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模式的完善
2012-08-15王顺吉
◆王顺吉
(河南省林州市成人中专)
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模式的完善
◆王顺吉
(河南省林州市成人中专)
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尤其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模式,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保障中国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养老基金 现收现付 积累制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工业化发展及家庭模式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靠子女养老显得越来越不现实。国人历来讲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如果“老无所养”,将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造成消极影响。因而被人们视为“养命钱”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及其安全运行,自然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系中极其重要的内容。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建立与完善缴税制模式
缴税制相比于缴费制和储蓄制,更具有更高的强制性和约束效果,并且通过税收的方式筹集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不仅有利于增强资金筹集的刚性,增加资金来源的社会透明度,最大程度上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也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资金统筹的层次,并且这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的养老保险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养老保险资金的筹措问题,因此只有从根本上改革现行社会养老金筹资方式,才能更好地为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地提供资金来源。我国应当借鉴世界各国征收社会保障税的经验,从我国所处的实际环境出发,尽快采取税收的方式筹措社会保障资金。
二、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拓宽筹资渠道
养老保险覆盖面越大,交费企业和职工越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就越多,越能够分散风险。我们应该做到:
1.降低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征缴率,过高的征缴率使有些企业对养老保险望而却步,而且过高的征缴率并不是解决养老保险个人空账问题的唯一的办法。降低养老保险的征缴率,会使一些企业加入到缴纳养老保险的行列中来,从而使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使更多的人享受到养老保险。
2.加大宣传力度。一些应该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由于过分看重企业自身的利益而忽视全体员工的长远利益,对这些企业主不仅要用健全完善的法律进行强制,还要进行宣传告诉他们使员工享受养老保险也是一种正激励,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利益。
3.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每一个劳动者都应该享受的,农村中的劳动者也不应当例外。我们需要根据农村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我国农村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险,使全国绝大多数的人口享受到养老保险,才是真正贯彻了养老保险的公平原则。
三、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丰富投资方式
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兼有行政、事业和投资的职能,从而缺乏投资的经验,其投资运营的绩效值得怀疑。要切实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可以依据我的国情,运用我国的大银行、保险公司等合资者入股的方式组建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专门的投资者,实行企业化运作。劳动社会保障部可以委托其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二者通过事先的约定利益分成,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率。选择投资手段。根据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投资性的特点,可以将其部分投资于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国家建设,保证较高的收益率;随着我国人寿保险市场的日渐成熟,购买长期寿险保单也可以成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去向。但目前的养老保险金不宜涉足海外市场,对期货、期权的投资也应持谨慎的态度。对投资比例的设定。养老保险金是退休人员的“保命钱”,在我国当前金融环境下,政府应当对养老保险金的投资比例进行严格的限制和监督。
四、全面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
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有助于有效防范养老统筹基金的支付风险、充分发挥养老基金的互助功能;促进企业缴费基数和费率的统一,缓解地区、行业以及企业之间费用负担不均的矛盾;最大程度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于为实现省级统筹地区没首要目标就是实现统筹,各地应按照社会保障信息化全国性标准与规范,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立以省为单位的集中式社会保障系统;调整养老保险制度,遵循保证原有养老金权益的同时体现地方差别,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设立省级养老金,统一缴费基数、比例和待遇水平,同时合理地方性养老金,体现地区差异。
五、进一步完善多支柱养老保险筹资体系
我国多支柱养老保险筹资体系的缺陷,主要在于“三支柱”之间严重的不合理性,主要在于第一支柱占据主要地位,第二支柱发展严重落后以及第三支柱缺乏足够的规范管理。因此,对于养老保险的改革,应更加注重于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和提高社会参保率,并确保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增强基本养老保险支柱的抗风险能力,夯实第一支柱;完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尤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制度,协调管理各机构及明确各机构之间的具体工作职责,在建立效率优先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水平,充分管理好第二支柱;加强统筹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辅相成关系,逐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计划,从而规范第三支柱。只有在充分发挥多支柱体系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多重目标,才能更有效地应对普通存在的多重风险,发挥更大的灵活性,更好地适应不同主要目标人群的需要,增强社保制度的长效机制。
六、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力度
管理的规范化,需要有法律制度作为坚强的后盾,用具体的法律条文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约束和监督。真正实现“分账”管理。要想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在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时发挥作用,必须在坚持统账结合的模式下,变“混账”管理为“分账”管理,即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必须明确分开。各自的基金有不同的管理机构,按照不同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服务于不同的保障目标。明确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做好养老保险金的收缴、核定、发放及相应的服务工作。确保养老保险的营运条件。把养老保险基金从经办机构营运过渡到由独立的、市场化的专门营运部门操作,同时使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机构的选择权、基金保管权和投资营运权分属不同的机构,各机构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营运负有重要的监督职能,要定期公布基金的状况。各地区由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选出代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经办机构和营运机构进行监督,防止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等。对于发生的挤占、挪用等违法现象,要运用法律予以追究。
[1]周运涛.中国新农保基金管理制度研究——试点问题分析与制度完善构想[J].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4).
[2]王金玉.我国养老保险政策现状及其大趋势[J].商场现代化,2010,(10).
[3]范小东.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分析[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