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现代大学制度下高校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制
2012-08-15赵兰芳吴新再
赵兰芳 吴新再
(广东药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6)
在我国,现代大学制度是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大学制度而言的,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相统一的高等学校管理制度的总称。总体来说,现代大学制度可归纳为外部制度和内部制度两个方面。其中,外部制度规范的是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内部制度规范的则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及其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问题。有理由认为,“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属于大学内部制度规范,涵盖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等大学内部“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而作为基层民主基本形式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从1979年试点算起,至今有30多年的发展历程,跨越了培育试点、普及推广和质量提升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视野下,教代会作为高校民主管理的一项基本形式在内涵、功能、特点等方面得到了具有时代意义的创新和充实,在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的建设上日趋成熟,以教代会为载体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成为高校“四位一体”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各地高校对每年教代会的召开都比较重视,投入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相对比较多,但对教代会闭会期间如何建立教代会行使职权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则普遍重视和研究不够,各方面的投入甚少。因此,本文就创新高校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制,以充分发挥闭会期间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的作用进行一些探讨。
一、进一步完善和贯彻落实好教代会相关的法规制度,切实为教代会的有效运行提供保障措施
教育部和全总经过广泛调查和多次研究,总结长期以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经验与成功做法,并按照《教师法》关于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教育法》关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高等教育法》关于“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规定,以及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全口径规范、指导和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并于2012年1月以教育部规章的形式发布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六章三十条,对规定的适用范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组织原则、职权、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以及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2012年2月10日,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这为做好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坚实的保障。
二、拓宽教代会闭会期间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
1.建立校领导与教职工“见面会”制度
随着改革的深入,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不断加强,需要更为完善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每月一次接受教职员工来访日制度,为教代会闭会期间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沟通平台。“见面会”制度是按照规定的指挥链形式进行的一种正式沟通渠道。首先,职能部门要先征集议题、确立主题,其主题内容也大都涉及学校长远发展的大局。其次,推选代表。校领导与教职工见面会不同于普通的座谈会,是组织严密的沟通形式,所以座谈的对象一定要有代表性,一般要求能了解学校发展的大局,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地位,这样的代表跟校领导开展面对面的座谈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最后,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分类汇总,根据不同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督办部门,并督促其尽快解决。通过一系列严谨的运作程序和组织工作,校领导与教职工“见面会”才能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作用。
2.建立并逐步完善“民主沟通会”制度
高校民主沟通是指由高校职能部门党政领导层主持,由教职工和相关利益者参加的,高校公共权力部门一方和教职工一方就学校公共事务相互沟通、进行协商的活动,是教代会闭会期间,高校组织和引导教职工广泛参与学校公共事务民主决策的一种新的方式和机制。首先,高校民主沟通会由校党委行政提出,也可由教职工代表或教职工联名提出。其次,发起者要事先把沟通的内容和事项向广大教职工公布。再次,根据议题的需要确定参与者,可包括学校领导和学校各职能部门领导、学校教代会代表以及普通教职工。民主沟通会的主要内容包括对重大事项进行论证和初步决策、对决策方案的讨论、对决策方案的改进等。最后是民主沟通的反馈和监督。教职工在民主沟通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通过相关责任人予以承办和答复,必要时通过相关领导签发意见,反馈给提出意见的教职工,直到满意为止。高校民主沟通会实际上正是一个民主协商的公共论坛,使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面对面沟通,保障多方之间对话和交流,公开有关信息,让教职工畅所欲言,为学校公共政策的制定和促进公共利益提供新的渠道。
3.建立高校教代会代表调研、巡视制度
高校教代会代表调研、巡视制度,是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或教代会执委会不定期组织部分代表对学校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是落实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一种新形式。为了使教代会代表对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工会组织代表们走下去,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与建议。近年来部分高校的实践证明,教代会代表调研巡视制度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一条有效途径。
4.建立高校教代会代表听证质询制度
高校教代会代表听证质询制度为闭会期间代表依法有序参与民主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所谓教代会代表听证质询制度,就是教代会代表就他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学校相关领导干部对话,提出质询,学校相关领导干部要当场解答,限期落实,按时反馈。教代会代表听证质询,是教代会闭会期间高校组织和引导教职工代表参与学校公共事务民主监督一种新的方式和机制。具体地说,教代会代表听证质询制度在实施中要把握以下五个环节:一是确定议题。学校党委和行政根据本校工作发展的需要和多数教职工的意见,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校务大事,认真调研,提出议题。为了使会议突出重点,收到实效,一般每次会议质询的议题以不超过2件为宜。二是提前告知。教代会听证质询会前3至5天,由学校党委和行政联合发出公告,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主要议题通过公告栏、文件、校园网等形式公之于众,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听证质询。三是当面质询。召开民主听证质询会,学校党委和行政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接受教职工的评议、质询,并以“一问一答”的方式当场答复。四是限时反馈。学校党委和行政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教职工口头意见和书面建议,提出解决措施,凡涉及党务、校务重大事项的,及时提交党员会议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在一个月内将解决的措施和办理期限向教职工反馈。五是监督落实。对党员会议、教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学校党委和行政按照学校干部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监察部门成员和部分教职工代表对提案落实进程进行全程监督,学校党委和行政定期对教职工代表提案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干部年度考核、实行奖惩的基本依据。
5.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拓宽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
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建立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适应了教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的要求,从源头上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构建了广大教职工群众向学校反映呼声的重要渠道。联席会也是学校依法行政、民主协商和工会参政议政的有机统一体,是学校扩大群众基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必然要求。
6.逐步完善教代会提案工作,用制度化的形式保障民主渠道的畅通
教代会代表提案是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提案工作中存在提案答复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是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答复往往流于形式,特别是对提案答复情况的落实更是做得不够。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职能部门要积极、认真地对待外,还需要教代会提案委员会从制度上保障对答复情况的督促和监督,建立教代会代表的巡视制度等。
三、建立教代会执委会,规范专门委员会职责,确保教代会工作的层次性和实效性
长期以来,教代会的议事决策机构(即组织形式)多数是采取大会主席团制或常设委员会制,前者由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出任,后者则由校工会委员担任。教代会工作任务则由工会承担。《规定》明确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但一些院校将教代会统统推给工会,加之大部分高校工代会、教代会两会合一,两会的工会色彩更浓,以至于职能部门、广大教职工甚至于工会干部也很难区分教代会和工代会的差别,混淆了教代会的行为主体。这种组织形式及工作机制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因此,有必要创立一个有一定代表性和相对独立性的专门工作机构来推进教代会工作,建议建立由学校党委领导机关代表、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和教代会教师代表组成的教代会执委会,全权负责教代会工作。教代会执委会主任由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设主任2-3名,由校工会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和教代会教师代表担任,通过大会选举产生并明确其职责。教代会执委会办公室可设在校工会,使其工作关系与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有机统一。校工会承担教代会的工作任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协助教代会执委会做好教代会的有关工作。教代会执委会下设若干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一定要因需而设。一经设立就应制订出职责条例,使其工作更为明朗规范。常设机构应编入学校机构序列,执委会委员及专门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属非在编干部序列者,应享有相应级别的政治待遇,以解决教代会机构在学校无名、其工作人员在干部序列无位的状况。增加教代会对闭会期间其常设机构或工作机构的事项处置有最终审定权,以防范常设机构或工作机构的处置违背教职工的利益。
四、努力提高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的能力,重视与强化教代会工作人员的学习与培训
《规定》明确高校工会作为高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工会在保证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落实高校教代会各项职权中起到极为重要作用。要提高校教代会的工作质量,工会还需努力提高承担教代会工作的能力。一是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并力促按制度办事,定期召开教代会,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二是要认真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特别是做好会议主要议题的选定工作,要按照议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把关于学校改革、发展的大事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教代会的重要议题。三是重视与强化教代会工作人员的学习与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加强工会干部和教代会代表的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综合素质至关重要,他们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教代会工作质量的高低。目前,多数高校教代会人员的素质都存在着滞后于形势与任务发展的情况,或者说,他们的政治素养、民主意识、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等都还存在着不能适应教代会创新与上水平需要的情况。特别是各高校专职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迫切需要不断提高。因此,需要重视和强化教代会工作人员的学习与培训,做到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提案工作的培训,教代会代表有关责任和义务的培训,工会干部业务能力水平提升以及教代会制度所包含的主要内容等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逐步提高教代会代表和工作人员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切实维护教职工的权益。
五、建立反馈评价系统,是教代会长效机制创新不可或缺的内容
1.实施教代会代表评议教代会制度
《规定》明确,教代会代表“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根据这一规定,在每次教代会例会时,应由教代会的常设机构组织教代会代表对自上次例会以来的教代会工作及本次会议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汇总上报研究,提出整改意见。
2.实施绩效考核机制
教代会是高校党委领导下的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治校的主要平台,教代会运行机制是否健全,教代会运行质量是否良好,最关键的因素之一是高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否有民主治校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因此,进一步完善高校教代会运作机制的首要因素就是要在法规层面强化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对于教代会的责任,可以考虑把教代会工作质量作为考核高校党政主要领导依法民主治校的主要依据。并明确相关的失职处罚。只有明确了责任目标并与业绩奖惩联系在一起,高校党政领导才会真正肩负起做好教代会工作的责任,这是教代会工作运行机制能否自上而下受到重视并得以高效运转的首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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