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打造现代化一流港口
2012-12-31王晓乐
王晓乐
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是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确立的“地主港”管理模式,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由河北渤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沧州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资沧州市黄骅港务局,于2010年9月注册成立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2011年6月24日,经工商等有关部门批准,由“沧州港务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金7.2亿元人民币,是一家以港口经营开发为主,汇集航务工程、码头经营、航道疏浚、城建开发、劳务派遣、船务代理、船舶综合服务等多个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企业,集团公司旗下拥有7家全资、2家控股和1家参股子公司,在岗干部职工410多人,资产总额达72.6亿元。
作为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和河口港区的唯一业主单位,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打造现代化一流港口”为己任,科学实践“地主港”管理模式,全面致力于三个港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目前,在黄骅港综合港区一期工程建成44公里10万吨级航道、4个10万吨级通用散杂和4个集装箱泊位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沧州市及渤海新区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河北省重点工程——黄骅综合大港二期工程。
在二期工程开工仪式上,省领导明确指出:“黄骅综合大港二期工程是河北省打造冀中南区域发展增长极和隆起带的又一重大举措,黄骅港将向着多功能、现代化的综合性大港,向着真正意义上的‘亚欧大陆桥新通道桥头堡’迈出极为重要的一步。”
2011年以来,沧州港务集团在沧州市委、市政府和渤海新区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国家战略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经济强省、强市及渤海新区“港、产、城”三位一体发展战略,科学实践“地主港”管理模式。在切实抓好生产经营的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综合大港二期建设进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稳步推进集团公司现代化、科学化改革进程。
全面实现黄骅综合大港向“地主港”转变。根据2010年3月19日河北省省长办公会议决定,对黄骅综合大港依法实施地主港模式。在沧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沧州港务出资52.18亿元对黄骅综合大港航道、防波堤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了资产回购,这不仅标志着黄骅综合大港正式实现了由“业主港”向“地主港”的转变,更为综合大港、渤海新区及沧州未来的建设与发展赢得了千载良机。
全力推动黄骅综合大港二期工程建设。黄骅综合大港二期工程于2011年3月30日正式开工,主要包括20万吨级航道、5万至20万吨级煤炭、通用散杂货、矿石、集装箱、液体化工、成品油等专业化泊位、2条铁路、2条高速公路等一系列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多亿元。
2011年以来,公司已同美国嘉吉集团、上海宝钢物流、河北钢铁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中国国电集团等多家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投资总额233亿元以上。
2012年,按照港口规划和建设需要,综合大港二期工程将重点推进以“1,2,3”工程为主的各项基础建设项目,即:开挖1条20万吨级航道(设计预留至25万吨级);组织实施“综合港区一、二港池,航道南围堰二期”2项围堰工程;开工建设“大宗干散货作业区和物流中心,航道南围堰二期封闭区,一、二港池围堰封闭区”3处吹填造陆工程,并开工和谋划建设26个以上的5万至20万吨级专业化泊位。
今后,沧州港务集团将继续秉承“黄骅港第一代拓荒者”的精神,以《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国家战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沧州市的要求和部署,为建设沿海强省和强市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