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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剖析

2012-08-15孔令仙

关键词:子女犯罪家庭

孔令仙

未成年人在我国一般是指不满18周岁的公民,而未成年人犯罪,是指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心理学家常常把未成年人成长时期称为 “人生岔道口”、第二逆反期、“危险期”和“分化期”。虽然我国在1999年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2006年又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两项法律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孙军工在2011年12月4日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上透露,27年来全国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120余万人。庞大的未成年人数字,再次引发人们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在原因

未成年人究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其原因复杂多样,既有外在因素,又有内在因素。处在这个阶段的未成年人,正值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期,其心理、智力等尚未成熟,受教育程度低,对周围的人和事缺乏宽容之心和判断力,容易受到其成长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影响,进而走上犯罪道路。这是他们犯罪的内在动因。

(一)生理原因

未成年人处于从儿童向成人过渡时期,作为这一过渡时期的生理基础是青春期的发育,即生殖器官的成熟。随着体内分泌系统发生变化,生殖器官日益成熟,同时也刺激了各器官各系统的跃进式的发育。身高增长加快,体重迅速增加,脑组织发展并渐趋成熟,生理变化使之具备了犯罪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二)心理原因

未成年人处在特殊的“心理断奶期”,在这一特殊的阶段形成了未成年人特殊的心理矛盾。首先是好奇心和求知欲强烈,有超强的模仿能力,但辨别是非能力差,社会经验少。多数经受不住外界的各种诱惑,在看到一些凶杀、淫秽的镜头或书刊时,极易激发模仿欲,萌发出亲自尝试一下的念头,诱发犯罪。其次,他们思维简单,感情易冲动但自控力弱,情绪易走向偏激,易产生逆反心理,做事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具有极大的盲目性和片面性。

(三)法律意识

很多未成年人过早跨入社会,由于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欠缺,对很多法律知识都是一知半解,甚至不懂法,在近乎法盲的状态下容易走向犯罪。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外在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除具有特定阶段的生理、心理等内在因素外,还与家庭、社会、学校等外在环境或因素的影响密切相关,甚至是重要的诱因和导火索。

(一)家庭不良影响

家庭是社会的一分子,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关键场所,也是他们社会化的前奏。家庭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因素。家庭不仅仅是提供其衣食住行的庇护所,更是其心灵的港湾,是其获取精神支柱,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场所。从一定意义上讲,父母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好的老师,而不良的家庭环境容易培育未成年人残缺的人格。

1.家庭环境因素。家庭氛围有时会成为未成年人违法和犯罪的直接诱因。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夫妻矛盾不断,经常争吵打骂,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生活,孩子容易变得孤僻、内向,很有可能埋下犯罪的种子。南通市16岁的少年周强“为母报‘仇’挥刀杀父”的惨剧便是例证[1]。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紧张,比如父母打骂子女,不与子女沟通交流,导致代沟突出,进而形成“冷暴力”,这些都会造成未成年人的心理扭曲。

2.家庭教育方式。家庭的教育方式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是否健康快乐的成长,关系着培养和教育的成败。不当的教育方式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诱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娇宠、溺爱。我国在广泛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除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外,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因而被视作“掌上明珠”,客观上造成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百依百顺的心理,对孩子的各种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也尽量满足,特别是祖辈常常对孩子的错误原因不加分析,一味袒护,形成所谓的“隔代亲”。如此一来,会让孩子从小养成任性自私、蛮不讲理、以自我为中心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这种孩子走上社会后,一旦他们的欲望得不到满足,稍有外界的影响,就极易走上犯罪道路。(2)简单、粗暴。部分家长忽视对孩子的引导和启发教育,忽视心理辅导,坚信“棍棒式教育,棍棒底下出孝子”,对孩子采取一味的高压政策,一旦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学习成绩不好时后,便挖苦、嘲笑,甚至暴打。这种教育方式,给孩子树立了极坏的榜样,很容易使他们形成尖酸刻薄、粗暴残忍的性格。同时,打骂还会引发子女的逆反心理,视父母为敌。有的孩子为寻求心理解脱、心灵释放,避开高压、逃离“苦海”而选择离家出走,或厌学、逃学;也有的产生强烈的反抗和报复心理。浙江金华17岁学生“徐力杀母案”就是血淋淋的事例,教训惨痛、发人深思。(3)期望过高。很多家长都有望子成龙的思想,加之当前我国升学和就业的压力很大,为了子女能上名校能有一份好工作,很多父母买学区房,请家教,找老师,上各种培训课,竭尽所能为子女的前途着想。当然他们是需要子女回报的,父母在倾其所有的同时都对自己的子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子女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时,父母会伤心失望乃至抱怨,无形中给孩子施加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当这些压力远远大于了他们的承受限度、超出了心理防线时,就需要释放,往往会做出过激行为。(4)放任自流。有的父母为了养家或者忙于自己的工作,无暇顾及子女,对子女不管不问,任其自由发展,出现不良的苗头和倾向也不加制止和干预。在这种家庭里成长的孩子,极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高傲自负、自以为是的不良性格。因为缺乏父母的管教,加之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正确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在过早走向社会后,在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和诱导下,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父母行为不良。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为人处事、言行举止的方法方式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未成年人。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子女在与父母的相处中,潜移默化中被同化甚至效仿。父母说谎、造假、偷拿等一些不良行为,或赌博、酗酒、吸毒等一些恶习,都会给子女带来负面的影响,甚至“青出于蓝”,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种下违法犯罪的种子。因此,涉罪、涉毒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犯罪率远远高于一般家庭的未成年人犯罪率[2]。

4.家庭残缺。夫妻关系是维系家庭关系的基础,家庭结构不完整,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如单亲家庭、续偶家庭、夫妻分居等,家庭关系不和谐,完整性已遭到破坏或难以修复。在这种家庭中,教育子女的重任就落到了夫妻中的一方或是让祖辈抚养,孩子处于长期缺失父爱或母爱的环境中,这必然会导致孩子人格的缺失。

5.家庭经济。贫穷更容易导致犯罪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即社会经济地位越低,经济收入也越低,犯罪率就越高。有的家庭生活窘迫、贫困异常,孩子也缺乏自信、自感“低人一等”,在同龄人中容易产生自卑感,形成内向、孤僻的性格和仇富、厌世的心理,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往往铤而走险,如江西广丰两名17岁少年因没钱上网而抢劫杀人[3]。

(二)社会因素

1.社会文化。未成年人的自控力和辨别是非善恶能力差,所以极易受到不良文化的影响。在经济取得发展的同时,与之伴随的垃圾文化也纷至沓来,文化市场遭到严重污染,到处充斥着凶杀、色情等影视书刊、录像。这些暴力、低俗的书刊影视,对未成年人的精神毒害非常之大,成为未成年人成长污染的来源。

2.社会风气。一些丑恶的社会现象,如炫富、吸毒、包二奶、酒驾、换妻、三陪、艳照等事件常常见诸媒体,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这些丑恶的社会现象不断腐败扭曲着青少年的纯洁心灵。一些未成年人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和高档消费,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同时,社会诚实友善的善良风俗常被破坏,影响未成年人正确的道德观念的形成及良好品质的培养。

3.网络游戏。现在已经是网络时代,未成年人的身心正处在发育期,对新鲜事物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模仿心理,且缺乏辨别是非和真伪善恶的能力。网络对未成年人有极大的吸引力,或寄情网络、或沉溺游戏,或迷恋黄网,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指引,很容易被吞噬其中。很多未成年人整天呆在网吧,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最终染上网瘾。据统计,我国有1600多万的网瘾青少年,他们因为满足网瘾而辍学、退学,为了寻求上网费用而诈骗钱财,盗窃、抢劫财物,因迷恋虚拟的花花世界而仇视、打骂甚至残杀亲生父母。在山东某管教所,有70%的青少年是因为染上网瘾导致犯罪被关入狱的[4]。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近日对外公布《2010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调查报告指出,上网年龄与未成年人犯罪高危期基本一致,网络沉迷与家庭残缺、逃学旷课、不良交往等因素相互叠加,是当前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原因。

(三)学校教育

1.教育体制。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其健康的成长,防御和抵制不良因素的影响。但目前的教育现状是,我国的教育体制和学校管理存在很多的弊端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某些学校教育方式单一,片面追求升学率,这使学校和家长衡量学生的基本标准就是学习成绩,忽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

2.教育方式。(1)不少学校对成绩差的学生不仅不帮扶、不启发、不激励,反而歧视打击,造成部分学生厌学、辍学而过早流入社会。部分教师教育方法简单、疏于管理,导致少数学生由小错误酿成大错直至走向犯罪。(2)学校忽视全面教育、教育不当。学校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的教育效果不佳,对辍学现象没有实际有效的措施,致使本应在学校读书的未成年人辍学在社会上。由于未成年人年龄小,文化水平低,自控能力差,极易受不良的社会风气影响。倘若遇到挫折或经受不住诱惑,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上海市公安局对黄浦等9个看守所213名未成年在押人员抽样调查后发现,有89.7%的人为辍学生[5]。

3.法制教育。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受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在当前的教育模式下,只有初中教材中包括一些法律课的内容,小学和高中均未开设法律课。在教学内容上也只是简单的灌输理论知识,忽视对学生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不少学生根本不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从而身试法。

以上是笔者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一些思考和剖析。认识未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帮助其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筑长堤、共同参与、综合治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日益突出,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他们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努力。

[1]吕蕾.数据显示,家庭环境不良易诱发青少年犯罪[N].上海法制报,2011-11-04.

[2]李美锟.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J].法制与社会,2011.(10上).

[3]徐玉梅.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J].法制与社会,2011(01下).

[4]丁亚秋.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及防控对策[J].法治论丛,2010(6).

[5]王启江,李锡海.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若干法律界定与特质[J].求索,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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