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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调查研究

2013-01-23刘俊辉张衍海郑增忍黄保续蒋正军

中国动物检疫 2013年8期
关键词:隔离区疫病生物

刘俊辉,张衍海,郑增忍,陈 萍,黄保续,蒋正军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山东青岛 266032)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工作,为我国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提供参考,根据农业部兽医局统一部署,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组织专家对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德大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大型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企业,进行了生物安全隔离区专项工作调研。

1 背景

1.1 生物安全隔离区的概念

生物安全隔离区划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于2003年提出的一种新的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模式,是以畜禽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为基础建立统一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对特定动物疫病实施监测、控制和生物安全等管理的技术措施,防范动物疫病发生及传播风险,从而实现企业的特定动物疫病无疫状况,与区域区划共同构成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重要模式。与区域区划模式相比,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它适用于以生物安全管理和良好饲养规范为主划分的动物亚群体,而区域区划适用于以地理基础为主(利用自然的、人工的或法定的边界)划分的动物亚群体。二是生物安全隔离区划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指导为辅助,二者需相互配合、相互合作,而区域区划的实施主体是政府,企业参与。三是它不仅适用于缺乏有效地理屏障、经济欠发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广大中西部地区的规模化企业,而且适用于边界地区难以控制和净化的疫病,如禽流感等。

1.2 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实践

近年来,由于该区划模式被普遍认可,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陆续制定出了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牛结核病等14种动物疫病的生物安全隔离区无疫标准。土耳其、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在动物疫病防控政策中采纳了该区划模式;泰国、英国、南非等国通过发布法规、制定标准、开展试点,推动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在本国实施。目前,泰国共有46个生物安全隔离区获得国家评估认可,其中294个农场每年出栏肉禽(肉鸡和肉鸭)近4亿只,约占泰国肉禽年出栏量的40%。泰国肉禽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对泰国肉禽恢复出口欧盟、日本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英国种禽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了英国安伟捷公司的品牌形象,南非生猪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在防范PRRS等外来动物疫病取得了显著成效。

1.3 我国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启步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动物卫生水平参差不齐,畜禽粗放养殖模式与集约化规模化养殖方式并存,在种畜禽养殖企业及养殖屠宰加工一条龙企业推广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企业(无疫企业),不仅可以从源头上净化和消灭重大畜禽传染病,而且可以将兽药等投入品控制纳入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从而有效保障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2010年农业部兽医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医函〔2010〕1号),明确了推进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工作的目标和要求。2012年国务院出台《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将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作为我国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通过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可以充分发挥政府产业调控的导向作用,促进畜牧业产业升级和转型,对实现《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提出的疫病防治目标和农业部“两个努力确保”目标任务,消灭和根除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有效供应、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调研情况

2.1 调研省份工作开展情况

吉林、山东、河南和福建4省是我国的畜牧业强省,也是我国畜牧业出口大省,畜牧业基础好,养殖基数高,外向型出口大企业多,动物疫病防控任务重,有探索新的动物疫病防控模式的动力。近年来,随着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理念的普及和农业部的推动,四省对生物安全隔离区的认识不断提高,采取了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在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

2.1.1 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工作

2.1.1.1 加大宣传培训,提高认识水平

福建、山东、河南等省通过举办生物安全隔离区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赴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指导等方式,大力向地方政府和企业人员宣传生物安全隔离区的理念内涵、作用意义等,提高对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

2.1.1.2 加强领导指导,夯实建设基础

福建省农业厅积极研究部署推进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的措施,确立了“企业主体申报,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方针,有力、有序地推进了工作开展。吉林省颁布《吉林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办法》,积极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 “五位一体”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模式。山东省扎实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兽医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兽医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了兽医服务水平。这些工作为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2.1.1.3 落实技术措施,强化服务保障

为加强生物安全隔离区疫情监测,监测计划向生物安全隔离区倾斜,科学合理加大监测数量。福建省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对圣农集团生物安全隔离区种禽场实施病原学监测。为进一步提高生物安全隔离区监管水平。福建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了生物安全隔离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方案,加强了对圣农集团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和运行的领导和监管;光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建设了动物卫生监督电子监控系统,对圣农集团生物安全隔离区屠宰场的进鸡口、检疫区域和无害化处理场实施24小时电子监控。

2.1.2 积极推动企业开展试点建设

随着农业部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相关意见及标准的发布实施,山东、福建等省有关部门通过制定或推动出台征地、配套设施建设等的优惠政策,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进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探索实践。山东省德州市六和集团、平原大蔡牧业、蓬莱民和集团,福建省光泽圣农集团、建瓯盛洲食品公司、龙岩森宝公司,河南省潢川华英集团,吉林省德大公司、精气神有机农业公司等近10家企业已经或即将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试点建设,有的企业已经进入评估认可阶段。

2.1.3 制定相关工作规划

《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把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作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带动和促进了各省制定出台生物安全隔离区相关工作规划。调研省份以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为契机,把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作为本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管理技术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管理技术措施,为进一步推进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在报请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吉林省贯彻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意见》中,拟对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政策,对建成生物安全隔离区的企业由政府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河南省畜牧局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围绕13个畜牧重点龙头企业建设生物安全隔离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率先将河南华英、永达等5家肉禽企业建成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福建省将生物安全隔离区评估认证工作列入《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明确提出“积极推动光泽等地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

2.2 调研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国规模化畜牧业发展迅猛,畜禽产业基础良好。据统计,我国有年出栏50000头以上的生猪饲养场96个、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肉牛饲养场749个、年出栏100万只肉禽的饲养场202个、年屠宰生猪30万头以上的屠宰加工企业151个。这些饲养企业具备标准高、规模大、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设施,建立了ISO、HACCP、GAP等质量控制体系,为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次调研的企业基础条件好、管理水平高、对生物安全隔离区认识比较到位,部分企业在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方面开展了积极实践。

2.2.1 加强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部分企业以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为契机,投入大量资金新建或改造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如河南华英集团自2010年7月提出建设生物安全隔离区以来,投入3000余万元,新建无害化处理中心、保健中心,建设鸭场污水处理设施、饲料厂车辆进出专用通道等,并购置成鸭、雏鸭运输专用车等,升级改造了企业的生物安全基础设施。福建圣农集团目前已完成生物安全隔离区构成单元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在饲养场完善了与外界的隔离缓冲设施;在饲料厂设置了生物安全隔离区饲料专用通道,采用专用封闭车运输饲料,实现了饲料投放全程封闭进行。

2.2.2 完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青岛九联集团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实施疫病防控和产品安全控制工作,基于“现代化、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创建了以“隔离、封闭、消毒”为主要措施的“九联模式”;山东蓬莱民和公司以“健康生态养殖、自动化肉鸡笼养”为核心,选择适宜养殖的生态环境,建设了种禽、商品禽、屠宰加工以及饲料生产一体化的“民和模式”;福建圣农集团坚持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实现以“农业规模化、农业标准化、农业系统化”为主的“圣农模式”等。企业采取的这些管理理念和模式,与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所要求的“统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非常接近,只要稍加改进即可满足标准要求。

2.2.3 积极申请国家评估

在福建省有关兽医机构的推进下,2009年,福建圣农集团启动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工作。圣农集团按照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了《生物安全计划》、《生物安全标准操作程序》等体系文件,建立了禽流感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制度、动物标识追溯体系、无害化处理体系、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和官方兽医监管体系等,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福建省兽医部门通过“周密部署、强化保障、落实措施、保障服务”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福建圣农集团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工作。目前,圣农集团已将生物安全隔离区评估申请材料提交福建省级兽医部门进行审核,将很快申请国家评估工作。

2.3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3.1 地方政府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协调出台生物安全隔离区相关政策项目难度较大。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出台政策项目大多围绕国家相关政策项目进行,属于国家政策项目的配套政策项目。目前国家层面缺少生物安全隔离区相关政策和项目,由地方政府单独出台生物安全隔离区相关政策措施相对不易,难以全面有效推动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二是缺乏生物安全隔离区专项投入。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其所需的疫病监测、隔离屏障建设、检疫监管等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三是部分地方兽医机构,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基层兽医机构存在基础条件建设薄弱、人员编制偏少、队伍老化、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尤其是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张,兽医机构监管人员数量不足问题更为突出。例如福建光泽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为5人,实有3人;光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仅5人。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兽医机构全面履行生物安全隔离区监管职责。

2.3.2 企业方面

一是企业对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的认识和市场前景预估不足。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需要占用企业一定人、财、物资源,如果企业看不到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能够为其带来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国家缺乏对生物安全隔离区的扶持政策,企业的建设投入会比较慎重。二是部分企业存在一定畏难思想。部分企业认为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高、要求严,特别是企业周边环境控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难度较大,单凭企业力量难以企及,企业担心建设投入过大或投入后无法实现预期目标,建设积极性不高。三是部分企业持观望态度。由于目前对生物安全隔离区的政策支持不明朗、缺乏示范样板、资金短缺等原因,部分企业认为目前时机尚不成熟,并不急于开展建设工作,而是持有再等等看的观望态度。

3 思考与建议

3.1 尽快出台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目前地方对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工作的态度表现出两面性:一方面认为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对地方政府和企业都是好事,表示有意愿开展建设;另一方面又在推进执行过程中持观望等待的态度。造成这一现象的核心问题在于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各利益相关方缺乏足够的动力基础,无法有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建设。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需要政府和企业等方面协同配合,共同努力,单靠地方政府或企业任何一方,工作都难以有效推动。建议农业部尽快出台推进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工作开展:一是要与目前农业部正在实施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良种补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等产业发展支持项目进行对接。上述项目所要求的条件或标准低于生物安全隔离区的标准条件,建议将通过国家评估的生猪生物安全隔离区所在县(区)直接纳入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范围,将通过国家评估的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企业直接列入全国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名单,并按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奖励或补贴。二是将生物安全隔离区与农超对接活动进行衔接。在农业部组织的农超对接培训会、农产品推介现场会、洽谈会等活动中,邀请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企业参与,积极推动产品直接进入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为这些企业提供国内贸易平台。三是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建议将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纳入“十二五”动物保障体系建设规划,争取落实中央专项资金或争取试点建设专项经费,解决企业动物疫病监测、无害化处理、追溯体系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要,也可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通过国家评估的生物安全隔离区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

3.2 进一步扩大建设评估试点

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应先开展试点建设,通过树立典型,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带头效应。尽管前期地方政府推动少数企业进行了试点建设尝试,但由于各地主要着眼于当地的情况和需求,示范带动作用不很明显。建议参照泰国经验,在国家层面组织开展系统、规范、全面的试点建设。一是率先在大型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和国家级种畜禽养殖场开展建设试点,为全国提供建设样板。二是配合试点工作,建立生物安全隔离区产品标识制度,并出台畜禽及其产品跨省调运试行政策,鼓励通过国家评估的生物安全隔离区的产品进行跨省流通,为出台全国范围内畜禽跨省调运政策积累经验。三是在试点基础上,完善猪牛羊等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扩大建设范围,并适时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开展国家评估。四是将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列入农业部对省级兽医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提出具体量化指标,对完成考核目标的省份予以通报奖励。五是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地方兽医部门和企业的人员对生物安全隔离区的概念、理念和建设评估标准及相关政策的认知,同时建立通报机制,对通过评估的企业授予“无疫企业”称号,加大宣传推广,发挥示范效应,扩大影响。

3.3 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

近年来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H7N9流感”等事件,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强烈关注,对相关产业造成剧烈震荡和重大损失。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对引导企业走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之路,提升畜产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企业社会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工作涉及许多部委职能,相关部委也出台了有关优惠政策,建议与商务部、财政部、质检总局等相关部委开展合作,联合出台相关政策。一是建立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商务部、财政部、质检总局等相关部委派出专家或观察员共同开展评估认可的工作机制,推动生物安全隔离区跨部委互认。二是推动财政部和商务部在实施零售连锁企业农超对接试点工作中,直接将超市和生物安全隔离区进行对接,明确通过评估的生物安全隔离区的产品可以直接通过农超对接的方式直接进入超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推动国家质检总局将通过评估的生物安全隔离区所在企业优先进行出口企业注册,为企业产品国际贸易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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