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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时代中国新公民运动的发展形态

2012-12-18田育臣

新闻爱好者 2012年7期

  【摘要】中国公民运动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新媒体的深入发展,我国公民运动的历史形态逐渐从现实走向网络,展开了一场与中国政治博弈的新公民运动。本文试图在微博时代背景下,描述这场中国新公民运动呈现的形态特征,探究微博助推新公民运动的独特优势,并对这场新公民运动的理性引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微博时代;社会化媒体;公共领域;新公民运动
  
  媒介即讯息:社会化媒体助推新公民运动
  
  社会化媒体带来的“微博时代”
   微博的出现,以2006年美国Twitter的创办为标志。自2007年5月中国大陆出现首家微博网站饭否网之后,国内的微博市场如雨后春笋迅速崛起。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网民总数达到4.85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6.2%。其中,2011年上半年,中国微博用户数量增长迅猛,已经从6311万增长到1.95亿,半年增幅达208.9%,在网民中的使用率也从13.8%提升到40.2%。
  2011年11月21日,在武汉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大会上,中央外宣办副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钱小芊披露,当前我国网民人数已经达到5亿,微博用户已超过3亿。[1]“显然,微博已经成为继网络论坛、博客、跟帖这三者之后最强大的网络舆论载体。”[2]
  加拿大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认为:“媒介即讯息,媒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区分不同社会形态的标志。每一种新媒介的出现,媒介本身就引起社会的变革,宣告我们进入一个新时代。”而对于微博技术的诞生,它对社会的影响力显而易见,但它能否将我们带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目前,对于“微博时代”学界和业界暂时未有明确定义。但笔者认为,微博的诞生,从某种意义上为我们开启了官方与民间、精英与草根、集体与个人、权力主体与弱势群体之间对话的“公共领域空间”,再加之微博本身的草根性、开放性、互动性、即时性等特点,它实现了信息传递方式、舆论监督格局、社会沟通形态等方面的社会变革,而这种变革,使得公民参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活动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这或将开启一个全新的媒体时代——“微博时代”。
  新时代中国公民运动及其新特点
  “公民运动”一词,虽学术界运用广泛、历史悠久,但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概念。《南方周末》著名媒体人“笑蜀”,将孙志刚事件、重庆“最牛钉子户”、厦门PX事件,称为中国公民运动的三个里程碑事件。[3]
  总结前人有关“公民运动”的相关概述,结合时代发展的新特点,笔者认为“公民运动”是指一部分公民由于某种原因、目的或利益关系,而聚集在一起,采取一定的合法性手段来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达到特定社会目的而进行的各种社会活动或行为的总和。从这一层面来讲,公民运动可以是一种群众性运动,也可以是一次社会公共行动,但必须具备“合法性”和“社会性”的特征。
  从整个人类发展史来看,历史的进步无不是由于各个时期的“公民运动”的推动。就大的历史范畴来说,农民起义、工人运动、各种文化思潮、大规模的群体性行动等均涵盖在“公民运动”的范畴中。
  需要提醒的是,本文提到的“新公民运动”与此前的“旧公民运动”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后者的参与主体和存在形式一般具有现实存在性,而前者在微博时代出现了虚拟的参与主体和现实客观主体的客观行动结合在一起,实现了“线上线下”活动的结合;2.新公民运动的参与地域分布更加广泛,形成“牵一地而动全国”之势,其影响力不可忽视;3.网络意见领袖对新公民运动的形成和影响起主导作用,同时新公民运动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形成非理性行动。
  关注即力量:微博助推新公民运动的四大优势
  微博时代的到来,不少学者为此感到惊喜,称它为我们带来了言论自由的“公共领域空间”。按照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它“原则上是向所有公民开放”,“当他们在非强制的情况下处理普遍利益问题时,公民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动,可以自由地集合和组合,可以自由地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4]其实,微博的兴起,为公共领域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思路,给人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互动场域,在这个虚拟空间中,公众可以在完全公开的情况下,对各种看法展开理性的讨论,针砭时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微博契合了“公共领域”四大诉求,因此,为开启中国公民运动新形态增添了自身独特的优势。
  提供平等的发言权,草根与精英实现自由对话
  微博平台中,人人都有“麦克风”。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电脑随时随地发布信息,可以通过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新闻事件进行现场直播。这就打破了传统媒体被精英阶层把持的局面,营造了用户之间平等对话的和谐氛围。
  微博中,不论知识分子和民工、官员和平民、集体和个人、精英和草根,还是权利主体和弱势群体都享有相同的发言权。有时,凭借微博高效、便捷、自由的发布方式,草根可以领先于“大众传播”的精英阶层,优先报道现场新闻,掌握舆论的主动权。显然,“新闻传播公民运动改变了舆论监督权由新闻媒体承担和完成的状况,变成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监督”。[5]这种草根与精英的对抗运动,在“宜黄拆迁”这场公民运动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果没有微博这一平台,受害者上访机场被截,便没有“微博营救”一说,更不可能有拆迁真相大白之日。
  信息传播迅速,交互性强,具有强大的舆论动员作用
  最早的公共领域,人们是面对面进行交流的,这对沟通的实时性提出了高要求,在这方面,传统媒体很难做到,而微博却凭借其自身具有的草根性、开放性、互动性、即时性等特点,使得一方面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发布信息,信息的流动速度大大加快,使直播各种重大事件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微博可以通过私信、社区、活动、分享、链接、转发等功能,实现及时的互动,不管用户身处何地,任何人都可对同一时事热点展开讨论,网民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可能迅速成为“意见领袖”。这便为新公民运动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舆论动员平台。
  议程设置权归还与民,微博聚拢民意
  在传统媒体时代,人们获取信息大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门户新闻网站等,这些媒体虽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以及他们谈论的先后。也就是说,“大众传播可能无法影响人们怎么想,却可以影响人们去想什么”。
  但微博平台却打破了这种格局。微博的一项重要功能是根据关键词出现的频率,统计出正在被热议的话题。这些话题之所以出现在微博首页,并非由于媒体的议程设置,而是公民自身对于现实再认识、重构、反思的结果。这对消解大众传媒单项传播霸权,让用户逐渐掌握议程设置权至关重要。其实,“真正能决定信息是否具有公共意义的,不是下达信息的媒体(或它们背后的政治权力),而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信息的公众”。[6]这便使新公民运动中体现的公共诉求,从大众传媒需要转移到了受众需要,使公民运动的目标更加符合民意。
  降低了沟通成本,建立新的社会组织、动员模式
  微博采用“关注”与“被关注”模式,增加了用户自身对信息选择的主动权。如今,它已成为一种新的社会连接、沟通平台。网友通过有选择性地“关注”来选择信息,避免了垃圾信息的干扰,从而降低了微博交流和沟通的成本。
  
  另外,微博上,有社会地位的“意见领袖”常被受众追捧,意见领袖通过粉丝数量增加自己话语权的分量,通过向受众提供信息,对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引起网友的围观、转发,进而达到社会舆论的动员作用。同时,网民在意见领袖以及网络虚拟情绪的影响下,便会将这种意志转化为现实行动,进而影响社会现实的发展进程。其中,“微博打拐”、“免费午餐”公益项目均属此类。这种行动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公民的一种呼声,有时也会影响政府决策。
  新公民运动的三大具体表现形态
  公共知识分子担任意见领袖,助推“全民行动”
  虽然目前学术界对于“公共知识分子”的界定还存在着很多争议,但是笔者认为,公共知识分子是具有一定的学术背景和专业背景,并保持自身独立性的知识分子。由于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分化所形成的结构性变化,他们脱离了原来的体制,依靠新出现的发展机会和个人奋斗而成为“自由人”。在公共媒体上,他们经常就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随着Web2.0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公共知识分子活跃于网络,他们对政治、经济、各类社会公共事件等问题进行关注,并通过网络媒体表达自己的观点。微博时代,公共知识分子作为网络空间中的意见领袖,更容易发挥“品牌效应”和“群体效应”,吸引大批的追随者进行关注、围观和转发。在他们的号召和影响下,观点和意见能迅速形成社会舆论。舆论一旦形成,便会得到大众媒体、广大网民的回应和互动,从而加剧大规模、大范围社会行动的形成。
  2011年3月的“微博打拐”行动便是一个典型例子。于建嵘作为一名学者,期望借助博友的力量,拍摄街头乞讨儿童,为寻找被拐儿童提供线索,并试图通过网友的力量减少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现象。其微博刚开通13天,就有5万余人关注,近60万网民参与。随后,李承鹏、薛蛮子、杨鹏、徐小平等也先后加入“微博打拐”的行列。随着网上声势越来越大,姚晨等明星利用微博也开始响应、号召,同时大众传媒、公安部门以及社会组织也开始加入到这场全民“微博打拐”的公共行动中。霎时间,“微博打拐”在全国掀起高潮。
  公民参与第三方独立调查团提供公共危机处理新模式
  南都周刊在《围观“乐清观察团”》一文中曾有这样一句话:“身为媒体评论员的笑蜀认为,中国的社会冲突总是两极对立彼此绝不信任,没有中立的第三方做缓冲带,他期待以‘公民调查团’的形式创造出公共危机处理的新模式。”[7]
  微博时代的大众,不再像传统时代的大众那样被动地聆听精英们“说教”式、单向度的传播,网民可以凭借微博得天独厚的互动优势,及时对信息作出反应。因此,一旦群众性公共事件在通过传统媒体传播之后,出现含糊疑点或“有悖常识”的现象,网民便在“法不责众”心理暗示的作用下,尽情围观、转发微博,争相“奔走相告”。由于大众传媒扮演着“党的耳目喉舌”的角色,受到许多现实的政治、经济、权力等方面限制,及时、全面、客观地报道事实真相,在特定时期便成为奢侈品,因此,在网民自发要求与组织的前提下,形成独立于政府、司法、利益方、媒体之外的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来还广大网民一个“真相大白”的公民行动成为迫切的现实需求。
  这种由网民自发组织形成的第三方公民独立调查团,首创于2009年初的“躲猫猫事件”。当网友对公安部门“李乔明因玩‘躲猫猫’游戏时,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这一“离奇”的死法提出质疑后,一场以“躲猫猫”为标志的舆论抨击热潮迅速掀起。在舆论的压力之下,云南省委宣传部迅速组织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并公开面向社会邀请网友和社会人士参与调查。这在中国开了公开邀请网民参与重大敏感问题官方调查的先河。在此后的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乐清“钱云会案”、南京“徐宝宝死亡”事件等公共危机事件中,网友均参与了“公民独立调查团”,虽然这种方式可能存在网友缺乏调查经验、调查环节不周密等问题,但在政府公信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它为解决公共危机事件,呈现事实真相等方面创立了新的模式。
  公民自发组成志愿者团队推动公共事件发展
  “微博正在改变传统媒体的传播格局,而这个平台所具有的强大能量,正在为社会提供新的组织形态。”2011年7月,于建嵘在“第十届晶报名人演讲周”论坛上说:“这种新型社会组织形态会激发人们对每一种东西的认同,只要有这种认同,它就会组织起来,就会采取行动。”他还表示,“这与我们原来所理解的社会组织可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不需要一个向下服从的体制,而是试图进行社会的协调。”[8]
  微博所体现出的社会组织形态,同现实生活中的宣传、演讲、游行、示威、罢工、静坐等方式不同,它通过为受众提供、传播信息,进行舆论动员,起到了在网上虚拟空间中建立新的社会链接的作用。在这种社会组织方式中,表面上看,微博进行的是客观的信息传递行为,但网民通过理性的思考、人性价值的判断以及各种现实环境意志的博弈等环节,却能在社会中产生现实的社会行动。这种行动一旦爆发,将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影响和压力,甚至会干预政府决策。
  微博的这种社会组织形态,除了2011年3月的“微博打拐”、4月的“微博救狗”行动外,另一个重要体现便是当前由邓飞发起的“免费午餐”和王克勤发起的“大爱清尘”公益项目。本文着重以“免费午餐”为例进行说明。2011年3月9日,邓飞等媒体人在微博上发起“免费午餐”活动,倡议社会为贫困山区吃不起午餐的孩子捐款解决午餐问题。短短5个多月便募集善款1690余万元,为全国各地77所学校的1万多个孩子烹制了免费的午餐。其中,既有资产上亿的爱心企业,也有在微博上通过义卖支持“免费午餐”的团队,更有来自全国各地素不相识的志愿者们。除了这套创新型的“动员全民参与”的形式外,这项公益活动还开辟了透明、规范的募集资金管理模式,被称为“创新型的公益模式”。而这次的公民运动,也迫使最近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出台。
  微博时代新公民运动的引导与展望
  加强公民媒介素养,谨防新型“媒介审判”悲剧
  微博在意见领袖的作用下,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场”,在网络舆论场的辐射范围内,信息和意见的传播速度加快、范围扩大、影响力呈倍增之势,会形成强大的社会传播和组织网络新形态。在此期间,一旦微博上有关公共事件的意见和观点出现情绪化、非理性等消极倾向,加之政府公信力在网民心中的“缩水”,危机便会随着网络的渲染而扩散变大,导致网络舆论给司法部门的决策形成巨大的社会压力,最终形成新的“媒介审判”。
  这种媒介审判并非规范化的大众传媒所为,而是自媒体时代,草根网民对司法的干预和审判。由于草根网民成为舆论主体,打破了之前社会精英把持新闻议题的限制,但由于草根网民知识层次不一、政治修养参差不齐、自身独立性差等,易出现随大溜、情绪化等倾向,因此,一旦舆论朝着坏的方向发展,便会造成巨大的社会损失。要想使公民运动朝着有利于问题得到公正解决的方向发展,必须培养公民的网络媒介素养,社会、团体、组织、学校等要加强网民的信息识别能力、政治敏感度,提倡文明上网,理性表达公共利益诉求,正确处理好知情权、表达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关系。
  加强互联网法律、法规建设,谨防“正义性”违法行为
  微博推动下的新公民运动,虽是公民的公共行动,但也并不是每次都是合法、合理的,如在“微博救狗”行动中,志愿者高速路上拦截车辆,不少人对网友这一行为的合法性表示质疑。由于志愿者毕竟不是执法部门,他们在进行“正义性”的行动时,其实也侵犯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还可能导致高速路上公共交通事故的发生。
  
  “合法行动”是我们在进行合法公民运动时需要注意的。政府也需要不断建立健全互联网有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随着微博的兴起,互联网上新兴网络行为的界定和立法问题亟待解决。伴随网络的发展,应及时填补法律漏洞,制定与之配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
  强化对网络民意的关注意识,重视网络舆论的疏导
  微博时代,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微博影响的扩大,不少高官也纷纷开通微博,通过这个舆论窗口倾听网民心声。其中,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浙江省委组织部长蔡奇等省部级高官,也有各市、县、乡以及行政村等地方官员、干部。除此之外,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各级党政机构也纷纷开通微博,实行网上办公。这方面,全国公安系统官方微博居多。
  在这场新公民运动中,政府只有实时了解网络舆论走向,及时做到信息公开,对于社会热点问题,通过多种渠道邀请舆论事件当事人、学者专家等参与讨论,提供翔实可靠的信息,解答网友疑问,才能有效地疏导不良舆论的聚集和发酵,避免网上人怨民愤转化为具有破坏性的现实行动。对于那些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有利于民生的社会运动,政府要做好“保姆”工作,把握好度,使之成为利国、利民的社会改革力量。
  结语
  微博时代,一场具有新时代特点的公民运动,凭借互联网的优势,通过网上的社会公共舆论转化为网下的公民行动,从而推动着公共事件的解决。当今,一个公共事件从它发生的那一刻起,便意味着将可能成为网络热点事件,并在新公民运动的推动下,影响着我们周围的世界。同时,在网络时代,我们也应正确看待这场充满新气息的公民运动思潮,加强正确引导,使之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有力杠杆。
  参考文献:
  [1]杨文平.网民达5亿 微博用户超3亿[N].长江日报,2011.11.22.
  [2]2010中国微博年度报告[R/OL].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室,http://news.xinhuanet.com/2010-12/29/c_13668486.htm.
  [3]笑署.公民运动与“压力政治”时代[N].同舟共进,2007(9).
  [4]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M].北京:三联书店,2005:125.
  [5]徐贲.通往尊严的公共生活:全球正义和公民认同[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9:182-185.
  [6]郑芳.新闻传播公民运动——传统新闻的颠覆和反叛[J].新闻爱好者,2008(8下).
  [7]围观“乐清观察团”[J].南都周刊,2011(2).
  [8]韩文嘉.深圳特区报[N],2011-7-17.
  (作者为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1级硕士生)
  编校:施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