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环资司关于拟列为2013年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示范试点单位的公示
2013-01-28
为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的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目标,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咨询机构对各地推荐的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备选园区、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初步名单。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拟安排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7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我司(来信请注明公示情况举报)。
传真:010-68505594 邮编:10082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1:拟列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名单
1、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湖北省)
2、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江西省)
3、江苏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江苏省)
4、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浙江省)
5、中航工业战略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基地(河北省)
6、四川保和富山再生资源产业园(四川省)
7、洛阳循环经济园区(河南省)
8、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贵州省)
9、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福建省)
10、厦门绿洲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园(厦门市)
附件2:拟列为2013年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名单
1、濮阳经济开发区(河南省)
2、武汉市青山工业区(湖北省)
3、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市)
4、宁夏中宁工业园区(宁夏自治区)
5、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湖南省)
6、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辽宁省)
7、甘肃临夏工业园(甘肃省)
8、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市)
9、乌兰工业园(青海省)
10、胶南经济开发区(青岛市)
11、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省)
12、曹妃甸工业区(河北省)
1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省)
1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
15、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省)
16、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广西自治区)
17、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省)
18、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山西省)
19、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吉林省)
20、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棋盘井工业园区(内蒙古)
附件3:拟列为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名单
1、河南省洛阳市 2、山东省济南市
3、宁夏石嘴山市 4、浙江省杭州市
5、广东省广州市 6、河北省邯郸市
7、云南省大理市 8、湖南省湘潭市
9、黑龙江省大庆市 10、湖北省襄阳市
11、江西省赣州市 12、内蒙古赤峰市
13、贵州省铜仁市 14、吉林省长春市
15、新疆库尔勒市 16、陕西省渭南市
17、江苏省徐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