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游泳场馆市场化经营的探索
2012-09-06汪阳帆
汪阳帆,夏 力
《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开宗明义地强调开展体育活动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务院560号令,2009),提供必要的体育场地设施是保障这项基本权利的首要条件[1]。因此,体育场地设施是老百姓进行日常体育锻炼和健身娱乐的重要载体,也是群众赖以发展的体育权利和社会伦理需求。随着社会经济快速的发展,闲暇时间的增多,健康意识的增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可支配收入的增多以及生活方式、消费结构、价值观念的转变,体育游泳锻炼也逐渐成为武汉市群众夏日生活中的重要体育健身的方式。近年来,武汉市不同档次、不同形式的游泳康体休闲活动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但是,游泳场馆组织形式的单一、体育消费比例的增加、活动范围空间的缩小、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等因素也造成了武汉城镇居民在体育锻炼生活空间供求关系上的新矛盾。
鉴于此,笔者通过走访湖北省体育局以及对部分游泳体育场馆进行实地考察,在分析其经营模式、揭示其需求关系的基础上探讨武汉居民游泳锻炼行为及其生活特征,以期为武汉市游泳场馆资源供给的科学化、合理化提供参考。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以武汉市体育局在暑假期间指定的35个定点游泳馆为样本,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数理统计、比较研究和逻辑分析等方法,对其经营模式和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武汉市游泳场馆资源配置情况
游泳场馆是发展游泳运动的重要物质技术条件,没有一定数量的体育游泳场馆,游泳运动就得不到发展。从所调查的35家游泳馆所属系统看,隶属于社区工会系统的占到52.41%,隶属于高校系统和体育系统的分别占39.42%和8.71%。但不同区域有所差异,武昌区的游泳场馆多属行政单位和学校,汉阳区社区、汉口区多为酒店高档游泳馆。
2.2 游泳场馆的经营方式
武汉市游泳场馆经营的方式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四种类型:第一类,以专业训练、业余训练和游泳技术培训为主的公益型游泳场馆;第二类,用于教学和满足本单位内部职工需要,辅以对外经营的游泳场馆;第三类,作为酒店或健身俱乐部或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服务型游泳场馆;第四类,作为有水休闲或运动休闲的经营型游泳场馆。
武汉市所用的体育游泳运动场馆都以门票式或者是会员的形式开放,但在经营形式和内容上却不尽相同。教育系统的游泳体育场馆经营方式主要以游泳培训和业余训练为主,体育系统的游泳场馆则体现在培训、比赛和救生培训方面;而社区工会系统在兼顾游泳培训、比赛的基础上则通过一些技术表演、健身娱乐的休闲形式来提高游泳场馆产品的附加值(见表1)。
表1 武汉市35家游泳场馆经营项目一览表
2.3 游泳场馆的经营状况(见表2、表3)
表2 武汉市游泳体育场馆收入来源一览表(家)
表3 武汉市游泳体育场馆盈利状况一览表(家)
武汉市游泳场馆收入目前主要集中在门票、游泳比赛训练和文艺演出这三个方面。此外,开设游泳培训班和趣味性水上游戏也可带来一定的收入,仅有很少一部分场馆靠经营其他项目获得收入。
表3显示,武汉市大部分游泳体育馆处于盈利状态,多数体育馆的利润在1万元~20万元之间,盈利较多的是社区工会系统游泳场馆。由于教育系统体育游泳场馆一般没有经营任务,故经营收入相对少一些。。
就游泳培训而言,分级培训等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结构人员的需求,例如:武汉体育中心游泳馆、武汉神龙游泳池、武汉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等在游泳培训工作中,始终坚持营销策略,坚持“快乐游泳、健康成长”的办训方针,坚持安全有序,提高教学培训质量,一手抓春季、秋季的招生,一手抓夏令营组织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年生员充裕,健身安全。特别是武汉英东游泳跳水馆夏季培训人数达2 523人;成人游泳培训学员800余人。游泳馆夏季每天开放16小时,冬季每天开放12小时;接待学校游泳课三万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
2.4 体育游泳场馆经营存在的问题
2.4.1 游泳场馆偏少,经营项目单一 目前,武汉市登记开放的游泳场馆只有大约120家,但对于拥有千万人口的武汉市来说,相当于平均每八万人中,才有一个游泳池,数量确实偏少。究其原因主要与游泳池建设成本较高,而一年的实际运营时间只有三个月左右,经营压力大有关。另外,也与在资源经营结构上产品的服务项目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没有将体育竞赛、游泳培训、表演等进行真正的商业开发运作等因素有关。
2.4.2 游泳场馆大多经营状况不佳 武汉市夏季高温酷暑,游泳锻炼受到不少游泳者的青睐,效益也十分可观;但其他季节大多因客源较少,加之供电、供暖成本费用较高,部分游泳场馆处于入不敷出的困境,因而总体经营情况是夏季赢利、冬季亏损,全年能维持收支平衡,略有创收就算是很不错了。特别是武汉市大多数游泳场都建在室外,秋冬之际都处于搁置状态,无法进行商业盈利运作。
2.4.3 体育游泳场馆收费标准混乱 调查显示,目前武汉市游泳场馆收费标准基本处于一种混乱状态。如英东游泳馆年卡费为1 680元,非夏季卡费为240元。汉口青少年宫水上世界的票价为平时儿童40元,成人60元;周末儿童50元,成人80元。2011后,武汉市游泳馆大都上调价格,涨幅多在10元/次左右。这些价格的调整虽然是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的需求,但没有统一的监管和制度化的操作,容易引发恶性竞争。
2.4.4 经营管理体制的薄弱 目前,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的游泳场馆在运行机制上采用的是以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为主,政府每年对体育场馆进行全额或差额补款。在保障训练和比赛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开放。这种管理体制突出竞技性而造成体育游泳场馆的规模宏大、用途单一、各高校各自为政,资源运营效能低下,资源最优配置程度低,附属空间小,降低了体育游泳场馆的使用面积[4]。另外,由于经营主体与投资主体的不统一,往往导致场馆闲置或利用率低、亏损而成为财政的包袱,仅凭政府的投入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3 武汉市体育游泳场馆市场化经营策略探析
本研究根据武汉市体育游泳场馆资源在经营过程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游泳场馆的发展趋势,提出未来场馆经营的组织方式(见图1)。
图1 武汉市体育游泳场馆资源变通经营的优化组织方式
3.1 拓宽游泳场馆经营项目和服务内容 走市场化经营之路,在面对大众体育市场的时候,要考虑将场馆本身的多种潜力开发出来。因为只有开发多种功能才能满足人们对于游泳的多种类、多形式的需求,体现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市场经营战略。例如:游泳馆中配有健身房、健美房、特训房,附设水按摩、桑拿浴、理疗按摩、歌舞厅等等。另外,提高水温、延长年营业时间,实现自主经营、以馆养馆、以场养场的经营方式。
3.2 合理规划,整合游泳场馆资源 基于经济学视角,解决城市居民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可从两点考虑:一是“存量”;二是“增量”。任何资源均可通过存量结构调整和增量资源的配置实现功能结构的变化,以满足相应的需要。
武汉由三镇组成。汉口作为武汉市城市人口和各种商业活动高度密集区,土地利用程度高、地价昂贵,这个地段的游泳体育场所布局应以营利性场(馆)为主。可融入民间资本对处于城市中心区的一些大型商场、工厂等进行改造升级,建成一批高标准的专业游泳体育俱乐部和健身馆,以满足这一区域内以白领职业群体为代表的较高收入人群的体育消费需求;武昌是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建筑的密集区,因此,游泳场馆的规划应当大力实施公益性体育游泳场馆服务体系建设,在资源配置上应予以适当倾斜,通过政府适当的财政补贴,提高场馆对外开放率,以满足希望就近得到体育服务机会人群的需要;汉阳作为武汉市的工业园区,人们对于游泳的需求主要存在于传统意义上的消费。因此,在游泳馆的经营上需迎合大众的消费水准和情趣。
3.3 提高管理模式,调整游泳场馆定价税收政策
随着武汉市体育游泳场馆的进一步增加,鉴于武汉市城镇居民对游泳锻炼的热爱和需求,相关部门需根据游泳场馆的特殊性质,尽快解决登记注册、税收、定价等实质性问题。例如:武汉市体育局在2012年暑假期间对于定点游泳场馆,武汉市体育局按核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支付专项补贴资金。武汉市中小学生凭有效证件(《中学生手册》或《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可以就近参与活动。
另外,采用不同的差异定价或者差别定价方式满足不同的消费群体。社区经营性体育游泳场馆可采用一些时段定价、会员优惠定价方式;具有公益性质的体育游泳场馆可采用师生优惠价、员工内部价等等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社会阶层的锻炼需求。
建议从非营利组织的角度,参考国外体育场馆经营逐步使用收益管理的模式[5]和我国部分非营利组织登记、免税条例,实施“低税率、宽经营”的政策;并对游泳场馆的申办、组织机构、活动收费和盈余处理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具体可行的管理条例,形成“政府、居民消费者和第三方”相互制约和平衡的机制,并加强保护和监管,确保武汉市游泳场馆的健康发展。
[1] 刘鹏.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讲话[EB/OL].http://www.sport.gov.cn/n16/index.html#,2011-5-1.
[2] 湖北体育局.2006湖北体育年签[EB/OL].http://www.hbsport.gov.cn/Html/history/2006/.
[3] 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结果报告[EB/OL].http://www.sport. gov.cn/n16/n41308/n41323//n41345/n41426/n42527/n42632.html.
[4] 许玲,王岩,刘文董.广州大学城体育场馆资源运营效能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8,42(12):40 ~44.
[5] 向征.高校体育场馆产业运作模式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8(10):104~105.
[6] 郑志强,陶长琪,冷毅.大型体育设施供给PPP模式合作博弈分析[J].体育科学,2011,31(5):27 ~32.
[7] 全民健身条例[EB/OL].http://202.123.110.5/flfg/2009-09/06/content_14107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