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试点班学员警察职业品质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以浙江警察学院09级试点班为例
2013-01-29吴育哲王建清杜星
□吴育哲,王建清,杜星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 310053)
公安院校试点班学员警察职业品质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以浙江警察学院09级试点班为例
□吴育哲,王建清,杜星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 310053)
对浙江警察学院09级试点班学员警察职业品质状况的调查表明,试点班学员参加工作后职业适应性良好,爱岗敬业依旧;“为民”意识强烈,奉献精神可嘉;入党动机纯正,但对“忠诚”的理解趋于宽泛;认同警务化管理的效用,但对警务化管理模式的认可度不高;法治理念有所淡化,特权思想有所抬头;畏难情绪增加,职业倦怠初显。对此,提出建议与对策:一是积极探索忠诚警魂的培育路径,夯实职业精神和职业品质的根基;二是“管人”与“育人”并重,增强警务化管理的穿透力;三是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构建职业发展动力机制;四是建立完善学员毕业一年间的新警教育培养机制,实现“从校园到单位”的无缝对接。
公安院校试点班学员;警察职业品质;浙江警察学院
一、调查的对象与目的
职业品质是一个人在职业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思想、认识、品性等相对稳定的倾向和特征。[1]警察职业品质是警察所具有的、在其职业行为中表现出来的带有鲜明警察职业特色的品性和特质,主要包含警察职业意识、警察职业道德、警察职业技能等基本内容。
随着政法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大批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成为公安院校试点班学员。与高中起点的公安大学生相比,试点班学员年龄偏大,社会阅历比较丰富,入警动机千差万别,价值观多元且已基本定型,改变和重塑的难度极大。自2008年政法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施行以来,如何把握试点班学员的特点,培育试点班学员优良的警察职业品质,就是一道困扰公安院校的难题。为深入了解试点班学员的警察职业品质状况,全面检验学员警察职业品质培育的实际成效,笔者对浙江警察学院09试点班学员进行了入校——毕业——工作三次跟踪调研,前两次调研采用普查的方式和相同的问卷,以学员入校之初(2010年1月)和毕业之时(2011年6月)为两个时间窗口,对403名学员进行了问卷调查。第三次调研在学员毕业一年后进行,调研组于2012年7-9月间奔赴浙江各地对203名学员进行抽样问卷调查。上述三次调研着重从忠诚可靠、秉公执法、严守法纪、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等几个维度来考察和分析学员的警察职业品质状况及其变化,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调查研究系列。前两次调查结果表明,09级试点班学员经历了两年在校学习后,思想政治素质总体良好,职业定位明确,立警信念坚定,警察核心价值观基本确立,警察意识初步形成,警察职业品质培育获得了理想的效果[2]。本文着重从第三次调查问卷出发,通过与毕业时调查数据的对比,观察和分析学员毕业一年后警察职业品质各项指标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旨在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招录培养体制、培育试点班学员优良的职业品质提供理论思考、理念支撑和方法导引。
二、学员毕业一年后的数据反馈与比较分析
(一)职业适应性良好,爱岗敬业依旧。调查显示,对“自己的个性和潜质是否适合做一个警察”的评价,表示“完全适合”的占46.9%,表示“以前不适应,现在适应了”的占38.7%,两者合计达85.6%,表示“很不适应”的仅为6.5%;认为自己“已经完全适应公安工作”的比例为27.3%,“基本完成警察角色转型”的占到56.8%,合计达84.1%。反映了试点班学员们在毕业一年后,已经很好地适应警务工作及完成角色转变。这一点从学员对自身与高中起点警校毕业生的警察职业认同感和警务技能对比选项中也可以得到印证。对“警察职业认同感”的评价,认为“试点班学生更好”的占30.2%,认为“高中毕业起点警校生更好”的占27.9%”,认为“差不多,没什么区别”的占23.3%;对“警察业务技能”的评价,认为“试点班学生更好”的占34.9%,认为“高中毕业起点的警校生更好”的占14%,认为“差不多,没什么区别”的占23.3%。并且,试点班学员的从警热情丝毫不减,“对自己所从事的警察职业”,表示“非常喜欢”和“比较喜欢”的合计达65.9%;选择“今后继续当警察,争取尽快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实现职务晋升,提升自己的政治地位”的比例从毕业时的43%上升到62.2%,增加了19.2%;而“为谋求更好的发展,努力争取调离公安机关”的比例仅为4.4%,与毕业时基本持平。充分反映出学员们在工作之后上进心更强了、干劲更足了,渴望建功立业、有所作为。
(二)“为民”意识强烈,奉献精神可嘉。调查显示,“对于城市平民、下岗工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态度”,表示“同情,应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的占42.5%,表示“人民警察爱人民,对老百姓有深厚的感情”的占37.9%,两者合计达80.4%,虽然不如毕业时的88%,但仍然反映出学员们具有强烈的民本思想;认为“为民”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占43.9%,“为民”就是“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占46.4%,合计达90.3%,与毕业时的93%基本持平。警察的“为民”意识,集中体现在“民本”思想的树立和服务意识的确立,调查充分反映了试点班学员已经初步具备良好的为人民服务意识。“当你在各种利益矛盾和价值观相互冲突时”,最优先考虑“党和国家利益”的占41.3%,最优先考虑社会利益的占31.2%,最优先考虑团队(集体)利益的占22.2%,三者合计达94.7%,高于毕业时的88%;最优先考虑“个人和家庭利益”的仅占5.3%,比毕业时的12%降低了6.7%。在具体利益关系的处理上,选择“不放弃自己应得利益,但小局服从大局,个人服从群体”的占68.9%,选择 “大公无私,牺牲个人利益”的占17%,合计达85.9%,充分反映了试点班学员能够正确处理党和国家、社会、团队与个人的利益关系,能够做到党和国家、社会和团队的利益优先;认为“警察的奉献”是“人生最大的快乐,应无私奉献”的占46.4%,“奉献是应当的,但是有条件”的占26.5%,与毕业时的50%和27%相比,差别不大,反映出试点班学员的奉献精神并没有因为社会复杂环境影响而大幅度地降低,奉献精神依然值得肯定。
(三)入党动机纯正,但对“忠诚”的理解趋于宽泛。调查显示,在理想信念与入党动机方面,认为自己“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的比例为60.5%,“有共产主义信仰,但不坚定”的比例为19.3%,合计达到79.8%;有76.2%的学员选择入党是为了“实现人生理想和价值”,仅比毕业时的80%少了3.8%。由此可见,学员们的政治信仰是坚定的,入党动机仍然相当纯正。但是,调查也发现学员对“警察忠诚的主要表现”理解趋于宽泛,尽管“无条件的接受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和我对党组织的绝对服从”仍然排序第一,但比例从毕业时的51%下降到36.8%,减少了14.2%;认为“警察应该更忠于国家和人民”的比例从26%下降到21.3%,减少了4.7%;认为“警察应忠于自己的职业操守”的比例从17%下降到12%,减少了5%;认为“警察的忠诚应体现在忠于自己的上司和领导”的比例从3%上升到18.3%,增加了15.3%;认为“警察的忠诚应体现在服从团队、对团队负责”的比例从3%上升到10.6%,增加了7.6%。虽然“忠诚”的含义是多方面的,对“忠诚”的理解也可以存在多样化,但警察忠诚的指向性却应该是唯一和明确的,那就是党、国家、人民和法律,忠诚对象指向的分散化趋势,值得我们深思。
(四)认同警务化管理的效用,但对警务化管理模式的认可度不高。调查显示,毕业一年后,学员们对警务化管理的效用依然十分认同,认为“警务化管理有利于培养学员的警察意识、纪律意识、服从意识、团队精神,很有必要”的比例从毕业时的52%上升到56.8%,增加了4.8%;认为自身“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主要靠“学校严格的警务化管理”的占了20.3%,比毕业时的15%增加了5.3%,仅次于“公安实践和社会锻炼”的26.9%,高于“团队熏陶和典型示范”的13.2%与“自我教育和觉醒”的17.3%,更远高于“在普通院校已经基本定型”的3%。但是,学员对警务化管理模式的认可度却并不高,“你对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认识”,有67.4%的学员认为警务化管理“太严格了,难以接受”;有4.7%的学员认为“没必要施行警务化管理”。而毕业时的调查显示,认为警务化管理“是对人性的束缚,会禁锢创新精神的培育,不愿意接受”的为10%;认为警务化管理“扼杀个性,很反感,但无可奈何”的占7%,认为“说不清楚,从内心上讲不愿意”的占31%,合计达到48%。这反映出学员在校期间对警务化管理模式的认可度已然不高,而毕业之后仍在下降,与对警务化管理效用的认同度构成了一对矛盾。
(五)法治理念有所淡化,特权思想有所抬头。调查显示,当面对执法中产生权与法的冲突时,认为“法大于权,法律至上”的比例为54.5%,仍占多数,但是认为“权大于法,公安应有特权”的比例从毕业时的7%上升到25%,增加了18%;在处理情与法的关系上,认为 “法不容情,坚持秉公执法”的为33.3%,与毕业时的31%基本持平,但选择“重义气,情大于法”的比例从4%上升到20%,增加了16%;在对现阶段警察的评价上,认为“手中有权,老百姓都要听警察的,是强势群体”的比例则从毕业时的3%上升到17.8%,增加了14.8%。以上数据表明,毕业一年,不少学员的法治理念开始淡化,特权思想正逐步滋生。与此同时,51.1%的学员认为现在的警察“动不动就要被投诉,有时还要被打骂,工作不被理解,应该算是弱势群体”,则从侧面反映出学员们的矛盾心态——认为警察应该具有强势地位又感到自身属于“弱势”群体,这种矛盾心态实际上是对执法规范化和权力受限制的一种不适应,是特权思想抬头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六)畏难情绪增加,职业倦怠初显。调查显示,毕业一年后,一些学员开始出现一定程度的畏难情绪和职业倦怠,尽管有40%的人认为“公安工作有挑战性和成就感,值得为警”,但也有35.6%的人抱怨“公安工作太苦太累,有畏难情绪”,甚至有17.8%的人“对公安工作开始厌倦,后悔进公安”。一些学员觉得公安工作太苦太累,付出与获得不成正比,有54.5%的学员认为公安工作“标准太高、考核压力太大”。此外,“若给予重新选择职业时是否还会报考公安”,有35.7%的人表示“不会再考公安”了,比毕业时的3%增加了32.7%,职业倦怠显露,职业发展动力不足问题暴露无遗。
基本结论:毕业一年,大多数学员理想信念坚定,入党动机端正,爱岗敬业,对警务化管理效用的认同度高,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上佳,职业适应性良好,正逐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但一部分学员存在对“忠诚”的理解趋于宽泛,法治理念淡化,特权思想抬头,职业倦怠初显,畏难情绪增加等问题和不足。这一方面证明了学员在校期间的警察职业品质教育是成功的,另一方面也启示我们,学员在校期间形成的警察职业品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培育学员的警察职业品质并非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无论在校期间还是毕业之后,都需要进行不断的巩固和强化。
三、建议与对策
(一)积极探索忠诚警魂的培育路径,夯实职业精神和职业品质的根基。忠诚是对正道的选择和坚守,体现的是对党的公安保卫事业孜孜以求、锲而不舍、乐以忘忧、反求诸己的人生气质和精神境界。忠诚的理性基础是坚定的理想信念,有了正确理想信念的强有力支撑,忠诚的对象才不易趋于泛化。因此,必须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意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对于培育忠诚警魂的主渠道作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学员的头脑,从根本上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通过培育崇高的理想信念,为学员践履忠诚提供理性的根基。但是,“忠诚”容易进教材、进课堂,却不易进学员的头脑。必须通过载体的设立、平台的搭建、项目的推进来实现忠诚培育的具体化、生活化、实践化,在累进式的积淀中让忠诚成为流淌在学员血液中的一种职业本能。
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几个结合:一是坚持培育忠诚与学员党建工作相结合。根据学员中党员比例高的特点,把党建作为对学员进行忠诚培育的重要抓手,把培育忠诚具体落实到党团活动中,体现到学员对党内各项事务的参与之中,切实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提高学员党性修养中培育忠诚。二是坚持培育忠诚与时事政策教育和榜样教育相结合。通过主题班会讨论、每周学生工作点名、每日集合讲评以及板报海报、校园广播、互联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重大时事,教育和引导学员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公安英模、“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最美警察”等的事迹宣传和“反面典型”教育的开展为契机,激励和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摒除特权意识,夯实法治理念,立志报效党和国家、忠于法律和服务人民。三是坚持培育忠诚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要深刻认识到“警务工作实践既是警察意识的来源和警察意识发展的动力,又是警察意识的目的,还是检验警察意识真理性的标准。”[3]将学员的忠诚品质培育与公安工作实际和公安院校特色相结合,加强公安教育与公安实战的有效对接和深度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积极推动各个层面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教学、实验、实训、见习、实习和实战一体化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组织和引导学员在社会实践的开展中感悟和践履忠诚。
(二)“管人”与“育人”并重,增强警务化管理的穿透力。“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本质是学生的素质养成教育,管理仅仅是手段,不是目的。”[4]然而,由于实际工作中重管理、轻教育现象的存在,过于僵化和命令主义,机械地强调纪律和秩序、整齐和统一,缺少必要的弹性空间和柔性因素,往往容易诱发学员的抵触情绪和不合作态度,甚至产生对警务化管理具体模式的怀疑,大幅度削减了警务化管理应有的育人功能和教育价值。因此,要破解学员认同警务化管理的效能却不认可警务化管理具体模式的“困境”,就必须科学认识警务化管理的内涵和本质,认真思考管理与教育的关系,更加重视警务化管理的育人价值,从“管人”为主向“管人”与“育人”并重转变,从强调外在形式向注重内涵发展的分阶段和递进式警务化管理具体模式转变,赋予警务化管理更多的教育功能和“增值空间”,保持和增进警务化管理的活力与成效。
在具体的管理措施上,学员入校第一学期,坚持以行为规范养成和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重点,通过高标准、高强度、模块化的新生警训和入学教育,辅之以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员深刻理解和接受警务化管理制度,努力实现警务化制度和管理理念入脑入心。在此基础上,通过抓细节、抓作风、抓养成,培养学员规范的制度意识、顽强的品格意志、过硬的纪律作风。从第二学期开始,要在原有警务化管理框架之下给学员创造适度的自由空间和宽松环境,把管理的重点逐步转移到学风建设上来,通过抓学风来解决学员学习压力不大、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热情不高等问题,教育和引导学员为造就卓越警务人才而刻苦学习,以培育优良学风来提升学员警察职业品质,进而为警务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和持久的动力,实现从强调外在形式向注重内涵发展的转变,努力提升警务化管理的穿透力,实现学员对警务化管理效用和具体模式的“双认同”。
(三)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构建职业发展动力机制。学员在校期间的警察职业品质培育是一种“存量教育”,是实现未来发展的基础,而学员工作中接受的适应环境和职业发展的教育则是 “增量教育”,两者在提高学员职业能力、拓展职业道路方面都极其重要、不可或缺。毕业一年后试点班学员出现畏难情绪和职业倦怠,既与公安基层一线环境复杂、工作艰苦、基层民警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等现状下“增量教育”的迟迟不到位相关,也与在校期间的“存量教育”不到位相关,其中学员在校期间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不到位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因此,学员在校期间,特别是结束首次见习实习、对公安工作有了切身体验之后,要适时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员结合所学专业、见习实习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等进行客观分析和自我评估,挖掘自己的优势并加以发挥,查找自身的不足并加以改进,提高环境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增强对自身履职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的信心;引导学员理性看待职业理想与工作现实之间的落差,进行自我心态调适,有效遏制复杂艰苦的基层工作环境对警察职业神圣感、荣誉感的消解,增强在基层一线锻炼成才的信心;引导学员根据自身专业背景多元这一特点,把原有专业与公安业务相结合,把握发展机遇,明确职业发展目标,妥善规划职业发展路线,探索出一条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职业发展通道,走出一条“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个人发展之路,增强对职业发展前景的信心。通过职业发展动力机制的构建,削减职业倦怠,增强学员敬业爱岗的工作热情和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建立完善学员毕业一年间的新警教育培养机制,实现“从校园到单位”的无缝对接。学员走上工作岗位,即从“校园人”转变为“单位人”,从“学员”变成了“新警”。毕业一年间,部分学员就出现忠诚指向泛化、法治理念淡化、特权思想抬头、为难情绪增加、职业倦怠形成等现象。从客观上分析,与他们在校期间形成的警察职业品质固化程度不高有关,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复杂、面临的诱惑太多有关,与各种不良思想意识的侵袭有关,与当前警察的正当权益补偿不足有关;从主观上分析,则与用人单位与学校之间没有完成有效对接所导致的继续教化功能弱化有关。
因此,必须尊重警察职业品质的形成规律,充分认识到工作第一年是学员接受挑战、磨练意志、快速成长的关键时期,建立完善学员毕业一年间全方位的新警教育培养机制,努力实现“从校园到单位”无缝对接,巩固和强化学员的警察职业品质。要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坚持不懈地做好学员的从警信念固化工作,增强警察职业的神圣感、荣誉感、责任感、归属感;建立健全“结对帮带”机制,精挑细选优秀民警担任“警师”,动态掌握学员的思想状况和日常表现,手把手地传授工作方法、工作经验、从警理念,及时帮助排解心理压力,解决各类问题和困难,使其在上岗之初就能得到良师益友的帮助和指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纪律约束机制,通过细化考核标准、改进评价方式、完善奖惩激励、健全纪律约束,不断增强教育培养的科学性,做到既真心关爱,又严格要求,督促和引导学员始终保持向上、向善的动力,坚决抵制不良习气和腐化思想的侵袭,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为实现“一年跟着干,两年能单干,三年成骨干”的培养目标打下扎实的基础。
[1]李毅红.优良职业品质与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J].高校理论战线,2008(2).
[2]龚正荣,吴育哲,金朝俊.试点班学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价值观的跟踪调查和思考[J].公安教育,2012(2).
[3]朱志萍.新警学员警察意识培养的探索[J].公安教育,2010(8).
[4]阎继忠.关于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几点思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6).
(责任编辑: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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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40(2013)01-0104-05
2012-11-28
吴育哲,浙江警察学院学生工作处试点班大队大队长;王建清,该院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杜星,该院2011级试点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