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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华裔美国作家笔下的“中国形象”
——以汤亭亭的《女勇士》为例

2013-01-21

关键词:亭亭勇士华裔

(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杭州310023)

华裔美国文学分为英语写作和华文写作两类。美国华人文学中的英文文学相对比较单纯,界定起来也比较容易:作家基本上都是华裔美国公民,长期居住在美国,用英文写作,作品在美国发表或出版,读者也都是美国使用英语的人口。比较而言,美国华人文学中的华文文学情况比较复杂,本文不作讨论。本文主要考察用英语写作、塑造“中国形象”的华裔美国作家,他们或者父辈谙熟中国文化,如汤亭亭(1940年出生于美国)、谭恩美(1952年出生于美国);或者本人在中美两种文化环境中生活,如哈金(1985年从大陆赴美)。这些在中美两种不同文化熔炉中冶炼出的作家制作出来的“中国形象”,无疑是一个异于中国形象的“他者”,那么这个“他者”产生了多大程度的变异?这曾经是比较文学研究的重要话题,不过,它现在已不是当代形象学研究的重心了,我们只要明白变异是必然的即可。那么,“他者”是如何创造出来的呢?也就是说,作家制作“他者”时受制于哪些因素呢?

下面从文本出发,以汤亭亭的《女勇士》为例,从“他者”形象、社会集体想象物、作家自我三个方面阐释。

一、“他者”形象

1976年,汤亭亭的第一部作品《女勇士——一段鬼影憧憧下的少女回忆》(The Woman Warrior:memoirs of a girlhood among ghosts)(简称《女勇士》)问世,立刻在美国主流社会引起空前反响。因其传记文体又不同传统自传类别,获得当年的美国国家书评最佳非小说奖。四年后她再度以《中国佬》(China Men)获同一奖项。现在,她的作品被选入美国权威文学选集(如《诺顿美国妇女文学》、《希斯美国文学选集》等),被很多美国大学课程列为必读书目。华裔作家汤亭亭也成为美国主流文学作家。

华裔美国文学一个基本相同点是善于用中国传统文化建构故事。汤亭亭以其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功底在《女勇士》中为我们讲述一个中国家族的故事,塑造了一系列“中国形象”——“他者”形象。

“伤风败俗”的姑姑——无名女人。

《女勇士》共有五个部分组成。在题为“无名女人”第一部分,小说叙述的是母亲给第一人称的“我”讲家族的故事。“我”的中国姑父离开了家,离开姑姑,只身远赴美国淘金。后来,长期留守家乡的姑姑与人私通,就在姑姑分娩的当晚,全村人去抄了她的家,以此惩罚这个道德沦丧、不守贞节的女人,姑姑忍辱在猪圈里生下孩子,然后抱着婴儿投井自杀。从此以后,家人谁也不许提姑姑的名字,好像她根本就没有存在过。母亲讲述姑姑的惨剧,是想把姑姑的故事作为沉痛的前车之鉴用来教育“我”,警戒“我”不要像有些美国的女孩子那样随意放纵自己,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为失节,姑姑被抄家、受唾弃,不堪屈辱的姑姑所受的惩罚不仅以生命为代价,而且连姓名也从家谱中、从家族人的记忆中被抹去。

“你不要把我要给你讲的话告诉任何人。在中国,你爸爸有个自杀身亡的妹妹,她跳进了我家的水井里。”“不要让你父亲知道,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你。他否认有她这么个人。既然你已经开始来月经了,在她身上发生的事情也有可能在你身上发生。不要让我们丢脸。

你总不希望让人忘记有你这么个人曾经来到过这个世界吧”[1]。

显然,母亲讲述姑姑的目的是在警告“我”。母亲眼中的姑姑自然也是“丢人现眼”的、伤风败俗的,所以母亲才郑重地告诫女儿:一个女人名分很重要、守住贞洁是做女人最基本的职责,否则将被家族从记忆中删除。母亲的这种认知沿袭于长辈们的观念,也是传统文化的象征。

不仅古代中国女人是这样,现在的中国女人仍然没有地位,“女娃好比饭里蛆”,“宁养呆鹅不养女仔”。今天的唐人街还能看到重男轻女的现象,华侨邻居对“我”和“我”姐姐摇头,父母则不愿带“我”和“我”姐姐出门,因为他们自己也为这个而自惭形秽。

“我们姐妹到他们家吃饭的时候,就会有六个女孩子在一起吃饭。那老头儿瞪着双大眼盯着我们,绕着我们走一圈,他脖子上的青筋都跳起来了。‘蛆虫!’他吼道,‘全是些蛆虫!我的孙子在哪里?我要孙子!给我孙子!全是蛆虫!’他逐个指着我们:‘蛆!蛆!蛆!蛆!蛆!蛆!’然后他埋头吃他的饭,吃得很快,吃完又添。‘吃吧,蛆,’他说,‘瞧瞧这些蛆怎么嚼饭’”[1]。

在一些中国老人的意识中,生了女孩儿,家族的希望就没有了,即使是唐人街的老人也不例外,从这个老人愤愤不平中,可以看出,女人不仅仅地位低下,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了。而这种歧视态度能在唐人街大行其道,足见它背后的传统文化是多么深厚,中国传统的伦理纲常已经积淀为集体无意识渗透在民族心理、男性心理中。

替父从军的花木兰——女勇士。

《女勇士》的第二部分“白虎山”,讲述“我”听母亲讲完中国古代花木兰的故事,想象自己变成了“花木兰”。“我”在7岁时被鸟儿召唤,进山修炼,师从一对神秘老人,刻苦练功十五载,学成后下山与丈夫一起英勇杀敌。军队所向披靡,一路杀进京城,推翻了皇帝。凯旋归来,“花木兰”带领乡亲们锄强扶弱,伸张正义。最后,“花木兰”脱去战袍,跪在公婆面前许诺要操持家务,担当起妻子和媳妇的责任。《女勇士》借用了中国古代乐府民歌中传唱的花木兰故事:少年学道、女扮男装、替父从军、英勇杀敌,最后荣归故里,重着女装,跪拜公婆,伺候双亲。这个古老的故事歌颂了女性勇敢和伟大的同时也没有放过对女性性别角色的要求。

汤亭亭在这个故事框架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创造性的想象和发挥,融入大量的西方文化因素,可以说,汤亭亭的花木兰故事戏仿了乐府民歌,又改写了这个故事。

作家的目的是想通过“女勇士”的形象表现华裔少女的“我”在面对双重压力时的渴望和想象。作为华裔的少数族裔身份和作为女性的性别身份,这双重的劣势使“我”处于边缘境地,于是在想象状态中,“我”幻想着成为花木兰式的英雄,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建功立业;回到家中,伺候公婆,孝顺老人——

我还给父母和整个家族一大笔钱,连父母的棺木都买好了。我相信,家里的人一定会杀猪祭神,庆祝我的归来。我相信,就凭我背上的字,就凭我一丝不苟地实现了背上刻下的誓言,村里人对我的孝心一定会代代传颂[1]。

花木兰的故事隐喻了少女“我”真实的精神世界。小说通过“我”渴望成为女勇士的梦想展示了面临双重压力的华裔女性的困境和突围困境的愿望。

双重身份的“我”——华裔美国女性。

《女勇士》也可以看成“我”成长的故事。从姑姑的故事、母亲的故事、姨妈的故事再到“我”的故事,全书五个部分有四个部分写的是他人的故事,但是“我”的故事会不时地插入进来,如,在小说第三部分母亲的故事中,写母亲在市场上买一个女孩子时“我”的感受:

母亲对我的热情远没有对那丫鬟的高,我也从未能能够取代夭折的哥哥和姐姐,童年的时候,妹妹时常说:“我长大了,也去做丫鬟。”父母笑起来,一边还鼓励怂恿她[1]。

虽然,小说的四个部分叙述的都是别人的故事,其实也可以作为“我”人生的重要课程,作为华裔女性的双重身份生活在异域美国的“我”,在中国与美国文化世界之间游移徘徊、无所适从:“我不断地想理出个头绪来——什么是我的童年、我的想象、我的家庭和村庄,什么是电影、什么是生活。”当“我”听母亲讲家的故事,讲中国故事时,“我”对身处美国的自身身份就会困惑,产生强烈认证自己的渴望。“如果我能使自己具有美国人的美丽,那么,班上五六个中国男生就会爱上我,其他每个人——纯白种人、黑人和日本人也会爱我的。”

可见,“我”的身份使“我”充满疑虑和困惑,渴望认同又渴望独立,华裔美国女性——“我”的成长布满了多重的不稳定性和杂交性。

这些“中国形象”以迥异于西方人的性格特征和思维方式吸引了美国人的眼球,他们惊奇,诧异,尤其是对那些没有接触过中国的美国人来说,更是把这些作品作为认识和了解中国的一个蓝本。可是,这些“中国形象”和原型相比,有多少真实性呢?

二、社会集体想象物

阅读过汤亭亭作品的人都明白汤亭亭塑造的“中国形象”偏离了原型,是对原型的改写,汤亭亭创造的是“他者”。以至小说一发表就引起中国文化圈内受正统教育的人士的心理抗拒和反感。1980年美国华裔文学界几位男性作家陈耀光、赵健秀、黄忠雄等在《三种美国文学》一书中谈到,汤亭亭“胡编乱造”,对中国古籍的改写是有意讨好白人而对中国文化遗产的亵渎。

这里涉及到比较文学的特定术语“社会集体想象物”,这一名词借鉴于法国年鉴史学派,就术语本身而言,似乎更偏重于哲学、历史层面,莫哈把它定义为“是对一个社会(人种、教派、民族、行会、学派……)集体描述的总和,它既是构成,亦是创造了这些描述的总和”[2]。简单地说,“社会集体想象物”就是作家创作的那个年代整个社会对异国的看法。所以,她的看法带有她所生活的时代和周围人群的共同认识。她笔下的“中国形象”也打下了她所生活的时代和环境的烙印。

从19世纪以来,西方文学中的“中国形象”就是低于白人的劣等人,被称作“黄祸”(危害人类的黄种人)。一直以来,中国人与引起西方社会不安的诸因素联系在了一起,像罪犯、精神病人、妇女和穷人等,他们成为“令人悲哀的异类”[3],将要被解决、被限定……他们放纵、懒散、残忍、堕落、愚昧、落后,是未开化的民族。而中国人在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眼中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吃苦耐劳。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中国人在美国从事别人不愿从事的职业,做别人做不了的苦力,在别人看来赚不了钱的活计中获取了一桶金,致使美国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对中国人严加防范,《排华法案》就是强有力的证据。因而,西方文学中建构的这一“中国形象”是西方人的“集体想象物”:它一方面是对经济差距等原因形成的对中国的歧视和否定,另一方面也是对不甘示弱的中国人的恐惧和戒备,以幻想出如此的“集体想象物”警戒族类便于提防。

那么,汤亭亭小说中呈现出的中国文化特征究竟如何看待呢?在她的中国故事里:姑姑私通投井自杀,母亲挑舌割筋,剑客相互残杀,鬼怪恣意横行,女孩不如呆鹅仔……无数个不可理喻、匪夷所思的事情。汤亭亭展现在异国读者面前的中国,正好印证了西方人头脑中固有的中国人形象,或者说强化了西方人的“集体想象物”,尽管汤亭亭本人认为这是读者的误读,但是确切地说,她的创作态度与其生活于美国特殊的文化语境分不开。受美国人对中国认知的诱导,作为出生在美国的华裔汤亭亭,她创造出来的“他者”不自觉地带有美国文化、历史形成的对中国的偏见。也就是说,美国的“社会集体想象物”通过文化、教育、社会生活等对作家创作起着一定的渗透作用,反过来,汤亭亭制造“看点”的目的又是满足美国人对“中国形象”的心理期待,作家和她的社会集体想象物是互动、双向交流的关系。

这种现象在华裔美国作家中普遍存在。在《喜福会》(1989)中,作家谭恩美演绎了中国古代“割股疗亲”的典故。安梅的母亲为了救婆婆一命而从自己的膀子上割下一块肉,放在药罐里,熬汤给病入膏肓的婆婆喝。在此,西方人常说的中国人残忍、愚昧、非理性等特性得到了印证。哈金在《等待》(1999)中,描述20世纪60年代中国农村的裹足女人,婚姻由父母包办。割股疗亲、缠足、包办婚姻……这些特定时代的产物,确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过很长一段时期,是中国人落后和愚昧的象征。然而,今天,它已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消失了。身处异域的作家以族裔身份的优越感对本民族文化中落后和过时的糟粕加以改写和想象,以增加故事的真实性和趣味性。

当然,这种现象背后还有一个因素我们不能忽视,那就是作家的双重身份的族裔经验。虽然,某种意义上说,华裔作家向西方展示了中国人和中国文化传统的落后现象,有迎合白人读者之嫌,但是,他们以敏锐的目光与深邃的洞察力表达了对华人移民及其后代生活境遇的同情与关注,一些形象还是“自我”族裔经验的幻象和投射。

三、作家自我

华裔美国作家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美国人眼里,他们是华人,是“他者”;在华人眼中,他们又不是正宗的华人,也是“他者”。他们在两种文化背景下,都处于边缘地位,这种特殊的双重身份呈现在创作中,就是寻求身份认证的焦虑,对受歧视的反抗。

华裔美国作家通过形象表达独特的族裔经验。呈现在他们的自我意识里,一方面,他们渴望被美国文化同化,融入其中;《女勇士》中的“我”一直希望改变自己,“我”希望自己成为地道的美国女性。

“我所认识的移民嗓门都很响,即使离开他们过去隔着田野打招呼的村子好多年,也还是没有变成美国腔。我一直没有能够制止住我母亲在公共图书馆和电话里大嚷大叫的习惯。走路正(膝盖要正,脚尖朝前,而不是中国妇女那种内八字步),说话轻,我一直想把自己转成美国女性。”“正常华人妇女的声音粗壮有威。我们华裔美国女孩子只好细声细气,显出我们的美国女性气。很显然,我们比美国人还要低声细气”[1]。所以对于上一辈的华裔来说,“他们不会告诉孩子的,因为我们出生在洋鬼子们中间,受洋鬼子的教育,自己也有点洋鬼子气。他们也称我们为鬼子”[1]。

在自我意识里,华裔作家首先是认同他所生活的文化背景,他才有融入其中的渴望。不仅如此,从小就接受了美国教育的“我”,也接受了美国对中国的固有看法。“中国人真古怪”[1],“我真不明白他们是怎样继承和发展五千年文化的”[1]。那么,这些固定看法也会直接影响到作家形象的创造,这就是“中国形象”带有美国意识形态的痕迹的原因。

另一方面,华裔美国作家也表达了对偏见、歧视的抗拒和不满。

在汤亭亭的另一部作品《中国佬》里,中国劳工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们用自己结实的臂膀支撑起钢筋铁骨,用勤劳有力的双手铺建了横贯美国东西、连接南北的一条条铁路和桥梁。汤亭亭通过力量的展示来歌颂华人的英雄气概,解构白人心目中的“东亚病夫”的刻板形象。

《女勇士》讲述了身为华裔女性“我”在成长中遭遇到种种排斥:中国男权文化的传统,性别歧视,美国的种族偏见、排华倾向……为此,作者创造出“花木兰”暗示生活在美国的女勇士,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作者的自况。

《女勇士》看似传记却不同于传统传记叙述,小说的五个部分虽然写的是不同人物的故事,但是以家族故事为线索,按照“我”的成长这一时间顺序,同时插入并重构了民间传说“花木兰的故事”和历史人物“蔡琰的故事”,这些承载着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传说和历史突出了文本的族裔倾向,“我”的故事经常被他人故事的叙述分割成零散的片段,因历史和传说的拼贴、真实和虚构的碎片、现实和想象的混合使得文本超出了传记的规范,以至于现在的《美国文学史》把它纳入小说类。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华裔文学近年来在美国声誉日隆,与汤亭亭取得的文学成就密不可分。

总之,汤亭亭作为华裔美国作家的代表人物,她的创作非常典型地体现了华裔美国文学的特征,因为作家的华人血统和美国生活经历所构成的双重文化身份,华裔美国文学创作具有一种天然的跨文化和综合性特征。

[1]汤亭亭.女勇士[M].桂林:漓江出版社,1998.74,1-3,174,41,155,167,143,169.

[2]让马克·莫哈.试论文学形象学的研究史及方法论(续)[J].中国比较文学,1995,(2):144-158.

[3]爱德华·赛义德.赛义德自选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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