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乡村地权市场的重新审视——《建国初期长江中下游地区乡村地权市场探微》评介
2012-08-15庄维民
庄维民
传统乡村地权市场的重新审视
——《建国初期长江中下游地区乡村地权市场探微》评介
庄维民
明清以来,中国传统地权形态的发育及其交易形式的多样化,使土地流转趋向活跃,促进了生产要素的组合和优化配置。当前,“三农”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更深层面的学理探求和历史追索就成为学术界不容回避的研究课题,众多学科和学者纷纷关注传统乡村地权,将其置于历史进程中加以重新审视。不过,学界对传统中国农村地权分配和地权交易的研究多集中于民国时期和前近代社会。近些年的研究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农地制度的弊端,多集中于提出各种农地制度理论模式的预设。至于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流转和交易问题的研究却尚未有专门的探讨。令人欣喜的是,湖北社会科学院张静新著《建国初期长江中下游地区乡村地权市场探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一书独辟蹊径,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一、在“革命”与“现代化”范式之间
以阶级斗争为主的革命史范式和以工业化市场经济理论为基础的现代化范式之间的争论,是近年来史学界少有的针对性强并具有建设性意义的学术争论之一。革命史和现代化范式在演变的过程中,往往被理解为相互对立、依次替代的过程,因而也常常被视为非此即彼、互不相容的封闭性范式。但实际上,两种范式之间并非泾渭分明,二者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革命是为了扫平现代化的障碍,建立新型的生产关系,即革命式的现代化。作者秉承持之有据、言之成理就可以使用的原则,以相对真理与视域交融为中心的叙事史观,努力追寻历史真相,使得研究的成果更贴近于真实。并从宏观政策理念和微观操作层面客观分析了土改结束后至集体化高潮前中共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政策演变轨迹,而不是简单地给予肯定与否定。
作者一方面肯定了土地改革和革命的必要性,该书认为,“土改前,地主土地所有制处于主导地位,地权分配极不公平。在地权占有高度集中和从事农业生产机会成本极小的前提下,普通劳动群众对土地的需求弹性极小。”“因此,这种地权分配相当集中的格局成为阻碍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当然,与以往简单地归因于“土地集中论”不同,该书在视角、史料上均有创新,乡村地权及其土地占有的地域特征被更多地揭示出来,其学术洞察力和解释力显得更为深入。该书还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指出,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打破了非经营性土地占有的垄断,为土改后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在这种认识的前提下,土地改革这种以阶级划分为主要标志的运动形式也得到了肯定的判断,其思想的中心线索是以破坏为主的反传统。
同时,作者也对革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不同意见,“中共领导人对农民个体经济基础上的土地买卖、租佃和雇佣关系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把主要发生在普通劳动群众之间的土地流转和雇工现象看作是农村出现资本主义自发趋势和两级分化的主要标志,过分强调由此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平等,而忽视其对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缺乏对土地转让和使用的有偿性、市场决定地租地价、提高土地和劳动力资源使用效率等方面的认识。”“这些都是导致批判甚至消除土地买卖、租佃和雇佣关系的根本原因。”显而易见,上述以工业化或者市场经济理论为基础的价值判断并未对合作化运动给予简单的肯定,其思想的中心线索是以建设为主的反传统。
二、正式制度安排约束下的对抗与冲突
建国初期国家一系列强制性的制度安排,排斥了市场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的配置,带有浓厚的国家暴力色彩。因而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对土改前后地权分配、土地买卖和租佃关系乃至雇佣关系的变化深入考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土地和劳动力要素之间的关系。
作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地权交易,发生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相互交织的制度环境中,这两种制度约束动态地决定和改变着个体小农的行为空间。地权交易中呈现出的强烈的政府干预——正式的制度安排,最终决定了乡村土地制度变迁的方向和地权交易的方式。同时指出,对带有浓厚传统色彩的乡村社会的理解如果仅仅停留在正式组织或正式制度的层面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考察1950年代初期农民的地权交易行为时,不得不考虑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影响。传统的习俗和惯例因其固有的稳定性和路径依赖特征,也独特地影响着乡村地权交易方式和内容。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系列土地制度安排进行了多方面的或理论或实证的研究,但鲜有学者把正式制度作为影响农民地权交易行为的因素进行系统实证地研究。也有部分学者对土改中和土改结束后各阶层的心态进行实证分析①李金铮:《土地改革中的农民心态:以1937-1949年的华北乡村为中心》,载《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4期。莫宏伟:《新区土地改革时期农村各阶层思想动态述析》,载《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1期。莫宏伟:《苏南土地改革后农村各阶层思想动态述析(1950-1952)》,载《党史研究与教学》,2006年第2期。莫宏伟:《新区土地改革时期农村各阶层思想动态述析》,载《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1期。,但鲜有涉及农民地权交易行为。农户的经济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行为选择,它既是对社会、经济和自然资源环境相适应的结果,也是根据环境调整自己行为方式的表现。为此,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里强调农民对国家权力明显的、直接的反抗②詹姆斯·C·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程立显,刘建等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在另一著作《弱者的武器》中则更偏重无形的、间接的反抗。这些相对的弱势群体的日常武器主要有: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暗中破坏等③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郑广怀,张敏,何江穗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前言第2页。。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系列狂风暴雨式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使得各阶层农民的心态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改造,冲突与矛盾也不可避免。《探微》一书即梳理了土地改革—集体化高潮前政府的土地制度变迁,并阐述这些正式制度安排对地权交易中各阶层农产心态和经济行为的影响。
三、经济史料的解读与数值估算的合理性
经济史研究领域的开拓进取,离不开研究者对史料的发掘和占有。吴承明先生指出:“史料是史学的根本,绝对尊重史料,言必有证,论从史出,这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④吴承明:《论历史主义》,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2期。。在研究近现代社会的经济现象时,研究者常常面临两种情况:一方面是材料的极度缺乏,另一方面是已有材料的准确性问题。以往研究对建国初期乡村地权市场关注较少的主要原因是资料不成系统,尤其对档案馆的档案资料使用不够。《探微》一书不仅使用了大量的文献档案资料,还收集包括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安徽、浙江在内的大量档案馆档案资料,给予乡村地权市场研究以丰富的资料基础。该书仅表格就有40个之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地区典型调查材料,史料价值很高。
此外,数值估算的合理性也非常重要。由于资料的原因,导致我们在研究传统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时,有很多关键性的问题均有赖于估计,为此学者们对于估计的标准出现了大相径庭的情况,这是经济史研究中不得不经常面对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土地制度研究中的数据资料大大增加了,这无疑是经济史研究向前推进的一种表现。但是,如何进行数据统计,怎样评估数据资料的价值,则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这就要求对数据所代表的概念判断准确,对数据的完整性认识清楚,对数据资料的价值评估恰当。作者对乡村地权市场的相关数据估算比较合理。如在中农的比例上,她认为到1954年,湖北、湖南等6省的中农总户数的比重均为60%左右。这与《1954年全国农村收支调查资料》的统计基本吻合。根据这种判断,从而得出了“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土地改革是其完全合乎情理的”这一结论。
寻根溯源、注重学术演进并进行跨学科研究为本书较突出的特色之一。《建国初期长江中下游地区乡村地权市场探微》一书既体现出作者扎实的理论素养,又显现出作者对目前地权分配和流转研究存在问题的敏锐洞察力,更重要的是作者提出了许多颇有创见的观点,为今后学者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希望藉该书出版,引发学界对相关的学术问题进行思考和讨论,以唤起更多的青年学者对乡村经济史研究的关注。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