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特征与对策
2012-12-26刘启刚
刘启刚 王 峥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854)
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特征与对策
刘启刚 王 峥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854)
学习倦怠已经成为影响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成效的一个重要因素。采用大学生学习倦怠量表对206名公安院校的大学生进行调查和分析,了解他们学习倦怠的总体特点及在相关人口学变量上的差异情况,并期望相关的研究结论能为今后的公安教育和教学改革提供科学的参考。
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
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灵魂和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高校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以公安院校的大学生为考察对象,探讨他们在专业学习中体现出来的一些心理特点,对于真正实现教学改革的目标,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是一个有价值的研究视角。学习倦怠这一概念起源于职业倦怠,反映了大学生消极的学习心理,指的是由于学习压力或缺乏学习兴趣而对学习感到厌倦的消极态度和行为。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学习倦怠危害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一方面会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导致他们对大学生活失去兴趣,长时间处于萎靡不振的状态中;另一方面会导致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的下降,难以实现公安高等教育培养业务能力优良和忠于人民警察事业的杰出人才的目标,对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都会产生长久的不利影响。目前对大学生学习倦怠的研究主要以地方大学的学生为考察对象,对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现状缺乏关注和研究,影响了相关干预和训练措施的开展效果。因此,开展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倦怠现状的考察对于拓展学习倦怠的研究领域和推动公安院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2011年1月采取整群抽样法从某公安部属院校2009级本科生中抽取了241人进行施测,回收有效问卷206份,问卷有效率85.5%。被试的具体人口学信息参见下文各分项研究。
(二)研究工具
采用连榕等参照Maslach的量表编制的大学生学习倦怠量表,该量表包括情绪低落、行为不当和成就感低三个因子,共20个项目,通过了心理测量学考察,具有良好的信效度。在本研究中,该量表的克龙巴赫系数(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879,表明该量表具有较高的信度。学习倦怠三个附属因子所表征的具体含义如下:情绪低落是指大学生由于不能很好地处理学习中的问题和要求,表现出倦怠、沮丧、缺乏兴趣等情绪特征;行为不当是指大学生由于厌倦学习而表现出逃课、不听课、迟到、早退、不交作业等行为特征;成就感低是指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体验到的低成就的感受,或指完成学习任务时能力不足所产生的学习能力上的低成就感。
(三)统计方法
采用SPSS12.0统计软件对所收集的有效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主要的统计方法有描述性统计分析、t检验和方差分析。
二、研究结果
(一)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基本状况
调查结果表明,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得分的均分为2.71,其附属各维度情绪低落、行为不当和成就感低得分的均分依次为2.78、2.88和2.47。这表明,公安学校大学生的学习倦怠处于中等偏低的水平(中间值为3),其中行为不当是表现较为严重的一个维度。连榕等的研究表明,地方大学生学习倦怠得分的均分为2.80,其附属各维度情绪低落、行为不当和成就感低得分的均分依次为2.74、3.00和2.75。对比表明,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学习倦怠水平要稍低于地方大学生的学习倦怠水平。
(二)不同性别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
本次调查中男生185人,女生为21人,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89.8%和10.2%,符合公安院校对招录对象性别要求的实际。以大学生学习倦怠及其附属维度情绪低落、行为不当和成就感低得分的均分为因变量,性别为自变量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但对比他们之间得分可以发现,女生在学习倦怠及其所有附属维度的得分普遍高于男生,这说明女生的学习倦怠水平要高于男生。具体结果见表1。
表1 不同性别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M±SD)
(三)不同籍贯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
本次调查中农村生源62人,城镇生源76人,城市生源68人,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0.1%、36.9%和33.0%,生源的籍贯比例较为均衡。以学习倦怠及其附属维度情绪低落、行为不当和成就感低得分的均分为因变量,以不同籍贯来源(农村、城镇、城市)为自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不同籍贯的学生学习倦怠差异不显著。但农村的学生在总倦怠水平上得分要稍低于城市和城镇的学生,这说明城市和城镇的学生比农村的学生更容易面临学习倦怠的情况。具体结果见表2。
表2 不同籍贯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M±SD)
(四)不同专业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
本次调查中刑侦类专业83人,刑技类专业123人,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40.3%和59.7%。以学习倦怠及其附属维度情绪低落、行为不当和成就感低得分的均分为因变量,以所学专业(刑侦类专业、刑技类专业)为自变量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不同专业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学习倦怠差异不显著。但刑侦类学生在总倦怠上得分要稍低于刑技类专业学生。这说明,刑技类专业的学生比刑侦类专业的学生具有更高的学习倦怠水平。具体结果见表3。
表3 不同专业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M±SD)
(五)不同学业自我评价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
本次调查中学业自我评价良好、一般和较差的人数分别为69人、102人和35人,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3.5%、49.5%和17.0%。以学习倦怠及其附属维度情绪低落、行为不当和成就感低得分的均分为因变量,以不同学业自我评价类型为自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学业自我评价公安院校大学生在行为不当、成就感低和总倦怠上得分均存在显著差异。事后检验(Scheffe)法的结果表明,学业自我评价良好的学生在行为不当和成就感低上得分显著低于学业自我评价一般和较差的学生,学业自我评价良好的学生在总倦怠上得分显著低于学业自我评价较差的学生。这说明,学业自我评价是影响学习倦怠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具体结果见表4。
表4 不同学业自我评价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M±SD)
(六)不同入学动机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
公安院校大学生入学动机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是理想型,主要是由于热爱警察事业,以打击犯罪作为自己的理想而进入公安院校的;二是家庭型,主要是在父母亲人的影响和推动下进入公安院校的;三是就业型,主要是出于就业原因而进入公安院校的。本次调查中理想型、家庭型和就业型入学动机的人数分别为155人、27人和24人,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75.2%、13.1%和11.7%,由此可见,在目前招录的公安院校的学生中,理想型入学动机所占的比例较高。以学习倦怠及其附属维度情绪低落、行为不当和成就感低得分的均分为因变量,以不同入学动机为自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入学动机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不显著,但理想型入学动机的学生在学习倦怠及其所有附属维度上的得分均低于家庭型和就业型入学动机的学生。具体结果见表5。
表5 不同入学动机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M±SD)
四、结论与对策
(一)从总体水平上看,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学习倦怠处于中等偏低的水平
这为进一步降低他们的学习倦怠水平奠定了一个较好的起点,也为开展公安专业教学奠定了一个较好的心理基础。但公安教育工作者不能掉以轻心,因整体而忽视个案,应在日常教学工作中通过访谈及时了解和发现学习较为严重的学生,适时给予指导,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二)男生和女生之间在学习倦怠水平上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但女生的学习倦怠水平要高于男生
出现此种研究结果差异的原因,一是可能由于公安院校的专业特殊,更适合男生学习,女生由于自身心理特性导致她们在专业学习时可能面临更多的障碍。二是由于公安院校的女生较少,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了统计效应。这同样提示公安院校的教育工作者,既要关注占人数比例较高的男生的学习倦怠状况,同时又不能忽视人数比例相对较低的女生的学习倦怠状况,并根据性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策略加以有效干预。
(三)不同籍贯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不显著,但农村的学生在总倦怠水平上得分要稍低于城市和城镇的学生
这可能是由于农村户籍的学生多来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因此更加珍惜在校的学习机会,对学习公安专业具有更高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学习动力。这也提醒我们公安教育工作者对此特性要积极利用,进一步降低农村户籍学生的学习倦怠水平,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同时要注意以同户籍来源为角度,有针对性地降低城镇和城市学生的学习倦怠水平。
(四)不同专业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学习倦怠差异不显著,但刑侦类学生在总倦怠上得分要稍低于刑技类专业学生
可能的原因在于,刑侦类专业直接和侦查破案有关,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刑技类专业更多的和勘验和鉴定有关,知识学习相对枯燥。同时也提示我们的公安教育工作者,在对刑技类专业学生的教学过程中,注重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将教学内容的知识性和趣味性进行有机融合,从而降低刑技类专业学生的学习倦怠水平。
(五)学业自我评价良好的学生在行为不当和成就感低上得分显著低于学业自我评价一般和较差的学生,学业自我评价良好的学生在总倦怠上得分显著低于学业自我评价较差的学生
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专业成绩和专业感受上的同向互动,同时也给提示我们,提高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学业成绩,改善他们对学业的自我评价水平,有助于降低他们的学习倦怠水平。
(六)不同入学动机公安院校大学生学习倦怠的差异不显著,但理想型入学动机的学生在学习倦怠及其所有附属维度上的得分均低于家庭型和就业型入学动机的学生
这说明以进入公安院校作为自己理想的大学生对公安专业具有较高的情感和愿望水平,因而学习倦怠水平较低。入学动机如果是基于外部原因,如家庭影响和就业压力,则学习倦怠水平相对较高。这是我们值得注意的一个研究结论,提示我们的公安教育工作者,要重视入学动机为家庭型和就业型的学生,采取有效措施对他们中学习倦怠水平较高者进行干预,真正从内心深处激发起他们的学习热情,否则可能影响他们大学四年中的学习收获。从职业生涯的角度来看,对公安专业的学习倦怠很可能诱发对公安职业的倦怠,可能造成他们即便毕业后从事公安工作,也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公安工作中,严重的可能导致无法应付艰苦的公安工作而引发较高的离职率,影响公安工作的效能和公安队伍的稳定。
[1]谭胜.论公安高等院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思路[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3).
[2]张传月,黄宗海,莫华.高师学生学习倦怠现状的调查研究[J].教育探索,2008,(2).
[3]廖红.大学生学习倦怠与一般自我效能感的关系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10,(11).
[4]连榕,杨丽娴,吴兰花.大学生的专业承诺、学习倦怠的关系与量表编制[J].心理学报,2005,(5).
[5]连榕,杨丽娴,吴兰花,大学生专业承诺、学习倦怠的状况及其关系[J].心理科学,2006,(1).
D631.15
A
1672-6405(2012)01-0075-03
刘启刚(1980-),男,山东临沂人,心理学博士,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侦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侦查学与公安教育研究。王 峥(1978-),男,辽宁抚顺人,法学硕士,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侦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侦查学与公安教育研究。
2012-01-26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公安教育体制改革背景下警察院校学风建设研究(项目编号:JG11DB299)。
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