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主的基石”到“信息民主的基石”——基本民主概念的阐释与公共图书馆在信息民主生活中的职能
2012-08-15
(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信息民主(Information Democracy)”一词近年来随着各种互联网应用特别是社交网络的崛起而渐渐风靡,但有趣的是,许多民众甚至包括一部分研究者在内,并不能阐明究竟何为“信息民主”。
图书馆向来被称为“民主的基石”,是否能够以此类推,继续称之为“信息民主的基石”呢?即便回答依旧是确凿无疑的“是”,但在信息流量巨大、更新及时的各种Web2.0应用面前,图书馆在速度和人流等方面的颓势是否还能保证它成为举足轻重、名副其实的“基石”呢?另一方面,如果从实用主义和职能规划的角度切入,图书馆在“信息民主”框架下的职责和义务又是什么呢?对于以上这些问题的回答,对于信息民主定义和内涵的认识,图书馆员们倘若仅仅“意会”而缺乏深刻的思考,恐怕将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讲,对信息民主相关研究的归纳和思考是迫切的,以这些思想构筑图书馆权利领域研究的新命题,也是势在必行的。
1 民主的制度与民主的生活方式
试图定义信息民主,则必须事先了解民主,可是“民主”一词的定义确实棘手,正如迈克尔·罗斯金所言,该词的内容表达也许是当代所有词语中最为丰富的。〔1〕其原因可能在于诸多的民主论者,常常从文化的角度阐释民主,这往往会将“宽容”、“理性”等词汇与“民主”混淆,使得“民主”的定义泛化而显得毫无意义——事实上,这些都是真正实现民主所应有的条件,却并非民主。
真正理解“民主”,需要回到政治学的层面。无论从德语词源“demos”或中文翻译“庶民为主宰”出发,它所指的首先是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相对于专政而言的,当代著名的民主学者Larry Diamond等人就直截了当地指出,民主是一种所有民众在与之关系密切的决策中拥有相同话语权的制度。〔2〕
虽然俞可平也提出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而非一种政治过程〔3〕,然而,“国家制度”的定义也许过于宽泛;蔡定剑的诠释也许更为准确,“民主是一种管理体制。其中统治者在公共领域中的行为要对公众负责,这种负责是建立在定期举行的、全体公民自由参与的、公开和公正的选举基础上的”。〔4〕但如果对“民主”的诠解至此为止,则不免陷入熊彼得“竞争式民主”的窠臼。〔5〕必须继续延展开来,承认民主作为“管理体制”是深入到每个公民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它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同时也是“一种公民享有充分自由,广泛参与社会和公共事务的生活方式”〔6〕。由此可见,“民主”一词有两种看似截然不同实则互相关联的内涵:即作为制度存在的民主和作为生活方式存在的民主。事实上,公民保持充分参与社会和公共事务的生活方式,其目的即是为了引导一个平等、公平的制度,即“民主”的生活方式通往“民主”的制度(在近当代的民主研究中,我们往往把前者称为公民社会的生活)。
对于民主制度而言,国家可以利用图书馆和相关要素平衡并完善这个体制,例如构建或支援社会服务设施;又如建立起相对完整的、公平的国家法律制度,这一点,笔者在《私有领域与公有领域的角力:著作权扩张与图书馆立法》一文中已有所阐述。但独立的图书馆机构在这一点上的可为之处并不为多,其主动权主要在国家层面,这并非本文的讨论重点。
对于民主生活而言,近代复兴的公民社会理论非常注重通过公民参与(Civil Engaged)式的生活方式影响政府制度,图书馆机构对“民主”的义务也主要体现在对公民社会生活的支持上。实际上,图书馆在“信息民主”框架下的职责与此相差不远,只是场景延展至信息化、数字化的世界。
2 从民主生活到信息民主生活
在最早使用“信息民主”这一词语的人群里,比尔·盖茨可能是最为著名的一个,其后又被著名的信息咨询公司Gartner所沿用,然而,Gartner研究总监弗兰克 -布顿迪克(Frank Buytendijk)却言称,“这一术语其实从未被恰当地定义过”。〔7〕
在图书馆学研究语境中,信息民主几乎就是“平等获取信息”的同义词。例如,1995年纽约时报一篇以《信息民主》为名的文章中,指出了美国最贫穷的家庭中20%还没有电话;而拥有电话的贫穷家庭,也只有少部分能够接入互联网,而纽约公共图书馆系统如何为改变这种情况而“奋起一击”〔8〕。通篇除了题名并未涉及“民主”二字或相关议题,它所指向的主要就是数字鸿沟现象,相似的情况出现在不少信息民主或者电子民主(E-democracy)的研究中,但这样的理解不臻全面。
笔者认为,与“民主”类似的,我们需要将“信息民主”等词放在政治学或社会学领域思考,否则不可能对“信息民主”、“信息伦理(Information ethics)”、“信息自由(freedom of information)”等议题做出本质上的区分。这些议题的提出都是为了解决信息技术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关注技术进步之外的社会影响。但它们的服务目标有所差异,例如,信息伦理是用以支持社会道德或伦理道德在信息时代的构建〔9〕;信息民主的研究,则应当以促进信息时代民主制度的发展为己任。故而,信息民主作为“民主”在信息技术环境中的延伸或者发展,理应同样拥有制度和生活方式两方面的内涵。我们不仅仅应当意识到信息民主关乎“公民在个人信息方面的权利”〔10〕,它更意味着相关民主制度如何在互联网世界加以延续,公民如何在信息充盈甚至爆炸的新时代持续他们的民主式生活。
从这个角度来讲,一个长久的争论也将迎刃而解:信息民主所指的究竟是关于“信息获取”的民主,还是“信息时代”的民主,抑或是“互联网信息世界”中的民主?笔者以为,民主从未走远,“信息民主”事实上只是对民主在信息时代发展中新特征的统称,例如,信息平等获取、网络参与等要素迅速崛起,成为与独立财产权等要素地位相若的保障民主的条件。但依据民主的制度化和生活式两大内涵来审视,当前对信息民主的讨论,主要还是停留在“制度”层面而非“生活”层面,以加拿大政府资助的SchoolNet、社区信息获取计划(Community Access Program)和VolNet等为例,都侧重政府的信息公开,而不重视民众的信息参与〔11〕,这恰恰就是定义模糊所带来的坏处,“平等获取信息”通往信息民主,但在某种程度上,“信息参与”更为重要。
可见,在信息民主的研究中,需要将新兴的结构性要素和原有要素结合起来,重新构建现实与虚拟交融的民主生活,惟其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了解图书馆作为“信息民主的基石”应当如何运作。下文将从信息民主生活的角度入手,讨论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信息民主的结构性要素,并试图明确图书馆在其中的位置。
3 信息民主生活的结构性要素
在过去长久的历史里,作为制度的民主内涵被高高抬起,而作为生活的民主内涵被压抑,这就是民主引发“好东西”、“坏东西”争议的原因。例如信息公开为前提的“选主体制”曾一度被认为是民主体制的全部内容,但实际上“它们运作起来并不一定能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境遇。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跨国、跨时段的比较研究发现,以选主为特征的现实民主制度与经济增长、社会正义、人类幸福都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12〕,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角色已经逐渐退化成投票人,惟其在某些选举时间段内能够发挥作用。因而,不管是民主还是信息民主,信息公开基础上的信息参与都是极为重要的,信息时代带来的新转机是:西方已经试图利用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互联网应用,帮助公民重新实现意见提交、对法律草案的评论、与自己的代表定期沟通等。〔13〕而这些,仅仅通过“制度”来加以规范已经不太现实,更适合通过引导来形成一种民主参与的公民社会生活方式。笔者认为,除了公共图书馆之外,这种民主生活方式的重要条件或结构性要素至少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项:制度的保护、媒体、公民共同体和知识分子,这些要素在信息民主下有了新的内涵:
制度的保护。民主的制度需要保证作为民主生活方式的存在空间,信息公开、透明是信息参与的基础。如《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论及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14〕可以说,这是民主生活的前提。信息民主的制度保护依旧以原有的法律体系为基础,延伸到相关信息法系、知识产权法系乃至于集团性声明或协议,如Common Creative协议等。
媒体。当代学者以不甚严谨的方式发展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认为在掌握行政、司法、立法等权力的三大国家机关之外,媒体是第四种权力(a fourth power)机构,以限制国家机关权力的膨胀。〔15〕这是民主生活与民主制度互相交流的中介物。信息民主中,新媒体如门户网站、微博等正在逐渐取代原有的纸质媒介,获得发言权。
公民共同体。简言之,即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公民自发形成的组织。罗伯特·帕特南对意大利长达20年的民主研究表明,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民主政府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其环境是否接近‘公民共同体’理想的程度”,公民性更强的地区,其代议制民主也往往更为有效。〔16〕这是民主生活的主要力量。信息民主的公民共同体不仅仅通过地理社区集结,更多体现在社交网络的集结中,如Linked-In成为商业人士的话语场所、Givology成为支援发展中国家公益人士的集合地等等。
知识分子。杰弗里·戈德法布(Jeffrey C.Goldfard)从苏格拉底开始,梳理历史上知识分子的特征与内涵,提出“知识分子是某些特殊类型的陌生人,特别注重自身的批评能力,独立于权力中心自主行动,他们的听众和读者是广大民众”,而他们在民主生活中的作用是,“起了专业性质的作用,促进了迫切的社会问题进行开明的讨论”〔17〕。信息时代的知识分子,或以独立的站点、或以微博、或以博客为阵地,同时兼有民主相关问题的质问者、提问者和回答者的成分。
4 图书馆在信息民主生活中的职能定位
制度保障、媒体、公民共同体、知识分子和图书馆作为“民主的基石”,都将在信息民主生活中持续发挥作用。而图书馆尤其是公共图书馆,在信息民主框架下的角色定位如何、职能是什么,主要应当通过它与信息民主其他结构性要素的关系来阐明,思考图书馆是如何支撑这些要素发挥应有的功用、并且补充其不足的。
图书馆与制度保障。公民社会需要民主制度的保障,在民主生活中,图书馆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履行者和信息获取的保障者。对于互联网应用,图书馆也主要以信息公开和信息获取两种任务为己任,例如,《IFLA因特网宣言》就提出“全球互联网使处于世界各地的个人和社区,都拥有平等的信息利用途径……并在知情的基础上参与民主进程”〔18〕。由于图书馆本身是制度的产物,因而在这里,它在实际上是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的中介,这也是当前学界对图书馆“民主”职能的主要阐述内容。关于图书馆的信息公开和平等获取职能,再推至于民众的图书馆权利,相关研究成果已经比较丰硕,文章不再赘述,更侧重从媒体、知识分子、公民共同体等角度挖掘图书馆在民主生活中的职责和定位。
图书馆与媒体。信息民主生活中,媒体并不一定能很好地完成“第四权力”的职责。且不论作为宣传机关的可能性,单从眼下新媒体追逐利润的发展倾向入手(如门户网站的广告泛滥),即可以发现,希瑟·萨维尼所言并没有太大的错误:“媒体所呈现的问题往往是被扭曲的,只是为了赢得注意而不是提供信息”〔19〕。
回到19世纪最早使用“第四种权力”的作家群,可以发现如 T.B.Macaulay、Thomas Carlyle等人将“信息权力(Informational Power)”描述为“第四种权力”时,所指向的并非仅仅是媒体,同时也包括所有与文献产生相关的要素,包括图书馆和作家。〔20〕图书馆与媒体同样作为掌握信息权力的机构,其职责在于平衡这种力量的应用,补充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不足。这种平衡和补充,首先要通过完整的事件存档补充碎片式、微博式的信息传播;其次是通过长久式信息保存防范可能随时消失的网络资源——美国国会图书馆的网络保存计划(The Library of Congress Web Archives,LCWA)就是很好的例子,它以重大事件为纲,进行网络信息的甄选、收集和保存〔21〕,旨在为下一代的研究者保留客观、真实的当代网络生态环境。从长期来讲,这将提供一个由公民自行解读真相的入口和资源库,保证信息民主走向健康和理性,而非网络暴政或网络暴乱。
图书馆与公民共同体。在信息时代里,国家的权力面临着挑战。网络时代,企业和个人力量的崛起,包括维基解密等事件表明游戏规则在悄悄改变。“我大可不关心奥巴马的执政纲领,但当我进入自己已经不可须臾或离的网络之时,却不得不向佩奇、布林和扎克伯格顶礼”——这种生活不是逐渐成为现实,而是已经来临,如果以客观的视野而非权力斗争的视野来看待,我们即可以发现“在此情况下,全球性的互联网治理理应依赖于崭新的、以全球网络社区为中心的体系而不是传统的民族国家”〔22〕的判断是正确的。显然,曾经深入地理社区的图书馆,现在应该深入网络社区了。
首先,图书馆作为信息民主生活中的信息源之一,应当走出“虚拟围墙”,深入到以网络社区为基地的公民社群中提供服务。2011年8月,在电影社区时光网有一名图书馆员在社区中主动提出为网友提供个性化的荐书服务,一夜之间,点击达到6000多,回复200多,求推荐的留言数不胜数〔23〕——这是一个不算事件的事件,但它却证明一个观点,网络时代的用户并不是排斥图书馆、更非没有需求,而是图书馆员躲在“图书馆网站”这一类“虚拟围墙”后面,没有发现他们的所需。非但如此,在过去一段时间,图书馆对于这一类网络形式的公民共同体其实是保持着“防范”姿态的,例如社交网站兴起的早期,部分美国公共图书馆和学校图书馆甚至限制未成年人对这些网站的访问(这成为后来ALA发布《未成年人与互联网交互行为》(Minors and Internet Interactivity)〔24〕声明的主要原因)。但是,公民社会的智识需求和发展其实亟需获取“墙内”的资源和图书馆员的服务。
其次,在信息时代,图书馆还将持续发挥其“空间职能”。图书馆空间职能(Library as Place)的研究使得人们意识到,虽然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图书馆依然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这种空间职能,一方面是作为公民交流或教育的场所而言的,例如公益讲座、读书会的开展等等。社区教育的发展促进了智识的发展,这在西方已经渐成传统,但国内图书馆在作为公民共同体交流的场所方面,实则有所不足,要将图书馆建设为公园一样的市民交流场所,恐怕还任重道远;另一方面图书馆空间还是作为知识分子的“圣殿”,促使其独自思考并在一定程度上回避外在世界的干扰,为公有领域生产更多有益的智识资本。窝在图书馆独自研究,看起来并不属于信息时代的产物,然而Karen Antell和Debra Engel的一项研究表明,这个看似只在老年学者身上成立的定律,其实在新一代的学者社群中更得到共鸣〔25〕,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来自互联网对于独立思维的干扰过于强大,学者更需要宁静的环境沉思。
图书馆通过主动服务和空间职能的发挥,将有助于公民共同体的发展。当许多健康、理性的公民社团存在时,公共利益领域将有机会脱离集体责任分散的阴影,促成与体制对话的空间。
图书馆与知识分子。现代的图书馆往往通过展览、讲座等方式来支援知识分子的民主生活,帮助他们在公民社会中实现建议咨询和意见提出的作用。在信息民主中,图书馆将通过资源的共建、共享等方式,为知识分子提供更为广阔的天地。但在很多时候,图书馆对于知识分子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其作为知识的具体化象征和书本的精神寄托。上文的空间职能已经阐述了图书馆与知识分子在信息民主中的这种关系,但这只是一部分。谭楚子认为“考察近百年来中国图书馆滥觞及勃兴的历程,就会发现,近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公共图书馆恰恰与近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知识分子同时诞生,两者在发生学谱系中具有毋庸置疑的文化母体同源关系”〔26〕;金武刚等人对《读书》杂志的文本分析研究也显示,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图书馆认同的内涵从“思想自由的认同”发展到“以人为本的认同”,再到“民主保障的认同”〔27〕。将视野推得更广,这种图书馆与知识分子间同根同源的文化牵系关系恐怕放诸世界层面也是适用的,作为知识分子的精神寄托,图书馆将在信息时代持续发挥着超乎具体工作以外的巨大效用。
5 结论
上文通过阐述图书馆与制度保障、媒体、公民共同体和知识分子等的关系来解读图书馆在信息民主生活中的角色定位问题。在这些关系的条理中,图书馆的新兴职能和发展方向也渐渐明显。然而,这只是最底线的、最缺乏想象力的要求。
正如上文一再强调的,信息民主只是民主诸多新特征的统称,形式是在改变的、本质则并未走远,因而作为“民主的基石”的图书馆同样要负担其“信息民主的基石”的职责。民主既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信息民主亦是如此。对于图书馆员而言,制度的事宜是宏观的、距离甚远;但是民主生活却是现实的、触手可及的、充满挥洒余地的。图书馆员在信息民主生活之中,其实可以做得更多,也许还可以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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