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职院校法律与道德融合教育的现状及应对策略
——以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为例
2012-08-15吴宁
吴宁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基础部,广东 中山 528404)
□课程改革研究
试论高职院校法律与道德融合教育的现状及应对策略
——以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为例
吴宁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基础部,广东 中山 528404)
在面对道德与法律双重选择的情况下,当前的高职院校学生群体价值取向多元,道德失范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加上高职学生原本学习基础较弱,心理问题复杂等现实问题的杂糅,使得如何强化法制与道德教育,以便学生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的教育任务更为突出。为此,分析现有教学各环节中的问题,拟建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关系教学的应对模式,以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
高职院校;道德与法律教学;现状;新实践模式
在高职院校的基础课程当中,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从来就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两者缺一不可。然而如何在高职院校真正贯彻这种教育精神,却并非易事,值得我们深入的分析论证。在教学中只有把法律与道德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状况与心理动态,并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才能真正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
一 道德与法律融合教育的理论基础
我国有悠久的道德与法律并用历史,如何将法律与道德很好的融合是自古以来就在探讨的一个恒常话题,道德与法律不会一成不变,必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出现新的变化。新时期,如何与时俱进地发展我们的道德与法律教育是必须正视的重要课题。
(一)辩证的道德与法律
道德与法律都属上层建筑,道德是社会意识范畴,法律则是制度范畴,然而二者关系密切,法律是道德传播的有效途径,而道德则是法律的助推力与评判标准。法律必须以道德为基础,而道德建设需要法律保护。概言之,道德与法律都是制约人们思想行动的重要手段。法律凭借其权威性与强制力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而道德则以其说服力与劝导力提升社会成员的思想觉悟与道德认知。正因为如此,若割裂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就无法发挥出道德与法律的效能,故而,如何在高校教育前线建立有效的道德与法律教育势在必行。
(二)高职院校道德法律合并教育的理论依据
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相互渗透、互为补充,共同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当前社会高层技术人员的发展需求,国家对高职教育日益重视,高职教育得到了迅速发展。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如何将职业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是必须要面对的现实。根据国家 “高校两课”的改革精神,高职院校均将法律基础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合二为一,并统编教材。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学生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提升道德水平与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并运用所学所悟,正确分析、处理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关系[1]。再综合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和统编教材的相关精神,我们不难发现法律与道德二者不是一种主从关系,不是一种平行关系,也不是一种简单的数量对等关系,两大部分从学科、知识、素质等多个层面都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二 目前高职法律与思想道德教育面临的问题
虽然高职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已合二为一,但是在教学中道德与法律各行其道的现象还是难以避免,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学生道德失范,法制观念薄弱的现状
随着以互联网为主体的多媒介在高校校园的日益普及,媒体负面影响所导致的道德失范问题在大学生群体中也日渐凸现。学生普遍存在学习兴趣缺失、学习动力不足等。实际上,道德失范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错误行为,它是当代大学生道德意识和品德心理畸形发展的具体反映,这种行为从某种角度折射出了大学生内心的诸多问题。道德失范会最终导致学生素质下降,校园不稳定因素增加。
(二)倚重理论忽视实践性运用,学时分配不合理的现实
笔者在多年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发现法律基础部分已然成为该课程教学中相对薄弱的环节,事实上该课程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但往往受到现实的教学条件限制,教师除了在法律基础部分教学中采用少量的法制方面的视频材料外,多是照本宣科,其他的实践教学形式较少运用。从根本上影响到教学的最终效果。过去的 《思想道德修养》和 《法律基础》一般是各36学时,这个学时量本身就略显不足。合并后课时量相对于以前两门课72总学时又有压缩。因此 “课程量多、课时量少”的矛盾也更加突出。
(三)学生获取知识信息的途径单一,教材与教辅用书的局限等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一直没有太多改变,学生的被动学习方式仍然是普遍现象。另外,目前的教材以及教辅用书也存在一些不足:教材前部分为思想道德修养,后部分为法律基础的体例编排容易使人产生前后 “两张皮”的感觉。虽然第五章、第六章力图体现出道德问题与法律问题的结合,但都是应用层面的法律常识介绍,还未能深层次地体现出两大部分的有机融合。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虽然多,但不少内容是法律本科专业教材的 “压缩”,某些内容只是中学课程的内容重复和简单对接。理论性方面对一些基本的法理知识阐述的不够深刻等等[2]。这些不足必然要求教师具备更高的教学能力。
三 高职院校道德法律融合教学的应对策略
(一)社会视角的发散教育
1.以课堂与课外师生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分析。以不同高职院校的道德法律课为调查对象采用师生问卷调查的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定性、定量为基本研究方法,并对其进行分析论证,可以迅速发现教学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这样做,能及时修正与改进教学方案,探索新模式,开发出新的教学手段、方法,寻找到行之有效的教学新途径。
2.建立法律咨询室,组织专家专题讲座。搭建大学生维权与法制道德意识培养的平台,并切实有效地为大学生服务。从社会热点与关心学生学习生活的视点出发,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与实践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并举办道德与法律方面的讲座,及时有效地解决大学生们的一些思想困扰与生活困难。
3.评选校园道德模范。弘扬中华道德文化,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律的校园宣传,积极有序地开展校园道德模范的评选,以先进典型来带动学院的道德文化建设氛围,营建出良好的校园文化、专业文化、班级文化。
4.营建课外教学基地。鼓励师生积极走出校园,亲近社会。本着学校与社会企业共建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建立为教学实践工作服务的基地,为大学生的道德法律教学创造更优的社会环境。
(二)专业领域的教学革新
1.电化课堂教学的深化。课堂教学设计的良好开展,需要教育媒介的改革与创新,在当今的教育构架中,电教媒体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法律与道德课程的结合,需要利用好多媒体的图、文、音、影等特点,扩大信息量,从提供形象生动的感性材料角度,将学生引入一定的情境来导入教学内容。
2.重视课堂艺术基调。课堂教学是一门艺术,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教师若真正做到 “传道有术、授业有方、解惑有法”,课堂教学就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知识,从而尽可能充分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所以说,教学效果的最终实现,关键在于教师的 “教”是否有吸引力和感召力。
3.教学计划与教学方案的新原则。科学划分教学专题,弱化理论学时,适当增加实际应用的教学环节。以案例带动理论,突出关键重点,强调实用性。多联系一些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法律与道德内容作专章与学生互动。不仅要重视知识的传授,更要注重道德与法律意识的培养。唯有如此,才能将道德与法律真正结合,从而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与道德意识。
4.实施新的课程结业评估办法。合理有效的评估办法应注重对学习过程的发展性绩效,注重学生的课前预习、课堂学习行为和课后践行的完成情况,逐渐改变以书本知识为根本点的单一考核模式,可在传统知识讲授基础上加入法律与道德综合能力的考量。强调检验学生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考试内容上可增加主观性考题的比重,培养其提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增开公共选修课程,适时弥补课时的不足。可将课堂延伸到网络,开发网络教学新途径,当然网络教学过程,必须加强对校园网络行为的监控与管理,坚决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传播,清理不健康内容,同时教育好大学生自觉维护网络秩序[3]。
四 结 语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富于变化,紧跟时代大潮,需要时刻更新,有着与其他课程教学不同的教学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唯有不断地去分析思考,积极主动地改革实践。当然我们也应看到,高校法制与道德教育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教师将自身的道德修养与人格魅力体现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使法律与道德精神协调起来,让法律得到道德的内化支撑,让道德精神与法律精神合二为一,并最终成为社会的共同价值。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地贯彻教学思想,并彻底地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融合教育。
[1]陈绍华.当前高职院校法律基础教育的问题与对策[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6):86.
[2]姚迎春,翟艳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要避免法律基础部分 “边缘化”[J].学习月刊,2009,(18):101.
[3]仲崇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1,(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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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652(2012)02-0049-03
2011-11-28
吴 宁,女,湖南衡阳人,主要从事行政法、法律与道德文化研究。
[责任编辑:小 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