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巴族渔猎经济形态探析

2012-08-15朱世学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大溪渔猎巴人

朱世学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博物馆,湖北恩施 445000)

俗话说,“近山识鸟音,近水知鱼情”,古代巴族先民生活在山峦重叠、溪河纵横的三峡地区及邻近区域,是一个以渔猎为主的民族,其渔猎历史十分悠久,渔猎活动一直是巴人重要的经济来源和生存手段。现依据三峡地区及清江流域的考古材料,对新石器时代至战国两汉时期的巴族渔猎作些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斧正。

一、新石器时代巴人先祖的渔猎

我国渔猎的历史十分悠久,据《尸子》载:“遂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民以渔。”又说:“宓牲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猎。”远古时期,鱼不但是人们重要的食物资源,还是人们生殖崇拜的对象。张勋僚先生认为“巴就是鱼、鱼就是巴”,[1]将巴之称谓与其捕鱼的经济形态联系在一起,可见巴与鱼的关系十分密切。考古资料证明,在早期巴人分布的三峡地区,早在距今200多万年的远古文化时期,人们便开始利用天然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以求得生存。在距今7 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巴族先民虽然逐渐脱离了最原始的时期,开始了定居生活,但当时人们仍主要是依靠捕鱼、狩猎和采集为生。

(一)城背溪文化时期的渔猎相关遗存

城背溪文化是三峡地区迄今发现最早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距今约7 000年左右。主要分布在西陵峡及峡口以东宜都一带,其中西陵峡中重要的遗址有巴东店子头、秭归柳林溪、朝天嘴、路家河、窝棚墩等。在这些文化遗存当中出土了大量的鱼骨、兽骨以及渔猎生产工具和骨制生活用具等。

秭归柳林溪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动物骨骸和骨制生活用具,其中有磨制光滑的骨针7件和骨锥1件。出土的动物骨骸经鉴定,其动物种类共有14种,主要有华南虎、犀牛、华南巨貘、家猪、野猪、大角鹿、水鹿、梅花鹿、羚羊、鸡、秃鹫、青鱼、草鱼等。[2]

据研究,旧石器时代,我国南方一直以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为主,新石器时代是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逐步衰落的阶段。因此,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可以说三峡动物群是处于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向现生动物群的渐变、过渡阶段。这种渐变过度阶段,在三峡一直延续到新石器时代末期。

(二)大溪文化时期的渔猎相关遗存

大溪文化稍晚于城背溪文化,是新石器时代中期长江三峡地区发现最丰富的一种原始文化,其遗址的数量更多,分布范围更广,渔猎相关遗存的发现也更为丰富。

巫山大溪遗址的出土遗物中,发现了大量的鱼骨遗存和蚌壳所作的装饰物,种类齐全,耳饰有蚌玦,项饰有蚌珠,臂饰有手镯等。经专家鉴定,鱼骨遗存中反映水生动物的有青鱼、鲟鱼、龟、鳖、蚌、螺等等,反映南方丛林型动物主要有野猪、鹿、麂、虎、豹、犀、象等遗骸。大溪遗址的墓葬中不仅发现了用于渔猎活动的骨镞、石镞、牙制鱼钩和网坠,而且还出土了数量众多的骨制生活用具。[4]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大溪遗址的210座墓葬中,较多流行用大鱼随葬的现象。成人墓用鱼随葬,儿童墓则用龟随葬。用鱼随葬相当普遍,且皆用整鱼,鱼的位置均放置在墓坑内死者周围,或放于身上,或置于脚旁,或在双臂下,或含于死者口中。所葬之鱼少则一件,多则六、七件。这种以鱼随葬的丧葬方式充分表明,尽管大溪先民已经开始了农业生产,但渔猎捕捞活动在当时人们的生产实践与生存空间中仍然占据相当大的比重和十分重要的位置。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溪人的这种狩猎、捕捞和采集等补充了当时人们在农业经济生活方面的不足。当时人们不仅生前要食鱼,死后也要将鱼随葬于墓中,供死者在阴间享用,由此可见,“鱼”在当时大溪人的生活当中具有相当神圣的位置。

在宜昌清水滩遗址相当于大溪文化中晚期的地层中,[5]不仅发现了大量青鱼和白鲢的骨骼和牙齿以及鹿角、野猪獠牙等动物遗骨,还出土了数量较多的骨制渔猎工具和骨制生活用具。其中骨制渔猎工具共14件,分箭镞、矛头、鱼钩、鱼镖等;骨制生活用具37件,分锥、针、装饰品等。

大溪遗址中以鱼随葬的习俗,在清水滩遗址大溪文化遗存中也有发现。它一方面说明,以鱼随葬的习俗在当时的峡江地区相当普遍,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时的鱼类资源十分丰富,不仅可以满足当时人们维持生活的需要,而且当作随葬品在使用。说明当时人们不仅大规模地在浅江、河流、小溪采拾蚌类和捕捉鱼类活动,而且人们已经发明了精制的鱼钩和结网捕鱼工具,足见大溪文化中渔业的发展程度。

怀疑论的难题只能由实践来解答。人们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现实性和此岸性。[50]对此,早在撰写《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马克思就已有非常清晰的认识:“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做理论的任务。”[51]可知论与怀疑论之间的对立之所以无法得到解决,是因为哲学将其当作仅凭观想就能解答的理论任务。

在宜昌伍相庙遗址相当于大溪文化的地层中,不仅出土了较多的鱼骨和兽骨(主要是鱼腮骨、脊椎骨、牙齿等),而且还出土了数量较多的石网坠。[6]这些网坠为大型的鹅卵石制成。在鹅卵石中间凿有系绳索的凹槽。从该遗址一个探方中出土的石网坠的数量就可以看出,当时峡江地区以网捕鱼的形式还是比较流行的。

这种新石器时代中期的渔猎生产活动,并不仅仅见于峡江地区。在清江流域考古发现的相当于大溪文化时期的4处古文化遗址中,均发现了当时的渔猎生活遗存。如长阳桅杆坪遗址相当于大溪文化早期和中晚期的文化堆积中,发现了大量的用动物骨骼制成的骨器和动物遗骸,[7]发现的动物种类达30种,用动物骨骼制成的骨器22件,器类有铲、锯、锥、笄等。在长阳西寺坪遗址相当于大溪文化时期的文化堆积层中,[7]也发现了大量的用动物骨骼制成的骨、牙器和捕鱼用的网坠以及各种动物遗骸。说明当时清江流域人们的生活仍然以原始的渔猎经济为主。

(三)屈家岭和石家河文化时期的渔猎相关遗存

新石器时代晚期,在秭归官庄坪遗址(位于香溪河西岸)相当于屈家岭和石家河文化时期的遗存中,出土了数量较多的动物骨骼,经鉴定动物种类有草鱼、青鱼、野马、水鹿、猪、青羊、大熊猫、苏门羚、獐等。[9]

专家研究认为,官庄坪遗址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动物遗骸,主要为野生动物,其动物种类基本上是更新世时期我国南方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成员,如大熊猫、獐、水鹿、苏门羚等。[8]该动物群向人们客观显示了三峡当时的自然环境,具体表现如植被繁盛、气候积温较高、水源充足、动物群丰富等。

总而言之,在三峡地区的新石器时代,自城背溪文化到大溪文化,再到屈家岭文化和石家河文化,遗址中不仅出土有大量的鱼骨等动物骨骼,而且还出土大量的网坠、鱼钩、骨镖、打制石斧等渔猎工具,它们构成了与同时期平原地区农业经济有明显区别的渔猎生活。似乎可以说,在整个新石器时代,不管考古学文化如何变迁,渔猎经济一直在当地的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这种现象与峡江地区的特殊地理环境密切相关。

二、夏商周时期的巴族渔猎

夏商周时期,在峡江地区和清江流域发现了大量的早期巴文化遗址,从这些遗址发现的大量渔业遗存显示,渔猎经济是巴人最重要的经济生活方式。

(一)峡江地区考古发现的渔猎相关遗存

据统计,夏商周时期,在三峡地区发现有渔业遗存的遗址约33处,其中湖北境内约13个遗址,重庆境内约20个遗址。这些遗址的渔业遗存有各种渔具和大量鱼类遗骸。渔具包括各种网坠、鱼钩、石坠等。鱼类等水产生物遗骸则种类较多,包括中华鲟、扬子鳄、青鱼、草鱼、黄颡鱼、鱤鱼、白鲢、鲤鱼、圆口铜鱼、三角鲂以及多种贝类和龟类等。现以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的秭归何光嘴遗址和巫山双堰塘遗址为例,来说明先秦时期峡江地区的巴族渔猎状况。

1.何光嘴遗址夏末商初文化层和灰坑中出土了大量的动物骨骼,专家们从中鉴定出哺乳动物纲、鸟刚、鱼刚、腹足刚、瓣腮刚等5刚28种动物,共261个个体。[9]其中,青鱼和草鱼是该遗址发现最多的一种动物,据统计,青鱼的最小个体数为128条。草鱼的个体数大约为65条。这两种鱼类的个体都十分巨大,一般的在1.2米左右,最大的青鱼长达1.5米,最大的草鱼长达1.6米。

该遗址不仅出土了大量的动物骨骼,还出土了渔业生产工具石网坠6件,平均长161、宽135、厚118毫米,平均重3 520克。在重量、大小、绳槽形式等方面,都是我国早期网坠中比较罕见的。发掘者认为,这种网坠有可能是在长江干流中使用的拖网网坠。

从何光嘴遗址出土的大量动物遗存以及与此相关的渔猎生产工具可以看出,夏末商初时期,生活在该遗址附近的巴人,继承了新石器时代巴族先民的传统,依然是以渔猎活动作为重要的经济手段。通过对该遗址动物群各种类最小个体数的统计,鱼类约占80.1%,是当时人们主要的肉食资源,森林性动物的个体数很少,反映了当时的人们是以渔业为主,狩猎为辅。何光嘴遗址的鱼类,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鱼的个体都很大。二是这些鱼类大多生活在水的中、下层,生活于上层的鱼类很少。

研究者根据该遗址鱼类动物个体较大,多生活于水体中、下层的特点,推测当时人们使用的捕鱼工具,可能是用一种网眼很大的拖网。它与内陆最常见的撒网捕捞方式有明显区别,与出现较早的流刺网也有区别。撒网又名“掩网”、“天打网”,它是一种小型网具,顶端结一长绳,网缘缚有网坠,使用时人力将网撒成圆形,罩向水域捕捞,这种网一般使用于内陆浅水区域。流刺网又名“挂网”,是由网衣和网索构成的长袋形小型网具,以挂刺和缠络达到捕捞目的。根据以往的发现,这种网坠比较小,多用小扁砾制成,捕获鱼类的个体也比较小。

2.巫山双堰塘遗址西周时期的的巴文化遗存中,[10]不仅出土了大量的兽骨和各种各样的骨器,均是利用鱼类和其它野生动物的骨骼、角或牙齿等精细加工制作而成。器形主要有镞、锥、簪和器料等。还出土了数量较多的陶网坠,发掘者将其分为二型共十四式。研究者认为,双堰塘遗址出土的这种橄榄形陶网坠,是峡江西部地区这一时期最为流行的网坠形式,从其大小、重量及形制看,应为撒网或挂网所使用。此外,还出土了8件青铜鱼钩。

从巫山双堰塘遗址出土的骨器可以看出,西周时期,巴人利用渔猎资源制作的生产生活器物的种类很多,数量很大。一是用动物的骨骼制作而成的镞或镖等武器,多用于狩猎和战争;二是用动物的角或骨骼制作成生产工具,以骨锥最为常见;三是用动物的角或骨骼制成生活用具,最为常见的是用于束发的笄或骨簪;四是利用龟甲制成卜甲。说明渔猎资源成为早期巴人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资源,渔猎经济在三峡地区这种特殊环境下,对巴人的生产生活起着其它经济形式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清江流域考古发现的渔猎相关遗存

位于清江中游长阳境内的香炉石遗址,从夏代晚期开始一直延续到东周早期,时间前后跨越1 000余年,是目前清江流域出土遗物最多、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的早期巴文化遗址,该遗址不同时期的文化层中,出土了大量的与渔猎生活相关的遗物。[7]

1.在该遗址的夏代晚期文化层中,发现了大量与渔猎生活相关的兽骨、鸟类骨骸、鱼骨残渣等,还发现用动物骨骼制成的骨锥1件。该层出土的动物遗骸的种类有哺乳动物灵长类的红面猴、食肉类的黑熊、偶蹄类的家猪、野猪、苏门羚、水鹿、黑麂、黄麂和赤麂等9种。此外,还有细小的鸟骨发现。

2.早商文化层中,除了发现捕鱼用的陶网坠、用龟腹甲制成的卜甲外,还发现用动物骨骼和牙齿制成的骨器28件,骨器器形有锥、笄、铲、镞、针、锯、滑轮、器盖、佩饰和牙饰等多种。在这一时期的巴人墓葬中,还发现了一件早商时期的大型卜骨和一件较精制的大型骨匕。卜骨系利用牛的肩胛骨制作而成,这与在遗址地层中发掘出大量用鱼的鳃盖骨制作的卜骨不同,是早期巴人遗物的新发现。卜骨虽有残缺,但全貌基本清楚,全长42厘米,为我国发现的最大卜骨之一。骨匕长26.6厘米,十分精制,而且用材巧,体型大,器壁薄,是十分珍贵的物品,被称为我国早期骨匕之最。

商代中晚期文化层中,除了发现大量的鱼骨遗存外,出土了捕鱼用的网坠1件、甲骨14片,其中卜甲12片、卜骨2片,卜甲为龟的腹甲制作,卜骨为较大鱼类的鳃盖骨制作。还发现用动物骨骼和牙齿制成的骨器34件,有锥、笄、铲、鐏、佩饰和牙饰等。

3.西周文化层中,不仅出土了大量兽骨及一些鱼骨和鸟骨,还出土了一枚青铜鱼钩以及捕鱼用的陶网坠126枚。该层出土的甲骨最多,共26片,其中有用龟腹甲制成的卜甲5片,用较大的鱼鳃盖骨制成的卜骨21片。此外,还发现用动物骨骼和牙齿制成的骨器25件,有锥、笄、镞、勺、滑轮、佩饰和牙饰等。

4.东周文化层中,也出土了大量的与渔猎生活相关的遗物。捕鱼用的陶网坠共出土378枚,说明当时用鱼网捕鱼更为广泛。另外还出土了用动物骨骼和牙齿制成的骨器21件和贝币1枚。骨器器类有锥、铲、凿、筷、鐏、镞、牙饰、角饰和贝币等。

从香炉石遗址出土的夏商周时期与渔猎生活相关的遗物可以看出,清江流域的巴人在当时是以原始的渔猎、采集经济为主,鱼、兽、鸟类是他们食物的主要来源之一。从出土的网坠的数量看,从早到晚数量不断增加,商代文化层中仅发现4枚,西周文化层中发现126枚,到东周时期则发现了378枚,说明早期巴人捕鱼的方式比较原始,越到后期用网捕鱼的方式则越来越普遍,从出土的青铜鱼钩看,从西周时期开始,清江流域的巴人就开始使用垂钓的方式捕鱼。

三、战国及两汉时期的巴族渔猎

战国及两汉时期,巴族地区的农业生产,在一些低山、河谷及平坝地区有所发展,但渔猎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仍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华阳国志·巴志》曰:“其地东至鱼复,西至棘道,北接汉中,南极黔涪。土植五谷,牲具六畜。桑、蚕、麻、纻、鱼、盐、铜、铁、丹、漆、茶、蜜、灵龟、巨犀、山鸡、白雉、黄润、鲜粉皆纳供之。”可见,巴人除生产桑蚕麻纻外,第二就是渔猎,在考古发现中也有不少反映巴族渔猎的实物。

(一)遗址中发现的渔猎相关遗存

战国到两汉时期,巴族地区考古发现的有渔猎相关遗存的古文化遗址数量很多,现以秭归土地湾遗址和巴东罗坪遗址为例,来说明峡江地区当时人们的渔猎状况。

1.在秭归土地湾遗址汉代遗存中,出土动物骨骼标本共1 500余件。[11]经专家鉴定,整个遗址共发现动物至少有19种,其中有哺乳动物15种,爬行动物1种,鸟类1种,鱼类2种。从出土标本的数量来分析,可鉴定种属的标本共有727件,哺乳动物标本占绝对的主要地位。从动物的种属来看,食草的有蹄类动物如牛、羊、鹿、麂等和杂食类动物如猪等占绝大多数。在1 500多件标本中,仅有1件属于大型猫科动物虎、豹类的上颌骨。这一方面反映峡江地区猛兽的数量较之新石器时代和夏商时期大为减少,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时人们随着农业生产的不但发展进步,狩猎能力也较前代有所下降。总的来看,当时当地的居民同时经营着农耕、养畜和狩猎,养畜和狩猎在当时有着与农耕并重的经济地位。

2.在巴东罗坪遗址汉代遗存中,[12]共出土动物遗骸总计约200多件,种类有黑熊、豹、狗、家马、家猪、野猪、小麂、水鹿、羊、苏门羚、家水牛、鲈鲤等11种,其中除了少数几种家畜外,大部分属于野生动物。该遗址汉代遗存中出土的鲈鲤骨骼,是目前三峡考古中首次发现的此类鱼类标本。鲈鲤是生活在长江上游及其支流的地方鱼种,它生活的水域环境,需要水质清澈、水流湍急,而巴东江北沿渡河一带的地理环境恰好适合这种鱼类生存。这就反映了三峡地区从先秦至汉代时期,在气候、植被、水源、野生动物群等方面变化不大。而从家畜与野生动物最小个体数对比的情况看,汉代家畜饲养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家畜已经成为肉类食品来源的一种重要补充。

(二)墓葬中发现的渔猎相关材料

在这一时期的巴人墓葬中,发现了许多与渔猎生活相关的实物。战国时期,巴人盛行船棺葬。据考古发现,巴人很早以前就发明了一种自制的独木舟,凭借精深的水上功夫,熟练的驾船技巧,操纵着这种独木舟自由航行在滚滚江河之中,捕鱼捞虾,扩张拓展。死后又以这种独木舟为葬具,考古学上称其为船棺。在四川昭化宝轮院船棺葬出土的陶罐中发现有盛装的鱼骨,这实际上是新石器时代大溪文化用鱼随葬习俗的延续,表明死者生前以船为家,善捕鱼、食鱼,死后仍以船形棺为葬具,并以鱼随葬,让其在阴槽地府重操旧业。

这一时期的汉墓中出土的陶田模型和画像砖,有不少记载当时渔业生活场景的。有的表现稻田养鱼的场景,如 1979年四川宜宾出土的一件陶田模型,[13]内设有水田、水塘、鱼塘和渠道四部分,从其布局看,各自分开,鱼塘内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鱼类,说明这一时期在巴蜀地区出现了专业性的养鱼塘;有的表现稻田养鱼的画面,如新都出土的“薅秧农作”画像砖,左为两农夫手拄棍在薅秧,秧田中有鱼游来游去,绵阳出土的陶水田模型,田分为两段,其中也有鱼鳅在游动。这为我们研究巴蜀地区汉代稻田养鱼提供了实物资料。

在三峡汉代的一些墓葬中,也出土了数量较多的陶塑养鱼池的模型,如重庆市忠县涂井蜀汉崖墓中,就出土了养鱼的陶制水塘模型6件。[14]此外,在秭归蟒蛇寨东汉墓、万州安全东汉墓、丰都汇南东汉墓等墓葬中均发现了陶塑养鱼池的模型。由此可以看出,至少在汉代时,巴族地区的人工养鱼比较兴盛。

在三峡发现的汉墓石棺中,还有表现使用鱼鹰、水獭捕鱼的画面,如郫县出土的东汉画像石棺中有鱼鹰捕鱼的画面,[15]渔船上一人掌舵,一人撑竿,一人纵使鱼鹰下水捕鱼,鱼鹰昂首于船上,船下水中有游鱼。鱼鹰学名鸬鹚,俗称鱼老鸦,是一种善入水捕鱼的水鸟。《诗·大雅·鸟鷖》注:“凫,水鸟。”成书于秦、汉时期的《尔雅》、《异物志》里,均有鸬鹚能入水捕鱼的记载。《尔雅·释鱼》郭璞注:“鸬鹚也,咀头曲如钩,食鱼。”有专家认为,鸬鹚渔业可能是三峡地区先秦渔业的一个特点,[16]三峡也可能是我国鸬鹚渔业的发源地。

(三)巴式青铜器上反映的渔猎相关材料

战国到两汉时期出土的巴式青铜器中,有众多的鱼、船、鸟、兽等图案和纹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渔猎发展情况。在最具代表性的巴式青铜器虎钮錞于的平盘中,除了有众多的虎的形象之外,还刻有人面、鱼纹、船纹、鸟纹等不同的图案和纹饰。这种刻有不同图案和纹饰的虎钮錞于,在鄂西地区的利川忠路、咸丰甲马池墨池寺、湘西地区的凤凰千工坪、大庸熊家岗、凤凰召市及渝东地区的万县甘宁等地均有发现。[17]除虎钮錞于外,在巴族地区还出土了较多的“双鱼”洗、虎纹戈、鱼纹钺、豹纹编钟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在四川出土的战国到西汉时期的巴蜀铜兵器上,有一种形象特别的鸟纹,一般身体较短,鸟嘴较长,咀头弯曲如钩,该图象与商周时期出土的“鸟首形器把”器物颇为相似,有人把这种鸟纹称为“鸬鹚”纹,是古代巴人鱼凫的一种象征。

战国时期,三峡及周边地区的巴式青铜兵器上,常有很精致的鸬鹚装饰图案,如云阳李家坝战国巴人墓出土的青铜剑上,就装饰有昂颈振翅的鸬鹚。[18]四川棉竹和成都百花潭出土的战国铜矛上,也装饰有鸬鹚形象。专家研究认为,三峡地区商周时期出土的“鸟首形器把”与战国到西汉初巴蜀铜兵器上的一种鸟纹图像颇为相似,显然有着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它应该就是古代巴人用作捕鱼工具的鱼鹰形象,也就是汉人叫的“鱼凫”,巴人叫的“巴凫(涪、复)”,是古代巴人的一种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物像。[1]这种利用鱼鹰捕鱼的传统一直传承到现在,如今在鄂湘渝黔毗邻的土家族地区使用鸬鹚捕鱼的现象还随处可见。

四、结 语

总之,巴族渔猎,历史悠久。在原出于《世本》的早期巴人传说中,便有“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的记载。巴人是一个以渔猎为主的民族,沿水而居,以船为家,生活当中与鱼的关系尤为密切。三峡地区的考古发掘中,无论是新石器时代遗址,还是夏商周时期的巴文化遗址,都可以见到十分丰富的渔猎相关遗存。这种现象反映了三峡地区长期存在的渔猎经济形态。可以说,在整个历史时期,三峡的渔猎经济一直是很兴盛的。渔猎之所以成为早期巴人的一项重要经济活动与三峡地区独特的自然环境密切相关,是巴族先民对当地自然环境天然适应的结果。长江三峡地区,全新世以来一直是气候优越的亚热带湿润气候。由于人口密度相对较少,植被资源相对较好,自然动物群丰满度比较高,因此,三峡历史上人类与动物的关系非常密切,渔猎是巴族赖以生存的基本手段,渔猎经济亦成为巴文化赖以生存的重要经济模式。三峡地区由于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异常丰富,捕捞和狩猎活动相对便利,能够较容易地获得大量鱼类和野生动物资源。加之峡江地区山高坡陡,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因此,巴族先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中,选择了收益较大的渔猎活动,作为他们重要的经济活动。可以说,三峡地区独特的生态环境决定了巴人的渔猎经济形态以及生活方式。三峡特殊的文明通道地位,也极大地推动了巴人渔猎经济的积极发展。巴族所在的长江三峡地区,东接江汉平原,西接成都平原,自然天成的地理条件用一种条状的山地文明连通了两个平原文明,一种以渔猎为特色的经济形态连通了两个农业文明。由于文明性质的差异性、互补性,三峡自然成为文明沟通的桥梁。在这种背景下,渔猎经济与农业经济互通有无的需要,很大程度上驱动了巴人渔猎经济的发展。

[1]张勋燎.古代巴人的起源及其与蜀人、僚人的关系[J].南方民族考古,1987(1).

[2]武仙竹.湖北秭归柳林溪遗址动物群研究报告[C]//秭归柳林溪(附录一).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3]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巴东店子头遗址发掘简报[C]//湖北库区考古报告集:第二卷.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4]四川省博物馆.巫山大溪遗址第三次发掘[C]//三峡考古之发现(一).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5]宜昌地区博物馆等.宜昌县清水滩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C]//三峡考古之发现(一).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6]湖北省博物馆等.宜昌伍相庙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C]//三峡考古之发现(一).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7]湖北清江隔河岩考古队,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清江考古[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8]周国平.秭归官庄坪[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9]张万高.秭归何光嘴[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1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长江三峡工作队等.巫山双堰塘遗址发掘报告[C]//重庆库区考古报告集(1999卷).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11]胡文春.秭归土地湾[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12]杨定爱.巴东罗坪[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13]秦保生.汉代农业水利的布局及人工养鱼[J].农业考古,1984(1).

[14]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忠县涂井蜀汉崖墓[C]//三峡考古之发现(一).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

[15]李复华,郭子游.郫县出土东汉画像石棺略说[J].文物,1975(8).

[16]武仙竹.长江三峡先秦渔业初步研究[C]//2003三峡文物保护与考古学研究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17]朱世学.土家族地区窖藏青铜器的分类与探讨[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2006(2).

[18]四川大学考古系等.云阳李家坝东周墓地发掘报告[C]//重庆库区考古报告集(1997卷).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猜你喜欢

大溪渔猎巴人
英勇善战的巴人
悠悠老街的浅浅时光
——关于大溪老街历史与现状的调查报告
悠悠老街的浅浅时光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大溪枢纽设计
满语渔猎词语butha初探
英勇善战的巴人
不听批评的周厉王
『青铜之繁』——宴乐渔猎攻战纹图壶
新时期赫哲族渔猎舞蹈的传承与发展
巴人:一个不能忘却的文化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