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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默顿的科学奖励系统思想

2012-08-15陈勇

关键词:共同体科学家规范

陈勇

论默顿的科学奖励系统思想

陈勇

美国著名科学社会学家罗伯特·K·默顿首先提出了“科学奖励系统”的概念,并对科学奖励系统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力图表明科学奖励系统是理解科学建制如何运行的基础,形成了自己的科学奖励系统思想,但默顿的科学奖励系统思想对于当今的大科学时代却存在着不足之处。

默顿;科学奖励系统;社会规范;

一、“科学奖励系统”概念的提出

众所周知,在科学的发展历程中有不少的重复发现,常常导致科学家们为此争夺优先权,甚至一些伟大的科学家也卷入其中,例如牛顿和莱布尼茨的微积分发明优先权之争。学术界对此也展开了广泛的研究。1957年,美国著名科学社会学家罗伯特·K·默顿结合自己多年对科学研究中重复发现所产生的优先权之争现象,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著名的论文《科学发现的优先权》,默氏通过该文,率先构建了一个初步的科学奖励系统思想体系,为后续的研究奠定了基础。默顿在该文中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一是首次提出了“科学奖励系统”这个新概念,打造了研究科学奖励系统思想的概念体系;二是提出了科学奖励系统是科学建制这个复杂系统运行基础的观点;三是指出了科学的建制目标和规范结构二者的互相作用导致了科学家之间争夺优先权的结果。在此之前,默顿就对科学的建制目标和规范结构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所谓科学的建制目标,就是“科学共同体”对作为科学家所规定的“扩充正确无误的知识”[1]的角色要求,而科学的规范结构则是指科学家在实现“科学共同体”对其所规定的这种角色要求时所遵守的行为规则。用默顿本人的话说,就是“像其他建制一样,科学建制也发展了一种给那些实现了其规范要求的人分发奖励的经过精心设计的制度”[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默顿所提出的科学奖励系统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约束机制(即规范结构)与动力机制(即激励方式)。科学奖励系统就是通过约束机制来控制科学家的科研行为和通过动力机制对荣誉进行分配来实现奖励系统的目的。在这个系统当中,奖励的分配是由科学家所取得的成就大小来决定的,而“科学共同体”的承认又是取得成就大小的决定因素,因此科学家就特别关心“科学共同体”对其所做出的成绩的承认,进而导致科学家特别注重优先权,最终产生了科学史上许多关于优先权之争的事件。

二、默顿的科学奖励系统思想

(一)默顿科学奖励系统的社会规范理论

为了研究科学奖励系统,默顿首先提出了科学奖励系统的社会规范,认为只有先弄清楚了该套社会规范,才能真正地理解“科学共同体”体制内的科学奖励系统的构成及其运行机制,对此我们首先要理解两件事,即科学建制的目标与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所遵守的行为准则。正如我们要看懂一场篮球赛,首先要懂得打篮球的目标(把球投入篮筐)和篮球比赛的规则。科学建制的目标就是要求科学家们做出独创性的贡献,也就是扩展确证无误的知识,只有完成这样的任务,一位科学家才算履行了他作为科学家的角色。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还应当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即科学的规范结构。1942年,默顿在《科学规范的结构》一文中,把科学的社会规范总结为四种基本的规范,并为学界所普遍接受,即:公有主义(Communalism)、普遍主义(Universalism)、无私利性(Disinterestedness)、独创性(Originality)和有条理的怀疑主义(Skepticism)[2]。齐曼用其英文首字母缩写为CUDOS,称之为制度化的CUDOS机制。

所谓公有性,即要求科学家对自己的新科学成果要无条件公开,并允许其他人在其研究工作中运用自己的新发现。默顿就认为,科学家们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向同行掩藏研究成果的行为会妨碍科学获得较快的发展,这种做法是违背公有性要求的,因此应当受到批判。可见,这条规范有助于避免重复劳动和加速科学知识积累。但该规则明显只适用于基础科学,应用科学中的专利制度都是与公有性规范不相符合的,因此,默顿认为公有主义的规范与专利制度水火不容。

所谓普遍性,即要求在对科学家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时,仅仅考虑科学本身的评判标准,而对与科学家本人有关的所有社会属性则应该排除在外,这些科学家的社会属性包括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国家、宗教信仰、个人性格等。

所谓无私立性,即要求科学家为科学的目的而从事科学研究,以追求真理真知为最高利益,而不是在科学竞争中运用不正当手段抬高自己或压倒对手,反对把科究工作作为名誉、地位、声望、金钱的敲门砖。科学的奖励制度如能正常发挥功效,会把奖励自然地授予那些为追求真理做出了实际贡献的人,但奖励不应成为科学家所追求的压倒一切的目标。可见,该规范的目的有助于将科学家的兴趣引向追求真理,防止研究中急功近利、浅尝辄止、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

所谓有条理的怀疑主义,即要求对任何知识在被接受为牢靠的知识之前,必须接受认真的审查和评价,看其是否与已有的牢靠知识相符合,不管它来源如何。可见,该规范的目的有助于深刻影响科学家的科学研究行为,使他们养成爱提问题、不盲从的习惯和敏锐的分析头脑。

(二)默顿科学奖励系统的激励方式——“承认”理论

默顿认为,科学建制无私利的目标要求科学家们纯粹为了科学的进步和社会的利益进行科研活动,这就要求他们要受“科学共同体”内部规范的制约,不能保密自己的发现与成果(即符合公有性的要求),还要接受同行的检验(即符合普遍性的要求)等等。实际上,“科学共同体”内部的规范往往与世俗社会的价值体系相左,甚至这些规范之间也相冲突,为此人们便创造出了促使科学家们遵守该规范的激励机制,该机制是“一种经过精心设计的系统,给那些以各种方式实现了其规范要求的人颁发奖励”[3]。而该激励机制要求科学家把自己的独创性发现贡献给整个科学界,绝对不能据为私有。因此,科学家对自己独创性发现的要求只能是获得科学同行的承认,而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产权(如默顿反对的专利权)。所以,这种承认也就成为科学奖励系统所能给予科学家的奖励,而承认这种奖励的多少以及因承认所带来的名气,自然便成了一名科学家的工作是否出类拔萃的代名词,这样,对科学家科学发现优先权的承认在“科学共同体”内部就变得独一无二了。

默顿还认为,“承认是科学王国中的基本通货”[4],从他的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出科学奖励系统的激励方式就是“承认”。而承认问题是科学奖励系统的中心问题,因此默顿对它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一是把承认分为两种,即工具性承认与荣誉性承认。前者是指对一个人潜在的能力和品质的觉察、承认和发掘,“它使我们注意到这样的可能性,即在一定的未知范围内,许多可以获得具有社会价值的成就的能力仍然处于潜在的和未开发的状态”,[5]所以,人们便竭力寻找发掘潜能和使其早日转变为现实的渠道,如研究鉴别天才的方法,为天才发展消除障碍。而荣誉性承认是由社会上的一些组织对科研工作者所取得的成绩的评判。当然,这种评判是对该科研工作者成绩的一种认可,它注重的奖励对象是已取得的成绩。比较而言,两种承认关注的侧重点是明显不同的,前者侧重的是科研工作者潜在的品质方面,而荣誉性承认则关注已证实的优异。二是阐述了荣誉性承认的具体形式。默顿在《科学发现的优先权》一文中阐述了荣誉性承认的具体形式:以姓名命名、授予科学奖章、赋予荣誉称号等。三是对姓氏命名的承认方式进行了深入研究。默顿对以姓氏命名的承认方式讲得最详细、最引人注意。他认为,“以姓氏命名可能是科学界中一种最持久、而且也许是声望最高的制度化的承认方式”[5],例如哥白尼体系、欧姆定律等等。这些方式体现了社会对科学家工作价值的肯定和奖励,并使他们名垂青史。默顿又进一步把该承认方式从高到低划分为三个层次:最高层次、中间层次和基础层次。最高层次是整个时代都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承认方式,这部分极少数的人给那个时代的科学和思想留下他们烙印的人,如牛顿时代、达尔文时代、爱因斯坦时代等;中间层次是某一门新的科学领域或分支科学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承认方式,这部分人是该领域的创始人,如社会学之父孔德、电工学之父法拉第等;基础层次是许多的定律、理论、定理、假设、仪器、常数等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承认方式,如塞曼效应、布朗运动等。

三、默顿科学奖励系统思想的局限性

通过对默顿科学奖励系统思想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默氏的该思想体系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他对科学机制的目标和社会规范的规定过于理想化,他把对不谋私利的追求真理作为科学建制的唯一目标是不够准确的,而公有性和无私利性这两个社会规范实际的社会约束力又是值得怀疑的;二是默顿的科学奖励系统在给予那些为增进科学知识做出重要贡献的人们的激励上“往往是精神性的或荣誉性的”[6],主要是承认与命名等非物质的方式,而经济方面的奖励只是附带性的;三是完全否定专利制度。默顿本人因其所处时代的局限性而没有看到专利制度是科学技术活动自身的经济内涵的一种现实要求及其对科学技术发展所起的巨大推动作用,导致了他过分强调公有性规范而完全否定专利制度,忽视了对科学家的经济权益的保障,只是把科学奖励制度视作一种认知功能强化制度,最终不能更好的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四是默顿过于注重从科学共同体内部研究科学奖励系统,而忽视了现实中科学与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复杂的联系,进而犯了以一种形而上学的理念否认现实世界的错误。

在当今社会,随着科学研究与产业界的关系越来越来紧密,科学活动、技术和经济活动已经融合为三位一体的事物,并决定着大科学时代的发展方向,因此,对科学奖励系统的研究必须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

进行才能理解得更加深刻和全面。

[1]R.K.Merton.Sociology of Science.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Investigations,[M]Ed.by N.W.Storer.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270,293,297.

[2]J.Gaston.The Rewarded System in British and American Science[M].John Wiley&Sons:1978:4-8.

[3]杨立雄,邝小军.从功能主义到交换理论:科学奖励系统研究的范式转变[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5(2).

[4]乔纳森·科尔,斯蒂芬·科尔.科学的社会分层[M].赵佳玲,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45.

[5]Merton,Robert K.The Sociology of Science: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Investigations[M].Edited by Norman Storer.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439.

[6]谭文华.后学院时代的科学奖励制度:基于齐曼“真科学”的考察[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12).

book=40,ebook=342

B82-057

A

1673-1999(2012)14-0040-03

陈勇(1978-),男,河南漯河人,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02)教师。

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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