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之生,皆禀元气”——王充元气自然论探析
2012-08-15魏义霞
魏义霞
(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80)
“万物之生,皆禀元气”语出《论衡》,是王充哲学的著名命题。借助这一命题,王充在肯定元气是万物本原的前提下,进一步阐释了人与万物的区别以及人的命运,同时通过元气在人形体上的表现预测人的命运,从而让人更好地幽居而待命。
一、“一天一地,并生万物”
中国哲学对气的偏爱源远流长,早在先秦时期,气就成为著名的哲学范畴,《管子》、《庄子》对气的探究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与前人不同的是,王充明确提出“万物之生,皆禀元气”的命题,以此突出气的本原地位,并将气与元合称为元气,用以标志世界万物的本原。王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元气为本原的哲学家,气成为他解释人和万物命运的依据。按照他的看法,宇宙万物和人类都是由元气构成的,或者说,都以元气为本原。对此,王充不止一次地断言:
万物之生,皆禀元气。(《论衡·谈天》)
阴阳之气,凝而为人,年终寿尽,死还为气。[1](《论衡·论死》)
在此,王充强调,宇宙万物是天地所生,而天地是元气构成的,万物生于天地便是生于元气,证明了元气是天地万物的本原,因为天地与万物一样是由元气生成的。具体地说,气(或称元气)是宇宙的本原和始基,元气之中,轻清者上升而为天,重浊者下降而为地。“天地,含气之自然也。”[1](《论衡·龙虚》)天地之间的一切变化归根到底都是气的作用,“天地之间,恍惚无形,寒暑风雨之气乃为神”[1](《论衡·龙虚》)。
王充认为,天地是人之父母,人在天地的化育中产生;天地生人犹如夫妇生子一样,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其间并没有什么动机和目的的驱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一再宣称:
夫天覆于上,地偃于下,下气烝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其中间矣。(《论衡·自然》)
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则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然则人生于天地也,犹鱼之于渊,虮虱之于人也。因气而生,种类相产,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1](《论衡·物势》)
王充解释说,人不好异类,亦知天不好异类。天地虽生人,与人体生虮虱一样;同样的逻辑,人不好虮虱,亦知天地不欲生人。对于天地生人的具体过程,他如是说:“天人同道,好恶均心。人不好异类,则天亦不与通。人虽生于天,犹虮虱生于人也。人不好虮虱,天无故欲生于人。何则?异类殊性,情欲不相得也。天地,夫妇也,天施气于地以生物。人转相生,精微为圣,皆因父气,不更禀取。”[1](《论衡·奇怪》)在王充看来,人在天地之间与万物无异,人的产生与万物一样都是天地在不经意之中自然而生的。人与万物同为天地所生,同是天地之子。因此,天地对于万物和人的恩德是一样的——既不作践物,也不偏爱人。这就是说,人亦物也,人的命运以及人在天地间的一切际遇与物无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指出:“语称上世之人侗长佼好,坚强老寿,百岁左右;下世之人短小陋丑,夭折早死。何则?上世和气纯渥,婚姻以时,人民禀善气而生,生又不伤,骨节坚定,故长大老寿,状貌美好。下世反此,故短小夭折,形面丑恶。此言妄也。夫上世治者,圣人也;下世治者,亦圣人也。圣人之德,前后不殊,则其治世,古今不异。上世之天,下世之天也。天不变易,气不改更。上世之民,下世之民也,俱禀元气。元气纯和,古今不异,则禀以为形体者,何故不同?夫禀气等则怀性均,怀性均则形体同,形体同则丑好齐,丑好齐则夭寿适。一天一地,并生万物。万物之生,俱得一气。气之薄渥,万世若一。”[1](《论衡·齐世》)
天地是什么,天地即气,天地就是由气构成的存在。进而言之,气又是什么,王充答曰:“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恬淡无欲,无为无事者也。”[1](《论衡·自然》)这就是说,气是一种恬淡无为、无知无欲的存在,气的无思无欲、恬淡无为表明,由气构成的天地也是无欲无为的。“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1](《论衡·谴告》)从这个意义上说,天生万物的过程是一个动而不欲、施而不为的过程,体现了天的自然无为。对此,王充写道:“或曰:‘凡动行之类,皆本有为。有欲故动,动则有为。今天动行与人相似,安得无为?’曰:‘天之动行也,施气也,体动气乃出,物乃生矣。由人动气也,体动气乃出,子亦生也。夫人之施气也,非欲以生子,气施而子自生矣。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施气不欲为物,而物自为,此则无为也。’”[1](《论衡·自然》)王充不仅从天地的构成上说明了天地是自然而然、无为无欲的存在,而且从逻辑推理上论证了天地没有意志和欲望,是恬淡无欲的存在。按照他的说法,口目是欲望器官,口欲食美味,目欲视美色。人有嗜好于内,发之于外,口目求之,必将为满足各种利欲而为之。反之,如果没有口目,也就没有了口目之欲;没有口目之欲,也就没有了动作思为的动机;没有动作思为的动机,也就不可能再去作为。由此看来,凡有为之属必有口目,没有口目也就自然无为。在此基础上,王充以天地一体为前提,进而证明天地没有口目等欲望器官:地以土为体,土无口目,可见地也无口目。天地,夫妇也。天的构造与地相同。“夫天体也,与地无异。诸有体者,耳咸附于首。体与耳殊,未之有也。天之去人,高数万里,使耳附天,听数万里之语,弗能闻也。人坐楼台之上,察地之蝼蚁,尚不见其体,安能闻其声。何则?蝼蚁之体细,不若人形大,声音孔气不能达也。”[1](《论衡·变虚》)这就是说,地体无口目,亦知天体无口目:“何以知天之自然也?以天无口目也。案有为者,口目之类也。口欲食而目欲视,有嗜欲于内,发之于外,口目求之,得以为利欲之为也。今无口目之欲,于物无所求索,夫何为乎!何以知天无口目也?以地知之。地以土为体,土本无口目。天地,夫妇也,地体无口目,亦知天无口目也。使天体乎,宜与地同。使天气乎,气若云烟。云烟之属,安得口目!”[1](《论衡·自然》)
至此,王充得出结论:天地既无口目等欲望器官,也就没有思为动作等欲望。万物和人类的产生是天地在运行中自然形成的。具体地说,天在运行中释放出气,气凝聚后产生万物和人类。天施气,并非故意生人生物。对此,王充反证说,如果说万物和人都是上天创造的,那么,要创造就要用手。试问:天地哪来那么多手去创造这世间万万千千种人和物呢?“草木之生,华叶青葱,皆有曲折,象类文章,谓天为文字,复为华叶乎?宋人或刻木为楮叶者,三年乃成。列子曰:‘使天地三年乃成一叶,则万物之有叶者寡矣。’如列子之言,万物之叶自为生也。自为生也,故能并成。如天为之,其迟当若宋人刻楮叶矣。观鸟兽之毛羽,毛羽之采色,通可为乎!鸟兽未能尽实。春观万物之生,秋观其成,天地为之乎?物自然也。如谓天地为之,为之宜用手,天地安得万万千千手,并为万万千千物乎!诸物在天地之间也,犹子在母腹中也。母怀子气,十月而生,鼻、口、耳、目、发肤、毛理、血脉、脂腴、骨节、爪齿,自然成腹中乎?母为之也?偶人千万,不名为人者,何也?鼻口耳目,非性自然也。”[1](《论衡·自然》)
二、“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
“疾虚妄”的王充断言“万物之生,皆禀元气”,是为了反对西汉以来占据主流地位的天人感应论和谶纬迷信。有鉴于此,他凭借“万物之生,皆禀元气”不仅彰显元气的本原地位,而且以元气自然进一步解释人的命运。王充强调,人为元气所生,人的命运是先天所禀元气决定的,归根结底取决于先天禀气的性质。正是先天所禀之气的不同决定了人、物各不相同的遭遇以及人与人做事结果的吉与凶。例如,“兵烧压溺遭以所禀为命,未必有审期也。若夫强弱夭寿以百为数,不至百者,气自不足也……命短则多病,寿短。始生而死,未产而伤,禀之薄弱也。渥强之人,不卒其寿,若夫无所遭遇,虚居困劣,短气而死,此禀之薄,用之竭也。此与始生而死,未产而伤,一命也。皆由禀气不足,不自致于百也”[1](《论衡·气寿》)。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从先天气禀上论证了人的不同命运。其中,强弱寿夭之命是指先天禀气厚薄所形成的命,这个命又可称为正命。对于正命,王充解释说:“正命,谓本禀之自得吉也。性然骨善,故不假操行以求福而吉自至,故曰正命。”[1](《论衡·命义》)可见,正命就是天生命好,不通过后天的努力就能得福得吉的命。
循着这个思路,王充认为,既然人的一切际遇都是所禀之气的性质决定的,那么,不仅人人有命,而且这个命在人受生之初就已经注定了,以后便永无更改。对此,他不止一次地断言:
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性命在本(指气——引者注),故《礼》有胎教之法:子在身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非正色不视,非正声耳不听。及长,置以贤师良傅,教君臣父子之道,贤不肖在此时矣。受气时,母不谨慎,心妄虑邪,则子长大,狂悖不善,形体丑恶。[1](《论衡·命义》)
人生性命当富贵者,初禀自然之气,养育长大,富贵之命效矣……命,谓初所禀得而生也。人生受性,则受命矣。性命俱禀,同时并得,非先禀性,后乃受命也。[1](《论衡·初禀》)
在王充看来,人和万物一样由气构成,由于禀气的不同,有了人畜之分;由于禀气的不同,有了人与人之间的贫富贵贱之别;还是由于禀气的不同,有了人与人之间的寿夭强弱之差。俱禀元气,或为人类,或为禽兽;并为人,或贵或贱,或贫或富;富或累金,贫或乞食,贵至封侯,贱至奴仆。这一切并非上天的禀施有左右,而是人物禀气不同,故而受性、受命有厚薄。对此,他强调,人在受命之初,禀气之时,其命已经注定并且固定了。第一,人的寿命长短是由禀气的厚薄决定的。对此,王充一而再、再而三地宣称:
夫禀气渥则其体强,体强则其命长;气薄则其体弱,体弱则命短。命短则多病,寿短。[1](《论衡·气寿》)
人之禀气,或充实而坚强,或虚劣而软弱。充实坚强,其年寿;虚劣软弱,失弃其身。天地生物,物有不遂。父母生子,子有不就。物有为实,枯死而堕。人有为儿,夭命而伤。使实不枯,亦至满岁。使儿不伤,亦至百年。然为实儿而死枯者,禀气薄,则虽形体完,其虚劣气少,不能充也……何则?禀寿夭之命,以气多少为主性也。[1](《论衡·气寿》)
死生者,无象在天,以性为主,禀得坚强之性,则气渥厚而体坚强,坚强则寿命长,寿命长则不夭死;禀性软弱者,气少泊而性羸窳,羸窳则寿命短,短则蚤死。故言有命,命则性也。[1](《论衡·命义》)
这表明,人之寿命长短取决于其禀气的实虚、厚薄、强弱与优劣,禀得厚实坚强之气者,长寿;禀得薄弱虚软之气者,短命。第二,人的贫富、贵贱也是由禀气决定的。对于禀气为什么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贫富贵贱之别,王充解释说,天上有众星,众星有大小、尊卑之序,它们所施的气也有贵贱尊卑之殊。人禀得富贵之气则富贵,禀得贫贱之气则贫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反复写道:
至于富贵所禀,犹性所禀之气,得众星之精。众星在天,天有其象。得富贵象则富贵,得贫贱象则贫贱,故曰在天。在天如何?天有百官,有众星。天施气,而众星布精,天所施气,众星之气在其中矣。人禀气而生,含气而长,得贵则贵,得贱则贱;贵或秩有高下,富或资有多少,皆星位尊卑小大之所授也。故天有百官,天有众星,地有万民,五帝、三王之精。[1](《论衡·命义》)
国命系于众星,列宿吉凶,国有祸福;众星推移,人有盛衰。人之有吉凶,犹岁之有丰耗。命有衰盛,物有贵贱。一岁之中,一贵一贱;一寿之间,一衰一盛。物之贵贱,不在丰耗;人之衰盛,不在贤愚。[1](《论衡·命义》)
从人的寿夭、贵贱由先天禀气决定的认识出发,王充进而断言,人的命运在禀气之初业已固定,以后便不可更改。例如,对于人的寿夭长短不可增减,他如是说:“人禀元气于天,各受寿夭之命,以立长短之形,犹陶者用土为簋廉,冶者用铜为拌杅也。器形已成,不可小大;人体已定,不可减增。用气为性,性成命定。体气与形骸相抱,生死与期节相须。形不可变化,命不可减加。”[1](《论衡·无形》)循着这个思路,不仅人的寿命有限量,人的贫富贵贱之命也是如此。这用王充本人的话说便是:“命贫以力勤致富,富至而死;贫贱以才能取贵,贵至而免。才力而致富贵,命禄不能奉持,犹器之盈量,手之持重也。器受一升,以一升则平,受之如过一升,则满溢也;手举一钧,以一钧则平,举之过一钧,则踬仆矣。”[1](《论衡·命禄》)
总之,在王充看来,人的死生寿夭等自然之命和贫富贵贱等社会之命都是由先天所禀之气决定的,即都是元气自然而然决定的。鉴于人在天地之间的处境,要想改变元气的决定是万万不能的。“人物系于天,天为人物主也……故人在天地之间,犹蚤虱之在衣裳之内,蝼蚁之在穴隙之中。蚤虱、蝼蚁为逆顺横从,能令衣裳穴隙之间气变动乎?蚤虱、蝼蚁不能,而独谓人能,不达物气之理也……人物吉凶统于天也。使物生者,春也;物死者,冬也。”[1](《论衡·变动》)原因在于:天,气也,自然也。正因为人的命运由气自然注定,所以,人的命运如何,完全视其禀气的性质而定。正因为人命是先天注定的,所以,人们对此既无法参与,又无法更改。这便是王充基于“万物之生,皆禀元气”,通过元气自然而推出的自然命定论。
王充进而指出,在现实生活中,人禀气所得的命又表现为累害与遇两种形式。禀气的先天命定与累害、遇是一致的,累害和遇表面上看由于人之外的力量所致,有时甚至以突发的偶然事件表现出来,然而,这些归根结底都是所禀之气先天注定的,因为一个人先天禀气的吉凶、厚薄就表现在后天的遇与不遇以及遭遇到的各种累害之中:人得尊贵之命,必遇;得卑贱之命,必不遇。人禀命凶,必遭累害。因此,一切看似偶然的事变都出于当初禀气受命之必然。
三、“信命者,则可幽居俟时”
从先天禀气决定人的一切命运的逻辑出发,既然人命与万物之命一样是受生之初所禀元气的性质决定的,便与后天的行为无关;既然人无法通过后天的人为或努力改变命运,人只能俟时待命,而不作祭祀、占卜等无劳之举。在此,王充特意强调,尽管人是天地所生,然而,由气构成的天地并不能决定人的命运,甚至无法与人交流。这就是说,凭借卜筮问天不能使人祛祸趋福。既然福祸之来在于幸与不幸,非人力所为,那么,人不必与命运抗争,一切都应对命听之任之,信天由命。于是,王充大力提倡幽居俟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宣称:“信命者,则可幽居俟时,不须劳精苦形求索之也。犹珠玉之在山泽,天命难知,人不耐审,虽有厚命,犹不自信,故必求之也。如自知,虽逃富避贵,终不得离……富贵之福,不可求致;贫贱之祸,不可苟除也。由此言之,有富贵之命,不求自得。信命者曰:‘自知吉,不待求也。天命吉厚,不求自得;天命凶厚,求之无益。’夫物不求而自生,则人亦有不求贵而贵者矣。人情有不教而自善者,有教而终不善者矣,天性,犹命也。”[1](《论衡·命禄》)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幽居俟时”是唯一的出路,甚至是没有选择的选择,那么,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听天由命;而要想听天由命,就先要知命。在王充看来,只要有了正确的方法,预知命运并不难。他说:“人曰命难知。命甚易知。知之何用?用之骨体。”[1](《论衡·骨相》)王充的知命之法便是“用之骨体”,即用骨体之法预知人的命运。所谓的骨体之法就是相卜,也就是通过观察人的生理构造如骨态、相貌、体形等来判断人的寿夭、贫富、贵贱、吉凶和福祸。这套方法之所以可行,秘密在于:“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于体。察表候以知命,犹察斗斛以知容矣。”[1](《论衡·骨相》)对于表候,王充解释说:“表候者,骨法之谓也。”[1](《论衡·骨相》)表候即是骨体,“体者,面辅骨法,生而禀之”[1](《论衡·初禀》)。由此看来,根据骨相预测命运的方法之所以有效可行,理由和根据在于:人禀元气而生,人命由元气而定;禀气不同,便形成不同的骨体。因此,通过观察每个人的骨体,便可以知晓其先天之命。有鉴于此,王充断言:“禀气于天,立形于地,察在地之形,以知在天之命,莫不得其实也。”[1](《论衡·骨相》)按照他的说法,观人骨相知其命运,进而预测其贫富、贵贱,与人观察盘盂与器皿而知其不同之用是一个道理。在这方面,他坚信:“故知命之工,察骨体之证,睹富贵贫贱,犹人见盘盂之器,知所设用也。善器必用贵人,恶器必施贱者;尊鼎不在陪厕之侧,匏瓜不在堂殿之上,明矣。富贵之骨,不遇贫贱之苦;贫贱之相,不遭富贵之乐,亦犹此也。器之盛物,有斗石之量,犹人爵有高下之差也。器过其量,物溢弃遗;爵过其差,死亡不存。论命者如比之于器,以察骨体之法,则命在于身形定矣。”[1](《论衡·骨相》)
基于这种理解,王充专门作《骨相》篇,阐发自己通过观察每个人不同的骨体而相卜知命的思想,为“幽居俟时”提供了具体办法。
首先,骨相之法可以测知人的寿夭、贫富和贵贱。王充认为,每个人生下来就有自己的表候,这些表候便是人之命运的征兆,是人贫富、贵贱、吉凶和寿夭的指示器。例如,人的寿命长短是其先天所禀元气决定的,每个人所禀的元气不同,必将造就各自不同的骨体。因此,通过察看骨体,可以知道人的寿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指出:“故寿命修短皆禀于天,骨法善恶皆见于体。”[1](《论衡·命义》)其实,观察骨体不仅可以看出人的寿夭强弱,而且可以知道人的富贵贫贱。例如,富贵之人尽管体形骨态各异,有一点却是相同的:他们“类同气钧,性体法相固自相似”[1](《论衡·骨相》)。这表明,这些人都禀贵命于天,都有吉验于地,因此命相一致。对此,王充云:“凡人禀贵命于天,必有吉验见于地。见于地,故有天命也。验见非一,或以人物,或以祯祥,或以光气。”[1](《论衡·吉验》)他进而指出,古代圣贤、将相都有奇特的体貌,这是他们大富大贵的标志。例如,黄帝的眉骨凸出,像龙一样;尧的眉毛与众不同,有八种颜色;舜的眼睛很特殊,有两个瞳仁;大禹的耳窝不同于常人,有三个窟窿;商汤的胳膊有别于一般人,每只胳膊上有两个肘;武王的眼睛长在头上,不用抬头就能看到天上的太阳;孔子的头长得四周高中间低,好像房顶倒过来一样。
其次,骨相之法可以预知人的操行清浊。王充认为,决定人贫富贵贱寿夭的是命,决定人操行清浊的是性。与命有表候一样,人之性也有效验。根据一个人的骨体、形貌,同样可以知道这个人的为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写道:
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惟知命有明相,莫知性有骨法,此见命之表证,不见性之符验也。范蠡去越,自齐遗大夫种书曰:“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犬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子何不去?”大夫种不能去,称病不朝,赐剑而死。大梁人尉缭说秦始皇以并天下之计,始皇从其册,与之亢礼,衣服饮食与之齐同。缭曰:“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视狼心,居约易以下人,得志亦轻视人。我布衣也,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须得志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交游。”乃亡去。故范蠡、尉缭见性行之证,而以定处来事之实,实有其效,如其法相。由此言之,性命系于形体明矣。以尺书所载,世所共见,准况古今,不闻者必众多非一,皆有其实。[1](《论衡·骨相》)
按照王充的说法,范蠡根据越王勾践长颈尖嘴的长相就知道他的为人:只能与人共患难,不能与人同享乐。根据这一预测,范蠡不久就离开了勾践,逃到了齐国。后来,果然不出范蠡所料,勾践的另一个大臣文种就被勾践赐剑而死。范蠡的侥幸与文种的不幸应验了骨体预知人之操行的说法,印证了尉缭根据秦始皇“隆准长目,鸷膺豺声”的相貌而预测其“少恩,虎视狼心,居约易以下人,得志亦轻视人”的为人。
再次,骨相之法可以预知人的婚配。王充强调,只有命相同的人,才可以婚配。命当富贵的男子娶富贵之命的女子,生下来的男孩也一定富贵。若是男女双方“异气殊类”,命相不一,婚配之后,男方则有先亡之祸。“富贵之男娶得富贵之妻,女亦得富贵之男。夫二相不钧而相遇,则有立死;若未相适,有豫亡之祸也。”[1](《论衡·骨相》)对此,他举王莽的姑母王正君与丞相黄次公两个例子从正反两方面进行了验证和说明。
王正君是皇后之命,却许配给了一个不是皇帝之命的人为妻。结果,还没出嫁就把未婚夫克死了。后来,她嫁给了赵王,把赵王也克死了。最后,王正君找南宫大有相面,相士说,她命当贵为国母,结果嫁给了宣王的太子刘爽即后来的元帝。宣帝死后立元帝,元帝死后立成帝,王正君便成了皇太后。王正君的例子表明,命相不同的人婚配,命贵的人必定要把命贱的人克死。王正君前二夫的不幸,就在于不懂得命相相同者才能婚配的道理,由于王正君贵为国母,而二夫“无帝王大命”,故被克死。
王充还以黄次公为例,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骨体之法在婚配中的作用。黄次公曾与善于相术的人同车俱行,看见一位十七八岁的女子,相者说此女子命当大富大贵,将被封为侯者夫人。黄次公停下车打量这位女子,一问知是邻居巫家之女,便娶之为妻。后来,黄次公果然大富大贵,位及丞相,封为列侯。如果黄次公命贱,必然会有王正君前二夫之祸。对此,王充解释说:“夫次公富贵,妇人当配之,故果相遇,遂俱富贵。使次公命贱,不得妇人为偶,不宜为夫妇之时,则有二夫、赵王之祸。夫举家皆富贵之命,然后乃任富贵之事。骨法形体,有不应者,则必别离死亡,不得久享介福。故富贵之家,役使奴僮,育养牛马,必有与众不同者矣。僮奴则有不死亡之相,牛马则有数字乳之性,田则有种孳速熟之谷,商则有居善疾售之货。是故知命之人,见富贵于贫贱,睹贫贱于富贵。”[1](《论衡·骨相》)
总之,王充坚信,根据骨相之法,察皮肤之理可以推断人的性命,百试不爽,没有不应验的。“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1](《论衡·骨相》)对此,他举了许多相骨灵验的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并且补充说,有人相卜之所以不灵验,是因为不懂得所相之骨“相或在内,或在外,或在形体,或在声气”的道理,相卜时不得要领——“察外者遗其内,在形体者亡其声气”[1](《论衡·骨相》),并非相术本身不灵验。如果正确地运用骨相之法,便可以准确无误地预测人的命运,进而更好地幽居俟命。
王充的元气自然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典型的元气论形态,由于强调作为万物本原的元气的自然无为,彻底而有力地反驳了天人感应和各种神秘主义,标志着中国古代唯物论发展的新阶段。与此同时,由强调元气的自然性出发,王充将人的一切后天际遇都说成是先天的命中注定,由夸大先天必然而走向宿命论。这种结局暴露了古代唯物论的历史局限,也使王充在反对天人感应和谶纬迷信的同时走向了极端,最终陷入了另一种迷信。
[1] 王充.论衡[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