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9月王尽美是否再赴上海参加过中央会议?
2012-12-21李曙新
● 李曙新
1921年9月王尽美是否再赴上海参加过中央会议?
● 李曙新
近年来有论著叙述王尽美在建党前后的活动时,提到他曾作为山东党组织的代表,在1921年9月到上海参加过一次中共中央扩大会议。经查,这种说法的唯一出处来自于罗章龙的回忆,而罗的回忆不但是一个孤证,而且还存在着许多失实之处。将罗的回忆与包惠僧、李达等人的回忆以及其他史料相比对,可以看出,王尽美参加的是1921年8月初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会议。
王尽美;中共中央扩大会议;罗章龙;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
1921年7月,王尽美和邓恩铭作为山东共产党早期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这已是广为人知的史实。不过,王尽美是否在1921年9月再次来到上海,参加过中共中央召开的扩大会议呢?在1998年出版的《王尽美传》一书中有这样的记述:“1921年9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为期5天有10余人参加的扩大会议,中心议题是发展工人运动。王尽美代表山东出席了会议。在会上,王尽美与毛泽东、张国焘、罗章龙等再次相逢,喜不自禁。同时又结识了上海代表李震瀛及袁大时、武汉代表许白昊、广东代表冯菊坡等。还第一次见到了党的早期活动家陈独秀。通过交谈,彼此加深了了解。”[1]相同的说法还大量出现在一些书籍和网站的文章中。那么,这种说法究竟是否属实呢?
一、唯一出处是罗章龙回忆
经查,关于王尽美在1921年9月参加中央扩大会议的原始记载,唯一来源是罗章龙的回忆。
在1969年的一次回忆中,罗章龙说:“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在同年8、9月份,在国际代表的建议下,中央在上海召集了各级(各地)代表会议……主要任务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工人运动的机构,即劳动组合书记部。”[2]
在1978年的回忆中,他又说:“1921年某月,中共中央召集各地代表,在国际代表建议下,在上海开会。毛主席和我都参加了。会议做了决定,决定在湖南、湖北、广东、山东、北方成立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书记部主任是毛主席;湖北书记部主任是林育南;山东书记部主任是王尽美(王瑞俊);广东书记部主任是谭平山,后来是阮啸仙;北方书记部主任是罗章龙。”[3]
在1980年的一篇文章中,他又写道:“1921年9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中央扩大会议。这是陈独秀从广东回上海主持中共党务后第一次召集的扩大会议。会议主要讨论如何发展工人运动。当时中央负责人仅陈独秀、张特立(即张国焘)及国际代表。出席这次会议的,北京方面为邓培与我,武汉为许白昊,上海为李震瀛、袁达时,山东为王瑞俊(即王尽美),湖南为毛泽东,广东为冯菊坡,等,合计有代表十多人。”还说:“代表住在上海新闸路三元里,会期五天。会上由国际代表作关于工人运动的报告,各地代表作当地工人生活与问题报告。讨论后决定了一个工作计划,并调整北方书记部组织及确定北方分部范围、人选等问题。”[4]
罗章龙是建党初期的一个重要人物,早在1918年就与毛泽东等发起成立新民学会,后入北京大学哲学系,投身于五四运动,在李大钊引导下参加创建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成为中共最早的党员之一。1921年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后,罗章龙任北京大学支部书记、中共北京区委委员、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分部主任,在党的三大、四大、五大、六大上连续当选为中央委员,新中国成立后先后被选为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95年以99岁高龄去世,晚年曾著有大量回忆论著,为丰富党史资料作了重大贡献。由于罗章龙和王尽美在建党初期有多次交往,因而也为王尽美的生平事迹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史料。正因为如此,他关于王尽美参加过1921年9月中央扩大会议的记述被王尽美研究者所重视和引证,也就是自然的了。
然而,罗章龙的这个回忆却存在着诸多不确之处。
二、罗章龙回忆中存在的疑点
(一)罗章龙回忆说这次会议是“中央负责人”陈独秀主持的,可是在各种陈独秀的论著和有关陈独秀的传记及年谱中,均未见有他在1921年9月主持过中央扩大会议的记载。
(二)罗章龙所说参加会议的另一个“中央负责人”张国焘,在其晚年所写《我的回忆》中的说法是:“当年8月中旬,陈独秀先生辞去广州教育委员长的职务,回到上海专任中共中央书记。”[5]不久,陈独秀被捕,“陈先生出狱后第二天,便首次以书记的身分召集中央会议……提出了一些中央工作和会议的规范。他提议工人运动的领导机构即以我的草案为讨论基础,迅速予以决定。关于宣传计划他提议《共产党》月刊继续出版,并将《新青年》复刊。其他如社会主义青年团工作等都由他与有关负责人先行商谈,再提会议讨论。这次会议所讨论的具体问题,仍是劳动组合书记部的计划草案。”[6]
据考证,陈独秀被捕时间是10月4日,获释时间是10月26日,由此,陈独秀第一次以书记身份主持中央会议的时间也就应该是10月27日。而且,会议范围是“中央会议”而不是“扩大会议”,议题也不是罗章龙所说“主要讨论如何发展工人运动”,而是有多项内容,包括关于中央工作和会议规范、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劳动组合书记部的问题只是“所讨论的具体问题”。
(三)罗章龙所说出席会议的毛泽东,据《毛泽东年谱》记载,是在参加完中共一大之后,即于“8月中旬,回到长沙”,此后在1921年下半年未再到过上海。[7]在各种有关毛泽东的传记和年谱中,也都没有他在1921年9月到上海去参加过中央会议的记述。
(四)即便是罗章龙本人在他写的纪念王尽美的专文《回忆王尽美光辉的一生》中,以及文中所附的他早在1926年所写的一篇王尽美小传,也没有提到1921年9月他曾与王尽美在上海一起参加过中央会议。
三、对罗章龙回忆的合理解释
罗章龙的回忆存在着上述诸多不确之处,那么,他又为何坚持说自己曾参加过这样一个会议呢?仔细推敲他三次回忆,可以得出以下三个结论来:
(一)他确实在1921年夏天到上海去参加过一次会议。他的三次回忆都认定有此事,说明他在大体情节上不会是误记。尤其他说这个会议“毛主席和我都参加了”,误记的可能性更小,因为他和毛泽东早在1915年长沙求学时就结为至交,1918年又一起发起成立新民学会,后来他到北京大学上学,其间毛泽东两次到北京都曾与他会面,1920年春毛泽东从北京返回湖南后,两人还一直通信,其中毛泽东那句著名的“主义譬如一面旗子”的话,就是1920年11月给罗的信中写的。在不到一年后的1921年夏天,两人在上海重逢,自当给罗章龙留下深刻印象,所以说他的记忆完全错误,不太合理。也就是说,他确实在1921年夏天,到上海参加过一个会议,并且在会上见过毛泽东。
(二)他到上海参加的这个会议,时间不一定是在1921年9月。他前两次回忆的时间说的并不确定,第一次说是在“8、9月份”,第二次说的是“某月”,只有第三次才说是9月。从记忆规律来说,回忆越早,记忆越准。早期的回忆未能记清,晚年的回忆更未可尽信。因此,不能以他的最后一次回忆为依据来确定会议的时间。
(三)他到上海参加的这个会议,不一定是中央扩大会议。对于自己到上海参加的是个什么会议,罗章龙的三个回忆也不够一致,前两次说是中央召集的“各级(各地)代表会议”,尚未称其为“中央扩大会议”;后一次则进而推断,既然会议是中央召集的,而有些与会者又不是中央委员,那么,这种扩大了范围的中央会议,按照后来党史上的叫法就是“中央扩大会议”,这种凭推测而得出的结论,其可信性就更要打折扣了。
四、王尽美参加的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会议
那么,罗章龙究竟在上海参加的是一个什么会议,这个会议又是在什么时候召开的呢?据笔者考证,他参加的这个会议应该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会议,时间是在1921年8月,这样说的根据是:
(一)包惠僧是参与筹建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负责人之一。他曾在回忆中写道:“约在8月初,组织工作方面召集我们开会,张国焘传达马林和李克诺斯基的意见,要设置一个领导工人运动的专管机构,定名为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并拟定了一个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纲要。”[8]他还说:“参加这个会的有我和李启汉、李震瀛,还有的人我记不清楚,李达、周佛海没有参加,因为这是属于组织部门的工作。”[9]
包惠僧的这个回忆表明,在1921年8月初,也就是中共一大刚刚结束之后,刚刚当选为中央局组织主任的张国焘紧接着就召开过一次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会议。包惠僧虽然没有提到有罗章龙参加,但他的回忆与罗章龙的回忆有许多吻合之处:其一,两人都说会议的内容是讨论书记部的工作,也就是开展工人运动的工作。其二,两人都说会议是根据共产国际代表的意见召开的。其三,两人都提到参会的有张国焘和李震灜。其四,两人都说李达没有参加会议。因为这个会议是“组织工作方面”,当时的组织工作指的是工人组织,也就是劳动组合书记部,所以在中共一大当选为中央局宣传主任的李达也就没有必要参加;而如果是中央局扩大会议,那么李达作为中央局成员是不会不参加的。其五,两人说的开会时间也接近,包惠僧说是“8月初”,罗章龙第一次回忆说是“8、9月份”,其中也含着8月在内。其六,包惠僧说“还有的人我记不清楚”,这说明参会人员还有一些,这也和罗章龙说的“合计有代表十多人”大致吻合。
(二)罗章龙的回忆说,开会期间他们住在“新闸路三元里”,李达的回忆说,张国焘“在北成都路设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10]实际上,两人说的是同一处地方,因为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房屋坐落在新闸路和北成都路的交叉口处,既可以说在新闸路,也可以说在北成都路。罗章龙到上海来参加会议住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或者附近,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他参加的是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会议。
(三)由于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会议是在1921年8月初召开的。而中共一大闭幕的时间尽管目前有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8月4日、8月5日等多种说法,但总的来说在8月初结束是没有问题的,因而,作为中共一大代表的毛泽东、王尽美二人,就有可能在参加完一大之后,紧接着在上海出席劳动组合书记部的这个会议。
(四)罗章龙的回忆说与会者还有许白昊,而据《中共党史人物传》,许白昊是1922年1月以后才入党。[11]也就是说,1921年9月他还不是中共党员,这就使得他参加中共中央的会议——即便是扩大会议——的说法难以成立。但是,如果他参加的是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会议,则是可以的。包惠僧的回忆说:“董锄平、许白昊也被吸收到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12]《中共党史人物传》也说:“许白昊由李启汉引荐,参加了书记部的领导工作。”[13]既然在书记部的机关工作,那么参加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会议也就是职分所在,这又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个会议是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会议。
(五)罗章龙回忆中提到的另外4个与会者袁达时、冯菊坡、邓培以及他本人,清一色都担任过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干部。据邓中夏1930年所著《中国职工运动简史》一书中记载,在1922年5月以后,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上海分部主任为袁大时,武汉分部主任为林育南,湖南分部主任为毛泽东,广东分部主任为冯菊坡,济南分部主任为王尽美”[14]。罗章龙也说,他自己曾担任北方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主任,邓培是委员。[15]尽管其中有的人在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实际任职时间并非是在前期而是在后期,例如袁达时和冯菊坡是在1922年5月以后才担任分部主任,但是,罗章龙在记忆中把这些属于劳动组合书记部系统的人都列为与会者,这恰恰进一步说明这个会议是劳动组合书记部会议而不是中共中央的会议。
根据上面的分析,笔者认为,王尽美参加的是1921年8月初召开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会议,而当下有的论著中说他曾在1921年9月参加了中共中央扩大会议,是失实的,应该予以纠正。
[1]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诸城市委.王尽美传[M].北京:红旗出版社,1998.90-91.222.
[2]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工人运动史研究室.工运史研究资料(五)[C].1980.4.
[3]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代史研究室,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中国现代革命史资料丛刊“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二)[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205.14.
[4][10][15]罗章龙.记北方劳动组合书记部[J].社会科学战线,1980(3).
[5][6]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一册)[M].北京:东方出版社,1980.155.165.
[7]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年谱[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94.
[8]栖梧老人.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立前后的回忆[A].北京革命史回忆录(第一辑)[C].北京:北京出版社,1991.127.
[9][12]包惠僧回忆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3.34.
[11][13]中共党史人物传(第30卷)[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116.116.
[14]邓中夏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455.
作者系青岛大学师范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 责任编辑: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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