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运行机制的现状及对策
2012-08-15陈晓勇
陈晓勇, 王 谦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
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运行机制的现状及对策
陈晓勇, 王 谦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
在探讨了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运行机制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现行运行机制的发展现状并指出了存在的配套制度滞后、竞赛理念含糊、竞赛程序失范和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最后,从完善技能竞赛制度、创新技能竞赛运行机制和更新理念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对策。
运行机制;技能竞赛;现状;对策;高等职业教育
1 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运行机制的内涵
“技能竞赛”是职业技能竞赛的简称,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生产和经营开展的,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的群众性竞赛活动。“运行机制”则是指一定系统所具有的、使系统整体保持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各种功能的组合,以及构成系统各因素、各环节、各层次之间错综复杂制约关系的总称[1]。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运行机制是指高职院校技能竞赛系统的各个构成要素之间,以及与技能竞赛运行过程密切相关的外部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整合而形成的稳定系统结构及其系统正常运转并发挥特定功能的运行状态和活动规则的总和[2]。
2 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运行机制的现状分析
2.1 发展现状
在职业院校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已有多年的历史,教育部、劳动部等部委均曾多次举办过单项的技能大赛。2002年长春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拉开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大幕。2007年,教育部在重庆又举办了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2008年,定期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被确立,包含高职院校在内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永久落户天津。由此,技能竞赛活动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竞赛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也逐步加深,对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初步确立。目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已初步确立,形成了包括分层分级的举办制度、全校全员的参与制度、行业企业合作制度、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明确的奖励制度等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3]。
此外,部分地方行政部门也建立了相关制度。如2008年12月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这是地方政府最早的关于技能竞赛的规章制度。至2010年5月,已有江苏、河南、湖北、安徽、山东等省建立了技能竞赛制度[3]。
(2)政府引导下的行企校合作运行模式基本形成。在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运行系统中,政府、行业、企业和院校是四个主体。院校直接参与比赛,是核心主体。而政府、行业、企业是辅助主体。政府牵头主办了竞赛,在系统中居于引导地位。行业企业院校则全方位参与了整个技能竞赛过程。四个主体之间分工协作、互补协调,形成了行企校合作的技能竞赛运行模式。从而使技能竞赛与先进技术、先进技能的实际应用相结合,与企业的生产实际相一致,进而促使高职院校加快教学改革,培养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3)竞赛内容丰富多彩。首先是项目数量多、专业覆盖面广。如2010年的天津大赛,共有42个比赛项目,涵盖了14个专业类别。并且这些项目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量大面广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其次是参赛院校类别齐全,包括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等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职业院校。
在搞好技能竞赛项目设计的同时,对于竞赛期间的总体活动也进行了创新。以技能大赛为核心,适当地举办了工作经验交流会、学生技能产品展洽会、职业教育论坛和学生文艺作品调演晚会等多项活动,从而多角度展示职业教育风貌,丰富技能竞赛的内涵。
2.2 存在问题
(1)配套制度滞后。目前,仅劳动部门正式出台过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对技能竞赛的基本情况、意义及类别进行了界定。但其主要是针对行业企业组织的技能竞赛,对职业院校组织的技能竞赛则未涉及。
对于已经连续举办四届的天津技能大赛,只是在比赛期间发布了各项目的竞赛规程、技术规范、样题等项目文件。而对具体的项目选定、报名选拔、专家及裁判选聘、评判标准、监督制度、奖励办法等均未出台过正式文件。
至于其他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则基本处于无序化状态。各竞赛项目独自运行,既无规章制度约束,也缺乏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相互间更无沟通渠道,因而产生了诸多不良现象。
(2)竞赛理念含糊。一是技能竞赛功利化,过分看重技能竞赛的名利效应。将技能竞赛优秀成绩的取得作为办学的亮点,招生的王牌。不是通过参与技能竞赛来促进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是为了比赛而比赛,将技能竞赛和正常的教学程序隔离,搞技能竞赛应试化。二是技能竞赛商业化,将技能竞赛作为谋利的手段。利用技能竞赛招商引资,开设新专业,购置新设备。一些设备商甚至与教育主管部门、职业学校之间相互勾结,借技能竞赛的名义去推销产品,根据设备的情况去设置比赛项目,随意捞取名利。三是技能竞赛学院化,以院校为主举办技能竞赛。实质上,行业企业才是技能竞赛的最终受益者,他们应是举办技能竞赛的核心主体。但在目前的行企校合作运行模式中,院校却成了核心主体。项目基本是由院校牵头确定的,命题专家和竞赛裁判也大部分来自学校,而行业企业只是协助,甚至只是挂名赞助。
(3)竞赛程序失范
1)赛项设置不科学。一是项目选择不合理。为区别于中职,高职院校技能竞赛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创新性,以反映专业的最新发展趋势和引领职业教育的改革方向。但过于追求项目的新、奇、特,则反而脱离了专业的教学实际,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项目也肯定是不妥当的。二是内容设计不科学。项目的竞赛内容应符合实际教学或生产的过程,应具有广泛的专业基础和较高的通用性,否则将导致教赛分离现象,迫使参赛院校搞应赛教育。如有的项目将多个专业的专业知识综合在一起,有的项目采用最新的技术设备或指定使用多款最新软件等。三是项目设置不稳定。分析近几年来的天津大赛可以发现,高职比赛项目每年均在变。项目的不稳定必然导致各参赛院校匆忙应赛,更不要说和日常教学相结合了。其比赛结果显然不能反映出真实的办学水平。
2)竞赛标准不透明。竞赛标准中的技术规范和评分标准是竞赛内容的核心部分,对最终的竞赛结果影响极大,因此应对外详细公开。但许多竞赛项目仅公布一些表面资料,而对实质性的竞赛标准却秘而不宣,给人以雾里看花的感觉。有的甚至临近比赛还修改技术规范、更换竞赛软件或设备。
3)监督环节不健全。存在着主办方直接参赛、竞赛过程中的监督形同虚设、裁判选聘及设备选用暗箱操作等不正常现象。监督环节的缺失必将降低竞赛结果的公信力,进而影响技能竞赛的良性发展。
4)经费投入不足。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方面的经费投入明显不足,这从各种竞赛中的众多厂商冠名可以看出。经费不足只能通过拉赞助、搞合作等其他途径来弥补,这无疑给腐败提供了平台,导致设备供应商、举办单位相互勾结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
3 完善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运行机制的对策探讨
3.1 完善技能竞赛制度
针对配套制度滞后的现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快建章立制工作,努力构建一整套科学、实用的技能竞赛制度。应针对报名选拔、资格审查、赛项确定、专家及裁判选聘、赛题命制、竞赛规程、评判标准、表彰奖励、企业赞助等各环节分别制定具体的管理规范。如出台《技能竞赛组织制度》、《技能竞赛奖励制度》、《技能竞赛赞助规定》等。
3.2 创新技能竞赛运行机制
(1)建立技能竞赛项目论证制度。首先,项目的选择应遵循科学性原则。应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从业人数、职业特点以及国际职业技能竞赛发展趋势等多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哪些从业人员较多、行业企业需求量较大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职业工种作为技能竞赛项目。
其次,项目内容应符合先进性和通用性原则。既要反映先进技术、先进技能的实际应用,也要贴近生产实际并与学校的教学过程相一致。既能考核学生的技能水平,展现专业特点,也要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从而突出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改革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要求,引导职业院校加快培养模式改革。
最后,应通过行业专家的论证来保证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时,应对竞赛项目进行必要的工种分析和实证研究,分析该竞赛项目所涉及的专业知识、操作规范、职业道德等内容,探讨项目的可行性,为竞赛项目的实施和评判标准的确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2)建立技能竞赛回避制度。为保证技能竞赛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防止不当竞赛现象发生,应建立技能竞赛回避制度。建议采用第三方举办竞赛制,防止与竞赛承办院校有密切关系的相关单位参与竞赛,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3)完善内部监督制度。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预防不良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因此要针对关键环节建立命题权、评判权和监督权相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如建立命题封闭回避制度、竞赛成果的公示反馈制度等。
(4)设立技能竞赛基金制度。为弥补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并防止设备采购等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各级政府应建立技能竞赛专项基金制度,由基金会负责接受社会各界的捐助。而基金则用于提供相应级别技能竞赛的全部费用,确保技能竞赛健康有序地开展。
3.3 更新理念
(1)树立以行业企业为竞赛核心主体的技能竞赛理念。现代产业竞争的本质是核心劳动力的竞争,而行业企业在劳动技能开发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强化行业企业在技能开发中的主体责任,加强行业企业职业能力开发工作,才能切实提高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因此,应树立以行业企业为竞赛核心主体的技能竞赛理念,将技能竞赛作为企业开发技能,提高核心劳动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需要。也是搞好劳动者职业能力开发,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竞争力的需要。
应逐步建立一整套政策体系促使行业企业重视技能竞赛工作,使行业企业真正参与到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来,将技能竞赛作为提高全社会职业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
(2)树立技能竞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技能竞赛的根本目的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因此应把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作为竞赛的根本宗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应既有重点,又有层次,形成互为一体有序发展的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格局。国家级技能竞赛应反映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的要求,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相一致;地方级技能竞赛则要以解决当地就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为切入点,反应地方经济产业的发展特点;行业竞赛则要体现行业特色和特有技术水平[4]。
[1] 马艳秋.校企共建创新平台的运行机制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9.
[2] 吴结.论我国开放大学的运行机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4):37-39.
[3] 史文生.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研究[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0.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赴韩考察团.韩国职业培训和技能竞赛工作考察报告[J].经济研究参考,2009(64):49-56.
Current Statu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Operation Mechanism in Skills Competition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CHEN Xiaoyong, WANG Qian
(Changzhou Institute of Mechatronic Technology,Changzhou 213164,China)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current operation mechanism was analysed and problems such as lagging behind supporting systems,vague idea of competition,misconduct program of competition and insufficient outlays were pointed out based on the discussion of operation mechanism connotation in skills competition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Finally,specific countermeasures were proposed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perfection of skills competition systems,innovation of operation mechanism in skills competition and renewal of idea.
operation mechanism;skills competition;current situation;countermeasure;advanced vocational education
G 710
A
1671-7880(2012)02-0010-03
2012-01-04
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课题(ZCG46)
陈晓勇(1968— ),男,江苏江都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职业技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