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全程信息化监管设想及建议
2013-11-24傅丽萍
傅丽萍
(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上海200063)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餐厨垃圾产生量逐年递增,已成为特大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上海早在2005年即颁布实施了《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市政府第45号令),通过实践和探索,上海在餐厨垃圾产生申报、专业收运、分类处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市产生单位申报率与专项收运处置量呈现出逐年上升势头,截止2012年,全市餐厨垃圾收运累计量已达167.9万t,申报率超过88%。
实践证明,餐厨垃圾管理事关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公众身体健康,餐厨垃圾是否能实现源头分类、专业收运和分类处置,将直接影响到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分析,餐厨垃圾管理主要涉及“产、收、运、处”四大环节,涉及面广、环节较多,目前主要在推进产生者责任落实和收运、处置环节的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两个方面。2012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8号令颁布了关于修改《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决定,因此推进餐厨垃圾从产生申报、收费、收集、运输到处置全过程的科学和实时的信息化监管,明晰和掌控餐厨垃圾的流向流量,对餐厨垃圾全程监管目标的实现十分重要。
1 信息化管理趋势与信息化监管目标
要实现对餐厨垃圾从产生到末端处置的“全程监管”,必须面对各管理环节产生的大量管理数据。如何确保管理者在有效梳理不断膨胀的管理信息的同时,依据数据快速做出相应的分析判断与决策,并为后期制度化管理中政策法规的制定、修改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支持,这一客观要求的形成促使管理者寻求多样化信息技术手段对管理进行辅助,来实现管理的高效化。
例如:在产生环节——体现在无法及时掌握申报责任主体真实的基础信息,无法客观地对各类产生单进行科学合理的核量,致使产生环节的监管较为薄弱;在收费和收运环节——收费与申报、收运为两个单独的体系,第一手取得的收集量数据无法认证产生单位申报量和收费合理性,也无法依据事后的收集量作为评估产生单位采取有效手段实现源头减量奖励的依据;在收运和处置环节——实际收运量和处置量无法实现有效的科学监管,易造成餐厨垃圾的非法流失,更难以实现“以收费促减量”的管理效果。
因此,上海市餐厨垃圾全程信息化监管的首要目标,是通过现有较为成熟的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掌握餐厨垃圾从源头到收运、处置的流量和流向,从根本解决管理和执法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和申报的效率问题,并通过信息公开,借助社会监督的力量提升全程监管效率。而长期目标乃是通过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化实时系统,实现从产生源头到收集运输,直至处置的全程流量流向计算机动态实时监控,使餐厨垃圾管理实现全程科学化监控及管理,成为餐厨垃圾实时管理及分析决策的依据。
2 餐厨垃圾全程信息化监管系统构成设想
依据上海市现有餐厨垃圾管理模式,餐厨垃圾全程流动被大致划分成产生、收集、运输、处置4个主要管理环节,其全程化信息监管的核心是餐厨垃圾的“量”和“去向”,即餐厨垃圾流量与流向的控制。
基于“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全程信息化监管在纵向结构上应顺应“市—区(县)—街(镇)—产生/收运/处置单位”的层次分布。同时,由于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涉及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绿化市容、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的工作特性,因此在横向结构上要求实现多部门必要信息的及时共享。
根据要求实现的功能进行划分,全程信息化的监管系统可大致划分成3个主要功能模块,即基础信息库模块、动态信息收集记录模块与信息分析模块,并包括5个子系统(如图1所示)。
2.1 基础信息库模块(基础信息收集系统)
基础信息库模块旨在针对餐厨垃圾全程管理中变化频度较小的固态基础信息进行整合,这些固态信息几乎贯穿在餐厨垃圾管理的全部环节。
2.1.1 产生源头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工商注册信息、许可证号、餐饮规模、座位数、餐饮类别和餐厨垃圾申报信息等。
2.1.2 收集、运输环节
负责进行收运工作的专项收运企业信息,包括服务资质、作业车辆、作业人员、作业安排、作业频率等信息。
2.1.3 处置环节
末端处置企业信息,包括设计处置能力、采用处置工艺,以及处置成品、用途等情况。
2.1.4 其他
包括执法中查获的非法收运处窝点的地图信息等。
由于固态基础信息大多与管理环节对应管理对象相关联,且往往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如企业注册信息涉及工商管理部门,许可证号涉及食品药品监督与质量监督部门,车辆信息涉及公安交警部门,因此餐厨垃圾管理横向上的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基本都基于这一部分。经由模块提供的信息共享,可实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申报情况在绿化市容、工商、食药监、城管执法等多部门间的即时传递,而互通的资质收运企业及收运车辆信息等,也有利于多部门协同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及处置行为。
而与之对应的基础信息收集系统,则可采用“一户一档”的方法,将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等信息进行规整,并由定期更新制度确保基础信息对管理工作的时效性。
2.2 动态信息收集模块
动态信息收集模块旨在对餐厨垃圾全程管理中变化较为频繁的即时动态信息进行记录整理,实现对餐厨垃圾从产生至处置各个中间环节所取得的流量及流向数据的管理。
2.2.1 全程计量系统
全程计量系统主要通过对餐厨垃圾各个流动环节的称重计量,取得实际进入管理渠道的餐厨垃圾量。计量数据可以通过安装车载称重系统与实时联网的地磅计量系统等技术手段,从收运车辆、中转场地、末端处置场地等对应各管理环节的平台上取得。
计量数据经过分析比对之后,可用于核实产生单位的申报信息,同时得出的流量变化也能较好地反映餐厨垃圾从产生到最后进入处置系统的流失情况,在实现监控的同时,也有利于及时发现个中的问题环节并采取相应措施。此外,对于收运处置费用的收取及核算,全程计量系统取得的数据也有利于为其提供客观权威的依据。
2.2.2 全程定向系统
全程定向系统的目的在于确定餐厨垃圾收运车辆是否在规定时间区间、规定作业区域内按规范进行收集作业,并将餐厨垃圾运输到指定的中转点或者处置点,从而明确餐厨垃圾流向。系统通过在符合作业要求的作业车辆上安装标识其车辆信息的电子标签及GPS定位装置,并在中转、处置等场所设置匹配的电子围栏与门禁等终端设备,从而取得收运车辆从源头收集至末端处置这一过程中实际行进线路的地图记录、作业时间段等信息。
配合后期对比分析,全程定向系统可以实时了解收运车辆的运行情况,便于核实餐厨垃圾收运作业、车辆作业任务及完成情况,以达到加强车辆监管的效果,并为作业人员实现服务定量考核提供参照依据。
2.2.3 运行规范监控系统
运行规范监控系统旨在针对中转点及末端处置设施的日常运行规范情况,通过安装视频监控与传感器,并借助物联网技术等支持,进行包括中转及初加工点车辆进出、场地环境、处置工艺流程、设备工况等在内的实时监督,产生的视频资料等可供后期调阅查询,作为现场检查的补充与规范作业的考评依据。
2.3 信息分析模块(信息对比分析系统)
信息分析模块及其对应的信息分析对比系统,主要针对全程计量和定向系统取得的记录信息,参照预先存储于基础信息库中的对应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
以计量数据为例,系统的主要任务是比较各个环节计量数据的变化程度,从而得出餐厨垃圾在物流过程中的损耗情况。如果计量数据比对分析结果显示误差范围处在正常收运允许的损耗区间范围外,则系统会发出报警信息,待后期检查核实。而在定向监控上,系统主要是对诸如收运车辆行进路线通过并停留于疑点区域(主要是历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非法收运处窝点等)、非收集点停留时间异常、路线大幅偏离等情况进行甄别警示。
3 建议
在笔者看来,“联通”和“共享”是餐厨垃圾信息化监管系统在未来建设中应考量的两个重要建设方向。“联通”要求整个信息化监管系统各模块组件能够迅速实时地交换各自掌握的信息;而“共享”则是确保餐厨垃圾监管信息更新动力和管理合作顺利推进的前提。因此对餐厨垃圾全程信息化监管的未来建设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3.1 建立完备的信息定期更新制度
信息化监管长效化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及时有效的数据库信息更新,因此要求具有信息定期更新制度,确保作为系统固化数据的基础信息库数据的时效性。此外,完善的定期信息更新制度的建立也有利于信息化监管系统各功能模块间的运行磨合,从而提升信息化监管的整体效能。
3.2 建立多部门平台连接,增强源头联动管理
基础信息库模块建设涉及包括食药监、工商、绿化市容、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横向上的业务信息数据交换。由于这些管理部门大都具有各自的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因此,通过网络连接等技术手段建立多部门间的平台连接,并在各自平台升级建设时预留信息接口,在有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的同时,亦为未来快速信息交换通道的建设创造有利条件。此外,在餐厨垃圾源头管理中,经由联接工商部门工商注册(或食药监许可)年检电子系统等平台,将产生单位申报、收运情况对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及时反馈,也可借助年审等管理措施,对产生源头实施约束力限制,为实现源头联动管理提供常态助力。
3.3 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信息分析组件、服务区域及个体管理
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共享”属性在横向上表现为基础信息库模块中信息数据在管理部门之间的共享,而在纵向上则主要体现为动态信息数据比对与分析成果的共享。在3个主要功能模块中,信息分析模块具有较强的延展性,在未来建设上可适当导入诸如餐厨垃圾产生量预测模型等多样化附加功能,以加强信息化系统对后期分析决策在前瞻性等方面的辅助功能。
同时,由于各区(县)在实施具体管理时,会根据区域特点形成不同的管理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因此对信息化监管成果在使用上存在不同需求。而作为动态信息数据提供方的收运、处置企业等,在配合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化进程时,也存在希望信息化对运营产生实际利益的客观要求。这些需求既是左右他们积极参与餐厨垃圾全程信息化监管的因素,也是其维持监管平台各类信息持久更新的根本动力。因此在信息对比分析模块建设中,也应适当考虑针对这些需求进行个性化模块定制,如区域收运能力配置分析与收运车辆运行的经济性分析等,在运用信息化监管成果服务精细化管理的同时,提升管理部门与企业参与全系统运行维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