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媒体环境下的“把关”困境
2012-08-15宋爽
宋 爽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学报编辑部,河北 承德 067000)
“把关人” 又称为 “守门人”(gatekeeper),是1947年由库尔特·卢因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一文中提出的。他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管道。20世纪50年代,传播学者怀特将这一概念应用于新闻研究,提出了新闻传播的“把关”过程模式。怀特认为,新闻媒介的报道活动不是“有闻必录”,而是对众多的新闻素材进行取舍选择和加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传播媒介形成一道关口,通过这个关口传达给受众的新闻或信息只是少数。[1]161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大众传播媒介是全社会信息流通的把关人;从大众传媒内部来看,在新闻的提供、采集、写作、编辑和报道的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把关人,其中记者、编辑对新闻的取舍又是最重要的。然而,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传播技术的进步,新闻信息呈现井喷式增长,其传播速度和广度更是以往社会不可想象的。[1]162
以往大众传媒的“把关”标准,关注新闻信息的客观真实性、新闻价值和要素以及媒介组织的立场和方针等,而在新媒体占领主要传播渠道之后,传统意义的“把关人”不仅要遵守把关标准,更是要面临新媒体环境下传播特点的挑战,“把关”一事可谓不可或缺而又举步维艰。
一、新媒体时代的信息环境
(一)信息传播渠道的多样化
在新媒体迅速崛起的过程中,传统媒体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而是通过改进传播内容、融合新科技手段,依然占领着自己的优势传播领域,由此形成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存的传播局面,平面媒体 (报纸、杂志、书籍等)、电波媒体(广播、电视、广告等)和网络媒体(互联网、手机终端、论坛等)三位一体的传播模式,给受众带来了全方位的信息体验——随时随地获取信息。
(二)信息传播速度“即时”
在实时通讯技术与网络联姻之后,以手机为视听终端、手机上网为平台的个性化即时信息传播载体的“第五媒体”,充分显示出作为新兴传播载体的极大优势,使信息传播速度空前加快。从手机终端上网搜寻信息,到短信群发、转发的消息传递,从微博的即时更新、转发和众人围观,到微信的对讲机式的即时情况报告,这些无论从人际传播还是大众传播的角度来看,都使得“即时”成为新闻信息传播的最主要特点。
(三)传播主体和受众身份出现交叉重叠的特征
现代传播摆脱了以往那种单向传播或者双向传播的简单模式,不再以记者、编辑等新闻媒体为信源的唯一发源地,而是以往被认定为受众的每个社会成员随时有可能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他们可以通过博客、手机短信等将自己看到、听到的信息以照片、录像或者录音的形式,传递给其他人。接下来,看到这条信息并进行转发和进一步传播的人,便兼具了传播主体和受众的双重身份,同时,信源的发布者在收到反馈和评论的时候,又成为了受众。在新媒体时代,每个传播过程都非常复杂,传播主体和受众身份的交叉重叠以及相互转化,成为了非常具有标志性的特征。
(四)新闻信息的复杂性
以互联网、手机媒体为主导的传播方式使得信息更加丰富和生动,在音乐、动画、图片等加入后,信息的完整性大大增强。不仅如此,新闻背景、相关报道、后续报道等,使得新闻信息的来龙去脉都非常清晰。与以往不同的是,相较于传统新闻信息更加注重新闻的客观真实性,新媒体时代的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就可能携带有观点的评价,使其不只是新闻信息本身。比如在微博的转发过程中,均要求客户输入类似于评价或者标签的文字内容,它会显示在所转发的微博顶端,成为“新”微博的一部分。而这一部分内容,大都是其对于信息的评价和感受,在下一传播过程中会对其他受众产生影响。
由此可见,在传播过程如此复杂变化之下,大众传播媒介面对的是更加纷繁的信息环境,如何从众说纷纭中慧眼识珠,需要广大媒体人更多的努力。
二、新媒体时代更需要“把关人”
(一)把握舆论导向
在西方,舆论导向被媒体称之为 “伦理”(ethics),即人们行为中对正确与错误的感知;在中国,媒体和业界普遍称其为舆论导向或者新闻导向。
以往的研究认为,舆论导向是一种运用舆论操纵人们意识、引导人们意向从而控制人们行为,使之按照社会管理者制定的路线、方针、规章从事社会活动的传播行为。然而在当今的传播活动中,媒体无法完全通过信息传播控制公众的观点和态度,公众通过对事件的理解形成自身鲜明的观点,使得舆论导向更多地体现为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认同并认可的社会规范,表现为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标准,即遵从法律约束性的同时体现并反映了社会的普遍准则,这种舆论导向对于社会公众来讲,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只要讯息对他人产生影响,伦理问题就会出现(Johannesen,2000)。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如何让信息更加真实客观地表现社会事实,成为“把关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近年来,部分媒体和商家联手,为了利益制造新闻话题,轻则哗众取宠,重则颠倒是非,使“新闻”成为竞争手段,通过造谣辟谣的反复炒作,增加媒体和商家的曝光率和知名度,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几乎成为了新闻行业不言自明的“潜规则”。这些严重违反新闻道德的行为,对公众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使得大众传媒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受损。由此可见,把关人制度对社会舆论导向的存在和走势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
(二)抵制报道偏向
从传播理论上讲,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经验,一种是间接经验。现代社会中,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来自于间接经验,即通过他人(其他社会成员或者大众传媒)的所见所闻所感,体验外部世界。正如李普曼在其《公众舆论》一书中阐述的“拟态环境(Pseudo-environment)”——大众传播媒介在报道现实世界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关于现实世界的“镜子式”的摹写。它既非现实世界的真实写照,却以其为真实蓝本,或多或少与现实世界存在偏差。
现实生活中,人们随时随地都在主动或者被动地获取信息,且大部分对于外部世界的认识均来自于间接经验,换言之,公众通过大众传媒了解这个世界。传播过程中,如果大众传媒出现了失实报道或者报道偏向,将会对公众的工作和生活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众所周知,2011年日本地震引发海啸及核泄露危机,在核泄漏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控制的情况下,“被辐射海盐”将危害身体的谣言在我国盛行,引发了全国性的抢盐风波,全国各大超市的盐均被抢购一空,且有市民在抢盐过程中大打出手甚至路途中引发车祸导致脾脏切除。事发后,一些媒体三缄其口,导致谣言流传更广,部分媒体大肆跟风报道抢盐“实况”,使得公众人人自危,情绪恐慌。
此事虽已时过情迁,但仍可以管中窥豹,在公众需要通过大众传媒了解和感知某一事物的时候,“拟态环境”中的新闻信息往往成为人们的唯一来源,在媒体一味求快求新、信息缺少把关的情况下,如果其中的信息资源过于繁杂甚至虚假信息过多,缺少把关人的“拟态环境”必然会对公众和社会产生伤害。
(三)清理信息环境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早在上个世纪末期,信息就已经被视作重要的战略资源,无论媒体还是商家,都将能否占领第一手的信息资源视为成功与否的关键。尤其在部分媒体走向市场化之后,同行间的竞争使得信息的传播速度成为制胜法宝,而新闻播发前的审查制度,早已被束之高阁。有些媒体甚至视耸人听闻的新闻信息如珍宝,颇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意味,即便日后被揭发报道不实,声明道歉便敷衍了事,完全不将新闻的真实性视为首要准则,各种不实报道纷纷见诸报端。然而,正如J·迈克尔·斯普劳尔(J·Micheal·Sproule,1980)总结的那样,“如果人们被误导了,他们就会对欺骗他们的信源产生不信任感。如果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信源不考虑传播诚信问题的话,那么所有的传播都会受到影响。”[2]
无独有偶,作为2011年日本地震引发海啸和核泄露危机的后续,部分媒体针对“被辐射海盐”消息不实进行了报道,指出我国食用盐提炼自内陆地区而非海水,且我国各大盐库现存盐量足够国人消费一年,希望大家不要为此恐慌。然而消息发布后,并没有对公众产生应有的影响,抢盐活动还在继续。公众对媒体的报道已经熟视无睹,甚至宁可相信一些负面报道,可见媒体言论的真实性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值得怀疑。在谣言丛生的媒体环境之下,如何将虚假信息剔除,清理信息环境,成为新时代把关人的重要职责。
三、新媒体时代的“把关”困境
(一)来自公众言论自由的巨大压力
言论自由通常被认为是现代民主社会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它被认为不应受到政府的审查。在新闻传播领域,被称为新闻自由,通常指政府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条文保障本国公民言论、结社以及新闻出版界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的自由权利,这一概念后来延伸至保障新闻界采集和发布信息,并提供给公众的充分自由。把关人理论中的相关理念被指有碍于新闻自由的充分表达,被很多媒体和公众所诟病,言论自由的鼓吹者强调,“什么是不适宜的内容,在不同的人之间存在极大的差异,因此事前审查是武断的和随意的。”[3]所以,新闻审查制度在一些国家被视为“专政”的表现。
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新闻审查制度过滤虚假信息、避免报道偏向、遏制新闻失实等,起到了清理信息环境、保障公众视听的积极作用,社会公众显然对把关理论和新闻审查制度知之甚少,因此提及时不免产生抵触情绪。
(二)信息传播速度空前提高
随着科学技术及新媒体的日益更新,信息的传播过程早已脱离了传统的读报、听收音机、看电视等模式,人们获知新闻信息有时不需要经过媒体的编辑,可直接通过短信、电话、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了解新闻内容。这些即时的沟通方式的普及,使得新闻信息的传播速度空前提高。
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使得“把关”困难重重,而且一些内容并非需要经过媒体的认可,公众自发分享的内容含有新闻信息,属于新闻范畴,但是这部分“新闻”应该如何界定、如何审查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把关更是无法定义。
(三)如何把握“把关”标准
现代社会是非常多元化的社会,每个社会成员都有独立的见解和观点,即使是针对同一社会现象,同一家庭中的成员也可能出现不同观点,这样的社会现实就造成信息理解的多元化。同样,对于大众传媒来讲,把握什么样的新闻把关标准,成为了非常难取舍的事情。
往往震惊全国的刑事案件最能体现媒体这种混沌的把关标准,从“马加爵案”到“杨佳袭警杀人案”,再到“药家鑫案”,报道之初,媒体一般都是统一口径,谴责嫌疑人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随着报道的深入,一些媒体会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的过程、成因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往往在这个报道过程中,一些媒体就迷失了方向,失去准则。比如震惊全国的“药家鑫案”,在分析案情的过程中,就出现了所谓专家的“弹钢琴杀人法”,该专家认为药家鑫之所以对死者连捅八刀,是“弹钢琴的重复性动作”,一些媒体根据该专家的观点撰写评论称,“药家鑫还是个大学生,未进入社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非常慌乱,在捅杀死者的过程中,又是不由自主地‘弹钢琴’,这样的案例应该得到宽恕”等。此文一发,即遭到众人批判,该媒体显然丧失了作为社会人应有的善恶标准,而是一味地追求骇人听闻了。“药家鑫究竟被如何判罚当然是法院的事,但是媒体、学者的显性或隐性的倾向对引导舆论、对法院判案显然也有一定影响,所以专家、学者们在媒体表态或展示个人的研究还是要多考虑一下社会责任和后果。”[4]
诸如此类,一些媒体在不同的事件中所表现出的观点和态度往往令人大跌眼镜,无疑是为了吸引眼球、标新立异,但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令人心惊胆战,大众传媒起码要将自身置于社会成员中,以公众和社会的利益为出发点,把握好善恶是非的准则,避免类似的糊涂行为。
(四)无法实现的严格新闻审查制度
“据传式新闻”即记者对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事实,以“据传”的口吻撰写新闻稿件,并加以传播的“新闻”。此类新闻的产生和被定义,是一种对当前新闻失实现象的讽刺和无奈,也是“把关人”缺失的一种表现。
由于新闻传播速度的加快和传播管道的多元化,目前严格的新闻检查制度无法实现。一般来讲,时政类新闻的把关较为严格,而社会、娱乐等新闻题材管制相对宽松,假新闻、“黄色新闻”泛滥;网络媒体自身强烈的经济诉求,造成其产业功能过度释放,甚至利用经济学中的“效用最大化原则”进行管理,一味追求发行量、点击率等,造成社会信息环境严重污染;公众自身随时扮演着新闻传播者的角色,他们在电脑、手机等终端所发表的言论等,亦可视为新闻传播行为,而对于这种行为,是否应该把关、如何把关,理论界和媒介内部并没有规定。因此,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在某些领域往往是一纸空谈,无法兑现。
四、困境中求生存的把关人体系
“公共话语需要责任”。“把关人理论”无论在什么环境和语境下,对大众传媒都会有所裨益,缺少了把关人的新闻环境是可怕的、无法信任的。2010年底,《中国新闻周刊》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有关金庸去世的消息,一时间舆论哗然,相关转发和讨论在一小时之内多达五万余条,媒体和公众对此消息虽然高度关注但无法确认其真实性。直至该新闻发布20分钟后,由凤凰卫视主持人闾丘露薇在其微博上辟谣,才使此新闻没有在更大程度上产生破坏性的影响。事后,《中国新闻周刊》的副总编辑和负责新浪微博的编辑引咎辞职,但是由此带来的余震仍然没有平息,公众的质疑声不绝于耳,新媒体的公信力遭到最大程度的破坏。
作为中国最具有影响力的新闻周刊之一,《中国新闻周刊》发生这样严重的新闻失实现象,令人震惊,公信力如此的大众传媒都这样,何况那些影响力稍弱的媒体呢!
由此可见,在新的媒体环境之下,把关人概念应不局限在某个人、某个媒体,而应当成为所有媒体人所共同遵守的恪守新闻真实性的道德准则,每个媒体人都应该以把关人理念规范自己的行为,从源头上避免不实和虚假报道,而非等待信息出炉后某个“把关人”的审核。虽然现在的信息环境复杂而混乱,但却绝非媒体人放松警惕的借口和托词,媒体人需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视“真实性”为第一要素,将把关人理念贯穿工作始终。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一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特里·K·甘布尔,迈克尔·甘布尔.有效传播(第一版)[M].熊婷婷,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441
[3]李良荣.新闻学概论(第二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