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真性原则与海南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
2012-12-22詹贤武
詹贤武
原真性原则与海南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
詹贤武
原真性保护原则对世界文化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修复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根据原真性原则,要从原物与材料的原真性、传统工艺的原真性、场所环境的原真性、历史文化的原真性对海南历史文化古迹予以保护,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支持。
海南古迹;原真性原则;文物古迹保护
海南历史文化古迹是海南的文化名片,蕴藏着丰富的海南区域历史文化信息,体现出海南独特的人文底蕴。在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进程中,要依据原真性原则对海南历史文化古迹进行科学保护,让众多的历史文化古迹发挥出更大的旅游文化价值。
一、“原真性”保护原则的提出及其意义
原真性的英文为“Authenticity”,又可翻译为中文“真实性”“原生性”,涉及对象可以是文物古迹等历史遗产,也可以是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宗教与传说、艺术与创作等。目前,“原真性”一词已成为文物古迹保护中的术语。“对于一件艺术品、文物建筑或历史遗址,原真性可以被理解为那些用来判定文化遗产意义的信息是真实的。”[1]
英国古迹保护的先驱者W·莫里斯于1877年提出建筑应当成为历史,并作为历史予以保护的观点。我国著名古建筑学家梁思成提出了维修历史建筑要以“整旧如旧,以存其真”为原则,“我们须对于各个时代之古建筑,负保存或恢复原状的责任”“须知道这座建筑物的年代,这座建筑物的特征;如见其有损毁处,须知其原因及其补救方法,……以求现存构物寿命最大限度的延长,不能像古人拆旧建新”[2]。
历史上产生的许多国际性文件,对各国的古迹保护与修缮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1933年的《雅典宪章》提出:“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护,不可加以破坏。”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指出:“历史性城市和街区越来越面临着失去结构的完整性、凋敝和彻底破损的危险,这将导致它们所代表的城市价值和文明价值的丧失。”同时对世界范围内的古代建筑的保护与修复工作提出若干指导原则和规定,呼吁各国在各自的文化传统中负责实施这一规划。《雅典宪章》和《威尼斯宪章》被文物保护界尊奉为世界古迹保护与修复的纲领性文件,为世界范围内的古迹保护与修复发挥了巨大的指导作用。从《威尼斯宪章》起,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逐步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界定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定义,制订了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措施等条款,规定凡是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地点,都由其所在的缔约国依法予以保护。1977年《马丘比宪章》呼吁各国“不仅要保护和维护好城市的历史遗址和古迹,而且还要继承一般的文化传统,一切有价值的说明社会和民族特性的文物必须保护起来。保护、恢复和重新使用现有历史遗址和古建筑必须同城市建设过程结合起来,以保证这些文物具有经济意义并继续具有生命力。”强调要把民族文物的保护与文化传统结合,突出城市建设中历史遗址和古迹的经济价值。针对《威尼斯宪章》缺乏对东亚地区,特别是中国古建筑和历史园林的了解和认识的不足,1982年的《佛罗伦萨宪章》对历史园林的定义、维护、保护、修复和重建作了具体补充,并提出“作为古迹,历史园林必须根据《威尼斯宪章》的精神予以保存”。
然而,以上宪章只是把历史文化遗产当作人类发展历史的见证物,与《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制订的世界文化遗产登录标准大相径庭。为此,1994年在日本奈良举行的“关于原真性的奈良会议”,专门讨论并形成了与《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标准相衔接的《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简称《奈良文件》)。奈良会议从世界文化和文化遗产多样性的立场出发,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历史文化古迹的原真性保护原则,认为“原真性不应被理解为文化遗产的价值本身,而是我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的理解取决于有关信息来源是否确凿有效,原真性的原则性就在于此”“所有的文化和社会均扎根于由各种历史遗产所构成的有形或无形的固有表现形式和手法之中,对此应给予充分的尊重”。
200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的《西安宣言》将环境对文化遗产和古迹的重要性提升到新的高度。《西安宣言》强调“有必要采取适当措施应对由于生活方式、农业、发展、旅游或大规模天灾人祸所造成的城市、景观和遗产线路急剧或累积的改变;有必要承认、保护和延续遗产建筑物或遗址及其周边环境的有意义的存在,以减少上述进程对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意义、价值、整体性和多样性所构成的威胁。”对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保护提出了解决问题和实施的对策、途径和方法。这对我国的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具有很高的指导性和实践意义。
目前,原真性已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明确规定的检验世界文化遗产的一条重要原则,‘原真性’是定义、评估和监控文化遗产的一项基本因素,是自然与文化遗产价值的基础,是进行遗产的科学研究、保护与修复规划及登录与管理的依据标准。”[3]
二、海南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海南历史文化古迹见证着海南社会的发展历史,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人文价值。历史上,海南虽无兵火战乱的洗劫,但海南气候潮湿,台风频繁,雨水充沛,虫蚁繁多,古迹的分布范围比较广,因此给古迹的保护带来重重困难。长期以来,我们对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从理念到保护措施上都存在诸多弊端。
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化。自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遗产日”,这一天全国的所有历史文化古迹均免费对公众开放。近几年,尽管海南省文物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但海南居民在文化遗产日参观历史文化古迹的人数明显下降,五公祠、秀英炮台、海瑞墓等古迹并未达到预期的参观人数。特别要注意的是,海南的中小学生对本土的历史文化古迹了解不多,前往参观古迹的青少年人数非常少,他们的文化遗产意识令人堪忧。许多古迹虽经历史的风雨尚保留完整,但人为的践踏和破坏却足以让古迹在瞬间化为废墟。
古迹的修缮和保护不及时。海南的历史文化古迹遍布全省各地,除了许多已湮没在历史长河中无法复原的古迹之外,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如文昌铺前、临高临城、儋州中和、三亚崖城的骑楼,散落在各地的牌坊、碑刻、古街、古塔、古庙、古村落、古水井、古码头、古凉亭等,这些承载着先人智慧和人文精神的历史文化古迹,在城乡的改造和规划中,生存地位岌岌可危,若不采取主动的保护和抢救措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将不复存在。
古迹资源严重被侵占。历史文化古迹资源不仅指古迹本身,还应包括古迹赖以存在的周边空间环境。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一些单位只看到短期的经济利益,随意篡改文物古迹的功能,把历史文化古迹作为商业场地出租给个体工商户,甚至将古色古香的围墙拆除,兴建各种休闲娱乐的楼堂馆所或铺面。更有甚者,古迹周边的空间环境一再被人为挤压和侵占,在大楼林立挤压之下,许多名胜古迹的环境空间显得相当局促、逼仄,非常不协调。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还盯上了环境幽静的古迹遗址。
古迹修复技术和方法过于简单。对受损毁的历史文化古迹,许多地方采取的通行做法是,把古迹全部拆除,按照原来的比例和规模,用现代的钢筋、水泥等材料重新修建,形成了古迹现代化的奇怪风格。对因道路修建或土地征用必须搬迁的古迹,许多地方亦采取同样的方式,而非整体搬迁的方式。这种修复方式已经彻底改变了古迹的历史真实性,让古迹完全失去了历史文化的价值和审美价值。
模糊了古迹保护和城市规划的关系。城市规划讲求科学性和系统性,规定着城市未来发展的目标。在城市规划过程当中,应该充分考虑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古迹的原址、范围、景观、环境等因素,把古迹纳入城市规划的一部分进行考量,而不是把古迹当作城市规划中的障碍,以影响城市整体性系统性为由,把古迹列为拆迁对象。
三、原真性是海南历史文化古迹保护的基本准则
目前,欧美国家对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中,主要采取修护与复原、内部改建、重塑核心、重建和增建几种方式。针对海南历史文化古迹的存在现状,在进行古迹保护时要注意从原真性的理念与要求出发,体现出原物与材料的原真性、传统工艺的原真性、场所环境的原真性、历史文化的原真性,尊重古迹的现实存在,以最大限度地保存古迹的各种历史文化信息。
原物与材料的原真性。海南历史文化古迹的建筑形式、空间布局、建筑风格和装饰图案等,都具有强烈的本土文化韵味。保护和修复过程应注意对古迹本身原貌的保护,不能用现代建筑的理念和方法改变原物的结构和外观。修复过程要尽量保留古迹的原材料,能继续使用或者无法更换的材料,要采用加固的方式,以维持其使用寿命。对于不可避免的更换材料,材料的选择上应与原物相一致,但要与原有材料之间存在可识别性。置换下来的原材料和各种构件,要妥善库存,供研究使用。海南古迹多为砖瓦石木结构,材料多取自本地,也有从岛外运入的。琼北地区的古迹多采用当地传统的火山灰岩,不仅有很好的耐腐性和抗震性,同时具有极高的欣赏性。南洋各地的建筑材料,如彩色玻璃、红毛土(水泥)、钢筋、木材等也不断运用到海南古迹的建造中。这些材料本身蕴含着相当丰富的历史人文的信息,因此在古迹修复过程中,要尽量保护和利用好。过去,我们基本上是把古迹彻底拆除,把原物的材料全部丢弃,代之的是钢筋和水泥,古迹的可鉴信息基本消失。这个深刻教训是非常惨痛的。
传统工艺的原真性。海南古迹的建筑技艺传承中原汉族的传统建筑技艺,但又有所创新和发展。在特定的历史文化环境中,海南形成了非常娴熟的传统建筑技艺,今天所能看到的龙塘传统石雕技艺和澄迈七彩雕刻技艺,就是这些传统技艺的杰出代表。海南古迹无论是营造技术、建筑形式、空间组织上,还是镂空木雕、彩绘技艺等方面,无不凸显出海南本地浓郁的人文精神和深厚的艺术底蕴。对海南古迹进行修复性保护中,应尽量采用原来的工艺流程和工艺技术,不能用现代的工艺技术全部置换传统工艺技术。对一些受到严重损坏而无法按照传统工艺修复,但遗址、文献描述、图片等可鉴性信息尚存的古迹,可采取现代化的科学技术进行复原和重建,但对象只限制在严重毁损或已经从人们的视线中完全消失的古代文化遗存。要注意严格区分可修复和不可修复的的对象,不能用简单的再造和重建方式对待所有的历史文化古迹。
场所环境的原真性。古迹的场所环境是古迹赖以存在的外部环境,包括场所的选址、位置、交通状况,以及地形、地貌、植被、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等。场所环境的原真性体现了古迹与周边环境的整体性和协调性。随着城乡空间的不断拓展,土地成为当前最紧缺的资源,古迹周边的环境在历史的延续中不可能完全被保留下来,但原环境的空间尺度和空间关系这些关系特征是可控的。修建秀英炮台的功能主要是海防,随着海岸线向北推进,炮台已离海岸线越来越远,这是不可逆转的客观事实。但是随着周边高楼大厦依次林立,炮台出现非常尴尬的场境,炮口指对的不是茫茫大海,而是高楼大厦。周边环境的改变,让炮台失去了原真性,无形中给游客增加了文化解读的障碍。
历史文化的原真性。历史文化古迹除了原物的有形价值之外,还有相当丰富的历史、文化与艺术等无形价值。这些文化遗存是人类文化发展历史的活化石,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实物体现。海南属于热带海洋性气候,地理环境和气候等因素与其他地区不同,加上海南远离封建朝廷的政治文化中心,历史上行政设置级别较低。受封建礼制的影响,海南的古迹并不像中原地区那样富丽堂皇,规模巨大。从海南的历史文化古迹来看,海南文化与中原文化存在着密切的对接关系,是中原文化在海岛上传播的历史见证。一些历史文化古迹还吸收了南洋文化的特点,体现出海南文化海纳百川、博大精深的开放胸襟。海南历史文化古迹记录着海南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科学、技术、艺术等方面的珍贵信息,同时又渗透着海南人民的审美情趣、价值取向和宗教信仰等内容。这些定格在众多的海南古迹中的各种历史文化信息,昭示着海南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
原真性原则要求对古迹采用最小干预的方式,尽可能保持古迹的外观和结构,采取原来的传统工艺,对古迹的物态原状进行有效保护。保护海南历史文化古迹要遵循原真性原则,通过科学的修复方式和严格的管理措施,努力修缮因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损毁,最大程度地复原古迹的原状,以达到全面而真实地保存古迹的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的目的。
四、开展海南历史文化古迹保护的几点设想
原真性保护原则为我们开展海南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提供了新的保护模式,也提出了很高的世界标准和要求。如何开展海南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工作,笔者谈几点肤浅看法。
提高古迹保护意识是前提。历史文化古迹遭受损毁的原因除了自然衰变、自然灾害、动物侵害之外,最主要的就是人为损毁。自然衰变是构成古迹的物质结构发生变化,造成古迹发生断裂、腐朽甚至坍塌现象,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但其他因素如自然灾害、动物侵害和人为损毁等,应属于我们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古迹的保护,要有防患于未然的主动意识和超前意识,全面、科学地排除古迹损毁的各种因素。对古迹周围环境要定时排查,避免周围有害物质对古迹的侵蚀,排除周边山体、湖泊、池塘、河流可能留下的隐患。探测古迹地层的结构,了解地震源、地下水、地下溶洞等不利因素,为古迹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围建坚固的护栏防止飞禽走兽对古迹的破坏,定期检查柱、梁、椽等木质构件,采取科学的方式阻断虫蛀对古迹的侵害。人为因素是古迹遭受损毁的最大因素,因此要经常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特别要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古迹保护宣传活动,让青少年树立起良好的古迹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强古迹保护的立法工作,构筑法律保护体系,以保证古迹历史的延续。
建立专业的保护队伍是关键。古迹的保护需要一支综合性很强的专业队伍。队伍的构成由政府的文物工作部门专家、文物古迹保护专家、文物古迹管理单位和各领域的专家组成。政府文物工作部门负责文物古迹的领导和指导、组织和协调、法规建设等工作;文物古迹保护专家负责文物古迹保护的方案制定、排查检查、修复重建、审查验收等工作;文物古迹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协助等工作;各领域的专家应由地震预测、防火防灾、防虫灭虫、城市规划、地质探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这支队伍在政府文物工作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海南民间有许多建筑技术和材料工艺加工方面的能手,他们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和娴熟的技术,在文物古迹的修复中可发挥他们的技术之长。目前,海南在文物古迹修复方面尚未组建这样的专业保护队伍,希望有关方面及时组建起来,把海南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做好。
重视古迹区域的规划是保障。海南历史文化古迹原来多建造在城郊之外,四周多为无主荒地,如今这些古迹多数被各种建筑物所包围。在现代建筑物步步挤压之下,古迹用地一缩再缩,有的甚至只剩下几丈围墙、一扇铁门的地步。由于古迹与现在的城乡规划和格局显得不协调,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把古迹视为城乡规划和发展中的障碍。在海南新一轮的城乡规划中,应首先把古迹区域列入重点考量对象,维持古迹区域的独立性,保证古迹的正常用地,尽量避免古迹周围环境遭受破坏。遇到文物古迹不可避免搬迁的情况时,应首先征询文物古迹的领导和管理单位,经文物古迹专家的科学论证,报请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物管理部门应做好文物古迹区域的土地管理工作,杜绝把文物古迹用地变成商业用地的行为,给文物古迹留下较为宽裕的存在空间。
海南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给海南旅游业带来蓬勃生机,文化观光产业亦随之兴旺起来。但是我们应看到,文化观光产业给海南经济带来可观收入的同时,也可能对海南历史文化古迹造成损坏。寻找两者之间最佳的平衡点,成为我们迫切解决的问题。发展文化观光产业,文化遗产是依托。一旦这些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遭受破坏,文化观光产业就失去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任何杀鸡取卵的行为都要明令禁止。在旅游开发中,必须采用原真性原则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海南文物古迹,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资源。
[1]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242.
[2]梁思成.曲阜孔庙之建筑及其修葺计划[G]//梁思成文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2:69.
[3]邹青.关于建筑历史遗产保护“原真性原则”的理论探讨[J].南方建筑,2008(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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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0X(2012)01-0026-05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