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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警务广场”战略大家谈

2013-01-29本刊编辑部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民意警务公安

深化“警务广场”战略大家谈

王振东(浙江省警察协会副主席、本刊编委会副主任):

湖州市公安局善于把公安理论运用于公安实践,指导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转化为公安生产力、战斗力、创造力,而不是坐而论道,也不是纯学术讨论、纯学术研究。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民意导向、信息主导等这些思想观念,构成了“警务广场”战略的基本元素,湖州市公安局据此提出了“警务围绕民意转、民警围绕百姓转”、“让民意领跑警务、让警务保障民生”等警务理念和要求。这些都是“警务广场”战略的核心内容,非常实在管用,但还要不断深化发展。“警务广场”在全国很有名气,无论是实体的“警务广场”,还是虚拟的“警务e广场”,都富有基础性、创新性、实践性、针对性。上次我带了一批省公安厅的老干部来湖州参观考察,老干部们回去后说:湖州还有“警务广场”这个东西,不仅市公安局有,县级公安机关都有,确实了不起。民意导向、信息主导这些民本警务、信息警务理念,湖州市公安局实践得很好、总结得也很好。这是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创造理论的一个典型。因此,公安理论不仅要转化为公安生产力、战斗力、创造力,而且还要通过实践接受检验,检验这个理论是否正确、是否科学、是否完整。不仅如此,经过实践检验正确的理论还要不断发展、不断深化、不断丰富、不断完善。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过来又检验理论,不断发展、深化、丰富、完善理论。这在湖州公安机关特别是“警务广场”战略中得到了很好体现。

徐镇强(浙江警察学院科研处处长、本刊主编、编审):

按照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 “讲真话讲短话”的要求,我围绕“粉丝、读者”这2个词作一个发言。

一、我是湖州警务广场战略的忠诚粉丝

第一,我是湖州警务广场战略诞生和发展的见证人,也可以说是推手之一。我是我们学校和湖州市局联合召开的首次警务广场战略专家论证会的主持人,还先后陪同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等名家来湖州专门考察警务广场实践。这几年以来,《公安学刊》先后开设过2个专版或专栏,集中刊登了一批有关湖州警务广场战略的专题研究论文。我还要求编辑部同志,凡是研究湖州警务广场的论文,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刊登。所以,至今我们刊登这方面的论文不下于20篇,是我国刊载警务广场研究文献最多的一本期刊,为学界关注这一新生事物推了波助了澜,也从一个侧面宣传、推介和丰富了湖州警务广场战略。

第二,我初步懂得了湖州警务广场战略所蕴含的现代警务思想,故而和同志们一样,我坚信警务广场战略一定能成为中国警务改革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为什么是一个发展方向呢?

湖州市局起初界定湖州警务广场名称时非常有政治艺术,就叫警务广场,不是别的什么警察广场、警政广场等。这就将警务与警政区别开来了。警政是一个形而上的东西,什么警察政治、警察哲学等等都可以包括其中。现代警察之父——英国内政大臣罗伯特·比尔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坚持了警察中立的思想。当然,警察中立论本身就是一个警政学说,值得进一步商榷。因为警察天然的统治工具属性决定了警察不可能 “只忠于法律,为纳税人服务”,真正做到中立。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一个高超的艺术的理论设计。既然是警察事务,为百姓服务,就有一个民意场、服务场问题;维护治安,就有一个治安场现象;打击犯罪,就有一个打击场(如同战场),等等。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康大民教授就提出了一个治安场的概念。我认为,这就是湖州警务广场战略的立论之据或者说是逻辑起点。所以,我坚信湖州警务广场战略深化发展下去一定能成为中国警务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第三,老百姓谁都希望有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我省实施“物质富裕,精神富有”战略,更要求我省公安机关提供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湖州警务广场战略的实践表明,这是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百姓满意的良策之一。作为百姓一员,我当然也希望自己的生活环境治安稳定、秩序良好、社会和谐,当然拥护警务广场战略。

这三点表明我是湖州警务广场战略的忠诚粉丝。正因为是粉丝,所以我提出一个新期盼:希望对湖州公安改革、实施警务广场战略的实践成果进行一次系统总结提炼,将其上升为理论,形成一种独特的学术流派,使其更加具有科学性、普适性,进课堂进学界进民警头脑,传承下去,发扬广大,惠及更多的百姓。但作为一种战略、理念、顶层设计,必须有抓落实的载体、平台、举措,需要接上地气、落地生根开花,因此建议从制度创新层面修订出台一些进一步适合警务广场战略深化的比较刚性、有力度的规章政策,从而使警务广场战略的运作机制更加顺畅。像湖州市局在干部晋升、争先创优等方面,将群众满意等民意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其中,并赋予较高的权重,就是很好的举措。为直接实施警务广场战略的警种、部门编制一些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手册,如《警务广场战略下的交通管理手册》、《警务广场战略下派出所工作手册》等,可能也是一种抓落实的良策之一。

二、我是湖州公安理论研讨会的忠实读者

一是湖州市局召开的公安理论研讨会我几乎每次都会应邀赶来参加。湖州市局每年年底时都以理论研讨会的形式,既务虚又务实地总结今年、谋划明年,善于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善于用理性思维谋划工作,善于在研究状态下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值得大唱赞歌。每次参加这样的会议,我都会有新收获新提高新启发,加深我对当前公安实践的了解,也为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提供了帮助。所以,真的很感谢湖州市局和顾局长、凌厅长、叶厅长等历届局领导给我这样的学习机会!

二是几乎每一次我都会在研讨会之前读到大家的论文,先睹为快,有几次还代表评委交流发表一些感言。总的感觉就是,湖州的公安理论研讨会论文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较高,在全省有代表性和地位。

三是湖州公安理论研讨会是我组稿的最好时机,每次都能组到一批好论文,极大地丰富了《公安学刊》的稿源。

此外,每次湖州市局的公安理论研讨会,对于我这样的教书匠,是结识新朋友会见老朋友的极好机会。人是需要友情的。

上述三个方面说明,我是湖州市局公安理论研讨会的忠实读者。作为读者,我也提一个小建议:为提升公安理论研究的层次,希望加强对公安理论研究的规划和计划工作,开展群体化、专题化、项目化的公安理论研究,尝试实行课题制。市局办公室和警察协会应共同研制《湖州市局年度公安理论研究选题指南》,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课题申报,甚至向社会公开进行项目化招标(这也应当是一种高级形态的警务广场战略的题中之义),通过评审确定年度局级研究课题。到年底时,组织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的课题论文参加研讨会。到那时,递交研讨会的论文也许更会有水平。同时,对于申报市局的课题,可以遴选一批向上一级科研管理机关申报课题,争取获得上级立项和科研经费,扩大研究的影响力和实际效率。据我所知,今年金局长就申报到一个公安部的科研项目。为了开展课题研究,建议市局专门设立科学研究(调研)专项经费,用于资助课题研究。

鲍浩东(浙江省警察协会副秘书长、副教授):

公安机关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需要思考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发展道路问题,努力增强公安工作发展的道路自信。

一、探索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要着力推动公安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探索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要着力推动公安决策的科学化。公安决策是否科学,取决于公安决策不可缺少的三个基本要素,即公安决策的依据是什么?公安决策的主体是谁?公安决策按照什么程序来进行?观察公安工作是否进入科学发展的轨道,首先要看公安决策是否科学,决策是由谁来主导的,是怎样进行决策的。湖州市公安局提出的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模式,可以说是公安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一个范例,它体现了“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初步解决了科学决策的依据、主体和程序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作为决策依据的民意是极其多元复杂的,是动态可变的,需要深入分析研究。到底什么是真民意、什么是假民意?什么是显民意、什么是潜民意?什么是主流民意、什么是非主流民意?这些复杂的民意现象应该怎样分析?哪些民意是可以用来决策并主导警务的民意?这些问题由谁来判断?最后由谁来决定?等等,都是值得研究思考的问题。推进民意导向警务,如果最后决策还是由“一把手”说了算或者是主要领导人说了算,这就会形成一小部分人对大多数人的决策状态,民意导向就会流于形式。因此,在推动公安决策科学化过程中,深入研究并科学把握民意是推动民意导向警务战略的基础性课题。

探索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要着力推动公安决策的民主化。离开决策民主化来谈论和研究决策科学化,认为决策科学化可以独立于决策民主化是一种错误的倾向。决策科学化问题从来都是与决策民主化问题密切相关的,只有民主的决策才能保证决策的真正科学,只有决策民主化才能使科学更好地为决策服务。衡量公安决策民主化的标准是:是小部分人决定大多数人的事情,还是大部分人决定大多数人的事情。小部分人决定大多数人的事情就不能算是决策民主化,而大部分人决定大多数人的事情应该就是决策民主化。具体到警务民主,就是大部分老百姓决定公安工作,大部分公安民警决定公安队伍建设。警务民主是公安决策民主化的重要体现,也是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警务决策发扬民主,可以有效避免领导人个人知识的局限和偏好,减少决策的失误。警务民主化让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直接参与到公安决策中来,不仅使公安决策更容易得到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支持,也能更好地调动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减少决策执行阻力,把警务决策变成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自觉行动,使警务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探索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要回答好公安工作历史方位、科学规律、发展思路等问题

探索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要回答好新时期公安工作历史方位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握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立足这个最大实际。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基本的根据。”可见,做好公安工作,搞清公安工作的现状,回答好公安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历史方位十分重要,是公安机关理思路、做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回答好公安工作的历史方位在哪里,我们迫切需要思考的就是公安工作面临的最大实际是什么,也就是说公安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总任务中处于什么样的历史方位,会给公安工作提出什么样的任务和要求。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到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由此可见,我们国家可能迎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阶段,加大改革、加快发展要求成为必然趋势,改革进入“深水区”,触动的各方面利益将更加广泛而深刻,处理好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将更加复杂繁重,而处理好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无疑是当前公安工作的最大实际,公安工作必须在这个最大实际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探索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要回答好公安工作科学规律问题。公安工作与其他事物一样,同样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相信科学,尊重规律,拼弃经验主义,公安工作就能事半功倍;反之,就会事倍功半。在群众权利意识高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呼声日强的背景下,改革要深化、要加快,必然会触及许多人的切身利益。这对如何做好公安工作,如何处理好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出了一系列急待破解的难题。如当前各级公安机关普遍感到困扰的信访问题,容易引发社会广泛同情的征地拆迁问题,老百姓日益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流动人口管理和户籍政策问题,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凝聚力、归属感问题,等等。公安工作中的任何一个问题,背后都存在着一定的规律,这个问题与产生问题背后事件的规律性联系,就是问题的原因。公安工作中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很复杂的,它既受因果性规律的作用,也受统计性规律的作用;既可能是一个主要原因形成的,也可能是多个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公安工作要回答好科学发展规律,就要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找到原因作用问题的方式,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随着公安民警文化素质的提高,广大公安民警越来越具有真理性的追求,他们不仅要求知道公安工作是什么,还要知道公安工作为什么。只有他知道为什么,他才会努力地去干什么。所以,回答好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规律,可以有效增强公安民警工作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探索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要回答好公安工作发展思路问题。发展思路包含发展的理念、机制和方法等内容,公安工作不同的发展思路,体现了公安工作的不同的发展道路。探索公安工作科学的发展道路,就是要求公安机关运用科学的理念、机制和方法来推动公安工作的发展,实现公安工作发展方式的转变。科学的理念、机制和方法,是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组成的有机整体,是相互依存不可或缺的,任何割裂或排斥都是不科学的。科学的理念对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起指导作用,科学的机制是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保障,而科学的方法是实现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在探索公安工作发展道路进程中,是不是真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是不是真正落实以人为本,是不是真正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是公安工作发展科学道路与非科学道路的本质区别。

三、探索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要解决好公安工作传承发展、指导协调和合作共赢等问题

探索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要解决好公安工作的传承发展问题。公安工作的发展是历史的发展,公安工作历史是一任接一任公安机关领导和一代接一代公安民警共同创造的。历史是不能割裂的,是互相传承的,任何一个阶段的发展都离不开前一阶段的发展,都是在前人基础上的发展。一个人之所以站得高、看得远,是因为他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公安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树立一种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发展的理念。不要轻易排斥和否定前人的工作,当我们在否定前人工作的时候,后人同样也会否定我们。我们要尊重前人、尊重历史,对前人和历史的尊重就是对广大公安民警的尊重,尊重历史就是尊重自己。浙江公安机关留下了很多很好的历史经验,我们应该注意总结提炼,把它传承好、与时俱进地发扬好。努力做到不以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以领导人意志的改变而改变。

探索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要解决公安工作的指导协调问题。公安工作对各个层级要求应该是不一样的,上级有上级的要求,下级有下级的要求。对上级的要求是解决下级不能解决和无力解决的问题,如政策问题;是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如管辖权问题。上级公安机关应尊重基层的实践与创造,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尊重基层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上级不能光给下级提要求和下达任务,当然这是不可缺少的,但更重要的是要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面临的自己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这是上级的职责和使命。毫无疑问,考核、督查和专项行动是指导工作的重要方式,但显而易见,考核、督查和专项行动不能代替指导工作。在信息化时代,随着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可以开到派出所,公安机关传统的建立在信息不对称基础上的上级权威已不存在,上级指导工作不应成为体现权力和权威的过程。上级指导下级工作,更多地要依靠搭建平台、营造环境、政策研究、业务咨询和提供保障,更多地要相信、依靠和支持基层公安机关工作,更多地要研究和解决基层不能解决和无力解决的问题。事实证明,上级指导下级工作,如果脱离了基层工作实际,脱离基层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的愿望和要求,都是难以得到切实和持久执行的。

探索公安工作科学发展道路,要解决好公安工作的合作共赢问题。现代社会是一个互相联系、相互依存的社会,社会任何一个部分不可能在离开其他部分的前提下独立存在。公安机关也一样,公安工作各个方面也是互相紧密联系的,任何一个民警、一个警种或部门也不可能独立于公安机关而存在。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公安机关存在着更紧密的依赖与合作,合作实现共赢,共赢才能继续深化合作,离开了合作我们将会一事无成。公安工作合作是全方位的、多元的,我们既要强调上下合作还要强调警种合作,既要强调区域合作还要强调国际合作,既要强调内部合作还要强调社会合作,等等。现在,公安工作合作的领域和内涵在不断地延伸和扩大,一个部门的工作越来越取决于外部的支持和认可,没有外部支持不可能做好公安工作,没有外部认可也不能算是做好公安工作。合作必须树立共赢理念,在成功合作的过程中,无疑有起主要作用的,也有起辅助作用的,任何合作一方都应该尊重合作另一方的努力和贡献。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是一种共同的发展,只有合作共赢,才能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用,为公安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邵 伟(湖州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湖州市社科院副院长):

我感受最深的一点是“警务广场”战略,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这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

一、对民意导向型警务工作的认识

第一点认识,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的整个架构、顶层设计很好地回答了公安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什么目标前进三大问题。举什么旗?举的是科学发展观的旗。科学发展观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以人为本,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走什么路?走的是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服务群众之路。民意导向创造了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新模式。朝着什么目标努力?朝着人民满意的目标努力。公安工作要让人民群众越来越满意,这个目标太好了,从这里可以看到、体会到公安机关的理论自觉、道路自觉、目标自觉。

第二点认识,近几年实施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的绩效。通过这些资料,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等多种途径,公安机关广泛了解收集民意,将民意导入决策,导入公安执法,导入公安服务,导入公安考核监督,这种工作模式的绩效非常明显。一是工作方式更为民主。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是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听取民意,让民意主导公安工作。以民意为决策基础,以民意为工作要求,以民意为考核标准,真正实现了公安工作的民主化。二是工作动力更为强劲。任何工作都需要动力。追求利益是最大的动力,但是压力也是动力。有压力才有动力,才有创新和发展。在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里,民意时时处处都在监督我们、指引我们、评价我们。谁好谁坏,谁优谁劣,人民群众心里最清楚,这无论是对民警个体,还是对公安各个部门,都造成了很大的压力。群众的监督、群众的评价这种压力就是强大的工作动力。三是警民关系更为和谐。在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下,广大群众通过公园、社区广场、网络广场、公安信箱等种种途径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说既是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又是网上点对点的交流,互相沟通、互相理解、信息对称。这样,警民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和谐。四是工作绩效更为明显。在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下,民意成为公安决策的主要依据,民意成为公安工作的重要考核标准,公安工作越来越顺应民意、符合民心。通过这几年的民意调查,湖州百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这就是最大的绩效。五是公安工作的美誉度极大提高。前些天我们到一个部门调研,因为该部门在网上的负面信息比较多,群众的意见比较大,在调研中我对一个领导进行了深度的访谈,他讲他这个部门不是工作不努力,双休日都在工作,但群众就是不理解,动不动还闹到网上,发出负面信息。然后,他对公安工作表达了极大的羡慕和嫉妒,认为公安最会推典型,搞的“警务广场”也是家喻户晓,办法最多。这就使我想到,公安的形象越来越好,美誉度、知名度越来越高。可以说,实施“警务广场”战略、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模式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大有关“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的要求。十八大强调,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所以,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也永无止境。

二、进一步完善民意导向型警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建议一:收集研判民意要做得更实、更细、更客观。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最基础的工作就是收集民意、听取民意。公安系统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等多种途径了解和收集民意,是不是还可以借助第三方的力量进行民意的收集研判?就是请民调机构、科研机构到群众中去进行座谈、问卷、抽样,了解民众对社会治安、公安服务、交通管理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拿出一个民意调研分析报告。民意调研机构、科研机构的专业水平稍高一些,他们的问卷设计、样本抽取都比较科学一些、专业一些,他们会定性定量地进行分析,他们的报告可能更客观、更真实。这对公安系统进一步做好民意收集工作是有利的。

建议二:在宣传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发动群众、服务群众方面还可以进一步拓展渠道。现在已有网络、报纸、社区广场、公园等多种载体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向群众做宣传。这还不够,还可以借助一些载体和平台,如手机信息是现在最重要的一个载体。纪委反腐倡廉的要求、农业部门的农民信箱、宣传部门的格言,都是通过手机信息发给大家的。公安工作的要求,治安交通的提醒,公安机关的重大活动、重大举措都可以通过手机信息的形式发给大家,既服务了群众,又宣传了公安。还有一个载体,就是社区和街道的宣传橱窗。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区,我们经过社区门口的宣传橱窗,不经意之间总是要浏览一下。我经常看到橱窗里有人口计生、夏季养生、健康养生这些知识,已是冬天了还放着夏季养生方面的信息。公安机关可以把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方面的信息放到宣传橱窗里。这些社会阵地一定要充分地利用起来,要借力宣传公安、服务群众,营造一个大宣传、大公安、大服务的格局。这方面,社区和街道肯定是非常赞同、非常支持的。

建议三:在服务群众方面还要进一步深化、细化。收集研判民意最终的目的还是要服务群众。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还有一些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要组织力量,对研讨会的成果进行梳理,重视成果的转化应用,不要研讨会开完了,论文集就丢一边了。要对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好的经验对策进行梳理,根据各个部门、各个警种不同的特点、性质制定出服务群众的具体方案、行动指南、工作手册,包括服务平台、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工作机制、保障措施、责任人等等,使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更具体更有抓手。

建议四:组织力量提炼和培育能充分体现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的核心价值观。价值观就是人们对事物的判断、追求,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价值取向。其实,每个人都在自觉不自觉地用自己的价值观在工作、在生活。现在有“警务广场”战略的推广语,如“让民意领跑警务,让警务保障民生”,但推广语与民警贯彻落实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的价值观是有区别的。推广语是面向社会推广,价值观是发自内心的。要提炼出叫得响、贴得紧、简洁明了、记得住的这样一种核心价值观,并且要使其成为广大民警的共同认识,使广大民警的思想高度统一,提高全体民警贯彻落实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的自觉与自信。

建议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马克思说,人们奋斗的一切都与利益有关。广大民警是贯彻落实执行民意导向型警务工作的主体,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做好公安工作的关键。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的实施,肯定给民警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压力和工作量。所以,要解决一个动力机制问题,研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奖励、精神奖励、个人发展进步等种种激励措施来推进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走得更远、更能可持续发展。

吴坚(湖州师范学院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

一、“警务广场”战略与十八大精神的一致性

党的十八大在政治与社会层面的精神可以概括为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与创新社会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特有的优势政治资源,人民调解、民主协商是其中的精华,而“警务广场”战略是对此的继承与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在于人民的觉悟、动力在于人民的参与、目的在于人民共同受益。“警务广场”战略通过广大民警的大走访、大恳谈,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公安工作,一方面可以让我们了解民众对现有公安工作的看法与意见,聚集民意;另一方面也是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开启民智,促进民众的政治成熟,使广大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一起受益,形成深度融合的警务共同体。“警务广场”战略把改善民生与发展民主有机统一起来,是公安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很好的方向。

二、以“责任优先”精神主导“警务广场”战略文化

从世界范围看,各种力量正在加速分化重组,世界处于大突破大变革的前夜;从国内看,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都处于转型发展中,变化是其鲜明的特征,也即十八大报告所说的世情、国情、党情正发生深刻的变化。唯有责任优先,才能带来组织成员的自律性与主动性,帮助组织适应剧烈变化的外部环境,因为单纯依靠命令来做事事实上免除了部下的责任、行为的创造性和自由选择性。“警务广场”战略所做的不仅仅在适应现实,而是在创造历史,对未来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做正当的事,做有意义的事,做让下一代有更好发展的事,是对一个人最好的报酬。因此,以“责任优先”精神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警务广场”战略文化,是有其可行性与必要性的。

三、深刻认识警务民主化的复杂性、长期性与艰巨性,确定警务民主化的合理目标

要让基层民警、街头官僚做正当的事,必须给他们以行为空间和自由选择空间,这是“警务广场”战略深化的必然趋势,但可能导致公安机关组织体制的巨大变革,与公安机关在现阶段的专政职能、部门属性是否相容,需要慎重考虑;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全力推进警务民主化,与人大、政协、政府其他部门的关系如何协调,自己的职能边界如何确定,需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体制是党委领导,公安局党委的意志与民意的关系如何处理,需要进一步思考;民主包括作风民主、管理民主和制度民主,在现阶段内外部环境与需求评估基础上推进警务民主化的合理目标模式是什么,需要科学合理确定。

赵刚(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教师):

随着“警务广场”概念的提出和“警务广场”战略的实施,湖州的公安文化得到了领导、百姓和广大民警的肯定、认同和拥护,在牢固确立民意导向、探索建立警务工作新机制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并逐渐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公安文化的知名品牌。

第一,“警务广场”首先是一个好产品,符合当今社会需求的产品。“警务广场”坚持“民意是基础,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模式是核心,警务民主化是根本保障,警务共同体是力量源泉,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真正把公安工作的评判权交给了人民群众,决定了“警务广场”是一个符合当今社会需求的“好东西”。

第二,“警务广场”有一个好名字。“广场是民主的策源地、民意的代名词”。金伯中同志开创性地提出的“警务广场”概念,对于搭建群众参警议警、警务协商、民主监督的平台,建立开放、参与、合作、共赢的民意导向警务运行模式,有着重要意义,并因此而与其他的警务活动在名称上有了较好的区分,也有着很好的内涵和外延。

第三,“警务广场”有一条好的推广语。在一千多条征集来的推广语中通过专家遴选、加工,从而诞生了“让民意领跑警务、让警务保障民生”的“警务广场”推广语,并借助网络和实体平台向全社会推广。“让民意领跑警务、让警务保障民生”,从内容上涵盖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的“警务广场”本质,从诉求上较好地诠释了“警务广场”。

第四,“警务广场”有一套好的视觉系统,形象定位准确、科学、规范。比如“警务广场”LOGO标志、台签等都是视觉系统的小部件。2010年10月,“警务广场”LOGO在多家媒体发布,LOGO在继承了橄榄枝、五角星等公安传统元素的基础上,结合了“水”、“人”等形象,并巧妙地植入“以人为本、人人参与、众志成城”等概念,较好地诠释了“警务广场”的内涵。公众对“警务广场”的认可,并不仅仅局限于LOGO标志,但确实是建立在对标志的熟悉、接受、认同、认可以及内化的基础上。简洁、直观、有效、快速的传播,是“警务广场”形象系统的视觉特点。

(本刊编辑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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