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七录》在我国图书分类学史上的贡献
2012-09-18张守卫
张守卫
(安徽大学管理学院,合肥230039)
《七录》是我国南朝萧梁目录学家阮孝绪撰著的一部著名私目,因其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梁以前公私目录的成就,博采诸家公私目录的优点,根据学术发展和图书数量增减的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和创设了许多类目,对后世的图书分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书·经籍志》赞其“分部题目,颇有次序”[1],姚名达亦赞曰“《隋志》部类几于全袭《七录》,且其注中称‘梁有、今无’者皆《七录》所有。试一推究,则知《隋志》之分类法实近承《七录》,远接《七略》。而《七录》在分类史中所占之地位实为一承前启后之关键”[2],由此可见,《七录》在我国图书分类学史上所占之重要地位。然而,如此重要的一部著作,后来却亡佚了。所幸《广弘明集》卷三保存了《七录序》和所附的《古今书最》,使后人尚能了解《七录》的分类概况及创新成就。前人虽对其分类成就做出较高的评价,但未及深入探讨,今不揣谫陋,就其分类概况、分类渊源、分类成就和对后世的影响等方面论其在图书分类学方面的贡献,不妥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1 分类概况及其渊源
根据《七录序》和所附的《古今书最》,《七录》分为内外两篇,内篇有《经典录》、《记传录》、《子兵录》、《文集录》和《术技录》等五大类,记四十六小类。外篇有《佛法录》和《仙道录》两大类,记九小类。全目为十二卷,共七大类五十五小类。为便于研究,现将其目次迻录如下:
经典录 易、书、诗、礼、乐、春秋、论语、孝经、小学。凡四七一○卷。
记传录 国史、注历、旧事、职官、仪典、法制、伪史、杂传、鬼神、土地、谱状、簿录。凡一四八八八卷。
子兵录 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兵家。凡三八九四卷。
文集录 楚辞、别集、总集、杂文。凡一○七五五卷。
术技录 天文、谶纬、历算、五行、卜筮、杂占、刑法、医经、经方、杂艺。凡三七三六卷。
佛法录 戒律、禅定、智慧、疑似、论记。凡五四○○卷。
仙道录 经戒、服饵、房中、符图。凡一一三八卷。
从上可以看出,阮孝绪将《七录》著录的39811卷图书分为七大类五十五小类,已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分类体系。《七录》的这个分类体系,据阮孝绪《七录序》称,是他“斟酌王刘”而提出来的,但从他的分类体系看,他不仅继承和发展了刘歆、王俭的“七分法”,从《七录》内篇的前四类或五类也可以看出,他实际上也吸取了“四分法”或“五分法”的营养,因而《七录》的分类实际上是一种继承“七分”,吸取“四分”或“五分”的分类法。
1.1 对“七分法”的继承
阮孝绪《七录》撰著于《七志》之后,在分类上必然要参考《七志》的分类方法。《隋书·经籍志》称:“元徽元年(473),秘书丞王俭又造《目录》,大凡一万五千七百四卷。俭又别撰《七志》:一曰经典志,纪六艺、小学、史记、杂传;二曰诸子志,纪今古诸子;三曰文翰志,纪诗赋;四曰军书志,纪兵书;五曰阴阳志,纪阴阳图纬;六曰术艺志,纪方技;七曰图谱志,纪地域及图书。其道、佛附见,合九条。然亦不述作者之意,但于书名之下,每立一传,而又作九篇条例,编乎首卷之中。文义浅近,未为典则。”[3]其分类正如《南齐书·王俭传》所言“依《七略》撰《七志》。”[4]仅将《七略》类名略加更改而已,如经典志即《七略》之六艺略,诸子志即诸子略,文翰志即诗赋略,军书志即兵书略,阴阳志即术数略,术艺志即方技略。“而又作九篇条例,编乎首卷之中”则是仿《七略》辑略之法。其承继《七略》之意甚为明显。但王俭亦非一意泥古,尽依其例,如将道、佛之书各为一类,附于《七志》之后,亦适应学术发展,设其类以收其日益增多的图书,其斟酌损益之间,是有其创造的。《七略》、《七志》分类对《七录》分类的影响可以从表1看出。
从表1可以看出,《七录》的经典录是继承了《七志》的经典志,《七录》的子兵录是将《七志》的诸子志和军书志合并而成,《七录》的文集录是继承《七志》的文翰志,《七录》的术技录是将《七志》的阴阳志和术艺志合并而成,《七录》的佛法录、仙道录是将《七志》所附的道、佛录调换了次序并升格为独立的两大类。而《七志》多继承《七略》,《七录》与《七略》、《七志》的承传关系还是很明显的。
《七略》、《七志》与《七录》分类关系表
1.2 对四分法或五分法的继承
《七录》的分类体系不仅吸收了“七分法”的优点,也吸收了“四分法”或“五分法”的营养。萧梁时代,四分法已在官修目录中占据统治地位,《晋书·李充传》称:“四部,甚有条贯,秘阁以为永制”[5]。在阮孝绪之前,官修四部目录已有南朝刘宋元嘉八年谢灵运撰《秘阁四部目录》、殷淳撰《四部大书目》四十卷、元徽元年王俭撰《四部书目录》;齐有永明元年王亮、谢胐撰《秘阁四部目录》;梁代有天监六年殷钧撰《四部书目录》、刘遵撰《东宫四部目录》四卷、刘孝标撰《文德殿四部目录》。可见宋齐以后官修目录大都遵循四部分类法。这些分类法对阮孝绪不可能不产生影响。阮孝绪在《七录序》中即明言,《七录》的分类体系是在“斟酌王刘”的基础上而形成的,“王”即王俭《七志》,“刘”即刘孝标《文德殿四部目录》或《文德殿五部目录》。据《七录序》云:“又于文德殿内别藏众书,使学士刘孝标等重加校进,乃分术数之文,更为一部,使奉朝请祖暅撰其名录。”[6]可见《文德殿五部目录》虽为祖暅撰,刘孝标亦参与其事,其分五部,似刘孝标所为。是李充以来唯一不尊四部成规之官修目录,对《七录》之分类影响很大,阮氏或即受此启发,亦从丙部分出术技之书,更为一录,亦未可知。不管怎样,从《七录》内篇前四类可以看出,其分类明显吸收了“四分法”的营养,从《七录》内篇五类也可看出,其分类则明显受了《文德殿五部目录》之“五分法”的影响。可见,《七录》的分类体系,实际上是一种继承“七分”,吸取“四分”或“五分”的分类法。
2 分类成就
《七录》对图书分类的最大贡献,是它根据时代和学术发展的需要及图书数量的增减,因时制宜地调整和创设了一些符合学术发展和时代需求的类目。如将经典志之史记杂传别出而新创记传录;将军书志仍改为兵书,与诸子合为子兵录;将图谱拆散,分入各部,各随其本书;增入佛、道二录等。这些分类都超越了《七略》、《七志》、《文德殿四部书目》及《文德殿五部书目》,都是很有创新意义的改革。调整和创设这些类目的原因,阮孝绪在《七录序》中都有明确的说明。
2.1 根据史学发展,史部书籍倍增于经典的事实,及时地创设了记传录
《七录序》云:“刘王并以众史合于《春秋》。刘氏之世,史书甚寡,附见《春秋》诚得其例。今众家记传,倍于经典,犹从此志,实为繁芜。且《七略》诗赋不从六艺诗部,盖由其书既多,所以别为一略。今拟依斯例,分出众史,序记传录为内篇第二。”阮氏所言甚确,检《汉书·艺文志》,当时史门凡9家411篇,不仅不能与经94部2712卷、子189家4324篇、集106家1318卷相比,即使与日渐式微而并入诸子的兵书53家790卷图43卷、数术191家2528卷、方技36家868卷相比,也较为逊色。史书数量甚少,说明当时史学还处于萌芽状态,没有取得独立的地位,不得不依附于“春秋”类下,况《春秋》本就是史书,故阮氏说史书“附见《春秋》诚得其例”。进入魏晋南北朝后,情况发生了骤然的变化,史书的数量、体裁、地位皆非昔比,到阮氏所在的萧梁时,史书的数量已达14888卷,其卷数是经典录4710卷的3倍还多,再将史书附于“春秋”类下,未免尾大不掉,也不符合学术发展的实际,故荀勖《中经新簿》便按四部分类,将史书脱离“春秋”,独立为一类,列在第三位“丙”部中。此后,李充又将史部调至第二位“乙”部中,且被后世馆阁定为“永制”。王俭《七志》出于复古,仍将史书附于春秋,很明显不符合魏晋南北朝史学兴盛发达,史学已经取得独立地位的现实,况且再将3倍于经典的史书,再隶于经典的“春秋”,未免过于“繁芜”了。故阮孝绪不从刘《略》王《志》,根据史学发展,已取得独立地位,且史书数量倍于经典的事实,吸收四部分类法的成果,将史部书籍从“春秋类”中独立出来,创立记传录,并根据史书的性质、体裁等将全部史书再细分为国史、注历、旧事、职官、仪典、法制、伪史、杂传、鬼神、土地、谱状、簿录十二小类,这是史部划分细类的开始,实际上已开创了后来史部细类的规模。“即以后世称为刘班后唯一杰作之《隋书经籍志》而论,其史部之子目,亦多因袭于此”[7]。
2.2 根据兵书日减的事实,合兵于子,创设子兵录
阮孝绪《七录》附兵书于子部之末,合称“子兵录”,这个“合”跟他对史书的“分”类似,同样是根据学术变迁的现实做出的创新。《七录序》云:“诸子之称,刘王并同。又刘有兵书略,王以兵字浅薄,军言深广,故改兵为军。窃谓古有‘兵革’、‘兵戎’、‘治兵’、‘用兵’之言,斯则武事之总名也,所以还改军从兵。兵书既少,不足别录,今附于子末,总以‘子兵’为称,故序子兵录为内篇第三。”王俭嫌“兵子浅薄”改兵书略为军书略,阮孝绪认为“兵”字乃“武事之总名”,还是“改军从兵”为好。同时,从数量上考虑,兵书日趋减少,兵书已从《汉志》著录时的53家790卷图43卷,减少到阮孝绪撰《七录》时,兵部仅存245卷,如果仍将兵书独列一部,未免牵强,所以阮氏才不得不变通处理,将其“附于子部之末,总以子兵为称”。阮氏将兵书附于子末的做法,同他将史部从经部春秋类独自析出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二者都真实地反映了图书类目的设置应适应时代学术发展与变迁的需要而做出适当调整的要求。在这一点上,包括独立史部,阮氏要远胜于王俭。
2.3 合术数略与方技略,创术技录
《七录序》云:“王以‘数术’之称,有繁难之嫌,故改为‘阴阳’;‘方技’之言,事无典据,又改为‘艺术’。窃以‘阴阳’偏有所系,不如‘数术’之该通,‘术艺’则滥‘六艺’与‘数术’,不逮‘方技’之要显;故还依刘氏,各守本名。但房中、神仙,既入仙道;医经、经方,不足别创,故合‘术技’之称,以名一录,为内篇第五。”王俭不顾学术发展变化的实际,仍然机械照搬《七略》的分类,并改“数术”为“阴阳”、“方技”为“艺术”。其类目的设置,既没有反映学术发展变化的实际,类名的更改也不如《七略》明确。阮氏不仅根据图书的实际内容,恢复了《七略》的类名,而且还根据学术变迁和图书数量增减的实际,将房中、神仙并入仙道,创设仙道类,将数术与方技合并,创设术技类。数术、方技二类图书,在汉时为专学,自可独立立类。但魏晋以后,图书旧籍散佚较多,新著又撰写较少,《七录》著录数术(包括天文、历算、五行)1362卷,方技(含经方、杂艺)1325卷,虽较兵书略多,也很有限。同时考虑部类之间的平衡,将卜筮、杂占、刑法、医经等同属技艺的图书纳入,合术数、方技,创方技录,共著录图书3736卷,以与子兵录著录图书3894卷平衡。这样不仅反映了学术的变迁,正确地处理了学术合流的问题,而且亦不失部类编制的平衡。
蒋元卿认为阮氏《七录》以术技与诸子分隶,将兵书附于子末,不失刘氏家法,深得“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之旨意。蒋氏曰:“阮氏以术技与诸子分隶,犹不失刘氏家法,书之本义,尚未尽忘也。且其以兵书附子末者,盖以兵书缺少,不足别录,因而附之子末,实未有与诸子抗衡之意,故虽略变刘例,而推其本原,尚不失《七略》之遗意。学术之流别,尚可考而知也。至于《隋志》,合术技兵于子部,《七录》之精神既失,辨章学术之微意,亦不复存矣。”[8]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之角度考量,蒋氏之言甚确。
2.4 纳佛、道为正式部类,先佛后道,并创设仙道录
王俭《七志》增设了道、佛二录,是个创举[9],却将二类图书合在一起,编目于“七”限之外,虽然反映了佛、道盛行的现实,但仍有名不符实之嫌,且其类下亦没有进行细分。《七录》则更进一步,将佛、道两类作为两个正式大类,立于“七”限之中,而且还根据两教的教义、经籍的内容、真伪等,把佛法录细分为戒律、禅定、智慧、疑似、论记5类,将仙道录细分为经戒、服饵、房中、符图4类。
阮孝绪在《七录》中正式著录佛法录、仙道录,先佛后道,不仅正确地反映了当时图书文化的现状,也反映了佛教地位上升,超越道教的现实。由于梁武帝崇佛抑道,“南朝佛教势力之推广,至梁武帝可谓至极。”[10]而道教因被梁武帝看作是邪道,深受排斥,以致“道教信徒为数较少,远不能与佛教徒相比。道教的社会影响在三教之中也是最弱的。”[11]正是这一现实的变化和影响,阮孝绪才在《七录》中先佛后道。《七录》著录的佛教书籍达2410种,2595帙,5400卷,而道教书籍仅有425种,459帙,1138卷,还不到佛教书籍的四分之一。足证佛、道二录位置互易,乃是针对当时佛、道二类的学术实际和政治现实而做出的改进,即阮氏《七录序》所云“盖所宗有所不同,亦有其教有浅深也”,钱大昕亦认为这种改进,是“以梁武方崇其教故也”。[12]
阮孝绪《七录序》云:“仙道之书,由来尚矣。刘氏神仙,陈于方技之末;王氏道经,书于《七志》之外。今合序仙道录为外篇第二”。阮氏在《七录》中将神仙与道家合为一类,称为仙道录,这也是一个创举。神仙家在《汉书·艺文志》中列于方技之末,是诸子百家中之一家,后依附于老子,模仿佛教,创立了道教,以欲与佛教抗衡,故神仙与道教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阮氏将仙、道合并,创设仙道录,亦是对二者学术源流关系的一种确认。
2.5 根据图谱的学科内容,各归其类,取消图谱类
王俭在《七志》中,将原来散附在各类中的图谱抽出来,单独设置图谱类,以足七篇之数。这种不顾图书实际内容和方便读者利用而追求形式的做法,受到了阮孝绪的批判。《七录序》说:“王氏图谱一志,刘《略》所无;刘术数中虽有历谱,而与今谱有异。窃以图画之篇,宜从所图为部。故随其名题,各附本录。谱既注记之类,宜与史体相参,故载于传记之末。”
但王俭设图谱志,专收图谱,却深得郑樵赞许,谓“《七略》只收书不收图。……惟任宏校兵书一类,有图四十三卷,载在《七略》,……(王俭)作《七志》……,六志收书,一志专收图谱,谓之图谱志。不意末学而有此作也。”[13]针对郑樵所说,余嘉锡先生则指出:“王俭图谱一志,最为郑樵所称。实则各书之图本可随类附入,俭第欲足成七篇之数,故立此志耳,未必如樵所云云也。”[14]汪辟疆先生亦指出若图谱“别立专门,则学术之流别不分,部次之分合意混,与郑氏主张之‘学守其书,书守其类’之旨,适相刺谬。此正阮氏之卓识过人,不能用此为讥议也。”[15]可见,郑樵所言“纯为个人立论寻求历史依据”[16],只为一家之言。阮氏之做法,多为后人所赏识并遵循。
3 对后世图书分类之影响
姚名达认为:《七录》“特录‘记传’,又骈列‘仙佛’,挹荀、王之长,补《七略》之短,又复细分部类,铨配适当,故能广罗万书,垂范百世。《隋志》仰承成例,稍加删并,竟为后世四部目录不祧之祖。”[17]姚氏所言,并非夸大。如经部,《七录》分九部,《隋志》仅将《七录》术技录谶纬类改隶经部,合为十类;史部一类,前代著录,或出或入,至此始确定为专部;子部则合《七录》之子兵录和术技录而成;文集或称诗赋,或称文翰,至此方有定称。所分子目,条分缕析,后世图书分类,多奉为圭臬。虽略有增损,但大多不出其左右。限于篇幅,今仅以史部细目为例,窥其对后世图书分类之影响。
《隋书·经籍志》云:“班固以《史记》附《春秋》,今开其事类,凡十三种,别为史部。”[18]《隋志》所言与事实不符,且有掠美之嫌,早在萧梁《七录》已开其事类,细分为十二种。仔细比较二目,可以看出《隋志》史部分类多依《七录》。兹就二目列表比较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隋志》史部分为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十三种,除杂史为《隋志》独创外,其余十二种基本上是因袭《七录》,只是类名略有更易分合,次序略有调整而已。如《隋志》仅分《七录》国史部为正史、古史二类,以分别著录记传与编年之书;并杂传、鬼神二部为杂传一类;改注历部为起居注、仪典部为仪注类、法制部为刑法类、土地部为地理类、谱状部为谱系类、伪史部为霸史类;而旧事、职官、簿录则尽依《七录》。由此可见,《七录》之分类对《隋志》之影响。而《隋志》史部则一向被称为“集前此史籍分类之大成”、“史籍分类史上的一个里程碑”[19],影响所及,直至明清。以《四库全书总目》与《七录》和《隋志》相比,《四库全书总目》亦只新增设了纪事本末、时令、史抄及诏令奏议类,删去谱系类而已,余则基本相同。
《七录》与《隋书·经籍志》史部目录对照表
自《隋志》采用《七录》分类法,删并为四部四十类之后,我国封建社会的公私目录,十沿九袭。个别书目虽略有增损更易,但大多未能跳出其范围。由此可见,《七录》是我国图书分类学史上的一部奠基之作,在我国图书分类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后世图书分类产生了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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