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操纵利润方法种种
2012-08-25刘勤果
刘勤果
利润操纵行为一般是指企业为了某种目的,运用各种手段人为调节企业实现利润的行为。这种行为掩盖了企业本身的真实经营管理状况,歪曲了企业的盈利情况,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给投资者和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一、通过挂账操纵利润
1.应收应付款项挂账
(1)“应收账款”挂账。当企业的应收账款超过企业制度规定的期限时就得作为坏账处理,如果不作坏账处理,而把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或少计不计坏账准备,这样就会使企业资产虚增,利润虚增,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2)“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挂账。按照现行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其他应付款主要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在正常情况下,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期末余额不应过大,然而有些企业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期末余额巨大,往往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余额不相上下。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这些企业违背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通过这些账户进行利润调节。其他应收款,通常被人称做“垃圾箱”,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应该结算而未结算的费用,由于种种原因而长期挂账,以此隐藏亏损。其他应付款,通常被人称为“聚宝盆”,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虚列而无须支付的款项,以此隐藏收入。
(3)“预收账款”挂账。有些企业将已经实现的销售收入长期列入“预收账款”债务账户,不转收入,从而达到隐藏收入操纵利润的目的。
2.应付利息挂账
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当在受益期内按月预提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但是有些企业在年末借款还未到期时就将年末至到期日的利息全部预提挂在“应付利息”账户,同时计入12月的财务费用账户,使得费用多计而使全年的利润减少,从而少交所得税。
3.待处理财产损溢长期挂账
企业在进行财产清查时,对发现的盘盈和盘亏的财产要按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然而,有些企业对这些财产是长期挂在账上,不做账务处理,这样就可以操纵企业的当期利润(增加或减少)。
4.在建工程长期挂账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资本化,计入所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然而,有些企业将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不进行结转而继续挂在“在建工程”账户上,目的就是为了继续把借款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而不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这样就使得企业当期利润增加,从而达到操纵企业利润。
二、通过虚假销售操纵利润
1.虚假销售
有些企业年末的时候没能完成利润指标任务,为了实现利润目标,企业的经理或厂长往往指使企业会计人员弄虚作假,制造虚假销售的假象。企业虚假销售的方式有:一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销售收入,即通过与有关单位对开增值税发票的形式,虚拟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然后巧妙地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发票,既达到了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又不增加税负;二是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虚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货物企业可以自制销售发票的条件,虚拟外销业务,以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三是虚列三角交易。这三种做法都能达到完成虚增资产、虚列收入的目的。
2.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则应确认为收入:(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一些企业在确认一项销售业务是否作为销售收入时,不是以上面4个条件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而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而为,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商品已经发出,相关的收入已经实现,但在会计上本期不做任何处理,待下期再确认为销售收入;或商品还没发出,已收到对方的部分预付账款就作为本期的销售收入。这种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也是有些企业常常操纵利润的方法之一,一般发生在年末。这种做法的目的,多是企业为了树立自身业务逐年增长的外在形象。
三、通过利用国家政策操纵利润
1.利用会计政策变更操纵利润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它有以下特点:(1)会计政策包括不同层次,涉及具体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2)会计政策是在允许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中作出的具体选择;(3)会计政策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直接依据;(4)会计政策应当保持前后各期的一致性。会计政策的这些特点给企业操纵利润带来很大的想象空间。
(1)存货的计价。企业对存货的核算方法一般有按实际成本核算和按计划成本核算两种方法,而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的存货可以采取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由于采取的计价方法不同,计算出的销售成本也不相同,进而产生不同的营业利润。
(2)所得税的核算。企业对所得税的核算,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得税费用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方法。由于选择的方法不同,计算出的所得税费用也不同,进而影响企业的净利润。
(3)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以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情况选择权益法和成本法。由于选择的核算方法不同,计算出的投资收益也不相同,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
2.利用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利润
会计估计,则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由于企业经营活动中内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某些会计报表项目不能精确地计量,而只能加以估计。如果赖以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或者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因为会计估计过多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所以容易出现人为的调节利润。
(1)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与净残值。固定资产是企业一项重要的资产,折旧费是成本费用项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占有相当的比重,对企业损益影响较大。企业通过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的估计变更,即缩短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减少预计净残值来提高折旧率,增加折旧费用,达到虚减利润的目的。
(2)估计坏账。企业的各项应收款项能否收同,取决于各种因索,企业对可能造成坏账损失的估计,也有相当的弹性。一是方法的选择,估计坏账的方法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赊销百分比法,二是比例的选择,每一种方法又都有一个比例的选择问题。选择的方法不同和选择的比例不同,企业确定的坏账损失也就不一样。有些企业通过多列或者少列坏账达到操纵会计利润的目的。
(3)无形资产的收益期。无形资产的收益期一般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一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只有合同规定的受益期,则按合同规定的受益期估计;二是没有合同规定的受益期,只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则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估计;三是既有合同规定的受益期,也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两者中选期限短者估计;四是既没有合同规定的受益期,也没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企业应该综合各方面情况,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企业的历史经验等来估计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通过变更摊销期限来增加或减少摊销费用,从而调节利润。
(4)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都应有其合理的估计基础和正确的计算依据、过程和结果。但有些企业随意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四、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
从理论上说关联交易是一种中性交易。而事实上有些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利用协议定价,实现利润在关联方之间的转移,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其主要方式包括:
1.利用资金占用,调整利润
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之间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但实际情况是企业相互之间的资金往来和拆借资金比比皆是,两者之间也难以严格区分。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资金占用的金额、收费标准比较混乱,实际上是上市公司利用资金占用随意调整利润。
2.通过转嫁费用的形式调节当期利润
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对于费用问题应该有明确的划分,但如果上市公司效益不理想,或不足以达到所需要的利润目标时,便采取替上市公司分担部分费用如广告费、离退休人员的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的办法来调节上市公司的利润。
3.通过转让定价调节利润
所谓“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经济活动时,不按正常价格交易,而是通过抬高或压低交易价格使利润转移的手段来调节利润。关联企业主要用以下手法进行利润操纵:(1)在购销活动、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中,高价进、低价出,转移利润;(2)在投资或承包工程时,抬高设备或工程造价,转移利润;(3)在贷款业务中转让定价,转移利润;(4)在提供劳务和无形资产中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4.虚构经济业务操纵利润
上市公司往往虚构经济业务,人为抬高其经济效益。
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最大特点是,亏损大户可在短时间内变成盈利大户,且关联交易的利润大都体现在“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