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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自由主义”的理论张力及其启示意义——评徐复观的“儒家自由主义”

2012-12-22吴根友

新东方 2012年1期
关键词:德性自由主义儒家

吴根友

“文化自由主义”的理论张力及其启示意义
——评徐复观的“儒家自由主义”

吴根友

徐复观是现代新儒家之一,他努力发掘儒家思想与现代西方政治自由主义相通的思想内涵,将自由精神看作是一切民族文化创造的根本精神,认定孔子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创发了自由社会的人物。为了与现代西方的政治自由主义思想相区别,笔者将徐复观的自由主义思想称之为“文化自由主义”,其特征有三点:第一,他在将自由放在宽广的文化创造背景上加以讨论,使自由成为一种普适的价值,从而构成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对话的共通性的正面价值。第二,这种“文化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强调“我的觉醒”或曰“自作主宰”,凸显个人意识之觉醒。第三,这种文化自由主义不是不关注政治自由,而是把政治自由看作是文化自由的特殊表现形态,并将政治自由放在德性自由与知性自由的基础之上,使政治自由获得坚实的人性基础与知性的基础。徐复观的文化自由主义有其理论上的优势,但这种自由主义未能区分政治自由中积极与消极自由的不同性质,对于政治生活中个人权利的尊重与落实缺乏足够的关注。

徐复观;现代新儒家;文化自由主义;政治自由;德性自由;知性自由

在一个“历古圣贤深以自由为可畏”的国度里寻找自由的精神传统,是否有点缘木求鱼之嫌?这是一个稍能有哲学思考的人们都会产生的第一个疑问。而且,偏偏就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喊出“打倒孔家店”的呼声还不绝于耳的时候,竟然有人说儒家有“自由思想”,这究竟有没有搞错?近些年来,西方的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相互诘难,有些人以为自由主义在现代西方已经走向了末路,此时再来谈儒家与自由主义的对话,“儒家的自由主义”,是否显得有些过时?

不过,学术的探讨,有时往往与直觉和流行的感觉相反。笔者选择徐复观的“儒家自由主义”这样一个题目,正是在研读了徐复观有关儒家自由思想的著作之后所得出的初步认识。尽管他所谈的自由思想与西方经验主义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有一定的距离。然而,经过徐复观的发掘与解释,儒家思想中似乎确有自由思想的因子。笔者在这里暂时将徐复观依托儒家德性自由所阐发的自由思想称之为“文化自由主义”。这一“文化自由主义”是以人的文化创造动力作为基本前提,以“德性自由”与“知性自由”作为政治自由的根本和出发点,从而使儒家的文化传统与现代的民主政治具有内在的沟通性。这一“文化自由主义”或许未能在制度层面上论述如何有效地保护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自由的问题,换句话说,未能对“消极自由”的问题给予充分的关注,然而毕竟敞开了儒家与自由主义对话的大门,从而为儒家与现代西方文化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对话预留了了广阔的学术与思想空间。在当代中国的现代文化建设中,致力于中国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的人们,似不应该忽视自己民族文化传统中固有的自由精神传统,亦可以从徐先生有关儒家与自由主义的关系论述文本获得正反两个方面的启示意义。本文将从“文化自由主义”的内涵、特点,理论优势,理论上的不足和现实的启示等四个方面,简单地对徐先生的儒家自由义思想作一述评,以就教于方家。

一、“文化自由主义”的理论内涵及其基本特征

笔者之所以将徐复观的儒家自由主义思想称之为“文化自由主义”,主要是根据《为什么要反对自由主义?》一文。在该文中,徐复观对自由主义的精神以及中国文化中自孔子所创发的自由社会进行了阐发。他认为,自由主义的精神乃是“与人类文化以俱来。只要够称得上是文化,则尽管此一文化中找不出自由主义乃至自由的名词,但其中必有某种形态,某种程度的自由精神在那里跃动。否则根本没有产生文化的可能。”正因为徐复观是如此地看待“自由”一词的意思,故笔者将他所代表的儒家的自由主义称之为“文化自由主义”,以别于西方文化传统中正宗的自由主义,特别是近代以来的“政治自由主义”。

据笔者初步了解,这种“文化自由主义”有三个基本特征:首先,他在将自由放在宽广的文化创造背景上加以讨论,使自由成为一种普适的价值,把自由精神看作是人类文化前进的根本精神动力,把自由精神泛化为一种普遍性的人类文化现象,从而为中西自由精神之比较找到可通约的基础,避免以西方的自由主义为圭臬来衡量中国哲学中的自由精神。

其次,这种“文化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强调“我的觉醒”或曰“自作主宰”,凸显个人意识之觉醒。他说:“自由主义的生活底精神状态,用欧洲文化史中的名词来说,即是‘我的自觉’。用中国文化史中的名词来说,即是‘自作主宰’。人一生下来,便投入在既成的传统与社会之中,随着传统与社会的大流向前流转,有如一个漂浮的物件,随着洪流向下流转一样。在这种随波逐流的漫长岁月中。有少数人以各种因缘的启发,挺身站了起来,要追问传统和社会许多既成观念与事象的是非,而其是非的衡断,一诉之于自己的良心理性,让自己的良心理性站在传统和社会的既成观念与事象之上以决定自己的从违取舍;这样一来,不再是传统和社会支配一个人的生活,而是一个人的良心理性来支配自己的生活,这即是所谓‘我的自觉’,即是所谓‘自作主宰’,即是所谓自由主义。”

再次,这种文化自由主义不是不关注政治自由,而是把政治自由看作是文化自由的特殊表现形态,并将政治自由放在德性自由与知性自由的基础之上,使政治自由获得了坚实的人性基础与知性的基础。如徐复观说:“自由精神,必须伸展到政治中去,必须在政治中有了具体的成就,然后其本身才成为一明确的体系,并对于知性、德性的自由,提供以确切不移的保证。”而且,“人类最大的灾害,对人性最大的压抑,常常是来自政治”。而德性与知性自由又必定在政治自由中碰头,因此,从实践的层面讲,政治自由又是其他形式自由的现实保证。能否将自由精神变成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变成一种人类的常识——一种堂而皇之的主义,必须依赖政治自由。“尽管自由主义的精神,系与人类的文化同时开始;但‘自由主义’的名词,一直到民主政治开始成熟的19世纪才正式出现,这不是没有理由的。”所以徐复观又说:“必定要求政治从属于每一个人,因而也处于每一个人的良心、理性的控制之下,使政治成为每一个人的工具,而不是任何个人成为政治的工具。”这样的“人道”诉求,则必然产生这样“人道”的政治:“以人权为灵魂,以议会为格架的民主政治。”

但是,政治自由并不能涵盖自由的全面意思,“政治自由须要知性底,尤其是德性底的自由作根源,须要由德性自由吸取其营养”。徐复观将此称“历史实践中的常识”。在《学术与政治之间》一文里,他就民主政治与学术(知性底)的关系说道:“政治与学术的最大区别,是质与量的区别。”[1]169一个普通人对于哲学的意见与科学的知识,一定赶不上一个哲学家和一个科学家,这种差别是质决定量。但是,在政治上,普通人所投的票与专家所投的票一样,都是一张票。民主政治就要通过这种“量”的作用来决定“质”。但是否因此就说民主政治就一定与人类质的提升相冲突呢?不能这么说。因为,民主政治首先保证了包括专家在内的任何人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主张的权利。专家可以通过民主政治的形式将自己有价值的意见发表出来,诉之于大众的理性而影响大众,获得大众的同情,从而使自己的意见在社会中发生作用。因此,从这一角度说,民主政治恰恰为人类向质的方向提升铺设了一条大道。而“民主政治中的自由,表现在多数保障少数的时候,便是给予多数与少数之间,有一确实可变的机会,以让任何‘质’可以反复的争取‘量’的机会”。最后的结果是“政治上的量的后面,依然是由学术上的质在发生作用”[1]170。

在该文里,他又就民主政治与人文精神,民主政治与个人的德性的关系进行了论述。他说:“以量为主的政治,更深一层的去理解,它是立足于人文精神的大原则之上的。人文精神,首先承认‘生’即是价值,‘生’是第一价值。”中国传统儒家精神是以尊生为第一原则的,正因为如此,儒家精神、人文精神是“民主自由的真正依据”,至少可以说儒家的精神不是反对民主自由政治的[1]171-172。再者,“人格表现为动机、气象、局量、风采;这四者是表现一种人生价值之全的,所以不仅可以提挈政治,而且也是提挈人生一切的活动,包括学术活动,而与一切活动以活力,并端正一切活动的方向的。民主自由是一种态度;而儒家精神,人文精神,从某角度说,主要便是成就人生从性情中流露出一幅良好态度;这是对整个人生负责的,因之,也是民主自由的根源;而民主自由,也正是儒家精神、人文精神在政治方面的客观化,必如此而始成其全体大用。”[1]175

二、“文化自由主义”的理论优势

不管我们如何评价徐复观的文化自由主义的观点,就笔者个人的认识来看,这种自由主义观点在理论上至少有如下三点优势:

第一,他可以将一切具有创造性的思想活动纳入其理论的解释框架,从而增强其理论的解释能力(当然这其中也包含了过度诠释的可能性)。如徐复观从这种“文化自由主义”的观点出发,甚至把孔子删诗书,订礼乐,作《春秋》以“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的文化整理和历史写作行为亦看作是自由精神的体现,把孟子的“大丈夫”理想看是自由的理想。他认为,尽管中国思想中没有明确的“人权”观念,但不能因此说中国思想中没有自由精神。更令很多人不相信的是:他还进一步地认为孔子创发了“中国自由社会”。他说:“孔子奠定了儒学的基础,同时也就是创造了中国的自由社会。我看,这是中国民族经过万千苦难而尚能继续生存发展的主要条件。”[1]289他认为,“孔子把非自由的社会转向为自由式的社会所作的努力,可简单的从两方面说:一是以‘学’与‘教’的精神、方法,把人从‘自然’中解放出来,以确立‘人’的地位”。二是孔子通过学与教的活动,使人在实际的社会中通过人自身的努力,从而“打破由历史所自然形成的阶级,使各个人能各自以其自己的努力改变社会的阶级地位”。高度肯定了具有创造性的教育活动和教育制度的改革在增进人的社会自由中的作用。

第二,这种“文化自由主义”具有独特的理论视角,其长处在于把人类争取自由的活动与自己固有文化传统结合起来,依托自己的传统来进行文化创造。他说:“自由主义者从传统和社会中解放出来,并不是根本否定了传统和社会,而是针对传统和社会,作一番新的估价,将既成的观念与事象,加以澄清洗炼,而赋以新的内容,并创造更合理更丰富的传统和社会。自由主义者依然要生活在传统与社会的大流之中,但他不是被动底、消极底生活着,而是主动底、积极底、向传统与社会不断发挥创造改进的力量,使传统与社会,不复是一股盲目的动力,而是照耀于人类良心理性之下,逐渐成为人类良心理性的生产品。”在现代西方的政治自由主义者中,有一派人们特别重视现代文化与传统的关系。这是自由主义中的保守派所深信不疑的观点,也是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进行对话的基础。像现代保守派自由主义者柏克,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批评,正是代表了保守派的自由主义者对传统珍视的观点。

第三,从中国文化传统出发,他高度肯定了德性自由对于政治自由的意义,从而使中国这样一个具有多元宗教文化而在精神气质上又缺乏宗教超越情怀的民族,在吸纳西方自由主义思想意识时获得了超越现实政治功利需求的文化基础。

在中西自由精神的比较研究过程中,徐复观曾经这样说:“自由精神,在西方是先在知性中跃动,在中国则先在德性中跃动。”(且不说自由精神在西方的表现是否就如徐复观所言),并认为,儒道两家从不同侧面发展了中国的德性自由:“儒家是从德性上来建立积极底人生,因而自由精神在这一方面成为积极的表现;道家则从情意上去解脱人生的羁绊,因而自由精神在这一方面成为消极的表现。儒道两家,是中国文化的两大主流。若不接触到两者在其思想的基底上所具备的充沛底自由精神,便根本无法接触到他们所留下的文化遗产。”这即是说,儒家主要从德性方面发展人的自由精神,而道家则从艺术、审美的角度发展了人的自由情感。现代的中国要发展政治自由,必须发掘中国文化传统中的自由精神,使现代的政治自由扎根于自己民族的文化土壤之中。

他甚至这样地说:“儒家‘自本自根’之精神,既可不需要外在之上帝,则在政治上岂能承认由外在权威而来的强制作用。”因此,“儒家的政治必归结于民主政治,而民主政治之应以儒家思想为其精神之据,凡态度客观的好学深思之士,决不以此为附会之谈。”[2]73徐复观认又为:“孔子奠定了儒学基础,同时也就是创发了中国的自由社会。我看,这是中国民族经过万千苦难而尚能继续生存发展的主要条件。”[1]289

三、“文化自由主义”的理论局限

徐复观的“文化自由主义”在肯定自由的普适价值的同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忽视了人在社会中实现自由所必须依赖的经济基础及相应的制度整合的作用,他把自由精神看作是某些伟大历史人物的良心发现与理性的觉醒,把人类争取自由的艰难历程化约为一种精神性的创发和某种单一制度的创设,尤其是忽视了“消极自由”的重要作用,在理论的周密性方面显然有相当大的欠缺。

首先,从个人与社会的角度看,徐复观的“文化自由主义”过分强调了个人与群体的直接关联性,缺乏对个人、制度与国家之间逐渐过渡的步骤及其合理关系思考,因而在政治哲学领域仍然是传统儒家德治主义思想的逻辑延伸。他说:“自由主义不仅由自己精神的解放而成就个人,当他成就个人时,也就同时成就了群体。尽管有只意识到个人而没有意识到群体的自由主义者;但从历史的事实看,有活力的个人,必然会形成有活力的群体;所以自由主义的国家,毕竟是历史上最进步最富强的国家。”这种简单化的政治逻辑推理,显然对现代社会操作过程中的程序复杂性缺乏足够的思考,是不利于建设具有真正意义的现代自由民主的政治体制的。

其次,从整体上来说,徐复观把自由主义的精神理解为“对各种束缚的一种解消底态度”,表明他对现代西方自由主义的理解还是片面的。他说:“自由主义者的态度,剋就自由主义的本身来说,本是对各种束缚的一种解消的态度;但一个人的理性,是要从这种束缚的解消中跳了出来而积极有所肯定,并对其所肯定的负积极的责任。”他甚至认为,“自由社会”:“指的是一个人能凭藉自己的努力而可改进自己的地位而言。”[1]289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他所注意的还只是柏林所说的“积极自由”,而对“消极自由”——免于什么的自由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而“消极自由”——即在现实的政治生活免于各种迫害的自由,是一切自由的基本保证。没有这一基本的自由,很难谈得上有其它形式的自由。

再次,与现代西方政治自由主义的人性论假设相反,他过份地相信儒家哲学中的人性善学说,他认为,中国文化“系立基于性善思想之上。这便真正把握到了人类尊严、人类平等、及人类和平相处的根源;当然也是政治上自由民主的根源。”[2]99这对于既重视消极自由又重视积极自由的现代自由主义的理论来说,无疑在理论的前提上有偏颇的一面。因为,不把人性恶的理论纳入自由主义的理论之中,就无法建立现代的契约原则。

四、现实启示意义

作为具有原创性的思想家,徐复观不囿于西方社会纷繁复杂的自由主义学说,从自己独特文化观出发,对自由与自由精神给出了独特的解释,并包涵了极大的理论合理性,从而使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价值的东西都与现代西方文化中有价值的思想对话,为儒家与自由主义的对话寻找到了一个文化学的理论前提。这是极其珍贵的学术思想。

简而言之,徐复观的文化自由主义的两个观点具有理论的启发意义:其一,认定自由精神乃一切文化创造之母,强调了具有正面意义的自由精神所具有普适性特征,在政治哲学领域里为消解现代西方社会中的话语霸权提供了新的理论参照系。

其次,肯定了传统与自由创造精神之关系,使现代中国在追求现代化与清理传统遗产的问题上提供了新的理论说明。特别是将德性自由看成是政治自由的文化根基的思想,对于中国这样一个重视德性而相对缺乏宗教情怀的民族,如何在政治上确立保障个人自由的思想意识,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因为,现代西方的政治自由与近代西方的宗教宽容密切相关。中国的政治自由如果不蜕变为一种无政府主义,建立于自由主义理念基础上的现代民主政治不沦落为政客们相互公开揭发个人隐私、甚至做戏式打斗的政治舞台秀,就必须有赖于政治家的德性自由品质的养成。

无庸讳言,徐复观的文化自由主义也有其自身的理论盲点,其一是:过分突出了“自作主宰”的积极自由的作用,忽视了消极自由的价值与意义,从而在政治自由的问题方面,他看不到个人免于被强迫做或不做什么的重要性,因而在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也就无法更为仔细地考虑如何限制政府与国家权力对个人侵害的问题,最终也会使其重视自由精神的文化理想难以在现实中逐步兑现。

其二是:他虽然看到了西方自由主义在道德方面鼓励人们向上的无能为力之处,力图以儒家的人性善来补救自由主义理论在道德哲学方面的不足。但他不将人性恶纳入自由主义的理论框架之中,则无法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契约理论,从而也就无法为现代的民主政治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当然,作为一个具有强烈现代意识,同时又具有较丰富的政治实践经验的思想家,徐复观是深深明了政治自由的重要性的。他认为,尽管政治自由不是自由的全部,但所有的自由必然在政治中碰头,故谈自由不能不讲政治自由。一方面,政治自由要从知性与德性中吸取营养,但更要紧的是“必定要求政治从属于每一个人,因而也处于每一个人的良心理性的控制之下,使政治成为每一个人的工具,而不是任何个人成为政治的工具”。正是从这一角度来看,徐复观将现代的政治自由界定“是以人权为灵魂,以议会为格架的民主政治”。他把人权问题置于政治自由的核心地位,充分地体现了其“文化自由主义”对现代型的民主政治具有足够清醒的认识。至于他对西方经验主义传统中的自由主义思想缺乏应有的认识,正是他之后有志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知识人士应当努力避免的学术视野上的盲点。

[1]徐复观.学术与政治之间[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5.

[2]徐复观.儒家政治思想与自由民主人权[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8.

B2

A

1004-700X(2012)01-0006-05

(作者系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中心研究员、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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