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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商发展与儒学的变化

2012-08-15梁仁志

关键词:义利歙县徽商

梁仁志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明清徽商发展与儒学的变化

梁仁志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商人阶层的崛起是明清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等方面发生的一系列变革中较为突出的特点。作为明清商人群体的典型代表,徽商的发展对明清儒学产生了深刻影响:由于徽商的竭力宣扬和践行,不断调和义利关系和贾儒关系,不仅使明清儒学中义利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改善,还推动了新四民观的建立;而徽商将儒家学术自觉落实到具体的经商和社会实践中去,并打通贾儒之间的联系,以实现儒学“由儒及贾”的下移的行为,则进一步推动了明清儒学的世俗化发展。

明清;徽商;儒学;弃儒就贾;贾而好儒

明清是儒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转型期,理气心性之学开始向经史考证之学转变,儒学的世俗化倾向进一步加剧。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社会经济的变动当是重要因素之一,其中商人阶层力量的迅速壮大无疑又是社会经济因素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以往的研究往往涉及社会经济,但对商人阶层与明清儒学发展之间关系的具体论述却鲜有论及。①据笔者所及,仅余英时先生在《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年)及《士商互动与儒学转向——明清社会史与思想史之一面相》(载《余英时文集》第3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两文中有所讨论。鉴于此,本文拟以执明清商界牛耳的徽商为例,②关于明清商人及徽商发展、壮大情况的研究,可参见张海鹏、张海瀛主编:《中国十大商帮》,合肥:黄山书社,1993年;张海鹏、王廷元主编:《徽商研究》,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王廷元、王世华:《徽商》,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对此问题予以讨论,以期对于儒学发展变化的外在因素和规律有更为深刻的认识。

一、徽商的儒学信仰与实践

明清时期,儒贾兼业的现象十分普遍。傅衣凌先生说:“明清时代商品加剧发达,商人地位有所提高,但是由于中国的小农经济还是以男耕女织为中心的,这就先天地限制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怪异的现象,即是商而好儒、儒而好兼贾、儒贾不分。”[1]194-195其中尤以徽商“贾而好儒”的特色最为显著。这是由徽州独特的人文环境所造成的。徽州乃程朱阙里,二程尤其是朱熹在这里影响很大,“自宋元以来,理学阐明,道系相传,如世次可缀”[2]卷一,使徽州风俗“益尚文雅”,“自朱子而后,为士者多明义理,称为‘东南邹鲁’。”[3]卷一在朱子及其后学一代一代影响下,徽州成为“人文辈出,鼎盛辐臻,理学经儒,在野不乏”的“儒风独茂”[4]之地。加之此地宗族制度十分牢固,在宗族势力的影响和推动下,人们“读朱子之书,取朱子之教,采朱子之礼,以邹鲁之风自恃,而以邹鲁之风传之子若孙也”[5]。儒学的影响日益深入人心。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徽商自然对儒学怀着特殊的信仰,如明歙县徽商许海,“商游乃心好儒术”[6]卷十三;吴彦先,“虽隐于贾,暇辄流览史书,与客纵谈古今得失,即宿儒自以为不及”[7]第五册。休宁徽商汪应浩,“虽游于贾人乎,好读书其天性,雅善诗史,治《通鉴纲目》、《家言》、《性理大全》诸书,莫不综究其要,小暇披阅辄竟日”[8]卷六。清休宁徽商金鼎和,“躬虽服贾,精洽经史,有儒者风”[9]卷六;汪志德,“虽寄迹于商,尤潜心于学问无虚日……尤熟于史鉴”[10]卷四二。歙县徽商潘汀州,“虽托于贾人,而儒术益治”[11]卷九。绩溪徽商章策,“虽不为贴括之学,然积书至万卷,暇辄手一编,尤喜先儒语录”[12]卷二六。在徽州的谱牒、方志中,关于徽商好儒的例子比比皆是。

徽商不仅将儒学作为自己的信仰,更自觉践行,“贾名而儒行”。如徽商郑朝霁,“事贸迁,驰心猗顿,托迹计然,东涉淮泗,西历郢鄢。审势趋会,顺时卑昂,务完母息,操赢过当。弗侈于盈靡,淫于荒蓬,矢斯酬厥业……虽商而儒”[13];汪尚俸,“赋性谦和,与物无竞,尤闲礼度,揖逊雍容,盖迹贾而心儒者也”[10]卷三一;鲍雯,“恂恂如书生,一切治生家、设智巧、用机械者,君顾屏弃不屑,但推至诚待人”[14]卷二;程善敏,“弃儒就贾,承祖父之遗业,客廛于春谷之清江,行白圭治生之术。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同甘苦,克俭克勤,弃取异尚”[15]。正是由于徽商“儒行”所透出的浓浓的儒商气质,明人谢肇在《五杂组》中将其与江西商人作比较后指出:“新安(徽州)人近雅而稍轻薄,江右(江西)人近俗而多意气”[16]卷四。清代徽州籍大儒戴震也说:徽商“虽为贾者,咸近士风”[17]卷十二。

二、徽商对儒学的改造

从某种意义上说,徽商对于儒学的信仰乃是“心向往之”,经商却是徽州人多地少的生存压力使然,正如万历《歙志》所言:“吾邑(徽州)之不能不贾者,时也,势也,亦情也”[18]。然而传统文化对商业、商人的排斥和鄙视却给这些深受儒学浸润的徽商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使他们内心深处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如徽商洪庭梅致富后就曾慨然说:“今庶几惟所欲为,奚仆仆风尘以商贾自秽”[19]卷五八。汪才生也告诫儿子要奋发业儒,“毋效贾竖子为也”[20]卷六七。这种自卑感迫使“贾而好儒”的徽商不得不试图对传统的儒家伦理进行调适,以为商人辩护。然而由于“从文化形态来讲,商人文化并不是对传统文化的扬弃,而是对传统文化的熔铸和改造”[21]28,徽商“固然敢于大胆反抗传统对于工商的轻视,却又往往从传统的伦理道德中去寻找反抗的依据,而缺乏决裂的勇气”[1]197-198。因此,徽商对传统儒家伦理的调整并非是对儒学的反动,而是在儒学内部对儒学进行的一种改造,这种改造主要体现两个方面:

一是不断调和义利关系,使其从对立走向统一。自从孔子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22]里仁之后,义、利就成了区分君子和小人的两种对立的人格,义利关系也成为儒家长期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程颢说:“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23];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24]。宋明理学家在重视义利关系的同时,更严于辨析义利,“抑制功利意识构成了理学一以贯之的主导原则”[25]。王阳明就说:“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一有谋计之心,则虽正谊明道亦功利耳”[26]卷十二。这就使义利之间的对立关系更趋紧张,也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对以谋利为目的的商人阶层的歧视。在义利关系的问题上,徽商却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既可“以义为利”,也可“以义获利”,同时认为“儒者直孜孜为名高,名亦利也。藉令承亲之志,无庸显亲扬名,利亦名也”[20]卷五四。也就是说,“义”与“利”不仅可以相互为用,甚至可以相互转化。如绩溪徽商江通“以义获利,为乡里所重”[12]卷二四。婺源徽商李大意常以“财自道生,利缘义取”[27]第五册开导他的晚辈。同时,徽商在经商实践中还力图做到重义轻利、非义之财不取。如明休宁徽商程琼,“虽居市井,而轻财重义”[28]284。休宁徽商汪坦,“虽托游于货利之场,然非义弗取”[10]卷一六八;汪起凤,“从父四峰公命以儒服贾。……绝口不道奇赢……不言利而利自饶”[8]卷六;江叔礼,“弃儒服贾。虽勤于生,而殖轻利重义”[29]卷九。歙县徽商凌晋,“与市人贸易,黠贩或蒙混其数以多取之,不屑屑较也;或讹于少与,觉则必如其数以偿焉”[30]卷四。清黟县徽商舒遵刚甚至直接从商人角度重新诠释了义利关系,他说:“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并设喻说:“钱,泉也,如流泉然。有源斯有流,今之以狡诈求生财者,自塞其源也。今之吝惜而不肯用财者,与夫奢侈而滥于用财者,皆自竭其流也。人但知奢侈者之过,而不知吝惜者之为过,皆不明于源流之说也。圣人言,以义为利,又言见义不为无勇。则因义而用财,岂徒不竭其流而已,抑且有以裕其源,即所谓大道也”。[31]卷十五经过徽商的竭力宣扬与践行,义利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改善,为明清义利关系从对立逐步走向统一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是不断调整贾儒关系,从而推动了新四民观的建立。传统儒家文化中“士农工商”的四民观使“士”的地位一直高高在上,“商”则始终处于社会的最底层,这对于经济上富庶的徽商来说,显然是不能容忍的,他们竭力调整“商”与“士”,也即贾儒之间的关系。明歙县徽商凌世明与弟世节,因在家务农“一年所入,祗完一年所出”,意欲经商,遂征求其父亲意见:“四民之中,士农工贾,士固不能,工非所习,儿欲以农兼贾积赢余以备凶荒之岁,可乎?”可见,在世明、世节兄弟看来,士、农、工、商彼此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分工的不同而已。休宁徽商汪尚可说的更为直接:“古者四民不分,故傅岩鱼盐中,良弼师保寓焉。贾何后于士哉?世远制殊,不特士贾分也,然士而贾其行,士哉而修好其行,安知贾之不为士也。故业儒服贾各随其矩,而事道亦相为通,人之自律其身亦何艰于业哉?”[10]卷一六八明确指出士、农、工、商的四民序列本来就是不存在的。清歙县人凌应秋在《沙溪集略》中说:“余乡上下两干田畴平野。昔时人大半安于农业,习儒习贾,各有正务,而游手者寡”[30]卷二。将“习贾”与“习儒”放在同等的地位,同样视为“正务”,显然摆脱了旧四民观的束缚。徽商不仅竭力宣扬“贾”与“儒”都是正务,仅仅分工不同而已,还直接宣称贾儒地位平等,甚至认为“业贾”比“业儒”成功的机会还要大!明歙县人汪道昆说:“大江以南,新都(徽州)以文物著。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要之良贾何负闳儒,则其躬行彰彰矣”[20]卷五五。徽商程季也认为:“澧故非薄为儒,亲在儒无及矣,籍能贾名而儒行,贾何负于儒”[20]卷五二。徽商吴柯更指出:“士而成功也十之一,贾而成功也十之九”[7]第五册。徽商的竭力宣扬使徽州传统的“士、农、工、商”的旧四民观得以逐渐瓦解,“士、商、农、工”的新四民观得以逐步建立,近代徽州人许承尧在《歙事闲谭》中就说:“商居四民之末,徽殊不然”[32]卷十八。

三、徽商与儒学的世俗化

世俗化是明清儒学转型的一个重要倾向,郑宗义认为:“随着明末政局的日益衰败以至覆亡,(儒学)形上与形下的外在紧张及崩离危机亦由内圣成德的领域逐渐扩散至外王经世的领域。”[33]171余英时也认为:“在16世纪儒家的知识分子中,渐渐有一种趋势,即将形而上学的空论落实于各阶层都能接受的信条。”余氏同时又指出:“引人深思的是:这样的新发展是否与当时商业文化的勃兴有关?”[34]158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徽商对于明清儒学的世俗化发展的影响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将看似空洞的儒家学术落实到具体的经商实践中去。以“治生论”为例,元代许衡“治生论”一出,即成为儒学史上的一个重要命题,明代王阳明的弟子就先后两次向老师问到许衡关于“治生”的意见,清人沈也提及此说,此说遂又成为了“明、清儒学中一重要公案”。[35]191-198然而这种讨论不仅限于学者之间,商人也积极参与其间,并且把它作为经商的“理论依据”。如徽商方尚瑛,“因念古人有言,儒者亦须急于治生。戊戌己亥间,游毗陵,小试计然术。数年,徙业姑苏,僦居阊门吴越”[36]卷十九;黄崇德,“初有志举业,(父)文裳公谓之曰:‘象山之学以治生为先。’公喻父意,乃挟赀商于齐东”[37]。清歙县人阮弼的例子也颇能说明徽商与“治生论”之间的关联,阮弼常叹曰:“吾欲为良士,无修糈则无师,良士安可为也;吾欲为良医,医必历试,一不验则将杀人,良医安可为也”。于是他向考氏请教:“郡人率以贾代耕,虽有良田,不耕不获,吾家负宿逋不报,宁坐困而不求治生,自今犹复悠悠,何以仰事。儿请具资斧,将服下贾于四方。”得到考氏肯定后阮弼赴芜湖等地经商,“利且数倍”[20]卷三五。清歙县徽商许文广的“吾为人子不能养母,顾使母养耶!我生之谓何”之叹则道出了徽人“治生”的急迫性。徽商还非常注重“以儒饰贾”,将儒术作为自己的“贾道”。汪道昆说:“余惟乡俗不儒则贾,卑议率左贾而右儒,与其为贾儒,宁为儒贾,贾儒则狸德也,以儒饰贾,不亦蝉蜕乎哉”[20]卷六一;歙县徽商黄长寿,“少业儒,以独子当户,父老,去之贾。以儒术饬贾事,远近慕悦,不数年赀大起”[11]卷九。“以儒饰贾”不仅成功地实现了儒学从形而上到形而下的转变,对徽商的成功也起到了切实的效用,清徽州人吴吉祜就说:“余每笑儒者龌龊,不善治生,一旦握符,莫如纵横,习儒而旁通于贾,异日为政,计然桑孔之筹,岂顾问哉?”[7]第四册

二是打通了贾儒之间的联系,完成了儒学“由儒及贾”的下移。余英时认为:“15、16世纪儒学的移形转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历史现象。大体言之,这是儒学的内在动力和社会、政治的变动交互影响的结果。以外缘的影响而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弃儒就贾’的社会运动和专制皇权恶化所造成的政治僵局。这二者又是互相联系的:前者以财富开拓了民间社会,因而为儒家的社会活动创造了新的条件;后者则堵塞了儒家欲凭借朝廷以改革政治的旧途径。这两种力量,一迎一拒,儒学的转向遂成定局”[38]163。“弃儒就贾”不仅使儒学在形式上实现了“由儒及贾”的下移,更为重要的是很多“弃儒就贾”的商人还自觉以经商所得的物质财富来践行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的历史使命,甚至超过了士人,清人沈所谓“为士者转益纤啬,为商者转敦古谊”[39]卷二四即是此指。徽人“弃儒就贾”者颇多,如明婺源人李世贤,“有大志,业儒不竟。……念父苦治生,弃去从诸父贾云间白下”[40]卷七三;清婺源人潘觐光,“念父经营劳瘁,弃儒就贾”[41]卷三十;李大祈,“惧堕其先世业……于是弃儒服”[42]。清歙县人江羲龄,“以亲老家贫,弃儒服贾,以为供养”[29]卷九;许海,“去儒即商”[6]卷十三。这些“弃儒就贾”的徽商不仅“商游乃心好儒术”[6]卷十三,或在商业经营中“贾名而儒行”,更将士大夫的使命作为自己的使命,清歙县徽商鲍雯,“少敦敏,喜读书,手录六经子史大义,积数十箧。……不得已往理其业。虽混迹廛市,一以书生之道行之,一切治生家智巧机利悉屏不用,惟以至诚待人,人亦不君欺,久之渐致盈余。……家既饶,特亟施予,遇人之急,推解无倦色。尤厚于宗族,莛恤无算,常欲置义田以禀贫者,自书《钱公辅义田记》于屏,用志不忘”[14]卷二;黄文茂,“雅好儒术……善于治生……治生虽纤以勤,至于周穷赈匮,挥金不靳,如弃吐涕,无分毫爱惜心”[36]卷五。婺源徽商金玉成,“弃儒就商。……性好施,尝捐千金倡修紫阳书院。壬戌(嘉庆七年)邑大饥,指粉平粜,且买金陵地数亩,掩骼埋缩。其他建桥梁十余处,修道路数十里”[41]卷二九。

综上,由于徽商的竭力宣扬和践行,不断调和义利关系和贾儒关系,不仅使明清儒学中义利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改善,还推动了新四民观的建立。而徽商将儒家学术自觉落实到具体的经商和社会实践中去,并打通贾儒之间的联系,以实现儒学“由儒及贾”的下移的行为,则进一步推动了明清儒学的世俗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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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3

A

2095-0683(2012)02-0001-04

2011-12-28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BZS039);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ZD094)

梁仁志(1980-),男,安徽长丰人,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校刘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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