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胎2产孕29周引产后子宫破裂1例
2012-08-15王丽于胜凤
王丽 于胜凤
子宫破裂是指在分娩期或妊娠晚期,子宫体部或子宫下段发生破裂,是产科极严重的并发症。若未及时治疗可导致胎儿及产妇死亡。由于我国孕期保健及产科质量的提高,其发病率已有显著下降。现将发生在我院一例孕3产2孕29周因引产后引起子宫破裂介绍如下。
病例介绍:患者女:35岁,孕3产2,今日因停经29周于2008年8月20日入我院要求引产。入院检查:一般状况好,宫底脐上3横指,胎头下方,胎心142次/分,内诊查产道无异常。血常规:白细胞数目13.0*10 9/L。中性粒细胞数目1.2*10 9/L。血项偏高,无发热。经抗炎对症治疗后,血项正常,于8月5日下午施利凡诺引产术,经过顺利。8月6日23时,产妇开始腹部阵痛,24时查宫口开大3厘米,规律宫缩,30分钟后产妇自述腹痛难忍,产妇烦躁不安,伴有少量阴道流血,即而出现心悸、头晕、呼吸加快、子宫收缩频繁,呈强直性收缩,子宫体及下段之间未见明显病理缩复坏。测血压10.5/6kpa。经对症处理患者上述症状略有好转,于7日3时顺利产下一名女性死婴,十分钟后胎盘娩出,完整。产后阴道出血少许,软产道无损伤。血压、呼吸、脉搏正常。产后5小时产妇自觉头晕,呼吸加快,心率加快,测血压11/7kpa,脉搏弱95次/分,皮肤粘膜苍白,急检血常规:WBC21.5*10 9/L,RBC2.27*10 12/L,HCG68g/L,立即给予抗炎,对症处理,密切观察病情,产后10小时查体,腹部压痛明显,并伴有腹胀,腰骶部胀痛,行腹部B超检查,提示盆腔大量积液,行阴道后穹窿穿刺术,抽出暗红色不凝血,考虑为"子宫破裂"。立即行剖腹探查术,术中见腹中大量积血,吸出积血约1500ml,凝血块 600g,见子宫增大约 15.0cm*14.0cm,暗红色较硬,前壁及宫底光滑,其后壁有面积约8.0cm*12.0cm的破溃处,层次不清,其正中有一3.0cm*3.5cm裂口,口内塞满凝血块,无活动性出血,将凝血块取出后欲修补裂口,但因周围组织极脆,修补极其困难而行子宫次全切除术,关腹前用灭滴灵注射液500m l,冲洗腹腔,经过顺利,术后经抗炎、输血等对症治疗。术后7日拆线,切口甲级愈合,痊愈后出院。
讨 论
1.子宫破裂可分为梗阻性难产、损伤性子宫破裂、瘢痕子宫、子宫收缩药物产程中使用不当。本病例考虑为该患者高龄多产,而致分娩过程出现子宫收缩频繁,呈强直性收缩,医务人员发现不及时,而致严重后果。做为一名产科医生应当熟练掌握子宫破裂的病因及临床变化,及时做出诊断,及时治疗或转上级医院,认真进行产前检查,正确处理产程,提高产科质量,严密观察产程进展,警惕并尽早发现可能发生的先兆子宫破裂的表现,并及时处理。子宫破裂的原因大部分是手术医师在没有识别不典型先兆子宫破裂或已有部分破裂的情况下,进行阴道操作,很容易造成子宫破裂及裂口扩大,其次是操作粗暴。多次刮宫及宫腔严重感染等亦因子宫壁原有病理改变应用子宫收缩药物不当而引起子宫破裂。
2.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及围产保健工作,减少多产,多交人工流产等高危因素,认真做好产前检查,有剖宫产史、产道异常及胎位异常的孕产妇应提前住院。
3.子宫破裂的处理:一旦确诊,应尽快剖腹探查,有休克者应在抢救同时进行手术。术后结合患者有无生育要求,子宫破裂及感染程度,决定子宫去留。因多为年轻妇女应尽量保留子宫。术中应特别检查周围脏器有无损伤。据资料报道,一例因未及时发现输尿管损伤,术后感染中毒性休克后而死亡,应吸取教训,以保证病人术后的生命安全。正确掌握产科手术助产士的指征技术,阴道助产术后应仔细检查宫颈及宫腔,发现损伤及时修补。
4.由于近年来对围产医学的重视、农村产科医师业务素质的提高,我省每年对全省的产科医生进行理论及实践操作的考核,有效的提高产科质量,明显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
5.综上所述:做为一名妇产科医生,在工作中必须贯彻我国预防为主,依靠科学进步,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善于在为患者服务中学习,在服务过程中学习本领,再用学好的本领服务于患者,切不可粗心大意,需知若是医疗思想不够端正,工作不够认真负责,判断稍显不周就会误诊,处理稍有疏忽就会给孕产妇患者带来不应有的痛苦,所以必须坚持为孕产妇、患者服务的大方向,必须努力学好妇产科学理论知识,必须自觉地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进行医疗实践,做一名合格的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