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儒家社会和谐理念的现代价值
2012-08-15陆跃升
陆跃升
论古代儒家社会和谐理念的现代价值
陆跃升
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是古往今来人类的共同追求,其内涵十分丰富,它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中,强调人类必须遵循、顺应自然,适应自然而不能违背自然的发展规律。人类只能按照自然规律行动,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利用自然规律来改造自然使之为人类服务。人际关系的和谐则较复杂,它由君臣关系、君民关系、平民之间的关系、男女关系及家庭关系等构成,其和谐与稳定就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主体。古代儒家学派思想家对此提出了一些极有借鉴价值的观点,如 “礼乐教化”观,“德刑并举”观及“天人合一”观等等,这些观点无论在古代还是在今天的和谐社会建构方面仍然具有现代价值。
儒家;社会和谐理念;“天人合一”;礼乐教化
一、“天人合一”是社会和谐的前提
“天”不是指宗教中的神秘主宰,而是指人类所居住的整个自然界及其变化和作用。荀子对此解释为:“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1]308按照荀子的说法,天就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而然存在的整个自然界。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均是由天这个大自然的化育而产生和成长的。所以,荀子认为:“天地者,生之本也。”(《荀子·礼论》)同时,天对万物的生养又是没有任何的意志与目的的,是自然而然的。它有自己的运行规律,与人类的喜怒哀乐没有一点联系。即“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君子有常体矣。”(《荀子·天论》)人类自身的兴衰祸福都不会对天有任何的影响,同时,人类社会的变故与治乱兴衰只能是人类自身作为的结果。天的存在和运动是自然而然的,与人类并不存在任何关联,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认为人类自身的一切活动都与天没有一点联系。首先,天地孕育了人类万物。人类只是自然的产物,人类的自身,如眼、耳、鼻、舌、身等自然物质源于天的孕育,人类生存所需要的物质供给也都从自然界索取。荀子曰:“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鼻 、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财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政。”(《荀子·天论》)这昭示人们,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的行为和社会的行政措施必然要受到天地自然的制约。人类只有把遵循自然规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前提与依据,才能使自己的行为收到良好的效果。反之,违背了自然规律的不合理的措施就会招致灾难,即如“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其次,人类又不能仅仅消极地顺应自然,而应该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积极利用自然规律、改造自然为人类服务,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所以,人的贫富、祸福、吉凶不在天而在人,都取决于人的自身,只有在顺应自然规律,积极发现规律,并充分利用自然规律才能获得富贵,逃避灾祸。即“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渴,寒暑不能使之疾,祅怪不能使之凶。”(《荀子·天论》)因此,在天人关系上,人类要依赖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服务于自然,最后服务于人类,到达真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在人类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今天,人类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过分向自然索取,大量砍伐林木、开垦土地,大量向自然排放有害气体、有毒废水,导致自然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沙漠化,人类居住环境面临着危机,这些都是人类在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不尊重自然规律而造成的人与自然关系恶化的结果。因此,人类社会和谐的基础在于天人的和谐。只有天人和谐,才能有人类的繁衍,才会有人类及人类所需要的一切,从而有人类社会乃至社会的和谐。古代儒家关于“天人合一”思想,为我们指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的有效途径,这对于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文明社区的建设将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二、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一个微小的社会。在家庭人员中,必须处理好夫妇、父子、儿女、妯娌等人员之间关系,使家庭人员能够互相关爱,和谐相处,这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家庭和谐应该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在夫妇关系中,婚姻要稳定,夫妻双方均要相互尊重,恪守本分而不越轨。如《周易·家人·彖传》云:“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2]428只有夫妻均能遵循职守,以身作则,夫妻和睦,孝敬父母、关心妯娌邻居,才会给自己的孩子树立榜样,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才便于小孩良好心灵的培养与健康成长,从而为社会造就出优秀的人才。正一身以正一家,正一家以正一国,从而以正天下,达到社会的和谐。家庭的主要人员孝敬父母,夫妻和谐,关爱孩子,妯娌和睦就能营造一个和谐氛围,就会自然而然地培养出小孩的良好品德。反之,只会造就出胡作非为的下一代,为社会增添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故《礼记·大学》亦云:“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悌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3]802国和家的关系就是如此血肉相连,密不可分。尤其是在以家族为中心的宗法制社会时代,家是一个小小的王国,家长就是它的国王;国是一个大大的家,国王就是它的家长。因此,无论是国王还是家(族)长都有生杀予夺的至高权力,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规范贯穿国与家。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治国必先齐其家,即构建家庭和谐。
如何构建家庭的和谐?首先,家庭的主要人员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做人的根本,也是孔子德育内容的全部精髓。家庭人员的修养必须具有这种做人的品格。《礼记·大学》对此叙述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3]798通过加强自身修养以治家,从而达到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对于家庭,首先是家长要有较好的自身修养,并能作好家庭人员的榜样。如《孟子》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绑。”[4]209即先做好妻子的榜样,然后为兄弟的榜样,再推及到家庭乃至国家,那么社会的和谐就水到渠成。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受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影响较深,唯金钱论、唯享乐论思想开始泛滥,致使不少家庭或夫妻离散、或抛弃父母、或抛弃子女等等,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直接酝酿着社会未来的不和谐。因此,弘扬古代儒家的和谐理念,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对构建新时期和谐家庭,促进现代社会的和谐稳定将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三、人际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主体,礼乐教化是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的有效途径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没有个人就没有社会。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个人结成家庭群体,再由无数家庭群体组合而成社会。所以社会的基本单位就是个人[5]332。社会和谐的主体就是人际关系的和谐,即君臣、父子、家庭关系的和谐。在原始人群时期,人类没有产品剩余,人人都必须相互帮助抵御自然的侵害,获取食物以维持生存。人与人的关系是“大同”和谐的。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产品开始有了剩余,于是产生了阶级。人的道德开始沦丧,人际关系开始恶化。即“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已。”(《礼记·礼运》)因为人生来就有各种欲望,如果欲望得不到满足就要外求,外求没有节制、限度就会引起纷争,纷争自然产生混乱,进而破坏社会群体的和谐。正如荀子所说:“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荀子·礼论》)为了避免这种混乱局面的产生,维护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就必须节制人膨胀的欲望。古代周公制礼,就是为了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把万民的行为纳入了贵族统治的社会秩序中,使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这些都相对抑制了这种人际关系的恶化,维护了当时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可以说,在社会群体之中,“礼”就是古代人的行为准则,是必须遵守的社会规范。因此,加强对人民进行“礼”的教育,让“礼”的规范深入民心,从而提高人的道德修养水平,这是古代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的一个重要手段。“故先王患礼不达于下也,故祭帝于郊,所以定天位;祀于国,所以列地利也;祖庙,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傧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礼记·礼器》)同时,还创办各类学校、实施礼乐教化。孟子曰:“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4]255强化学校的礼乐教育已成为孟子等儒家学派的建构和谐社会的共同设想。孔子还曾对教育的效果进行这样的论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这足见教育对人格塑造的巨大作用。通过对人民进行礼乐教化,就使人民能够谦虚辞让、庄重严肃,群体和睦,社会和谐。当然,这种教育并不仅仅存在于学校的教育,还需要依靠道德的感化。只有统治者自身的道德高尚,才能对社会群体具有榜样示范的作用。 《荀子·君道》云:“君者,仪也;民者,影也;仪正而景正。君者,盘也;民者,水也;盘圆而水圆。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君射则臣决。楚庄王好细腰,故朝有饿人。故曰: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论语·子路》亦云:“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6]524“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6]528这就说明:当管理者自身端正作出表率时,不用下命令,被管理者也就会跟着行动起来。孔子等儒家学派非常重视为政者的表率示范作用,其实,就是在倡导儒家的礼乐教化、道德感召作用。社会的各级统治者均能以自身的正面形象来示范、教化万民,所有民众自然受到熏陶教育与感化,社会自然和谐有序。因此,儒家历来重视教化,把建构和谐社会的希望寄托于礼乐教化,既强调对统治者的教化,也强调对平民的教化。因此《荀子》说:“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即教育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品质,提高人的素养。所以,要保持社会的稳定、维护群体的和谐,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必须牢牢紧握礼乐教化这一有力武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对学生进行强“礼”的教育。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的价值观被打破,重实效、讲效益等实用主义价值观念被人们普遍认同和接受。受其影响,学生的价值取向也趋于实用化,他们更加注重个人专业能力的提升,重视实用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培养,讲求实际、追求实效,关注现实生活和物质利益。但却忽视对礼仪规范的学习和培养,将礼仪规范视为无关紧要的东西,致使理想和人文精神淡化甚至失落,导致学生思想意识发生变化。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西方文化中的功利主义也涌人中国,并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在大学生中泛滥,进一步导致他们只注重自身利益,唯金钱至上,置社会责任和社会公德于不顾,造成公德意识淡漠,从而在实际行动上轻视对礼的知识的学习和礼仪素养的培育。要使人们和平共处、协力发展、共同生存,这种能规范社会、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就是礼。因此,全社会人们都应该加强礼制的学习与传授。
[1]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8.
[2]高岛吞象.高岛断易[M].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2002.
[3]钱玄.礼记[M].长沙:岳麓书社,2001.
[4]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5]张胜德.社会原理[M].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86.
[6]刘宝楠.论语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90.
D691.9
A
1673-1999(2012)01-0038-03
陆跃升(1965-),男,瑶族,湖南溆浦人,硕士,凯里学院(贵州凯里556011)人文学院副教授。
2011-10-27
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课题(09ZX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