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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之文化哲学论析

2012-08-15白立强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自然性人类文化

白立强

(衡水学院 社科部,河北 衡水053000)

主持人语:

本期讨论的话题是孝道的理论审视。

本期推荐的两篇文章,都是对孝道的一种理论审视。孝道在传统中国既是一种实践道德,又包含着丰富的理论内涵。在当前社会条件下,中华文化与传统道德受到重视,传统孝道也为社会各界特别是民间社会所重视。尽管如此,毕竟社会条件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可能我们今天为什么要行孝?行孝有什么价值?孝道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是怎样的?这些问题都会重新引起人们的思考。《孝之文化哲学论析》一文试图从理论、经济、人文三方面说明孝道的内涵与必然性、合理性。《孝的形上学论证》实际上就是试图回答人们为什么要行孝及行孝价值的问题。该文梳理了古代与当代的一些论证,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认识。尽管上述两文在观点与论证质量上还有进一步提高的学术空间,但这种对孝道理论进一步探索的精神和选题方向还是值得肯定的。

(主持人肖群忠,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华孝道源远流长。一定意义上,孝是与中华文明始终相随的文化伴生物。这意味着,孝道如同文化基因业已植入中华民族血脉之中。为此,有学者认为,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1],或者说,孝是中国文化最突出的特色[2]。由是,深入挖掘“孝”的基本内涵,弘扬其积极成分,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的建设具有一定意义。

一、“孝”的理论阐释

“孝”作为中华文化的一大亮点,内涵丰富。理论界对此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概而言之,其观点主要包括:

1.传统现代统一论。这种观点认为,“孝”在传统社会中是人们安身立命的根本,治国安邦的大道,在现代中国社会是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会极其重要的理念。“孝”的原本含义是养、敬、立嗣、谏诤等,其现代意义则为赡养、尊敬、感恩、追思、亲和。[3]

2.三大要素论。孝感学院罗移山教授认为,“孝”是儒家伦理哲学的理论起点,它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包括生命意识、知性精神和道德观念等三大要素。“孝”的文化内涵与儒家经典《周易》之“精义”、“利用”、“崇德”三者统一,和《大学》所倡导的“格物致知”、“正心”、“诚意”的修身原则是一脉相承的。[4]

3.生命传承论。有学者认为,“孝”字所记录的是早期汉语中“家庭”的“家”这个词。因为构成家庭的基本要素就是夫妻及其子女。夫妻是通过交媾关系结成的,子女则是夫妻交媾后的“产品”。[5]也有观点指出,“孝”字一说是老人扶子的形象,一说是孝字上面是“交”字,下面从子,大意是父母交媾生子,从而点出人子对父母行孝是基于报答父母生育之恩。[6]

孝感学院昌文彬博士通过对甲骨文“孝”、西周金文“孝”的象形义及西周“孝”铭文的解读,指出“孝”字创生于人对生命来源的不断追问,是男女交合而创造生命这一伟大发现的符号记录,孝原义为繁衍生殖,由女阴崇拜、男根崇拜、男女交合崇拜进而祖先崇拜,是人生命意识中对于“生、死”大问题追问探寻的脉络和轨迹。[4]

4.养亲敬亲论。儒家孝文化由养亲、敬亲、谏亲和全体、贵生等多重内涵构成。注重忠爱之心,这是儒家孝文化之精华所在。[7]或者说,孝道主要是由爱心、敬意、忠德和顺行构成的,爱、敬、忠、顺是孝道的伦理精神本质。[8]当然,孝不仅仅限于“小家”,或者说,孝是以“小家”为基础,进而推广至全社会。为此,孝也是多层次的。如有学者根据《论语》和《孝经》关于孝道的论述把传统孝观念的内涵总结为:家庭中的孝:养亲与敬亲、无违、传宗接代、惜身、显亲、丧亲与祭亲;社会中的孝:孝悌;国家层面的孝:孝治。[9]

5.文字考源论。就此角度而言,各个观点都是参照《说文解字》的“孝”义进行分析的,不过也存在明显区别。具体说来,一种观点认为,《诗经·尔雅·释训》对孝的解释为“善事父母为孝”;许慎《说文》认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脚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另有观点指出,“孝”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卜辞,上部是个老人,弯腰弓背,白发飘拂,手拄拐杖,一幅老态龙钟的模样;而孝字的下部是个孩子,两手朝上伸出,托着老人,作服侍状。因此,孝最初仅限于人伦的范畴,经历代的弘扬和发展,“孝”已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第一,“孝丧、孝祭和守孝”,尊敬祖先;第二,“孝敬事亲”,奉事父母;第三,“孝继”,立身扬名,以显父母;第四,“孝行”,治国之本。孝的这些文化内涵,通过一定的思想或物质的形式展示出来,成为中华民族的孝文化,其延伸渗透的部分,则成为东方文明的精神支柱。[10]还有观点认为,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我国最早解释词义的专著《尔雅》其首篇之一《释训》对“孝”的解释为“善事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辞源》对“孝”字注释的第一义为:“旧时称善事父母为孝。”《尚书·尧典》:“克谐为孝。”《论语·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悌。”由此可以看出,孝字的最初含义应该是指子女对父母的善行和美德。[11]

客观而言,上述各个观点都有其正确性,因而对于深化“孝”的文化解析具有启示意义。一般来说,“孝”包含两重含义:自然性和社会性。自然性——血缘关系——就是物质性,社会性也就是文化性。上述观点都表达了“孝”之自然性,即人类的繁衍以及子代对父辈的物质供给,而对社会性或文化性阐释不足(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涉及,如少者对长者的精神慰藉)。尤其没有从文化人类学与文化哲学的宏大角度去理解其基本内涵,由是必然制约、影响目前对孝道的弘扬,这对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与社会建设都是不利的。

《辞海》对“孝”的解释为:其一,善事父母者。“孝,好也,爱好父母,如所悦好也。”此中也包含“孝,畜也;畜养也”之意。其二,继先祖之志为孝[12]。可见,孝的基本要求首先在于承继父志。如《论语·学而》中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无独有偶,《中庸》也指出:“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13]

显然,“孝”的侧重点不在于物质性,而是精神性。《说文解字注》也可以为证:“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为畜。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14]无论“顺于道”还是“子承老”,其着重点均为精神层面。

“孝”当然属于文化范畴。孝作为文化现象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或者说,孝是以自然性的形式表达着社会性的内容。其中,自然性是载体,社会性是核心,也可以说,自然性是基础,社会性是归宿。孝源于自然性而不归结为自然性,趋向于社会性而又反映着自然性。

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孝”乃人类生命活动的产物。人的生命活动寓于两重关系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范畴,体现在人类物质生产方面。而人类的生产从来不是单方面的,或者说,物质生产总与精神生产相伴。如果说精神生产体现为人类智识的创新,那么,创新的前提则是精神或文化的承继——只有承才有可能吸收进而创造。从人类社会演进的历史图谱看,文化的承继首先发生在代际之间,即人与人的关系之中。就此而言,人与人之间关系构成了人类改造自然的必要条件。尤其在自然经济时期,人与人相互联手——物质的特别是精神的——成为人类在自然面前立足的重要条件。可以断言,社会愈发展,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地位就愈加突出,反之亦然。究其实质,人与人之间关系就是交换关系——更大程度上表现为信息交换。信息交换的范围越大,层次越深,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就越强。据唯物史观,孝绝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立于现实的生命活动之中。一定程度上,孝就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筑成人与人之间信息交流互通关系的文化伴生物。可以说,孝是人类自然而然发现并恪守的行为法则,在人类改造自然过程中,其以最为直接、经济的方式将人与人之间关系优化整合形成强势的阵容以获取最大的劳动收益。

为此,从人类自然演进的历史过程来看,孝就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为了实现自身存在状态的提升和优化,首先发生在代际之间的文化承传与接力。孝发生于代际之间——纵向承传并通过横向互通进而扩展至整个社会,由此促成了人类智识的逐渐追加,从而客观上促进了文化的积累、提高和进步,并在物质文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精神文明的提升且达到二者的良性互动。

二、“孝”的经济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15]2这里表达了两个意思:其一,劳动发展状况是人类存在状态的决定性因素;其二,家庭既是劳动发展相应阶段的结果,也是劳动发展的条件。

毋庸置疑,自然经济是人类社会初始阶段主流生产方式。与之相应,家庭构成了自然经济时期基本的社会关系。根据唯物史观,“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缘关系的支配”[15]2。社会制度基本环节乃经济层面,而经济领域的基础性环节则是生产方式。为此,在发展相对不足的自然经济时期,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成为影响、制约社会生产的基本因素。

客观而言,进行物质生产以谋取生活资料构成了人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条件,或者说,获取生活资料以维持自身生存是人类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落后的自然经济时期,“靠天吃饭”是一客观事实。这意味着,人类生活资料的获取方式以及获取数量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外在自然的控制。

由此,自然成为主体,人则变为客体。现实让人们形成了一种鲜明的集体记忆——自然界宏大而神秘,而自身则渺小与卑微。强烈的反差使人们对自然界莫名的仰视与敬畏,此时,人类自身力量的发挥常常借助自身外在的某种精神来实现。于是,人们以特有的方式将具象自然幻化为抽象自然,将物质现象转换为精神现象,从而力图通过自身外在的精神现象与人类自身产生共鸣的方式,获得外在力量来帮助与支持(起码是认可和接纳)自身,以实现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能量与信息交换。初始时期人类精神信仰的出现概与此不无关系。

人类在自然面前能立足不仅仅依赖抽象的精神力量,更须借助于现实的物质力量——现实的人。如果说人对自然的改造属于生产力范畴,那么,生产力的作用发挥过程须借助人与人之间的联手——生产关系或劳动关系来实现。在自然经济时期,家庭乃是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正所谓“上阵亲兄弟,打仗父子兵”,其劳动关系表现为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就横向层面而言,劳动关系就是同代人之间的关系;就纵向层面而言,劳动关系就是代际之间的关系。二者都属于“孝”的内在范畴。不同的是,孝对前者的必然要求是兄友弟恭;而在后者体现的则是父慈子孝。无论哪个方面,一旦面对自然界,孝的经济意义就表现出来了,即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形成强强联手,以形成劳动关系的最优态势,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力的作用。正是在此意义上,恩格斯认为:“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父亲、子女、兄弟、姊妹等称呼,并不是单纯的荣誉称号,而是代表着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这些义务的总和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15]25

两相比较,一定意义上,劳动关系的横向维度作为同代人之间的整体合力表现为物质力,即体力。就生产力范畴而言,这体现为量的增大。因为物质力就是体力,体力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强弱之别。人类社会初期,人们应对与改造自然的生产力主要体现为自身体力。如果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对科技在今日社会生产发展过程中巨大作用的客观定位,那么,在人类社会早期,“体力是第一生产力”应是当时的基本事实。鉴于此,“多子多福”、“重男轻女”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主导观念。由此可见,诸如此类的在当今看起来有点落后的观念实际上都有其存在的某种必然。回顾历史,早期人类都经历了一段英雄崇拜时期,这些英雄都有其共性,即力大无比,威猛过人。时至今日,尽管体力在改造自然中的作用呈现弱化趋势,但人们对体力在早期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没有忘记——当下的某些运动项目,如马拉松长跑、拳击等就是对昨日生活的文化记忆。

客观而言,集体力量大于简单机械的个体相加。这当然需要一个先决条件:个体之间形成内在统一与默契,或者说,个体不再是孤立的原子存在物,而是系统存在物。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孝以提倡“兄友弟恭”的方式在同代人之间——源于血缘而不止于血缘——极力营造一种亲情、友爱、协调、互助和团结的良性氛围,其目的就在于协调关系、优化配置、形成合力,以实现“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的最佳效应。

劳动关系的纵向维度作为代际之间的整体合力表现为精神力,即智力。就生产力范畴而言,这体现为质的提升。它表现在两个环节:一是子代对于父辈的智识与智力承传。一般来说,父辈的人生经验与生命感触比子代丰富得多,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这应该是一贯法则。自然经济时期,社会交往的狭隘与封闭更是突显了父辈在经验占有方面略高一筹,为此,子代如何较好地处理各种关系,当然包括改造自然获得生活资料等,从父辈那里习得当然是最为直接经济的方式。二是子代对父辈智力与智识的追加。就宏观层面而言,人类发展的基本事实是,社会发展水平呈现上升趋势,而社会发展速度呈现加快状态。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人类整体智识提高了。就微观层面而言,子代对父辈智识的接受不只是纯粹的“拿来主义”,更主要的是在吸纳原有智识的过程中同时进行了智力追加,即推进、创新与发展。这是智力成果的鲜明特点——对原有成果的占有和消费不但不会使原所有者的智识减少,尤为重要的是还能使原有成果在层次上提升,范围上扩大,由此推动了人类智识质的跃进。

孝以“父慈子孝”为代际关系导向,客观上营造了代际之间信息互通与传递的良好氛围,由此形成了子代对于父辈智识的文化承传与接力。当时间淹没了历史,历史淹没了记忆,人们的思维观念难以再现历史时空中鲜活、立体、形象的生命个体,但他们并没有消失,而是以某种智识符号与思想形式隐藏在了人类文化序列内。这意味着,在人类改造自然的两种力量中,相对而言,体力——劳动力的物质形态——是有限的、隐性的初级形态,而智力——劳动力的精神形态——是无限的、显性的高级形态。无限的、高级形态的智识成果正是以有限的、初级形态的劳动形态为载体,通过代际之间的心灵沟通演绎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历程。

可见,就主要矛盾而言,人类社会发展是通过代际之间的智识承传与发展实现的。这在自然经济时期尤为明显:孝以倡导同代之间以及代际之间的关系优化为前提,客观上以劳动合作方式保证了人们之间的文化接力,从而使人们以更为强大的劳动关系格局实现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进而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三、“孝”的人文意蕴

孝源于经济生产领域,为此,对孝之本原的理解“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16]。同时,孝又不限于经济领域。换言之,孝起源于经济方面而逐渐渗透到社会其他方面,并作为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体现着人之为人的生活样式,由此展示其深厚的人文意蕴,一定意义上,也就是余秋雨先生所认为的“集体人格”。

孝之人文意蕴主要体现在:

首先,就形式而言,孝是源于血缘关系进而扩展到其他关系范畴的社会现象,其价值意义在于人与人之间以较低的成本建构良性社会关系。广而言之,孝的一般体现就是“五伦”关系,即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孟子·滕文公上》对之进行了确定性描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其中,孝源于家庭中的血亲关系——由夫妇而父子、兄弟,继而扩展到非血亲关系之中——君臣与朋友,与之相对应,孝之内涵也发生转化。但无论如何,其基本价值取向则是建构积极的社会秩序。换言之,五伦关系所倡导的就是使人们遵守“规范”。具体言之,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不仅如此,五伦关系再通过“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浸透,则更进一步强化了社会规范。

如果说孝源于家庭血亲关系,从而体现了孝的原生态——自然性,那么,孝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则在于突破自然性范围而扩展至其他社会关系领域,由此形成了孝的先天自然性向后天社会性的转轨。此中内蕴就是以某种最自然、最本源的亲和力建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达到“亲如一家”、“不是兄弟胜似兄弟”的目的。一定意义上,这正是传统中国“家国同构”观念产生的深层原因。

显然,先天自然性是孝之起点。正是在此意义上,《孝经》明示:“父子之道,天性也”;“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而后天社会性是其顺其自然、推而广之的必然体现。由是,《孝经》云:“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以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这样,孝就从自然性家族关系迈向了社会性民族关系。尽管这种转化使社会关系难以抹去宗法印痕,但一定程度上这正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思维——以较低的社会成本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也许不是亮点,但绝对是特色。

人是社会关系的存在。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永恒命题。与西方不同,一定意义上,西方借助物质利益导向进行——代价高昂,无论于人还是自然界;中国以效法天地自然生态角度出发,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态抽象为自然家族生态,从而给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注入了浓重的温情色彩。

其次,就内容而言,孝是以物质性载体表达的人与人之间的精神慰藉,从而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互助与互通。人是精神存在物——这当然不是否认人的物质存在这一基本事实,一定意义上,人的物质生命存在本身是前提、基础,而人的精神存在层面则是人之为人的终极取向。换言之,就本质而言,人的生命存在就是以物质性形式表达的精神性内容。这意味着,人的生命存在本身首先是物质存在,但绝不仅仅限于物质存在,而是以物质存在为前提、手段,最终指向精神层面。孝作为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范畴正是体现了物质性与精神性的双重统一。

就家庭而言,家庭成员以生命的自然传承建构起了各个生命体之间的相依关系——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互动关系。代际之间,作为父辈应该对子女慈爱,作为儿女应该对父辈力行孝道——孝养父母之身,孝养父母之心,孝养父母之志。同代之间则须兄友弟恭,即兄长友爱弟弟,而弟弟恭敬兄长。因而,孝道以天然的方式将家庭成员结为生命共同体,由此,无论在物质方面还是在精神方面,家庭成员都自然而然地进行资源共享。尤其当某位家庭成员身陷囹圄时,家庭作为生命共同体的重要性更是显而易见。正是在此意义上,人们都习惯性地把家庭称作生活的港湾。一定程度上,家庭构成了生命价值存在的理由与发展的源动力。这意味着:其一,生活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情,而且承载着一个家族的希望;其二,家庭成员之间由孝道缔结成自然天成的稳定关系,无论在物质上对家庭成员的帮助还是在精神上对之进行的情感护佑,无一例外地都对家庭成员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就此而言,家庭就是一个永恒动力系统——关键时刻总能“给力”。当然,由此也在某种意义上产生着副作用——今天“啃老族”的存在就是例证。

孝本身就是源于自然之上形成的社会关系现象,因此,孝由内而外,推己及人。正如传统文化之《弟子规》所言:“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可谓“小孝孝亲,大孝孝人”是也。近期以来,面对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自然灾害,不同地区、民族乃至国家同舟共济、相互联手、互相支援,搭建起强而有力的精神防火墙,这正体现了人类整体面对自然灾害时的情感互助。

第三,就实质而言,孝是熔铸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的文化基因,具有鲜明的内在性、自觉性和永恒性。这种先天特质意味着,中华民族完全可以通过激活潜在的优秀传统文明基因,使其展示活力,进而以文化自觉的方式构建宏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从字的结构来看,“孝”作为会意字,上面是“老”,下面是“子”,整体结构意味着:一是自然意义上的代际延续,二是社会意义上的文化承传。所以,就中国文化传统底蕴而言,代际之间是不应该有心理隔阂与沟通障碍的。换言之,代沟是西方文化现象,一定程度上,今天中国家庭代际之间的情感淡薄与亲情缺失不是亲子关系出现了问题,而是强势西方文化之负面影响所致。

当然,西方文化的负面效应相当严重,正如近日温家宝总理感言: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推进,文化建设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同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是一条短腿。尤其近年来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以及“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严重的地步。温总理强调,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于此,立法是必要手段,但仅靠立法绝不可能根本解决。

今天一个日益显性的判断是,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当然,在21世纪将中国支撑起来的固然包括多重因素,但就主要方面而言,应该归结为中国文化。就此而言,面对21世纪,中国文化应该成为世界文化丛中一束亮丽的“高光”。而烘托出文化高光的元素自然内含了民族文化。

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为此,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

自近代以来,引入西方文明成了中国发展的自然选择,今天,中国进一步发展的要求需要重新考量并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而十七大报告做出的判断明显预示着中国已经找回了本民族的文化自信。

孝作为中国文化的基点以其强大的穿透力反映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由家庭到社会,推己及人,推人及物。其价值取向在于自然孝道自觉化、社会关系和谐化,从而将整个社会凝结成为以仁爱、道德情感为纽带的良性协调的关系网络。

面对新世纪,启动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因子并将其现代化既是文化自觉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使然,更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奠基“中国模式”的强力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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