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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真理的古典时代
——塔尔斯基与戴维森真理论解析

2013-01-21王西华

关键词:戴维森语句信念

王西华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政教室,江苏 南京 210017)

经典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表述(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基本上是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符合论的表述方式或者是未加分析的自然语言的非确定性表述,带有随意性和不明性。随着现代数理逻辑、人工语言学、现代语用学、概率论、统计物理学、分析哲学的发展,当代西方哲学的真理观深深地打上了现代科学的印记,给人以非常现代化的表象,这既给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带来了挑战,又带来了借鉴与发展的机遇。我们完全有理由批判借鉴当代西方哲学真理观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使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现代化,跟上时代的前进步伐。

一、真理符合论的历史逻辑追问

自古希腊哲学以降,符合真理论一直占统治地位。据考证,符合论真理观最早出自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一书。其经典表述为:“说是者为非,或说非者为是,是假的;说是者为是或说假者为假,是真的。”[1]这种符合论,符合人们的直觉经验和常识,易于被人们所接受,很少被人们所怀疑。乃至于直到当下的大学哲学教科书,都把“符合论”视作当之无愧及毋庸置疑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观。

正如黑格尔所说,“熟知不等于真知”,习以为常不等于就是科学合理。科学真理之所以为科学真理,可以说“真金不怕火来炼”,其根本精神能够贴近客观世界并追求与客观世界的一致性,为社会和大众带来切身的利益,并经得起理性的怀疑、批判和逻辑的分析、证明,经过证实或证伪的严格洗礼,然后获得科学共同体乃至于社会大众的共识、约定、承认、接受并信奉或遵循。否则,真理就会变成形而上学独断论,科学就会变成宗教。

20世纪以来,人们开始对符合论真理观进行理性逻辑的追问,发现其理论逻辑上存在的困难表现为三个重要概念——命题、事实与符合,都没有得到深入而明确地阐释和逻辑推敲,并且不同的哲学家主张的符合论大相异趣。

从近代以来哲学的发展来看,真理符合论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唯物主义。其中,有的哲学家主张物质符合论(狄德罗等百科全书派),亦称为唯物主义反映论;有的哲学家主张绝对观念的概念符合论(黑格尔),有的是感觉经验的符合论(贝克莱、马赫等)……。即使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队伍内部,对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人们通常不在乎其理论表述的逻辑形式,只在乎其本质性和必然性,即其内容的不变的客观性和绝对性,甚至把真理符合论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真理观。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很难推动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深入研究与发展。

从当代西方哲学的发展来看,自弗雷格以后,反对心理主义和思辨形而上学,注重哲学理论表述的语言形式,对过去以笛卡儿、德国古典哲学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加以拒斥,把思辨的哲学转换为“治疗的”哲学。这种哲学的语言学转换,虽然片面地排斥了哲学的实质性内容,但却推动了哲学逻辑形式的发展。罗素的原子命题与原子事实映射关系论和前期维特根斯坦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的“语言图像论”[2],坚持逻辑还原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主张原子命题或者分子命题要与原子事实或者分子事实相符合,他们是逻辑符合论者,仍然属于符合论的大家族成员。

二、塔尔斯基逻辑语义(人工语言)真理论

从分析哲学的发展史来看,真正推动真理论的发展和转向的,应该属于著名波兰语言哲学家塔尔斯基。塔尔斯基的逻辑语义真理论推动了形式真理的研究与发展,使真理论“朝着语言而生长”,具有开创性,值得借鉴。

(一)创立语言分层理论,提出著名的“T”语句等值式及条件

塔尔斯基看到了传统真理符合论的问题在于基本概念的模糊不清,容易产生歧义,而且极易产生悖论。为了克服以上缺陷,他继承弗雷格逻辑语句分析理论,反对哲学中的心理主义和传统的本体论形而上学,避开认识论关于事态与语句之间“符合”与否的问题;剔除所有为假定义的语义性和意向性的概念如意义、信仰等等,把哲学的中心任务框定为人工语言的语句分析,在《形式化语言中的真理概念》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语义真理论和语言的分层理论,即把人工语言第一次明确划分为对象语言和元语言,从而避免语义悖论的出现。对象语言是指谈论外部世界客观对象性质及相互关系的语言,其词汇主要有支撑外在对象的名称、性质和关系的谓词,它为第一层次的语言;元语言是指用来谈论对象语言的语言,其词汇有指称对象语言的名称及指称对象性质的谓词,诸如“真”或者“假”,它是比对象语言高一层次的语言。当人们说“Snow is white”时,用的就是谈论客观对象的对象语言;当人们说“‘Snow is white’是真的”时,就是用的谈论对象语言的元语言。塔尔斯基在对语言进行分层的基础上为真理下了一个定义,即建立了一个等值式,这就是被世人称为“T语句”的命题分析句式:

“TX是真的,当且仅当P。”或者表述为:“S是真的当且仅当P。”其例句为:

“Snow is white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英语表示对象语言,汉语表元语言)

这里P可用“真的”这个谓词相联系的任何句子代替,而X可以由这个句子的名称代替。或者说,P可以替换为对象语言中的句子,X则可以替换为P的名称。

在塔尔斯基这里,S真意味着P,作为元语言的S的真要靠P来保证,那么P就是S的成真条件。或者说,对象语言中的任何一句话“X”的成真条件就是客观存在的P;那么,雪是白的(P)就是“雪是白的”这句话的成真条件。这说明,塔尔斯基哲学信念就是“真理=意义”。“雪是白的”这句话的意义就在于“‘雪是白的’为真”。之所以说一个语句为真的理由在于现实中有一个客观的东西,并因此而使该命题为真。塔尔斯基之所以这么做,是企图避免使用类似“指称”这种语义学概念。

在这里“P”由任何一个可与“真的”这个谓词相联系的语句替换,相应地X则由这个语句的名称替换。问题在于,这个等值式用在自然语言里就会导致悖论出现。为了避免出现悖论,一个可以接受的真定义应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为实质的充分性或者内容的适当性;第二是形式的正确性。由于自然语言不符合要求,就只好转向人工语言,并且规定与“真的”相联系的句子P为对象语言,其他的部分如语句的名称、逻辑词项等则为谈论对象语言的语言,即元语言。为了保证元语言能言说对象语言,必须满足两个要件:一要元语言足够丰富,二要对象语言必须全部在元语言中出现,或者说对象语言能翻译为元语言。

(二)利用“满足概念”和“递归程序”使等值式两端相连接

怎么样才能使等值式中的“P”与“真的”相联呢?塔尔斯基的法宝是利用“满足概念”和“递归程序”来达到。他认为,假定“P”为“X大于等于Y所替换”,那么我们只要知道X大于Y或X等于Y中的一个就行了。很显然,用“2”和“1”或者“3”和“2”分别代入“X”和“Y”都可以。这是因为“2”和“1”满足“X大于Y”,也就满足“X大于Y或等于Y”。如果一个表达式或语句被所有对象的名称所满足,便是真的,否则就不是真的。这样语句的真的定义就构造出来了,T语句也就成立了。可以看出,塔尔斯基的“真”定义的论证建立在二个基本概念上:即满足和翻译。通过满足概念,使“P”得以确定;通过翻译概念,使T语句和等值式得以建立。也可以说,T语句等值式与意义概念的关系密不可分,并以此为基础。这一点已经由戴维森明确点破:“没有必要掩饰在塔尔斯基已表明其构造方式的那种真的定义与意义概念之间的明显联系。这种联系就是:真的定义通过给出每个真语句的充分必要条件而起作用,而给出真值条件也就是给出一个语句的意义的一种方式。知道对一种语言而言的真的语义学概念,便是知道某一语句(任何一个语句)为真是怎么一回事,而这就等于理解了这种语言”[3]10塔尔斯基的语义真理论的T语句分析理论,启示了后来的哲学家在真理问题上“朝着语言而生长”。而局限性也非常明显,其真理概念仅限于精确的形式语言即人工语言,建立在严格的“真”与“假”二值逻辑基础之上,与人们日常交往实践中的自然语言及其真理性不相关。这就给后来的哲学家探讨自然语言的真理问题提供了空间。

三、戴维森的真理融合论

美国哲学家戴维森是在批判借鉴塔尔斯基人工语言形式真理观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在其代表作《真理与意义》一文中主张借助塔尔斯基的真理(指语句的真,下同)定义模型,把“真”概念作为意义理论的原初概念,完全依据语句的真值条件给出语句的意义。这种全新的意义理论的构想被称为“戴维森纲领”。“戴维森纲领”的提出,被认为是语言哲学意义理论中“革命性”的成果,使意义理论从塔尔斯基的人工语言的语义学转向极其复杂的自然语言领域。而且,他的企图心很大,一心要把哲学上相互冲突、对立和矛盾的真理符合论、真理融贯论、真理语义论融合在一起。

(一)戴维森融合与发展塔尔斯基真理语义论提出戴维森纲领

戴维森是在塔尔斯基人工语言语义学的基础上发展和提出自己的运用于自然语言的意义理论的。塔尔斯基虽然在人工语言基础上给出了真理的逻辑形式的表述,但对于人类社会中大量的自然语言显然难以适用。怎样既在人工语言、又能在自然语言的语境下说明真理问题,戴维森作了大胆的尝试,提出了著名的“戴维森纲领”。其纲领的核心意旨在于力图通过完全依据语句的真值条件给出语句的意义的意义理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超越塔尔斯基对真理的理解仅仅限于语句的语义分析的僵化框架,进而走向自然语言语用和语境分析的广阔舞台。

戴维森把塔尔斯基的人工语言真理论与语言的意义理论联系起来,认为理解一种语言就是理解语言中各个句子之间的具体联系,了解与把握组成句子的各部分怎样决定句子的意义。如果一旦掌握了关于这种语言的结构及组成的知识,人们就可以说明句子在什么条件下为真。这样,意义理论就与真理理论联系起来。而且,由于逻辑语义真理论使用的语言是一种就其句子关系和句子结构而言都清楚明白的语言,并反映了对象语言的句子关系和结构,那么具有此种语言能力的人就能够从公理中推出定理,懂得“‘……’是真的”语句。在此基础上,他又知道了人工语言真理论所反映的元语言的句子关系及结构,就有能力认识元语言,进而利用元语言翻译和掌握对象语言。这些也正是意义理论所要说明的知识。可以看出,真理论与意义理论在形式上具有相似性,因而只要把真理论稍微加改动,就可以成为意义理论。其途径是:人们只要把“‘X’是真的,当且仅当P”的句式变为“‘X’的意思是P”就行了。他这样的做法其实就是“颠倒法”。与塔尔斯基用意义概念解释真理概念、用对象语言解释元语言的做法相反,他用真理概念解释意义概念、用元语言解释对象语言。

他之所以这样做,在于要超越塔尔斯基说明自然语言语句的意义是一件艰巨的挑战,因为自然语言比人工语言丰富而复杂,它既有指示性、时间性的语言要素,又包括众多情态语句。要解释这些复杂现象,另起炉灶也不现实,只好在塔尔斯基的基础上,对其T语句进行修改。

他在塔尔斯基T语句的基础上增加了二个变量,一个时间变量和一个言说者变量。例如:由P在时间T所(潜在地)说出的“那本书已被窃”是真的,当且仅当由P在时间T所指示的那本书先于时间T被窃。这个句子的成真条件是,有一个时间T和T1,并且T1在T之前,言说者在T时所指示的那本书在T1被窃。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句子是真的,我们便从这个真句子中获得了以上所说的那些意义。

但是,对塔尔斯基真理语句的改动不是任意的,一个恰当的成真条件的意义理论必须符合许多条件:一是为所使用的语言的每个句子提供意义;二是要表明这种语言中的句子是如何在语义学上从其有限的词中按照一定的组词规则构建而成;三是要表明使用与该语言中句子同样数量的概念可以证明这些句子是如何意味的;四是可以为人们的经验所检验。

戴维森自己也承认,他的这个意义理论仍然有许多现象不能解释或不能很好地解释,因此,他的看法仍然是纲领性的。后来人们就把戴维森利用塔尔斯基的真概念及T语句发展起来的意义理论称为“戴维森纲领”。

但是,这个纲领存在着逻辑上的困难。塔尔斯基的T语句是需要翻译概念的,对真的定义是以满足概念为基础的,而满足作为一个语义学概念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就要涉及到对象的名称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即涉及到指称或意义。这样,塔尔斯基是在意义的基础上定义真的;而戴维森则是直接在塔尔斯基的真的基础上定义意义的。很明显,这是循环定义。“戴维森纲领”的缺陷就暴露出来了,也可以说它就是戴维森自挖的“陷阱”。

为了从陷阱里逃出来,戴维森想了二个办法:一个办法是重新定义或解释真,或者至少是对塔尔斯基的定义作出修正或新的解释,这可以看成是戴维森的真理论中的核心内容;另一个办法是冲淡真理与意义这两个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尽管真理与意义在认识论意义上讲关系极密切,但从逻辑上讲,它们不是被定义项与定义项的关系,至少戴维森说他自己没有去追求这种关系,他所追求的是用更基本、更清晰的真理概念去说明不太清楚的意义概念。因此,他所追求的真理与意义的逻辑关系是一种很松散的关系(looser relation)[4]但这种解释很显然是苍白无力的,因为即使把真理与意义不看成定义与被定义的关系,而看成是说明与被说明的关系,用真理去说明意义,而真理又需要意义来说明,这样的说明仍然等于什么也没说,他人自然是不会明白的。

(二)戴维森企图在塔尔斯基语义真理论的基础上融合真理符合论

应该看到,罗素、卡尔纳普、早期维特根斯坦等分析哲学家都主张逻辑命题与原子(分子)事实之间的符合论原则,塔尔斯基也有这方面的思想,戴维森受他们的影响,在其早期是支持符合论的。许多反实在论者纷纷指出符合论存在的困难,其中最大困难就是不能以可理解的方式证明一个语句符合一个事实或与事实相近的其他东西。具体说来:第一,什么是事实,极不容易界定。即使界定,往往都是循环定义,于事无补。第二,即使用其他方式解释了事实概念,我们也无法直接找到与某语句符合的有关事实。因而,他们认为,符合论基于这样的信念:即我们相信某一命题表述的事物具有真实存在性;为了进一步证明或维持这个信念,就要寻找新的事实;而真要找到事实,就又要树立相应的信念……,这是一种无尽的循环论证;这说明,符合论者要想直接证明一个语句符合一个事实是办不到的。所以,符合论应该被抛弃。

对于反实在论的上述观点,戴维森并不同意。在《对于事实而真》这篇文章中,他认为这仅仅是“符合事实”的表述的困难,而不是符合论本身的困难;虽然符合论有着自身的弱点,但绝不能成为反对此理论本身的理由,它可以不断通过塔尔斯基语义学概念完善自身[4]54。之所以如此坚信符合论的合理性与论证的可能性,在于戴维森看到了塔尔斯基语义学与符合论之间关系的奥妙。

塔尔斯基逻辑真理语义学的奥妙在于:从字面上看,T语句告诉人们,对象语言的语句与元语言中语句具有等值关系,要知道元语言语句的真,只要确定对象语言的真就可以了。而要知道P是真的,可以通过更低层次语言的语句来确定。这样,T语句并没有直接涉及语言之外的事实,与经验事实或者事件没有明显的关联。问题在于,当其所处理的原子句涉及最底层次的语言时,它的成真条件就自然会涉及语言符号所指称的对象——经验事实与存在。

根据这个奥妙,戴维森感到可以两全其美的处理T语句与经验现实的关系问题,不需要费力去证明语句与经验事实怎样符合的问题,同时又能够不留痕迹地描述语言与语言之外经验现实的关系。基于这样的认识,戴维森觉得符合论还是值得去维护的,于是他就尝试着用塔尔斯基的T语句的等值式去改造“符合事实”这种表述,从而以不同方式支持符合论。问题在于,戴维森把塔尔斯基“T”语句“‘X’是真的,当且仅当P”的句式改变为“‘X’的意思是P”,与塔尔斯基用对象语言解释元语言的做法相反,他用真理概念解释意义概念、用元语言解释对象语言。这么一改造,实际上它的意义理论于塔尔斯基的意义理论就完全不一样了。看来,语句就离经验事实更远了,何来符合经验事实呢?但在他看来,既然语句是真的,那么当然也就符合经验事实了。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其根据在哪里呢?这就与融贯论相联系了。

(三)戴维森融合真理融贯论

在对符合论进行理论辩护的过程中,戴维森遇到反实在论对符合论的理论挑战,即符合论难于直接找到与一个语句真正相符合的事实;而要找到与语句相符合的事实,必须有一定的信念,因而一个语句必须首先与一个信念相符合,与一定的信念符合一致了,自然就与经验事实一致了。戴维森对此进行反向思维,既然语句与信念相一致,就与经验事实相一致,那么该语句为真。经过反复思考,戴维森于1983年发表了《关于真理与知识的融贯论》一文,从融贯论角度维护符合论。他说:“我们的很多信念与其他很多信念是彼此融贯的,而在这种场合下,我们便有理由认为我们的很多信念是真的”[3]165。

用融贯论来维护符合论,本身会遇到融贯论自身的内在难题:世界上谁都不可能知道完全相容一致的信念或者语句整体是什么,如果要判定一个信念或者语句为真,那么到底要求它与什么样的信念相一致?相一致的程度又如何?还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一个信念与某些已知为真的信念相一致而与另一些已知为真的信念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怎样用融贯论来解释呢?很可能还会出现所有一致的信念都是假的情况,怎么办?

对于外界反对者的质疑,戴维森申明自己的融贯论并不是追求绝对一致的彻头彻尾的融贯论,并不认为每一个可能的信念集合都是真的,只是认为一个融贯的信念集合总体中的大多数信念是真的。或者说,一个人的大多数信念必定是真的。一个人的任一信念只要与其余大多数信念相融贯便是真的。这是非常“一般性的事实”,毋庸置疑。在人与人之间的日常交往中,要想通过彼此之间的相互交流,达到真正的理解,就必须按照这样的“事实”行事。如果有的人不理会这一套,想别出心裁在这一事实之外,去为信念的真“找到某种进一步的保证,这是毫无益处的”[3]177。

在这里,戴维森用相信大多数的人的“信念必定是真的”来回应对他的理论的质疑,实际上是用“信以为真”和“共识为真”代替了“事实为真”。这带有美国实用主义特色,也是一种“思维经济原则”的变身。应该说,真理通过实践,必定会为大多数人所掌握,大多数人对真理的掌握,就会形成真理的信念的集合;但不能反过来说大多数人的信念一致就必定是真理的集合。

戴维森相信一个人的大多数信念一定是真的而不是假,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戴维森假设自己的信念集合的大多数肯定是真的,否则的话,他就不可能在这个世界里成功地生活着;既然自己的确成功地生活着,那么他的信念集合的大多数一定是真的。

至于在社会中一个人的大多数信念与另一个人的大多数信念是否会不融贯的问题,戴维森给予肯定回答:不可能!他的逻辑是:如果一个人的大多数信念与另一个人的大多数信念不一致的话,那么人与人相互之间的交流就不可能进行下去。在事实上,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存在着成功的交流,就已经证明他们共同的信念基础的存在,也就存在着一致意见。即使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差异、分歧、误解、甚至矛盾和战争,但是能发现各自不同的分歧也是以共同信念为基础的,相互之间的误解也是以成功的交流为前提条件的。进一步说,存在彼此不一致的信念或意见正好证明了有共同的信念或意见。相反,“如果有一致的意见为假,那么大多数意见必定为真”[3]132。

戴维森用人的生存、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成功的交流来论证真理的存在,回答对其语句的真的质疑,实际上是“以效取真”,这让人们看到了“效用真理论”的影子。美国实用主义者从老一代的皮尔士到新的后继者罗蒂等人,都坚持“真理效用论”。但他们都反对语言与客观世界相一致的符合论,或者至少并不把符合论贯彻到底(杜威就是如此,他提出“真理成功有效即工具”的观点,但并不否认客观宇宙的存在)。而戴维森却想用融贯论来维护真理符合论,用效用论来论证融贯论,这在理论上真有点捉襟见肘,在逻辑上有点“肠粘连”。

应该看到,戴维森的融贯论虽然实用主义化了,但他与罗蒂等人的实用主义真理观大不相同。戴维森心底里还是想维护符合论的,始终不忘语言之外的经验世界,即使在《关于真理与知识的融贯论》这篇彰显融贯论真理观的文章里,戴维森明确提出:假定我们在融贯性以外无法找到某种证明我们的信念和语言为真的方法,我们“如何还能了解和谈论那个并非我们自己的构成物的公共的客观世界”呢?[3]170戴维森指出,不能直接找到语言之外的事实或实在与语言或信念符合;但这并不意味着事实与语言不符合,或不需要符合;人们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解释语言与世界的符合,先证明人们的大多数信念是融贯的,融贯的大多数信念或语句肯定是真的,然后再说明真的语句就是对世界的描述与符合。戴维森这样做,就是从融贯论的真出发来推导出语句的成真条件和意义,进而确定语言与语言之外的世界的关系,实际隐含了戴维森的符合论情愫,但这是打上实用主义印记的符合论情愫。

尽管戴维森力图在塔尔斯基意义论基础上通过改写“T”语句进行意义真理论的变革,开辟了意义真理论的自然语言时代,但是他仍然是在意义的基础上定义真的,他的融贯论解释并没有增加多少逻辑力量,没有摆脱意义与真定义循环陷阱:在真的基础上定义意义,又用意义证明真。他企图把符合论、融贯论、实用论糅合在一起,可谓用心良苦,但谈不上成功。对这一理论困境,戴维森自己也明显意识到了,他坦然而无奈地告白世人:“任何一种打算进一步对真理概念作出解释、给出定义、加以分析或予以阐释的企图,都会是徒劳的或错误的:符合论、融贯论、实用论……都要么是对我们关于真理的解释无所增益,要么具有明显的反例”[3]190。

应该看到,戴维森的理论探索是艰难的,花了几十年的工夫到60多岁才站到英美分析哲学知名大家的行列方为世人知晓。虽然努力不等于成功,被世人知晓不等于大家一致赞同。但是,“不成功便成仁”,在理论探索之路上不以成败论英雄,“失败者为成功之母”,理论探索的失败者仍然可以被后人视作英雄;因为他为后人的前进提供了新的路径借鉴,为后人的规避失败提供了可能选择,也为后人更上一层楼提供了坚实的理论臂膀。

戴维森理论逻辑的失误或者困境在于,他把不同层次、不同逻辑关系的问题混为一谈,或者相互混同,符合与否问题的逻辑关系应该主要限定在主体与客体的认识论关系上,人与客观世界的认识关系上;人们之间的意见是否相互一致的融贯问题应该主要限定在主体间关系上,与符合与否隔了一个层次;理论的效用问题主要限定在价值关系上,与符合问题相隔的层次更远一点。如果把这些不同层次的问题的关系分别探讨,可能容易避免理论的缠绕和逻辑的混乱。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凯撒的归凯撒,魔鬼的归魔鬼!

[1]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M].商务印书馆,1981:81.

[2]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商务印书馆,1996:23.

[3] (美)唐纳德·戴维森.真理、意义、行动与事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4] 朱水林.塔尔斯基[M]//涂纪亮.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5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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