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热背后的冷思考
2012-10-21陆岩
陆岩
今年1月12日,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举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提出,今后公务员考试录用必须实行分级分类,针对不同的职位类别,提出能力素质要求,命制不同试题。随着“公务员招考分级分类”引发的社会关注,公务员热又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本文围绕公务员热展开层层思考:为什么会出现公务员热?如何看待公务员热?怎样为公务员热降降温?
一年一度的国家公务员考录工作已基本尘埃落定。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作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4年实施以来,已成为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成功的领域,也是实行公务员制度最大的亮点。党政机关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录用了一大批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2011年,共录用1.6万余人,2012年,计划录用1.8万人。通过这一入口,大量优秀人才进入国家机关,对于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务员作为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体,承担着重要的公共管理职责。通过公务员考试转换身份、改变命运、实现理想,成为数以百万计青年的重要人生选择。公务员考试如今已成为国内最热门的考试之一。据统计,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从2001年的3万多人,到2011年的141万多人,10年间猛增40多倍,考试报名通过审核人数已连续四年超过100万人。有“国考”之称的公务员考试已成为继高考之后我国又一个“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独特景观。
之所以会出现这么“火暴”的公务员考试场面,固然与近几年社会就业压力不断增大有直接关系,也与公务员这一职业本身所附着的社会、经济利益以及地位、声望、价值评价等不无关系。作为一个社会个体,追求职业的稳定、丰富的收益本无可厚非,但作为一个社会来讲,如果一个社会都趋之若鹜去追求一种职业,那就不能不让我们对这一职业的特点、定位以及价值导向等问题进行思考。所以,“国考热”映照出的我国转型期价值嬗变、社会发展、阶层流动、资源分配的诸多侧面,其背后蕴涵更深的社会、心理原因。
从表现上看,公务员考试热,是人们希图通过考试来追求一种很稳定且资源相对丰富的“铁饭碗”,但实际上,这一现象还与一种潜存于社会集体潜意识中的“官本位”社会心理密切相关。“官本位”强调以官为本,唯官为上。在官本位那里,官阶不仅是决定权力配置和利益分享的唯一标准,甚至也成一了衡量人的事业成败、人生价值的唯一尺度。中国是一个长期受封建权威统治影响的国度,强大的思维惯性使得一些人心中只有一条:权力决定一切,权力是一切的核心,形成了对权力的崇拜、膜拜。这种情况虽属少数,但现实生活中却并不少见,人们千军万马过公务员考试的“独木桥”,不能说与我们民族潜意识里残存这种官本位思想没有关系。据新华社《环球》杂志去年面向73所重点高校学生的调查显示,想当官的男生高达61%,女生也有44%。这样说,并不是说所有报考公务员的都是为着权力而去,但它至少透着人们对权力的向往。而这恰恰是与我们今天的时代主题和所进行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背道而驰的。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国考热这一现象还蕴涵着一种不健康的社会预期,即企图通过获得一种职业获得较多收益。我们知道,公务员群体掌握着分配社会资源的公共权力,公务员职业附带了很多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国考热,折射了社会对公务员这一职业的社会资源配置能力、社会地位乃至社会名望的向往,而这正是制约社会創新的最致命的地方。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对西班牙和英格兰的发展有一个比较分析,认为西班牙之所以出现经济衰退,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西班牙所有人都向往做官员,最终创造性被埋没。社会创新的活力来自社会各要素的充分流动,如果人们对公务员趋之若鹜,社会创新的要素涌向一个方向,这势必会抑制社会活力的流动,导致整个社会创新能力的下降。
另外,“国考热”还是我国各种改革滞后,尤其是行政体制改革以及公务员管理改革速度与公众预期不相称的一种侧面反映,也反映了人们对改革速度缓慢的一种无奈。公务员群体不仅是公共行政、公共管理的主体,也是我国各项改革措施出台、实施、推进的主体。这两年,我国一些群众关心的领域改革速度放缓,改革力度减少,改革动力减弱,这与公务员群体以及这一群体在一些关键领域的既得利益息息相关。公务员热从一个侧面也告诉人们,政府应主动约束权力,使公权力不能具有太多附加值,要加快公务员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改革进程,使公共资源配置均等,公共服务共享。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公务员考试热,都是一个由社会转型、文化传统、就业、教育等多种因素而形成的一个综合社会现象。为公务员考试热降温,关键是要标本兼治,重点把握三个关口,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第一,把好“入口关”,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目前,公务员队伍的人口有考录、调任、公开选拔等多种方式,其中最主要的是考录制度。公平、公开、公正是公务员考录制度设计追求的首要价值,考试过程中能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时有发生的“萝卜招聘”、关系进人、造假作弊等现象,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公信力,暴露了公务员录用和管理中存在以权谋私、监管乏力等弊端。因此,“凡进必考”必须坚持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结果公平的原则,完善考录程序设计,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结合,使公务员考试真正成为“玻璃房子里的竞争”。
第二,做好“管理关”,坚持“依法管理”。一要大力实施并不断完善我国公务员法,加大对公务员的培训、考核、任免、升降、惩戒、交流、辞职等方面的管理力度,推进公务员工资、福利、住房等制度改革。二要探索建立科学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今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努力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建设。此项改革有利于促进人员流动,进一步打破“铁饭碗”。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加速制定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建立分级分类考试制度,干什么考什么,实现因岗择人,能职相配。
第三,把好“出口关”,坚持“从严治理”。出口不畅,机制不活的公务员管理方式,直接导致人浮于事,政府工作效率低下。尽管在我国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了公务员辞退辞职制度,也规定了一些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而引咎辞职的情况,但缺乏具体操作程序方面的规定。因此,必须建立常态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做到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升能降”,使得公务员队伍在新陈代谢中保持活力。唯有如此,才能像恩格斯所说的那样“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公务员们才不敢懈怠也不能懈怠,素质不断提高,能力不断增强,更好地履行人民公仆职责。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弱化“官本位”取向,使公务员群体回归到应有的社会本位,从而使得社会成员对公务员职位的竞争回归到正常水平。
责任编辑:杜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