仅要发挥好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通气会、见面会、座谈会的作用,而且要敢于创新,通过集体采访、现场观摩、基层采风等形式,为媒体全面、生动、立体地宣传民政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