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故事创作浅论
2012-11-22陶然
■陶然
少儿故事是一种很普及的艺术样式,对少年儿童心智的塑造、性情的陶冶、想象力的激发、和观察生活能力的锻炼上均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在各类比赛中,其地位似乎不及小品、小戏显赫,但“群星奖”、“山花奖”中都有它的一席之地,遑论“蒲公英奖”这样专以少儿作品为评比对象的赛事了。
然而作为群众文化的一个分枝,少儿故事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不同地域的影响力有强有弱,在不同时期的号召力也有高有低。其本身特点、存在问题及应对之策都值得我们分析与研究。
一.特点
1.顾名思义,第一个就是“少儿性”。“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讲究童心意趣,要求轻松活泼,有少年儿童特殊年龄段呈现出的特殊光彩。事实上,八九十年代小学语文课本中的《龟兔赛跑》、《猴子捞月》、《小马过河》等,就可算是宽泛意义上的少儿故事了,有趣味,能兼顾一些浅显的道理。与此相对应,需警惕“少儿故事成人化”的倾向,把大道理放在情趣之前,本末倒置,主题先行,一副老气横秋的“老小孩”之状。
2.第二个特点是“故事性”。此点本来一望即知,无需多说,但结合当前的创作实际,不妨在此点明,少儿故事需要有一定的悬念和包袱,情节或许不复杂,但基本的起承转合要有。大波大澜、大起大伏或许缺席,但小小的铺垫与呼应,适当的惊喜与意外还是不能少的。“文似看山不喜平”,故事亦然。
3.第三个特点是“主体固定性”。少儿故事的创作主体包括学校师生和各级文化馆(站)的创作人员,接受主体则主要是学生。由于主体的相对固定,思维方式和表现手法都是惯性的,少儿故事最初的生机勃勃渐渐形成某(几)种模式。长此以往,可能走向僵化,这是十分令人忧虑的。
二.不足
在论述其特点的部分,笔者已经涉及到了少儿故事的局限,如成人化、平铺直叙、模式化缺少新意等。但这一艺术样式更频繁出现并成为实质上的束缚的缺陷,实在另有所本。笔者试概括如下:
1.过于讲现实。现代文学自“五四”以来就是现实主义唯我独尊,数量最多,声势最煊赫,获得的推崇和关注度也最高。流风所及,一沾“现实”二字似乎就身价倍增,反之则受到指责与苛评。少儿故事也不例外。在各类大大小小的评比中,现实题材受到偏爱与鼓励,幻想类作品则因“脱离现实”受到低估和贬抑。如《花生米案件》这样穿着童话的外衣讽喻社会现象的生动有力的故事,在“五星工程奖”中只能屈居银奖。现实并不必然等于深厚,其理甚明,但文学观念上的偏狭妨碍了我们公平公正的衡量与判断。
2.过于简单化。简单本是个中性词,往左一步是简洁,往右一步是简陋,笔者所指,正是后者。因为比赛时间的限制,的确在故事创作上难以尽情铺展。但没有立得住的人物,没有经得起推敲的情节,没有丰富的细节和细腻的心理描写,没有机趣与灵动,少儿故事就丧失了作为文学作品的艺术品格,沦为带有匠气、批量生产的文字工业品。
3.过于理想化。少儿故事如今有一种趋势,即它设计的所谓“矛盾”给人以小打小闹之感,揭示的程度给人以不痛不痒之感,剖析的力度给人以不温不火之感。通篇阳光普照,看头知尾,偶尔的小波折还没来得及展开就平复于圆满当中。我们当然应该讴歌真善美,却不能回避假丑恶,对少儿成长的烦恼,与父母祖辈的冲突与理解,乃至某些侵袭进校园的不正之风,难道不能做些细致的描写吗?以幻想类故事为载体,以孩子视角去看取,折射校园外更广大社会的真实存在的弊端,难道不能做为有益的尝试吗?
三.建议
针对以上不足,笔者试提供一管之见,供专家、同行参考、批评与指正。
1.道德意趣上的宽容
不把积极、明朗当成高于一切的标准,让主流价值观只是主流而不是唯一。对于部分技巧出色、立意新奇又有些“离经叛道”的作品,多一些耐心与包容,多一点了解与适应。它们的棱角也许正是可贵之处。这需要老师、评委一同引导,营造出多元的创作生态。
2.表现形式上的创新
不同的艺术门类互相借鉴已成为一股潮流。同是群众文化,入围“群星奖”的扬州评话有部分作品有音乐辅助,有灯光援手,有器乐助阵,而评话表演者除了“讲”,还可以唱,可以学,大异从前。少儿故事也不必固守条条框框,应有不破不立的魄力,勇于挑战的决心。如历来的少儿故事均以单人为主,其实双人、多人故事未必不可考虑。假如表演者有较高天分,音乐才艺的展示亦能揉进表演中去。
3.题材、风格上的多元
现实、魔幻、讽刺百花齐放,喜剧、悲剧、正剧交相辉映,才是故事盛世的气象。尤其幻想类、童话故事,本是成人所短而少儿所长。让少年儿童成为创作的主力军,让他们尽情释放想象力,在字里行间快意徜徉,体验创作的淋漓酣畅,演讲的神采飞扬,而学校老师与文化馆(站)的创作者更多以指导和配合的角色出现,那样的局面应是我们追求的方向。
限于才力,以上所论定有不周之处。笔者最后想说的是,少儿故事要迎来真正的繁荣和生机,千言万语一句话,要让它成为少儿的乐趣而不是负担,是兴趣而不是比赛工具。在这一前提下,种种思路的调整、策略的修正和技术性问题的完善都能逐步得到有效的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