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思想建设的首位
——从党章历史沿革的维度来研究党的思想建设
2012-12-21刘雁湖
● 刘雁湖
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思想建设的首位
——从党章历史沿革的维度来研究党的思想建设
● 刘雁湖
本文以研究党的思想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为主线,从党章历史沿革的角度阐述以下观点:高度重视理想信念教育,着重从思想上建党,是在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建党思想,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特别重视和不断加强对中青年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党的建设;思想建设;理想信念
本文通过对中共党章的梳理和研究,总结我们党在思想建设,特别是在理想信念教育方面的经验教训,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提供历史借鉴。
一、民主革命时期的党章:以崇高的革命理想教育全党
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明确要求所有党员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政策,对党忠诚,并且必须与那些和我们党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1]这说明,一大的政治纲领具有高度的原则性和鲜明的战斗性,体现了列宁建党学说一些重要原则,没有任何机会主义色彩。
1922年党的二大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的党章。二大党章的中心内容是加强组织建设和建立严明的组织纪律,特别对党员和干部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了严格的规定。[2]二大还通过了一个《关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对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和党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作了明确的阐述,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党章的内容。二大的党章和决议对于健全党内生活,指导党员的政治言行,促进党的组织发展与巩固,提高党的战斗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崇高的革命理想、严密的组织体系和严格的政治纪律,正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特征。
1923年6月召开的党的三大和1925年1月召开的党的四大,分别通过了两个党的修正章程。三大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四大制定了《对于组织问题之决议案》。三大和四大以后,在党的领导下,很快就迎来了中国革命的高潮和北伐战争的伟大胜利;党在组织上突飞猛进地发展,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强大政治力量。
党的五大是在大革命处于危急时刻的1927年4月召开的,会议期间没有制定党章。根据此次会议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提出的原则和具体要求,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这个修正章程共计12章85条,除了没有总纲以外,在结构上已经与七大党章很相似,是一部比较完备的党章。[3]大革命失败以后,有成千上万的共产党人惨遭杀害,但绝大部分共产党人表现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坚贞不屈的意志品格。那些活下来的共产党人继续高举共产主义的旗帜,创建了中国工农红军和大批农村根据地,掀起了土地革命的新高潮。这足以证明,从一大到五大,我们党制定的党章是基本正确的,各级党组织依据党章对党员干部进行的理想信念教育也是卓有成效的。
党的六大1928年6—7月在莫斯科召开。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六大党章存在一些严重缺点。实际上,六大党章没有解决好的一些重大问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创建工农红军和农村根据地的实践过程中已经逐步加以解决了。1929年12月召开的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古田会议决议》,明确提出用无产阶级思想教育党员,通过思想教育克服党内的各种错误思想,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首位。决议明确要求支部要建在连上,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各级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克服党内严重存在的小农意识、小资产阶级意识、封建主义思想以及流寇主义和军阀作风。这是毛泽东的建党思想开始形成的重要标志。[4]
1945年4月至6月,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七大党章与六大党章相比较,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色:一是七大党章增加了总纲部分,旗帜鲜明地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成果,是我们党自己的指导思想。并号召全党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全党的理论和思想水平,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这是七大党章最鲜明的政治特色。
二是七大党章具有高度的自主创新意识,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思想路线。七大党章从形式到内容都比较彻底地脱离了苏共党章的影响,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三是七大党章充分吸取了一大到六大党章(包括古田会议决议)的优点,着重强调从思想上建党。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党的建设中最主要的问题,首先就是思想建设问题,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无产阶级的科学思想去教育和改造我们的党员,特别是小资产阶级革命分子的问题,就是和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进行斗争并加以克服的问题。”“因此,一切加入我们党的人,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小资产阶级革命分子,在入党以前和以后,更须学习,并进行思想上的改造,必须抛弃他们原来的阶级立场,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克服他们的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宗派主义等倾向。没有这种改造,就不能成为很好的党员。而这种改造,又常是一种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并且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这就是我们党的建设上特别重大的问题和重大的特点。”[5]可见七大修订党章的重要指导思想,就是特别强调思想建党,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武装全党,抵制和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使广大党员真正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这一建党思想影响极为深远。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党章:对执政党思想建设的艰辛探索
(一)八大党章:大力加强执政党的思想建设。1956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党的八大。八大党章在思想建设方面的主要创新点,一是更加强调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并且着重要求党员、干部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和日益滋长的骄傲自满情绪,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努力避免脱离群众的危险性。邓小平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要求“必须在党的教育系统中,在党员的教育材料中,在党的报刊中,着重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6],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执政意识。二是明确指出要“提高党员标准”。邓小平认为:“党的事业的胜利,党对于人民所负的责任的加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的增长,都要求党对于党员提出更高的标准。而且,如果在以前,一个人决心加入我们的党,往往表示他决心冒着丧失自由和生命的危险,去为群众的利益斗争,去为人类的最高理想斗争;那么在现在,就容易出现这样的人,他们为着取得名誉和地位而入党,他们在入党以后,不去支持群众的利益,反而妨害群众的利益。诚然,这样的人在我们党内是极少数,但是,我们决不能忽视这个事实。为提高党员的标准而斗争,这是当前党的重要的政治任务之一。”[7]这说明我们党已经开始站在执政党的立场上思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从而确保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先进性的问题。
(二)九大、十大党章:党的思想建设出现严重混乱。党的九大是在“文革”高潮中(1969年9月)召开的。九大党章仅有12条,文字表述极为简单,突出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九大党章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特别是对毛泽东思想)作了错误的、不科学的论述。
党的十大1973年8月在北京召开。十大党章除了对涉及到林彪的文字表述作了必要的修改,其内容和结构都保持了九大党章的原貌。正如邓小平后来所说的那样:“九大、十大搞的党章,实际上不大像党章,党员有什么权利和义务,究竟怎么样才算个共产党员,不合条件怎么办,都没有规定好,需要修改。”[8]
在“文革”时期召开的两次党代会及其制定的党章,是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指导下制定出来的,完全背离了毛泽东过去几十年所坚持的正确建党思想。这就必然在全党造成极大的思想混乱和“左”的政治狂热,严重削弱了对党员干部的科学、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教育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教训惨痛。
(三)十一大党章:思想建设的进步与徘徊。党的十一大1977年8月在北京召开。十一大党章在总纲部分强调要大力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防止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特权,同资产阶级思想和作风作坚决的斗争;强调“党员不论何时何地都要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实现党的纲领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在条文部分全面规定了党员的8项义务,贯穿了理想信念教育的基本内容;在第19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还明确规定了“领导党员和非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内容。这些修改无疑都是积极的和正确的。
但是十一大党章在总纲部分继续沿用了九大、十大党章关于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特别是关于毛泽东思想的错误论述;继续沿用了九大、十大党章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性质,以及“这种性质的政治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的错误论述;继续沿用了九大、十大党章关于党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的错误论述等,这些又是错误的。
十一大是在毛泽东逝世和粉碎“四人帮”以后的特殊历史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党代会。由于党的领导层还没有实现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在当时还不可能一下子从“文革”的“左”倾路线和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中觉醒过来,更不可能系统地纠正九大、十大错误的路线、方针、政策。所以,十一大党章既体现了一种努力向前、稳定团结、共同奋斗的精神面貌,又暴露出对“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路线的迷信与固执。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新党章:不断深化对党的思想建设规律的认识
(一)十二大党章:为改革开放时期的新党章奠基。党的十二大1982年9月在北京召开。十二大党章在加强思想建设方面的主要创新点:一是根据七大、八大党章的历史经验,结合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系统地科学地阐述了党的性质和最高理想、奋斗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党在现阶段的主要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三项基本要求等,形成了一个内容充实的总纲;二是对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对党员的八项义务、八项权利的表述更加严谨、科学;三是专列“党的干部”一章,明确提出了干部的六个基本条件。
十二大党章专门针对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三项基本要求,这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其中第二项要求就是教育全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十三大提出了10条党章修正案。党的十三大1987年10月在北京召开。十三大没有制定新的党章,也没有作修改党章的报告,只是对十二大党章提出了10条修正案,涉及十二大党章中的10个条文,共计有13处增删改动。十三大政治报告提出党要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提出在党的建设上,要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主要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这些新提法、新论断,实际上充实和发展了党章总纲的内容。[9]
(三)十四大党章:对党章总纲进行重大修改,丰富和发展了思想建设的内容。党的十四大1992年10月在北京召开。十四大党章在思想建设方面的突出贡献:一是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系统概括,充分肯定了这一理论在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理论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并把这个理论上升为党的指导思想。二是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正式写进党章,并且表明这是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长期坚持、绝不能动摇的基本路线。三是把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第一次系统阐述了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四是对新时期党的建设基本要求进行了重大修改。
(四)十五大党章: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五大1997年9月在北京召开。十五大党章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把邓小平理论正式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在十五大党章起草过程中,江泽民就指出:“旗帜问题至关重要。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形象。我们说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就是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旗帜不动摇。在邓小平逝世后,我们全党,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尤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风险,都不动摇。”[10]在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又明确指出:“我们这次大会的灵魂,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十五大无疑将以这一点为标志载入史册。”[11]
(五)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的又一次完善。党的十六大2002年10月在北京召开。十六大党章最为引人瞩目的修改,是对总纲第一段(关于党的性质和最高理想、最终奋斗目标)的修改;其次是对党的指导思想的补充和完善,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式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单列一段加以论述。[1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其思想内涵极为丰富。邓小平理论主要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重大命题,它进一步深化了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把这个重要思想写进党章,有利于统一全党的思想、增进党的团结、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六)十七大党章:总结历史经验,大力倡导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十七大2007年10月在北京召开。十七大党章修改的主要亮点:一是在总纲第7段增写了科学发展观,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13]这是对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丰富和完善。二是在总纲第8段增写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14]这段文字,这是总结改革开放29年的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政治结论,它旗帜鲜明地回答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回应了党内存在的各种思想疑虑。三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在总纲部分增写了第14段和第17段,同时大幅度修改了第15段和第16段。在先进文化建设这一段,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的人民”的重大命题,同时提出“对党员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15]。四是在党章第3条(党员义务)增加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在党章第34条(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也增加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的论述[16],这实际上是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思想、道德和政绩标准。
总之,从党的十二大到十七大,中国共产党党章经历了一个“黄金发展时期”。这是党的历史上党章结构最稳定、体系最健全、理论创新最活跃的一个时期。党章在十二大奠定的框架结构基本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经过五次党代会的反复修订,现在已经日臻完善,对党的思想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中国共产党纲领(一大)[A].中国共产党党章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
[2]中国共产党章程(二大)[A].中国共产党党章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8.
[3]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五大)[A].中国共产党党章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2-33.
[4][9]范平,姚桓.中国共产党党章研究[M].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20.36.
[5]刘少奇.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七大)[A].中国共产党党章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74.
[6][7]邓小平.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八大)[A].中国共产党党章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77. 193.
[8]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233.
[10][11]李君如.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7.353.353.
[12]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六大)[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5.
[13]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七大)[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6.6-7.14.57-58.
[14][15][16]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七大)[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6-7.14.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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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928X(2012)07-0013-04
作者单位: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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