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社会福利状况调查研究
——以济南市为例
2012-12-04武正华陈岱云
武正华 陈岱云
(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济南 250022)
流动人口社会福利状况调查研究
——以济南市为例
武正华 陈岱云
(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济南 250022)
流动人口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与城市居民相比,他们的社会福利状况与其所做贡献严重不匹配,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这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相悖。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济南市流动人口在住房、职业培训及子女受教育福利方面的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流动人口存在无稳定住房、培训机会少、子女受教育权难以保证等状况,需从完善福利政策,加大投资力度,改革户籍制度,发挥民间力量等方式来予以改善,提高福利水平。
流动人口;社会福利;状况;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化的福利津贴、实物供给和社会服务,满足社会成员生活需要并促使其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的一种社会政策,或者可以说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良好的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生命——自由——平等,这种政治制度原则是历史事实和逻辑统一的具现和圆融——一种政治制度安排下的公民只能且必须是按照这种秩序享有生存权、自由权、平等权并承担其相应义务。①孟昭武、李文静:《论政治制度设计的价值趋向》,《山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第33页。我国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否符合这个标准,需要我们进行研究,从而找到差距去解决相应的问题。本文以济南市为例,研究流动人口的社会福利,目的就是考量当今中国存在的社会福利制度在人口的生存权、自由权、平等权方面实行的情况,探寻存在的问题,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出建议。
流动人口是指以打工为目的,从农村来到城市,居住半年时间以上,且并未变更户籍所在地的人口。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我国社会福利的发展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对于以打工为目的、从农村来到城市的流动人口来说,社会福利作为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其发展水平与流动人口的实际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以住房政策来说,我国住房政策几乎都是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而言的,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流动人口,②朱金楠:《城市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的实证研究——基于南京六城区的调查》,《劳动保障》2009年第7期。这无疑极大损害了流动人口的基本居住权。据统计,2010年度我国流动人口总量为2.42亿③《深圳商报》,《全国农民工总数2.42亿》,http://szsb.sznews.com/html,2011 年5月24日。,若如此庞大的流动人口的社会福利状况得不到有效的改善,他们的就业、住房、子女教育、职业发展福利需求与实际状况差距太大的话,势必会打击流动人口建设城市的积极性,也不能使他们对城市产生信任感和依赖性,加之本身的高流动性,更使他们游离于城市体系之外,对城市产生敌对情绪,甚至会成为威胁城市稳定的不确定性因素。
鉴于此,本研究着眼于对提高流动人口生活水平的社会福利展开调查研究,将主要关注点放在目前流动人口最为关注的住房福利、职业培训福利及子女教育福利上,希望通过调查数据展现流动人口社会福利的现实状况,为有关部门提供数据参考,为流动人口社会福利状况的改善做一点努力。
二、调查概括与研究设计
本研究所引用的数据为2011年10月-12月在济南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协助下,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在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和天桥区调查所得,每区随机选取200名流动人口,共计发放问卷800份,回收问卷800份,其中有效问卷798份,有效率为99.8%。此次调查是在去年流动人口社会状况调查基础上的深入调查,以弥补在初次调查中的不足。
问卷设计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流动人口基本人口学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的调查,包括性别、年龄、户口、职业、教育水平、婚姻状况、工作身份、政治面貌、流动时间、月均收入等10个方面(具体情况参见表1)。第二部分是关于流动人口社会福利状况的调查,主要从住房福利、职业培训福利和子女受教育福利三方面展开,每一方面又进一步操作化。住房福利从住房形式、租住方式、租住时间、房租水平进行测量;职业培训福利包括培训项目、培训意愿、费用支出及资格证书等测量指标;子女教育福利则从入园率、教育经费支出及家庭教育方面入手得出相关结论。
表1 样本的分布概况
流动人口的社会福利应包含更多内容,如公共福利中的医疗福利、交通福利、文娱福利等,企业福利中的水电费补贴、餐饮补贴、取暖补贴、交通补贴等。由于人力、物力及财力的限制,笔者仅从流动人口最关心的问题出发,选取最具代表性的福利项目进行调查研究。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流动人口的住房状况
流动人口在城市的住房问题是他们面临的最基本问题之一,住房问题的解决是衡量城市社会福利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对城市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受传统二元体制影响和户籍制度屏蔽作用的制约,流动人口游离于城市主流社会之外,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及行为准则方面都与城市户籍人口存在着明显差异,这种差异在住房状况上也有显著表现(见表2)。
1.流动人口住房以租赁为主
调查结果显示,流动人口在城市主要通过租赁房屋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这部分人数最多、比例最高,为50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63.5%;其次,自购商品房的流动人口有158人,占19.9%;在单位住宿的有95人,占11.9%;寄宿在亲朋好友家的人数较少,共有23人,占2.9%;仅有0.1%的被调查者能够住上廉租房,所占比例最低。数据表明,流动人口在城市没有属于自己的固定住房,多以租赁房为主。笔者认为,主要是制度、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原因导致了这种情况。首先,流动人口因为没有城市户籍,绝大多数不能享受城市住房保障政策;其次,流动人口从事行业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收入普遍较低,无力购买商品房;再次,流动人口的高失业率和高流动性,也是导致他们购房不利的重要因素。因此,租赁房屋成为流动人口住房的首选措施。
2.在居住方式上,流动人口以单独租住为主
通过调查数据发现,有76.7%的被调查者自己单独租房,这里面主要包含个人独租和家庭户独租;仅23.3%的被调查者是与他人合租房屋。数据表明,流动人口在居住方式上与其群体特征和个体特征表现一致。随着流动人口举家迁徙及定居城市趋势的加强,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携家带口扎根城市,受收入水平的限制,虽不能在城市购买自己的住房,但为了生活方便,即使房租再高,也选择自己单独租用。
3.租住时间长期化
调查结果表明,流动人口在济南长期租住者(1年以上)最多,有356人,占被调查总数的59.3%;其次是中期租住者(半年-1年)有142人,占总数的23.7%;临时租住(半年以下)的比例最低,有102人,占17%。可以看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居住期限较长,将近一半的流动人口长期在城市通过租房的形式解决住房问题。这一方面反应了流动人口扎根城市的倾向,另一方面说明,由于收入水平的限制,流动人口只能通过租赁的形式满足居住需求,这就意味着流动人口面临随时搬迁的可能,承受着居住不稳定和高流动性的挑战。
4.房租缴纳水平高,经济压力大
数据结果显示,有45.5%的被调查者每月需缴纳500-999元的房租,在整个调查人群中比例最高;44.1%的被调查者每月需缴纳房租在500元及以下;8.4%的被调查者月房租为1001-2000元;2%的被调查者每月需交房租2000元以上。从样本情况分布数据可知,流动人口的月收入主要集中在1001-2000元之间,一半多(65.1%)的被调查者收入在2000元以下,也就是说大约有1/3-1/4的收入用于房租支出,这对于本来就经济拮据、生活压力大的流动人口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
5.流动人口对廉租房有一定的认识,但寄予希望不大
廉租房是政府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根据《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待遇资格条件第一条,即为具有市内6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单这一项规定就把流动人口拒之门外。
数据表明,流动人口对济南市的廉租房政策有一定了解的,占被调查总人数的80.1%;有3.6%的被调查者对廉租房政策了解很透彻,笔者推测这部分被调查者有可能想申请廉租房,从而专门研究过该政策,但由于各种条件限制未能享受到廉租房福利;在被问及“是否考虑过申请廉租房或保障房”时,回答考虑过与未考虑过的比列相当,分别是48.6%和51.4%;在被问及“认为自己将来有没有可能申请到廉租房或者保障房”时,被调查者的态度很明确,有74.8%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不可能申请到廉租房或保障房,25.2%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有可能申请到廉租房或保障房。从比例悬殊的回答我们可以得出,流动人口身处在城市生活的边缘,用自己的劳动为城市做着贡献,是最应被关注和帮助的群体,但城市住房福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将他们排斥在外,使他们对未来住房条件的改善也不抱太大希望,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不公平。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强调在价值关系领域反对一切不公正的现象,主张从社会整体的价值定位和制度设计上进行时代超越。当然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在发展过程中所必需面对、解决和超越的历史责任。①郑伟:《社会主义公正的价值维度解析》,《山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第14-15页。
(二)流动人口的职业培训状况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经10年之久,面临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战略升级迫在眉睫,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与日俱增,对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主要建设力量的流动人口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一项社会福利,是劳动者增加就业机会的必要条件,对流动人口来说也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但从实际的调查结果看,情况并不容乐观。
表2 流动人口住房状况统计表
1.流动人口参加职业培训少,维权意识低
调查结果显示,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工作期间,有58.4%的被调查者未参加过任何培训,这一高比例数据凸显了我国在劳动者技能培训方面的缺失,既包括职业技能培训的缺失,也包含心理素质、文化知识及人际关系等方面培训的缺失;在已参加过的培训项目中,职业技能培训比例最高,占被调查者的24.8%,但相较于未参加任何培训的流动人口来说差距依然很大;另外,参加过创业知识和就业知识的被调查者比例相当,分别是4.4%和4.8%,这部分人多为年纪较轻的流动人口,他们倾向于自己创业,选择对自己发展更为有利的职业;2.2%的被调查者参加过思想道德方面的培训,笔者认为这部分人参加的主要是企业或社团组织安排的培训,行政性命令大于自身意愿;交际与口才(如临场应变、人际交流、演讲等)和心理常识(如何减压、调节心理矛盾等)的被调查者人数虽然少,但也能反映出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流动人口对自身综合素质要求的提高及对减压能力的关注;相比较而言,流动人口参加维权常识(如维权方式、维权意识)的培训最少,仅有0.4%的被调查者参加过类似培训,这一数据说明了流动人口作为弱势群体在法律援助方面的缺失。
2.流动人口参加培训期望值高,创业技能培训是首选
在流动人口最希望参加的培训项目中,各变量都有被选择的情况,说明流动人口对各项技能培训都有所期待,其中创业常识培训期望值最高。结果显示,有116人希望获得创业知识的培训,这一方面说明国家鼓励创业的政策起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也与相当比例的流动人口在城市从事个体工作情况相符。排在第二位的是职业技能培训,占22.1%的被调查者倾向于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认为对今后职业生涯的发展有重要帮助;交际与口才(60人)、维权常识(59人)和就业常识(53人)也成为流动人口热衷于参加的培训项目,说明流动人口对自身权益的关注度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同时为找份比较满意的工作,增加临场应变、人际交流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所以参加就业常识和人际口才培训也成为热点项目。另外心理常识(40人)和生活常识(34人)的培训对缓解现代生活压力、改善生活水平都有一定的作用,也受到部分被调查者的青睐。数据显示,只有0.6%(3人)的被调查者选择不参加培训,从反面反映出流动人口迫切希望能够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素质,但与实际情况的巨大反差凸显出流动人口职业培训发展的滞后。
3.政府、企业投入少,培训费用主要靠自己承担
培训经费的来源是影响流动人口参加职业培训的重要因素。从统计情况来看,有53.7%的被调查者自己承担培训费用,单位负担培训费用的占8.9%,由流动人口和单位共同负担费用的比例为3.2%,政府承担培训费的比例仅为0.5%,值得关注的是免费的培训比例为18.8%,还有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提供培训费用的占到15%。从经费来源的途径可以看出,一是流动人口主动参加职业培训的意识增强,虽然自己的收入水平较低,但仍将收入的一部分投入到培训中,以期今后能有更好的发展;二是政府和企业在流动人口职业培训投入方面的缺失是导致目前企业对高技能员工需求与员工技能水平不达标矛盾的影响因素,值得政府和企业反思。
4.拥有技能等级证书的流动人口较少
流动人口参加职业培训少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拥有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少。调查发现,大约有83.8%的被调查者没有任何等级证书,仅有11%的被调查者有中级技工证书,拥有高级技工证书的人数就更少,仅占总人数的2.8%,另外还有3.1%的被调查者有其他类型的资格证书,即使这样,能够拥有一项证书的总人数加起来还不到总人数的20%。由此可见,在对员工职业技能要求不断提高的今天,流动人口在劳动市场中依然处于不利地位,是否拥有技能等级证书即使不是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的主要条件,至少也可以作为一块敲门砖,但即便是这样,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依旧缺乏。
(三)流动人口的子女受教育状况
近年来,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府也多次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权是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对于流动性强、生活不稳定且经济收入低的流动人口而言,“知识改变命运”是支撑他们一直努力的信念,能够接受教育,增加文化知识,提高技能水平是改变自身弱势群体地位的主要途径,也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保障。笔者在调查了解流动人口社会福利基本状况时,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情况进行了了解,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1.流动人口子女仍存在无法正常入园情况
在了解流动人口子女上学率情况时,笔者以幼儿园为例进行了调查,原因是在预调查过程中,数据得出,流动人口平均年龄为30.2岁,家中子女多在幼儿园上学。通过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在总的调查样本中,有622人对“你的孩子上幼儿园的类型”这一问题作了回答,49%的被调查者目前没有孩子在幼儿园上学;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对孩子上幼儿园的情况作了选择,其中上公立幼儿园的人数占总人数的20.1%,在私立幼儿园读书的占21.9%,比例基本持平,这说明国家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的颁布及实施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不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幼儿园都可以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前来就读,这对于流动人口来说是件好事。当然,并不是说教育福利可以普及到所有流动人口的未成年子女,仍然存在7.2%和1.8%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的孩子在非正规幼儿园就读或是根本无法正常入园学习。从数据我们可以推测,或许是因为这部分流动人口经济收入有限,无力支付高额的入园费,或许是因为在城市没有强硬的社会背景,或许是因为城市的限制性政策使这部分流动人口子女被排除在城市教育福利之外,如果真是这样导致流动人口子女不能接受教育的话,那么这部分流动人口才是最应享受福利和被关注的群体。
2.入园、借读费用高,经济压力大
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家庭结构小型化,核心家庭成为主流。为了更好地培育孩子,使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流动人口很早就将孩子送入幼儿园以便更好、更早让他们接受教育,当然这就意味着教育经费的支出。根据调查统计,在需缴纳孩子上幼儿园费用的305个样本中,有46%的被调查者表示孩子上幼儿园每月的花费在500-1000元左右,4.9%的被调查者认为孩子在上幼儿园期间每月花费保持在1000-2000元,更有1%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每月需支付2000-3000元的费用。虽然这只是有上幼儿园孩子的流动人口作出的回答,但我们也能从中得出,流动人口在低收入水平的情况下,还要负担高昂的上学费用,经济压力可想而知。
借读费、赞助费、活动费等费用也给流动人口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虽然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删除了“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的规定,但通过调查发现,仍旧存在收取借读费的现象,22.8%的被调查者表示孩子在济南上学仍需缴纳借读费或赞助费,各区收费名目、收费标准不一,根据结果统计,借读费缴纳最低的是200元,最高的是30000元;其中缴纳10000元借读费的最多,占缴纳人数的31.2%;5001-10000元也是占比例最高的缴纳区间,被调查者平均缴纳借读费用是6551.6元,这个数字直接说明流动人口在子女教育方面承受着较严重的经济负担,也反映出有些学校并未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相应的教育政策,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3.家庭教育质量较差,孩子易产生自卑心理
流动人口来城市的目的主要是打工,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对孩子的教育在时间、精力上的投入就会相应减少。由于总体受教育水平较低,主要以初高中学历为主,流动人口对孩子在学业上的辅助作用有限。调查发现,仅有6.3%的被调查者会每天对孩子功课进行批改、辅导,22.5%会经常辅导孩子做功课,46.2%会偶尔辅导一下孩子的功课,有14.8%不辅导孩子的功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教育直接影响到孩子未来的发展,但从数据来看,情况似乎并不乐观。首先从教育能力上来说,流动人口自身的教育程度制约着对孩子教育的促进作用;其次,流动人口主观上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对孩子接受教育的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孩子的受教育质量。作为流动人口,他们的子女本身就被贴上“外来人口”的标签,若学习上再与城市孩子有较大的差距,那么孩子就会产生自卑心理,自信心受到打击,久而久之对学习失去兴趣,甚至产生厌学情绪,辍学、退学、逃学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综上所述,流动人口社会福利状况不容乐观,对社会福利的企盼可望而不可及。从住房福利看,流动人口以租房为主,不能享受廉租房福利,房租压力大,无稳定住所,生活颠沛流离,缺乏安全感;同时,由于租赁行业的不成熟,使得法律还无法保护租房者的权利和安全。从职业培训福利看,国家、企业对培训投入力度小,导致流动人口参加培训的机会少,职业技能培训短缺,劳动价值难以提高,职业发展前景渺茫。从子女受教育福利看,义务教育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以各种名目为幌子,收取借读费的情况还时有发生,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同时限于自身教育水平,作为父母的流动人口在辅导孩子学习方面难以起到积极作用。这些都是流动人口在城市面对的现实难题,但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二元结构的制约,要完全解决这些问题仍旧任重而道远。
四、改善流动人口社会福利状况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社会福利政策,构建满足流动人口需求的社会福利体系
纵观人类发展的历史,公共政策作为政府的系统输出,其功能在于解决社会的公共问题,而社会福利问题就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①张亲培、梅顺达:《和谐社会视域中公共政策价值维度的考察》,《山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第28页。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内容,从目前政策体系建设来看,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国家已经相继出台多部法律法规来予以规范和完善,社会救助也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出台予以保障,唯独在社会福利方面的政策仍处于空白状态。为解决流动人口的社会福利问题,国家应从立法的高度,从公共政策的制定操作上对流动人口的福利予以规定,构建包括就业、住房、医疗、培训、子女教育等内容在内的社会福利体系,保障流动人口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福利状况,构建真正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继续深化改革户籍制度,破解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现行的二元户籍制度把公民分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城乡有别的户籍体制造成了城乡权益保障上的不平等,由于农民身份的限制,使得他们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着就业、技能培训、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与歧视。②柴海瑞:《关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构建的思考》,《山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8期,第126页。诚然,户籍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现代化建设中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规模的壮大,户籍制度已成为阻碍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制度性障碍,需要给予改革。国家在这方面也作了积极的探索,如日前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就要求各地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时,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③北青网:《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淡化户籍的功能》,http://bjyouth.ynet.com/3.1/1202/25/6825724.html.这是我国在户籍改革方面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改革户籍制度,并不代表户口一张纸的改变,而是剥离开附着在户籍上的既得利益,只要这样改革才能成功。在此基础上,结合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到城市社会保障体系范围内,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最终实现破解城乡二元体制,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流动人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
(三)加大资金投资力度,转变政府职能
资金是制约流动人口社会福利状况改善的关键性因素,不论是解决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还是子女教育问题,抑或是培训经费的解决,单纯依靠企业或流动人口群体很难得到有效的改变,需要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和投入。作为社会福利的责任主体,政府不应只保障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只改善城市居民的福利状况,更应从宏观出发,着眼于长远利益,改善为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流动人口的社会福利。同时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房、就业信息,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尤其要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①杨桂宏,胡建国:《农民工城市生活社会保障的实证研究——以北京市X区423名农民工为例》,《调研世界》2006年8月。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只有这样,才能让流动人口避免长期处于城市边缘状态,才能使他们扎根城市,继续为城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将流动人口纳入到住房救助范围内,做到“居住有其屋”②刘书鹤、耿进玉:《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山东经济》2008年第1期,第65-70页。
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将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因此要改善流动人口的住房状况,第一要取消保障对象的户口限制,尽快将流动人口纳入到面向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保障范围内,第二要考虑到流动人口群体的经济实力,目前租房依旧是流动人口居住的主要方式,因此在为流动人口建造大量经济适用房的同时,重点应放在廉租房的建设上;第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出租房和单位宿舍制定国家或地方标准,对房屋的房间、设施、照明、通风、食堂、厨房、卫生间等各项标准做统一的规定,并对其中最低标准的执行,做出强制性法律规定,以保障流动人口居住环境的安全。流动人口城市住房问题越来越引起党和国家的重视,促使国家开始寻求更适合的住房政策,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房保障,致力于改善他们的福利状况,这也是流动人口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完善的意义所在。③王美琴、李学迎:《城市住房体制改革与传统单位社区的底层化》,《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
(五)强化政府责任,合理配置资源,发挥社会力量,鼓励社会办学
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它的提供应由政府和市场共同完成。首先,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奉行“两为主”原则,即流入地政府为主,负责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以全日制中小学为主,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为他们提供教育机会和平台。④鲁钰、王悍霆、张焕等:《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http://wenku.baidu.com/view/fd5611da7f1922791688e854.html.其次,建立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教育为辅的教育体系,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国有公共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利用的最大化。⑤王光华、刘永红:《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现状与对策分析》,《攀枝花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第113-117页。再次,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社会捐资办学,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弥补政府办学力量不足,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最后,建立健全社会捐赠机制,使捐赠资金得到充分利用,通过设立教育基金会、希望工程等活动为流动人口子女解决上学难的问题。⑥万铭玉:《从和谐社会视角看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网络财富》2010年第2期。
(六)多方着力,提高培训积极性,拓展培训内容,发挥培训效应
当前培训机构针对流动人口开展的培训多为短期培训,普遍反映培训质量不高,流动人口参加培训后收获甚微,导致参加培训的意愿不高。为此,可以通过校企合作方式,依托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以定向、订单培训等形式,强化对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⑦沈洊、潘寄青:《促进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财政体系研究》,《山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第45页。扩大培训规模,改善培训环境,充实师资力量,开设真正受流动人口欢迎,就业前景好的培训,让他们学到真本领,找到好工作。其次,对流动人口的培训应着眼于他们在城市的长远发展,既要加强职业技能教育,还应强化城市适应能力、法律知识、生活常识、应对挫折与抗压能力等内容的培训,增强他们的处世交际能力,以适应城市的工作生活节奏,扩大人脉关系,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福利状况和生活水平。⑧王海燕:《关于农民工培训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吉林农业》2010年第7期。
C913.7
A
1003-4145[2012]06-0027-07
2012-03-15
武正华(1985—),女,山东临沂人,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岱云(1958—),女,山东肥城人,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大学博士生合作导师。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流动人口城市融入化研究”(项目编号:10AZBJ008)的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陆影 luyinga12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