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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选择与信仰自觉:滇南苗族宗教生态急剧变迁的理性反思

2012-12-08徐祖祥

关键词:宗教信仰基督教苗族

徐祖祥,张 涛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650031;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云南 昆明650221)

宗教选择与信仰自觉:滇南苗族宗教生态急剧变迁的理性反思

徐祖祥,张 涛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650031;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云南 昆明650221)

民族地区宗教生态问题发生的实质,并不仅仅是外来宗教与民族传统宗教之间的互动关系,而是民族文化和民族传统宗教的传承和创新问题。当代滇南地区苗族宗教的发展及其变迁的事实表明,宗教的几度转型及传统宗教信仰的回归,以及给苗族社会和文化的稳定发展带来的动荡和冲击,实质上是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如何对待和理解外来文化和宗教的传入与融合的问题。就当前苗族文化与宗教发展的趋势而言,信仰自觉的正确把握与实践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滇南苗族地区宗教生态平衡与否反映出来的宗教问题,已远超出了宗教信仰自由与否的宗教理解。

宗教生态平衡;宗教选择;信仰自觉;滇南苗族

一、引言

千百年来,苗族以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形态,生活在相对贫瘠的自然环境和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中,历来对其传统宗教信仰有着很高的自觉信仰并自觉传承的意识,使其传统宗教与社会、文化的发展血脉相连,生生不息,其文化传统和宗教传统得以继承和保留下来。在苗族传统社会中,其价值体系的构成常以传统宗教为核心展开,价值要素的协调与整合也以宗教及其仪式活动来实现,与之相对应的是相对稳定的民族精神文化的共识与统一。由此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社会整合性,铸就了稳固的文化自信和信仰自觉,这又反过来使其以宗教为核心的社会文化价值体系不为社会大环境中的政治、经济等其他外部力量所冲破和动摇,从而为民族社会的稳态发展与延续以及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然而,近百年来,中国社会大环境的剧烈变动,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虽地处偏僻,却与这个大环境保持着密切联系的边疆苗族社会,传统宗教在社会中曾起到的这种价值整合功能正在淡化或丧失,这必然使其传统价值体系发生动摇甚至解构,曾有的价值协调和信仰共享陷入混乱的秩序。苗族宗教信仰与宗教生活的普遍性,也因社会随世界大环境的剧变而出现不适应的状态,一些宗教因素在消失或减退,宗教与经济生活、文化、社会生活的联系日益减少,宗教与民俗的关系在日益减弱,传统宗教自身的组织、结构、信仰形态在迅速萎缩,对社会的整合作用和影响力在迅速下降。其宗教信仰体系的核心祖先崇拜,随着外界社会环境和自身社会发展的变迁,正逐步衰落,使他们开始寻找新的精神支柱以维系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尤其是生活在滇南地区的苗族,自改革开放以来,宗教生态曾经历了几次大的剧变,其最大的特点,是千百年来始终维系其民族文化传承和社会发展的文化自信与信仰自觉的逐步淡化并丧失。

二、改革开放以来滇南苗族宗教生态的发展历程

(一)“王主”信仰的冲击与信仰自觉的衰退

天主教最早于清同治年间传入文山州境内,其后在该地区的传播与中法战争的背景密切相关,使其早期传播带有鲜明的殖民主义色彩。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法籍神甫德维能在文山县马塘所树革村建立了一所天主教堂,天主教开始在苗族社会中传播。但直到新中国建立时,天主教在这一地区并未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全面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天主教获得了新的发展,走上了“自传、自办、自养”的“三自”道路。1995年底全州天主教徒恢复到2000余人,2009年增至3600余人,主要分布在清朝和民国时期已有发展的文山县和砚山县等地。在当地天主教“三自爱国会”指导下的天主教至今发展正常,呈均衡发展态势,未与当地民族社会和地方政权发生过激冲突。因此,正常发展的天主教因其已有上百年历史,可视为地区传统宗教生态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然而,在传统宗教信仰尚未复苏之时,从80年代末开始,随着境外披着天主教外衣的“王主”信仰的传入,在滇南多数苗族社区形成了信仰转型现象,在短短数年之内,多数苗族群众转而皈信了已天主教化了的王主信仰。“王主”在苗语中音为“租夺”,又称苗王,即苗族领袖。实际上是境外有美国背景的神甫用斯穆莱苗文有意识地将天主教的“天主”译为“王主”,借助苗族残存的对苗王的历史记忆达到传播天主教、进行宗教渗透的政治目的。传说时代的蚩尤是苗族历史上最早被尊为“苗王”的人。蚩尤在与华夏族的争斗中战败后,苗族先民开始了不断迁徙的历程,历经了各种苦难。随后苗族一直期望出现像蚩尤那样的“苗王”,带领他们走向幸福的生活。历史上的多次苗族起义都打着“苗王出世”的旗号进行,而一个世纪以前柏格理等人在黔西北成功传播了基督教,很大程度上就是因应了“苗王”降临的祈盼。[1]在多数时候,苗族群众往往尊称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对民族发展有较大贡献或较大影响的人为“苗王”,但“苗王”并无实际的地区统治权或治理权,而只是在苗族社会中有较大影响力,也并未形成宗教意义上的崇拜或形成相关的宗教仪式或活动。苗族群众对苗王的这种崇拜心理,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却被西方敌对势力和政治团体所利用,成为其进行宗教渗透的强有力工具。越南战争后,美国扶持迁徙到西方国家的部分苗族,以“复兴苗族”、“苗族独立”为口号,寻找苗王(王主)传人,宣称苗王就是“主耶稣”,[2](P62~63)篡改天主教的教义,并利用殖民时期法国天主教曾在这一地区传播的历史影响,对越南北部苗族地区进行宗教渗透活动,而很快扩散到我国云南边境的文山州和红河州大部分苗族地区,并持续向广西、贵州苗区扩散。这种起初只是在苗族社会中传播的信仰,后来逐渐向邻近的一些民族社会渗透,开始在拉祜等民族中传播。这种结构性的宗教转型并非如基督教、伊斯兰教和道教等宗教产生之初一样源自原有宗教信仰的土壤,而是与其传统并无关联的外来宗教在国际政治利益的驱动下,借助民族内部广泛流行的一些传统理念,在该区域内短期急剧扩张和快速发展。这种非常态的宗教颠覆和转型,导致了当地宗教生态的急剧变化,并带来剧烈的社会动荡,给当地苗族社会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由于该信仰带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和社会破坏性而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近十年的综合治理才扭转局面。

(二)基督教的传播与宗教信仰的转换

基督教最早由英国人于1938年传入文山境内,但信徒较少,新中国建立后基督教在文山基本消失。但到1984年以后,基督教再度传入文山州,虽然当时信徒不多,但对有天主教背景的“王主”信仰的传播曾起过一定的推动作用。基督教于改革开放后的1979年才首次传入红河州境内,这里大概是基督教在云南传播的最后一块土地。进入21世纪后,随着基督教传播力度的加大,该地区本有天主教信仰背景的“王主”崇拜的残余信徒,多数转到了基督教“读耶稣”、“读经书(《圣经》)”活动中,成为其中的信徒和骨干,至今仍以半地下或秘密的形式开展活动。2010年8月我们在红河州金平县南科乡苗族社区调查后发现,苗族群众改信基督教的原因之一,是他们在听信了境外电台的宗教广播后得出一种普遍认识,即在他们传统宗教信仰的神灵之上,原来还有能力更大的“神”可以帮助他们,那就是基督教的“上帝”和耶稣。从“苗王”到天主教的天主,再到基督教的耶稣和上帝的快速转变中,我们可以看到苗族宗教转变中浓厚的应急性和功利性色彩。在短短30年的时间里,一个地区或民族内部发生如此急剧动荡的宗教生态变迁,在世界上恐怕也较为少见。

近年来,基督教在滇南苗族地区的传播主要有以下途径和特点:一是受亲友影响皈依了基督教。苗族内部的社会交往较为频繁,也较注重社会关系网络的建立,一旦亲友中有人皈依基督教,极易带来连锁反应。先由亲友间传教,再由亲友回到村寨向邻里传教,这是这一地区基督教传播的主要途径。二是来自省内外的自由传道人的传教,也使部分地区的苗族群众皈依了基督教。这些自由传道人主要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和到当地经商的外省基督教徒商人。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皈依了基督教后,回到家乡即开始专注于传教工作,往往取得一定的效果。来自东部省市的一些商人也将其基督教信仰带来,并在该地区自由传教,由于其经费充足,给传教带来了许多便利条件。三是来自美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基督教徒,也培养了一批信徒。调查发现,在该地区的传道人员绝大多数都不是正规的受过严格训练的教牧人员,任何已皈依基督教的信徒均可传教,这不仅给政府的管理带来极大的困绕,也给当地宗教生态的均衡发展造成较大冲击。同时,由于多数传道人的信仰素质和文化素质低下,对基督教教义教理的理解往往出现较大偏差,使基督教在传播过程中出现较大的变异现象,使信徒易给当地基层政府组织的行政工作带来阻挠,并与村寨传统势力和传统文化形成冲突,从而对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这种被信徒任意传播的“基督教”,不仅传教行为未得到政府认可,其传播的教义教理也与基督教有较大出入。事实上,滇南苗族地区被曲解了的“基督教”,以其强烈的排他性和任意理解的教义,很难与民主、自由、人权画上等号,也与所谓“普世”价值观大相径庭。基督教在发展中的这种现象,不仅给当地宗教生态带来负面影响,也是其内部宗教生态发展的一种失衡。

(三)传统宗教信仰的重构与困境

苗族社会的宗教危机出现后,这种状态至今仍然继续存在着。历史上对汉文化因素采取完全拒绝态度的滇南地区苗族,在近年经历宗教生态的剧烈动荡后,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努力恢复与重建其信仰体系,并将邻近汉族民间信仰中一些因素的吸纳作为其信仰体系重建的重要来源。如据我们2010年8月和2011年3月的调查,马关县小坝子镇苗族在经历了“王主”事件后,经过政府的综合治理,曾引起社会急剧动荡的“王主”信仰基本消失,正常的传统宗教信仰正悄然恢复,但速度非常缓慢。其传统宗教信仰的核心祖先崇拜曾有的郊祭和家祭中各种祭祀形式逐渐恢复,节日庆典、人生礼仪和日常生活中的祖先祭祀礼仪也在悄然复苏。但在不同的苗族支系中,祖先崇拜恢复的速度大相径庭。如据2010年调查所知,青苗社会中曾经广泛流传的对家族和家庭祖先的崇拜仍保留完整,也许正由于其祖先崇拜的盛行,当年的王主信仰在青苗社会中相对于其他支系而言流传的范围并不广泛。近年基督教在青苗中的传播也不如在白苗支系那样迅速和广泛。与之形成对照的是,白苗的祖先崇拜更偏重于对部落祖先蚩尤和家庭、家族祖先共同祭祀的形式,在现代转型社会和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极易受到冲击而衰落。当代王主信仰和基督教的传播在白苗社会中极为迅速,祖先崇拜的衰落应是主要的原因。2010年和2011年我们在马关县和麻栗坡县白苗村寨中所见到的祖先崇拜,其复苏陷入了极度的困境。与以前杀牛祭祖形成强烈反差的是,现今祭祖只供以少量的食品。家屋中神龛的布置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来供奉祖先神位的地方,或空无一物,或受邻近汉族影响贴上了“天地国亲师位”的神位。节日期间、婚礼和葬礼上对祖先的祭祀也趋于简单化。

祭龙是苗族民间信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对不同地域自然环境的感知和受周边其他民族祭龙习俗的影响,苗族的祭龙习俗表现出明显的地区性差异。[3]直到近代,云南南部各地的苗族中,仍普遍流行祭龙习俗。其特点是各寨以附近的一棵大树为“龙树”,每年阴历二月全寨村民在村寨头人的主持下共祭之。祭龙的目的是祈求全村来年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却无形中起到了凝聚全村苗人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后,在基督宗教的冲击下,许多苗族村寨的祭龙习俗一度中断。近年“龙树”信仰重新出现,但过去往往是一个村寨共祀一棵龙树,而现在是各家在附近的树林中随意找一棵树为家庭供祀的龙树。可以看出,其传统宗教信仰的集体性已经消失,而代之以个体为中心的信仰,且带有较强的随意性。而且他们对这些处于恢复中的传统宗教信仰明显缺乏应有的自信,最典型的一个例证就是,近些年来,他们从镇上汉族那里借用了一些融合于汉族民间信仰的道教文化因子,以装饰其住宅。起初是个别人家在门楣上贴上道符,以示赶鬼。但很快邻近的人家也跟着普遍以道符装饰门楣,成为这一带苗族村寨中的一个独特风景。

从当代花山节变迁的状况来看,苗人的文化自信已令人堪忧,其信仰自觉意识正被历史的潮流所淡化。踩花山是苗族最大的传统宗教节日,过去主要由无子嗣的家庭合伙主办,主要为祈求神灵赐予儿女,其中也蕴含祭祀祖先的成分。在踩花山的仪式上,人们围着花杆吹芦笙跳舞,男女青年欢快地对歌,主办人用踩花山的大竹做床睡,以此祈求得到子女。但近年花山节要么演变为一种严重民俗化的娱乐节日,要么在地方政府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意识指导下,成为商业化和世俗化的官办节日活动。如2011年春节期间笔者在文山县古木地区所见的踩花山已变为当地苗族群众的娱乐节日,其主办方为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几个“老板”,届时由“老板”出钱租用并布置场地,通过出租摊位回收资金。于是花山场成为商家兜售产品的场所,台球桌、过山车等现代娱乐设备成了花山场上最主要的娱乐设施,传统的斗牛、斗鸡活动变为部分年轻人的赌钱游戏,昔日的吹芦笙、跳芦笙舞已不见踪迹,也不见男女青年对歌的场面。而近年马关县苗族的花山节,则成为当地政府主办的彰显“民族大团结”和招商的节日。节日期间,参加活动的不仅有苗族,还有当地瑶族、彝族的艺术表演团队,当然更多是来自八方的企业代表和友邻各地来表达“礼节”的佳宾,作为传统花山节主要参与者的苗族群众在这里成了观众。

可以看出,本来代表苗人历史文化记忆的花山节、芦苼吹奏的独特旋律和祭龙仪式中集体表象的获取和巩固等文化象征的行为和符号体系,已在历史潮流中被严重扭曲,世俗化趋向明显,传统宗教的创新与发展令人堪忧,其重新获取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的努力仍在摇摆中继续前行。

三、对滇南苗族宗教生态急剧变迁和重构误区出现的反思

(一)信仰自觉、信仰颠覆与宗教生态平衡

信仰自觉主要指信仰主体对已成为传统的宗教有充分的认识、理解、接受并深刻领悟,对之笃信不疑,是对宗教信仰中蕴含的最高理想的精神追求自觉继承和发展的思想意识。信仰自觉并非政府行为等外部力量对信仰主体实施的强迫性训导,也并非是一种被动的信仰重建过程,而是应建立在大众对自身文化和传统信仰进行反思的基础之上。由于文化反思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过程,信仰自觉表现为民族社会大众潜意识中主动、自觉的行为和过程。它不是短期内在外力或外部其他宗教信仰强力推动或影响下的激进的改教行为,而是在原有信仰基础上对新的社会转型进行适应发生变革,使其信仰效果的力度和向度在渐进的过程中达到一种理想状态。在信仰自觉主导下,宗教生态的健康发展应是一种动态的均衡,是一种创新中的发展,或对自身传统的一种扬弃。

改革开放以来,苗族传统宗教的衰落达到了某个临界点,与其经济社会生活和政治诉求的关系严重失调,其社会功能已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或者说其传统宗教生态发展已严重失衡。一般在一个民族出现这种情况时,大致会面临以下抉择:要么放弃传统宗教信仰而引入一种新的宗教并顶礼膜拜,要么唤醒“信仰自觉”意识促使传统宗教信仰创造性地复兴,或在传统宗教的基础上形成更高层次的新宗教。如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产生那样,在新宗教产生的过程中,外来宗教因素只是注入了新的血液,只是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不是完全替代传统信仰“借壳再生”。但滇南地区苗族社会宗教生态的急剧变迁,显然属于第一种情况。陈进国博士等人在对江西、湖南和云南三省基督教发展现状进行调研后认为:“任何一个区域或社区的宗教形态的混合比例毕竟是不同的,并且会不断进行均衡的移动,一旦均衡的移动走向极端化,达到某个临界水平,便可能出现宗教发展的所谓稻草效应—— ‘信仰颠覆现象’,引发宗教生态和宗教安全危机,形成相对独立和封闭的族群认同意识和文化分类的机制。”而“要阻止信仰颠覆过程的加速,必须借助宗教公共政策的具体实施和有效的干预。”[4](P234~235)滇南苗族地区“信仰颠覆现象”的出现,是苗族在历史上和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中被边缘化,他们企图借助宗教的力量以达到一定的政治、经济诉求和目的的反映,是千百年来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的文化产物,同时也是其“信仰自觉”意识淡化或衰落的必然结果。由于政府长期有效的治理工作,文山、红河地区多数苗族群众中已形成抵御宗教渗透和抵制非法宗教传播的政治敏感意识,近年来该地区宗教生态日益恢复,虽速度缓慢,并有若干的困难和困惑,但总的趋势是逐渐走向常态发展。

(二)历史记忆、文化传承与信仰自觉

信仰自觉应成为民族发展的核心动力,如果对此认识不清或出现认识上的偏差,势必使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发展失向、受阻甚至失控。如果信仰自觉能为民族所把握,不仅能激发该民族对其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和创新能力,甚至可能会增强其文化和信仰对周边的影响力。反之,如果一个民族对自己的传统宗教失去自知和自信,而其对信仰的需求却仍然普遍存在的时候,一旦遇到外来的任何信仰(包括任何形式的宗教信仰和邪教),尤其是这些外来信仰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地宣称与其传统宗教有亲缘关系时,他们就会很自然、也很容易接受这些新的信仰,并将之视为自己传统宗教的一种天然的延续。

因此,要防止对“信仰自觉”的滥用,避免出现传统文化和宗教的错误认识和理解偏差。由于滇南苗族当前生活的社会文化环境已大不同于过去,他们正面临着包括社会、文化和信仰体系在内的传统的断裂。当天主教、基督教等外来宗教传入时,苗族群众以其传统宗教信仰中潜在的宗教意识去理解这种新出现的宗教,于是误将两种宗教信仰结合后形成的新的信仰体系视为其传统宗教信仰的创新性变革,并笃信不疑,以致影响到人们对其宗教信仰价值体系的认识、实践和创新,并直接影响到苗族社会的稳定与正常发展。其“信仰自觉”出现偏差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他们对其传统文化和传统宗教信仰的基本内容和核心缺乏真正的认识和了解,对其文化和宗教传统的形成、发展只留下模糊的认识,文化缺失和信仰缺失导致对其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的把握缺乏客观的认知。二是对外来宗教缺乏必要的认识和了解,以对之的杂乱和片面理解取代了传统宗教的内核和形式。于是在信仰缺失的情况下,人的主观能动性过度发挥,将性质完全不同的外来宗教当成自己的民族传统予以发扬,从而导致信仰错层的出现。

在一个民族信仰缺失的情况下,要恢复与重建其宗教信仰价值体系,并予以发扬和创新,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恢复、重建与弘扬其传统文化,在此基础上方能形成正确的认识,真正把握住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发展的方向。其次要对传统宗教信仰有真正的了解和把握,深刻认识自身宗教文化历史传统的基本线索和根本内核,并为这个内核的发展创造新的条件,为传统宗教文化的发展、丰富和创新提供思想前提,使之成为促进民族发展的新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柱。有学者认为,“在社会主义阶段,宗教对社会的价值整合功能因意识形态的不同只局限于信教群众,而对全社会是基本不存在的”。[5](P65)这主要是指制度性宗教对整个中国社会的作用而言。然而在边疆民族地区,由于各民族宗教与其社会和文化有着错综复杂的交织关系,宗教在民族社会中的这种功能主要体现在传统文化价值方面,因而仍然是存在的。问题在于在新的转型社会中,宗教的这种价值整合功能能否继续存在和发挥。这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看民族传统文化的恢复、弘扬情况。尤其是在弘扬民族文化的过程中,是否注重传统宗教的传承与保护,这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是否唤起了该民族人民对自己传统文化和宗教的自知、自信和体认。就目前来看,这两种情况的达到均急切需要政府行为在其中起积极的引导作用,创造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以造就整个民族社会的舆论氛围和政治环境。同时也需要民间有关人士始终保持信仰自觉意识,引导传统宗教进行变革与创新。因此,滇南苗族地区宗教生态平衡与否反映出来的宗教问题,已远超出了宗教信仰自由与否的宗教理解。

[1]华方田.黔西北苗族地区的基督教及其社会历史背景[J].贵州大学学报,2009,(6).

[2]张桥贵.云南跨境民族宗教社会问题研究(之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3]刘丽,卫钰.苗族的民间信仰及其区域差异[J].沧桑,2009,(5).

[4]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课题组,陈进国执笔.本土情怀与全球视野——赣、湘、云三省基督教现状调查报告[A].金泽,邱永辉主编,中国宗教报告(2009)[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5]戴康生,彭耀.社会主义与中国宗教[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6.

(责任编辑 俞 茹)

Religious Choice and Autonom y:A Study of the Dramatically Changing Religious Ecology of the M iaos in South Yunnan

XU ZU-xiang1,ZHANG Tao2

(1.School of Humanities,Yunnan University of Nationalities,Kunming650031,China;2.School of Finance,Yun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Kunming650221,China)

The nature of the religious eco-problems in the ethnic area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introduced religions and the traditional religions but also to the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ethnic cultures and traditions.The case study of the development and changes of the Miao’s religions in south Yunnan reveals that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ir religions and the return of the their traditional religion as well as their impacts on the Miao society and culture are closely related to their cultural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and their understanding and acceptance of the introduced cultures and religions.As for the current trend of Miao culture and religion,religious autonomy plays a key role.Thus,the religious problems revealed in the religious eco-balance are not confined to the problem of religious freedom.

religious eco-balance;religious choice;religious autonomy;Miaos in south Yunnan

B91

A

1672-867X(2011)06-0053-05

2011-10-15

徐祖祥(1967-),男,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

张涛(1968-),女,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

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越跨境民族宗教生态平稳与和谐边疆建设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0BZJ02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少数民族地区宗教发展趋势与和谐边疆建设研究”(项目编号:09XJA730004)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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