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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以哈尔滨市区九县问卷调查为例

2012-08-15郭岩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大学生村官村官农村

郭岩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150080)

黑龙江省“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
——以哈尔滨市区九县问卷调查为例

郭岩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150080)

选聘大学生“村官”,是新时期我党加强和改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高素质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大致了解了黑龙江省“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大学生村官”队伍整体稳定,在各自岗位上较好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仍存在选聘制度不够完善、福利待遇偏低、未来出路堪忧等三方面突出、共性问题。解决问题的前提是“大学生村官”要提升自身的各方面素质,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成长环境、选聘录用、社会保障、监督考核奖惩、创业成才及退出机制,或可为推进大学生村官政策提供可资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大学生村官;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一、调查概况

(一)黑龙江省“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选聘大学生“村官”,是新时期我党加强和改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高素质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黑龙江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于2004年开始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在全国起步较早。2004年、2005年,全省先后选派了两批共2 342名“村村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基层服务。从2008年至2011年,全省共选聘1 787名“大学生村官”,目前在岗人数为1 749名。2012年全省计划选聘1 428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11年,黑龙江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511人。其中男生180人,女生331人;大学学历50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5人;中共党员152人,共青团员352人,群众7人,其中优秀团干部和学生干部90人;社科类专业292人,理工类专业127人,农林牧渔类专业21人,其他71人;毕业于地方所属院校442人,中央部门所属院校5人,教育部直属院校62人,其他2人;应届毕业生326名,往届毕业生129名,服务基层的项目生56名。

总体看,“大学生村官”制度凝聚了各方的目光及期待,黑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大学生村官”能够积极工作,在各自岗位上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研究过程

哈尔滨作为黑龙江的省会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也是较早从大学生毕业生中选拔“村官”的地区。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2004年就开始选聘“村村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2009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落实实施“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工程,从2009年起,为全市没有配齐高校毕业生的行政村选聘1名高校毕业生协助村委会工作。截至目前哈尔滨共选聘“大学生村官”500名,在岗473名,是黑龙江省15个市(地)选聘和在岗人数最多的城市。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哈尔滨基本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大学生村官”制度,并且在全省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此,我们选择哈尔滨市“大学生村官”作为样本进行分析。

(三)研究对象

主要包括两类村官:一类是2004、2005年黑龙江省选派“村村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为期两年的志愿服务,并于2006、2007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自愿继续在农村服务、续签6年服务合同的“村村大学生”志愿者;一类是2009年以来黑龙江省按照中央政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四)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对哈尔滨市辖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阿城8个区和宾县、巴彦、依兰、延寿、木兰、通河6个县,五常、双城、尚志3个县级市的357名在职“大学生村官”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回收率95%,回收问卷的完整程度达到90%,回答的可信度达到85%。

2.典型访谈。在前期对问卷进行初步统计的基础之上,针对问卷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选择两类有代表性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访谈。通过访谈及问卷调查分析,总结“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所面临的问题,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对策建议。

二、问卷结果分析

(一)“大学生村官”的生源背景

1.自然状况。43%为男生,57%为女生;25~30岁占71%,30~35岁占19%,25岁以下和35岁以上占8%和2%;本科生占68%。在农村工作2~5年的占53%,5年以上的占25%。城市生源占43%,小城镇生源占26%,农村生源占31%。

2.专业分布。以人文社科类为主。人文与社会科学专业占53%,工程与技术科学专业占22%,农业科学专业只占4%。“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分布不均衡,与新农村建设中对农业、农村建设所需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要求存在差距。

3.政治面貌。以中共党员和共青团员为主。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共占约55%,共青团员占33%。说明“大学生村官”为黑龙江省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

(二)“大学生村官”的思想政治状况

1.真心想为新农村建设出力成为大学生下基层的主要动机。选择“为农村做实事,为新农村建设出点力”的占60%,52%的大学生选择了“暂时缓解就业压力”,以“个人的理想抱负”作为出发点的占29%。说明有相当部分大学生(农村出身居多)对农村有着深厚感情,很想深入基层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与价值。尽管有些大学生选择当“村官”是为了解决个人就业问题及迫于社会竞争压力之下的权宜之计,如为“考公务员政策优惠”、“考研政策优惠”的约占35%和11%,但从内心来讲这些“村官”确实是非常珍惜现有的工作,由衷地想为农村做一些实事。

2.“村官”们具有坚定、自信、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选择“路在人走,事在人为”的占45%;选择“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占27%;选择“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占21%;选择“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占11%;选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占7%。这表明黑龙江省大多数“大学生村官”有科学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自身、国家和社会有责任感,坚信通过自身努力,一定会取得好结果。

3.大多数“村官”关心党的建设与发展。在问到“您认为当前影响党群关系的最主要问题”时,选择“贫富差距与社会不公”的占45%;选择“上学贵、看病难”等民生问题的占40%;选择“贪污腐败与不正之风”的占15%。说明“大学生村官”认为利益分配不公造成的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对党群关系造成了重大影响,对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问题感同身受,认为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是影响当前党群关系的重要因素。

(三)“大学生村官”的岗位分布与职业认同

1.岗位分布以村支书和村主任助理为主。目前大多数“大学生村官”在村级组织任职,按政策性规定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任助理为主,共占约70%,但实际有近20%的“大学生村官”被抽调到乡镇政府、区行政等部门工作,与政策要求相违。

2.以从事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常务工作为主。约57%的“大学生村官”日常工作是“整理文件资料、起草文字材料、接电话”,约有23%“在乡镇打字、写稿、整理资料”,从事专门远程技术服务的约占13%。

3.大多数“村官”都参加过岗位培训。有60%的“村官”参加过岗前入职培训,有40%在入职后参加过在职培训。还有约占20%和24%的“村官”参加过业务辅导以及进行参观交流等。部分“村官”被提供了诸如荣誉获奖和晋升等机会。

4.大部分“村官”能得到村干部、村民及家人的支持和赞同。56%的村干部对“村官”提出的计划、建议、意见“比较重视和支持”,约68%的村民对待“大学生村官”非常热情,寄予较大期望,88%的“村官”认为所在村的村两委委员“非常有能力、有水平,自己工作有干头”,54%的“村官”家人“非常支持”其职业选择。

5.多数“村官”认为可以在从事本专业工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由于岗位及其他因素所限,约53%的“村官”只能在“帮助做文字处理、档案整理等工作”方面发挥作用,约35%的“村官”从事“组织宣传,推动乡风文明”,“传授实用技术”和“带领群众致富”占17%和4%。自认为应该可以在“从事本专业工作”、“传授群众需要的技术知识”以及“带领群众致富”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的“村官”约占47%、31%和10%。

6.大多数土生土长的“村官”能够在本岗位上发挥很大作用。有57%的“村官”认为他们出身农村又回到农村,任职时间超过2年,对村情比较熟悉,了解村民的真实所需,能更快地适应农村生活,发挥自身优势与所长,为村民解决实际问题、为村干部带来专业知识与致富信息。

(四)“大学生村官”的工作体会与忧虑

1.认为“所学与农村社会要求不相符合”成为工作中面临的最主要问题。选择这项的“大学生村官”约占37%;其次是“缺乏能力、经验及阅历”、“缺乏对农村的深入了解”各占28%和21%;认为“缺少创业资金”的占15%,认为“工作内容繁杂,无法施展拳脚”的占4%,选择“条件艰苦,不能安心工作”和“婚恋问题”的占2%和3%。说明由于选聘政策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村官”们的专业特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与农村社会的实际需求相脱节,不能完全人尽其才。而“村官”们通过实际工作的开展,意识到自身能力的欠缺(尤其是来自城市的大学生),对农村缺乏深入了解,不能很好地融入农村基层。特别应引起重视的是有15%的“村官”具备带领群众劳动致富的能力,但面临着缺乏创业资金与创业平台的困惑。

2.认为“农林牧渔”方面的专业知识最缺乏。该选项约占47%。选择“社会管理”和“法律法规”方面专业知识最缺乏的人占了23%和21%,约6%的“村官”认为最缺乏“市场营销”方面的专业知识,而那些续聘的村村大学生基本上都选择“其他”项,因为他们大多从事乡村镇中小学教师工作。这表明,深入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作为村级特设岗位人员,具备农村最需要的“农林牧渔”专业背景的人非常少,严重存在着专业与岗位不对口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专业人才还有一定差距。

3.认为“身份问题应得到法律认同”方面的制度亟待完善。超过半数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选择此项。其次是“政策稳定性”方面,约占37%,再次是“健全流动机制”方面,约占15%。这反映出目前“大学生村官”的身份缺乏法律依据和保障,最应在法律层面给予确立和完善。同时,在政策的稳定性及“村官”的流动性方面也应建立长效机制,为“大学生村官”的出路提供相应保障。

4.认为整体薪酬待遇水平不均衡,“待遇相对低”是“村官”流动的主要原因。2011年,哈市农民人均纯收入9 608.3元[1],城市居民全年人均总收入22 079.4元[2],“大学生村官”每月补贴在1 500~2 000元的占50%,2 500元以上占4%。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的分别占44%、51%、21%,参加商业综合保险的占33%。工资收入中包含交通补助费的占63%,住宿补助的占12%。尽管哈尔滨市五个老城区“大学生村官”的养老保险已经全部落实,其他地区也正在推进中,“村官”的收入水平介于农民和城市居民之间,但综合起来整体薪酬待遇水平呈现不均衡态势,其主要原因在于有些区县市社会保障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有接近半数的“大学生村官”认为“待遇相对低”是其流动的主要原因。其次是“理想抱负难以实现”,约占17%;选择“作为考公务员、进事业单位的跳板”和“工作环境与想象的反差太大”的比例相当,约为14%;选择“难以融入农村”,约占4%。由此看出,虽然近50%的“村官”收入在1 500~2 000元,有的区县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将其收入提高至2 500元以上,但毕竟只是一部分。近半数的“村官”由于没有享受到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加上对自身期望值过高,理想与现实之间差距过大等因素导致“待遇相对低”成为流动的主要原因。

5.最担忧未来的出路问题,但非常珍惜现有的工作。调查显示,选择“如果需要继续留在农村”的占52%;其次是选择“考公务员和考研究生”,占40%;选择“自主创业”的占4%,4%的人选择“迷茫,还没打算”。反映出他们虽然对未来的出路很担忧,但迫于社会竞争就业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对于目前的这份工作又非常珍惜,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依赖思想,自主创业、自谋出路的意识和能力都比较弱。

相当数量的大学生感觉“村官”经历是一笔宝贵财富,对未来抱有比较乐观的态度。当问到“村官经历对您今后的发展起到什么作用”时,选择“收获很大,锻炼能力”,占57%,选择“了解农村的基本情况”,占31%,选择“积累了人脉”和“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占7%和5%;当问到“您对未来发展的看法怎样”时,选择“比较乐观”,占48%,选择“非常乐观”,占20%,但也有近26%的大学生选择了“不好说”,6%的大学生感觉“悲观、前途未卜”。这表明党中央实行“大学生村官”政策从培养党政干部后备人才的角度来看作用积极,但也存在很多制度层面的问题,需要寻求针对性的对策来解决。

三、“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黑龙江省选拔大学生下基层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大学生村官”队伍整体稳定。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中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选聘制度不完善

1.选聘方式存在缺陷。目前选聘“大学生村官”大都是由中央向各地分派预选聘名额,由省委组织部向各市地分派,统一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通过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组织考核确定的方式,这仍旧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组织选拔人才方式。这种方式存在着岗位实际需求与选聘的人才不对等的缺陷,各地主要是为完成上级分摊任务,重形式,轻质量。

2.岗位配置单一。目前“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配置主要是村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助理等村级特设岗位,协助村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虽然大多数“大学生村官”综合素质较高,经过岗前培训能够很快适应农村工作并较好地发挥作用,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认为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村务工作不对口、无法发挥专业特长。

3.选聘结构失衡。调查显示,男女比例结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的结构,人文与社科、工程与技术科学、自然科学、农业科学的结构,应届生、往届生的结构,本市县籍、所属村镇籍、外省籍的结构[3],省会等中心城市与相对偏远地区农村选聘村官的结构,中央选聘村官与地方选聘村官的结构等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失衡情况。

(二)福利待遇偏低

1.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0.2万元太低。2011年,黑龙江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 696元[4],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 810元[5],勉强达到全国水平的70%,排名倒数第六位[6]。加上物价水平高涨,村官生活压力较大。

2.县级财政困难,规定补贴没有完全到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生活补贴,目前每名“大学生村官”每年需要补贴25 000元左右。中央财政按人均2 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0.2万元,超出1.2万元部分,由各地在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给予补助。在上级补贴的基础上,县(市、区)需要配套13 000元左右,有些财政困难补贴没有完全到位。

3.由身份问题引发社会保障没有全部落实。按照政策待遇,聘用期间应该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而调查显示,因为“村官”身份特殊,不属于事业单位人员、也不属于社会流动人员,无法按现有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纳入相应体系。虽然哈尔滨市市委组织部已经将五个老城区的“大学生村官”保险全部落实,其他区县也正在推进中,但截止到目前为止即使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县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率都不足50%,商业综合保险的参保率为33%。

(三)“未来出路”现状堪忧

1.职业角色法律定位不准确,导致出路尴尬。按照中央政策,“大学生村官”作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职务。可见“大学生村官”根本无法进入村两委,因为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相矛盾。因“村官”非“官”非“农”,不具备村民身份,没有参加选举的资格。所以其职业法律定位不准确,导致这一模式无法制度化、常态化,出路尴尬。

2.自主创业的平台与政策支持落实不到位。(1)从中央到地方关于实质性操作性支持政策,落不实。比如,在创业资金、创业贷款、创业项目等方面。(2)省级出台的就业政策支持,缺少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落实不到位。比如,省政府2009年制定出台的关于支持大学生基层就业的一系列政策中,实质性落实的少。(3)原定政策的时效性,因现行政策改变而不能兑现。如2004、2005村村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的有关政策待遇。“大学生村官”思维灵活,视野开阔,综合素质高,他们带来了新技术、新方法,也不乏带领农民致富共富的专业人才,但由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的平台与政策支持落实不到位,导致这部分有激情、有能力、肯潜下身来真正为农村事业发展出力献策的“大学生村官”们无法创造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点,与党中央制定政策初衷相背。

四、解决“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大学生村官”首先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认清就业形势,转变思想观念,把去农村工作作为自己建功立业、贡献社会、创业成才的大好时机,了解村情、民情、新农村政策,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和各方面素质,真正沉下身来,为我党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为我省新农村建设献力献策。其次,要将“大学生村官”这种模式制度化、常态化,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成长环境机制

一是建立专门执行管理机构。成立省、市、县三级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办”),隶属各级组织部,特设专人动态跟踪管理“大学生村官”整个队伍建设情况。二是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村官管理机制。实行从中央到乡镇五级垂直管理制度化[7],规范选拔、培训、管理、监督、考核、奖惩、辞退等方面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三是建立和完善人文关怀机制。各级“管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人文关怀,在思想、住宿、通勤、饮食、婚恋、福利待遇等方面建立一条龙服务机制。四是完善政策稳定性机制。按照中央要求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做好政策衔接、统一,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加强省级政策出台力度,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五是建立和完善社会舆论引导机制。充分发挥各种舆论媒体的引导宣传作用,正确解读优惠政策,宣传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的优秀榜样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积极导向。

(二)建立和完善选聘录用机制

一是实行“双向”结合、定向培养与定点选派相统一的选聘模式。由中央财政补贴,省里设立专项经费,由各级“管办”与指定农林牧渔院校以及我省各地农村高中生签订三方协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原则,由各培养高校按照农村的实际要求制定培养方案,突出实用技术培养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中急需的技术类专业人才,组织部备案,实行校村订单培养模式。毕业后遵循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回到所在农村,解决了专业与岗位不对口问题。二是岗位设置多样化。应突破单一模式,结合农村实际需要及选聘到村大学生的学科背景、优势特长设置多样化岗位,发挥大学生所学所长。当前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农业科技、工业、生物、服装、食品加工、建筑业、交通运输、旅游饮食服务、土地市场管理、环保、商贸、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各级各类教育、医疗卫生、公共管理、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人才[8]。三是实行有步骤、有计划地选聘优秀“大学生村官”,保证其整体队伍优质平衡。中央可就全国大学生分布及就业需求情况将各个地区进行分批分类分层次,按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动态整体调控。各级组织部、“管办”结合各个地区基层岗位对人才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局部把控,以保证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能源源不断地输送到“村官”岗位上,使其队伍整体平衡。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一是中央应按照八大区域[9]分类制定补贴标准。目前,中央财政补贴是按照经济带划分为西、中、东部拨付,黑龙江省属中部地区。中部地区有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个省、区。2011年黑龙江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远落后于中部其他地区与西部边远地区相近。因此,中央应按照东北地区、北、东、南部沿海、黄河、长江中游地区、西南、大西北地区划分八大区域重新制定补贴标准,黑龙江应属东北地区。二是省级财政应提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目前,省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0.2万元。对国家级贫困县的“大学生村官”补贴应由中央、省全额拨付,减轻农村基层负担,使县(市、区)更多精力和资金投入改善大学生工作和生活条件上。三是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相应法律法规,以政府雇员模式选聘“村官”,参照公务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提供相应法律保障。四是修订和完善选民登记制度,“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满五年后可根据自愿原则,经考核合格将其户籍转入所在地,使其具有选民资格。

(四)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奖惩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实行村民、乡镇干部对村官的民主满意度测评机制,制定严密测评体系及德能勤绩廉考核制度。对“大学生村官”实行严格、公正、有效的动态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建立健全符合其特点的量化考核标准及质量评估体系,履行岗位目标承诺制,签订目标责任状。二是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将工作绩效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奖、年终工作绩效奖、文明单位标兵奖等奖励范围内。对于创业成才、招商引资为本村经济建设做出贡献者给予按比例提成奖励;对于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热爱农村事业的“村官”,应列入乡镇后备干部队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村官”,可给予优惠政策单考单录为公务员、优先录取为研究生,优先选干、提干等;对于承诺目标最终无法完成者实行相应惩罚,扣除其岗位目标责任制奖及年终工作绩效奖,并进行为期半年留用考查,根据其表现,对不称职、不合格、不适合以及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坚决予以及早、合理清退,保障“村官”队伍的质量,形成人才流动的良性循环。

(五)建立和完善创业成才机制

一是加强创业富民意识的引导。根据“大学生村官”的专业特长、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将创业引导与黑龙江省农业发展优势及农业现代化建设结合,定位创业方向;优化创业工作服务,逐人建立培养规划,明确培养方向,建立创业培训基地,成立创业专家技术指导服务站,形成“大学生村官”+农业龙头企业、“大学生村官”+农技专家、“大学生村官”+农民致富能手“1+3”结对帮扶机制;落实培养措施,在强化技能培训的同时,强化实践锻炼,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使创业项目适合本乡本土农村的实际。二是强化创业资金扶持。成立由省、市、县财政设立专项“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以贴息扶贫贷款的方式将“大学生村官”列入基金重点放贷对象,解决创业资金瓶颈制约问题;明确基金用途,规范基金运作,主要支持用于农业生产、个体经营所需,给予最优惠贷款政策。三是强化创业扶持与激励政策。在项目申报及证照办理、用水用地用电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政策优化扶持[10];实行税费优惠激励,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专项奖励基金,表彰先进,并将创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及创先争优重要依据。

(六)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二是“大学生村官”的退出机制由“就业安置”转变为“货币补偿”,可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岗位类型、不同贡献大小等分区分层制订补偿标准[11]。不给“大学生村官”未来工作和职业的安置和安排以承诺,任职期满后对于不愿意继续在农村工作的“村官”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让其自由择业。防止“大学生村官”将来安置出现问题或公务员、研究生梦想破灭而滋生出一个庞大、不满的失望群体,由此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及对党的光辉形象的破坏。

“大学生村官”作为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长远而又重要的战略决策应予以长效机制的配合和保障。本文尝试对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进行设想,由于知识水平所限,仅仅作为党在农村培养基层干部人才、为党的优秀干部队伍添砖加瓦、党中央及各级相关部门出台政策的借鉴和参考。同时,“大学生村官”制度是一项复杂而又有深远意义的系统工程,其完善尚需各界的共同努力。

[1]2011年哈市农民人均纯收入9 608.3元[EB/OL].http:// www.hlj.xinhuanet.com/news/2012-01/18/c_131366563.htm.

[2]冰城市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逾两万[EB/OL].http:// hb.my399.com/html/2012-01/20/content_6960004.htm.

[3]程毅.大学生村官政策可持续发展研究——基于上海市X区的实证调查与分析[J].就业指导,2010,(11).

[4]黑龙江省城镇居民收入2011年涨幅最高 同比增长13.3%[EB/OL].http://heilongjiang.dbw.cn/system/ 2012/01/22/053653276.shtml.

[5]统计局公布:2011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EB/ OL].http://www.gov.cn/gzdt/2012-01/20/content_ 2050056.htm.

[6]2011年全国各省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排名[EB/OL].http://tieba.baidu.com/p/1425764483?see_lz=1.

[7]袁君宝.“大学生村官”现状调查与优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8,(8).

[8]薛琼.农村发展需要哪些人才[EB/OL].2012-04-02.http://swyyx.hbwgyxy.com/funonews.asp?id=2887.

[9]SOSO百科.中国区域划分[EB/OL].http://baike.soso.com/v20324430.htm.

[10]江华.创新创业型大学生“村官”队伍培养机制探索[J].才智,2011,(22).

[11]蔡杨.“大学生村官”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基于北京市百位“大学生村官”的调查[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7).

[责任编辑:那青阳]

D267.2

A

1008-8520(2012)05-0069-06

2012-06-25

郭岩(1976-),女,黑龙江安达人,党史党建教研部讲师。

·行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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