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谈科技信息在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中的运用

2012-08-15郑上勇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报案肇事卡口

□郑上勇

(温州市公安局,浙江 温州 325000)

谈科技信息在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中的运用

□郑上勇

(温州市公安局,浙江 温州 325000)

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中,科技手段的运用日益显示其重要性。这些手段包括110指挥中心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卡口信息查询系统、机动车管理信息查询系统、车辆违法查询系统等多种系统信息的综合利用。

科技信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

交通事故逃逸案的发生不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经济造成极大损失,也侵害了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还给公安机关事故处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据统计,2010年,温州市共发生上报交通事故逃逸案件295起,占上报道路交通事故3020起的9.77%,破获263起,侦破率为89.15%,其中死亡事故87起,死亡87人。应该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特别是交通死亡事故逃逸案件仍然高发,形势不容乐观。如何迅速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已成为公安机关十分重要的课题之一。

追缉、设卡、排查作为逃逸案件侦查的传统三大手段,在已往的事故侦破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车辆进入了千家万户,随之而来的是我国道路交通的飞速发展,城乡道路的快速增加和高速公路的快速延伸,使得车辆的流动十分频繁和便捷,上述三大手段已不完全适应现代交通形势。科技信息作为新型的侦查手段,利用图像、声音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它的运用往往对肇事时间、肇事人员、肇事车辆及侦查方向的确定起到关键作用,也对交通肇事事实、犯罪的构成等提供更为客观、准确、直观的证据,在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中的作用十分明显。

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有效提高科技信息在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中的运用及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一、110指挥中心报警系统

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或者目击证人往往习惯向110报警。目前,温州110指挥中心报警系统已实现报警同步录音和计时定位功能,能如实记录报案人报案时谈话的真实内容。而报案时,由于事发突然,没有外界干扰,报案者所报案的内容往往出自本能,其内容也最真实可靠。所以通过该系统,可以确定报案时间,从而推断逃逸案件发生的最晚时间,也可以通过分析报案内容和报案者的心理状态,缩小逃逸案的侦查范围。

2011年1月26日,有当事人向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书面报案称:前晚9时多,其家人骑自行车行经香格里拉大酒店前地段,被随后来的浙CBF888黑色轿车碰撞,肇事车辆当场逃逸。经调查,监控上有案发经过的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行驶路线与报案者所述相吻合。通过向香格里拉停车场进一步了解发现,事发前浙CBF888黑色轿车确有离开酒店开往事发地段,至此浙CBF888轿车有重大肇事嫌疑。该车被查获后,驾驶人不承认其驾车肇事的事实,车身也无碰撞痕迹,该案陷入困境。之后,办案民警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取事发时的报警录音记录,发现当时报警人所称的肇事车辆的号牌为浙 C8F888而非浙CBF888。后向报案人了解,原来是报案人向110报案后,又向酒店的停车场进行了解,发现浙CBF888号轿车事发时刚好离开停车场,所以,报案人认为自己可能看错号牌,把“B”看成“8”了,于是向交警部门提供了浙CBF888牌的书面报告。很快,办案民警将肇事逃逸的浙C8F888黑色轿车查获。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没有其他有效线索的逃逸案件,首先要启用110指挥中心报警系统,寻找报案者,并要详细了解报案者的职业、爱好、事发时所处的位置及交通方式等情况,以免报案者擅自作出错误判断进而影响整个案件的侦查方向。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交警大队都是二级指挥报警系统,只负责接收市局110一级指挥报警系统的接警单,所以大队的报案信息往往只有一份。为了全面了解报案者的情况,办案民警不能仅到大队二级报警系统里查阅信息,而应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系统里查阅所有的相关报案信息,避免有效信息遗漏。

二、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能自动将视频图像保存到交通指挥中心的录像服务器上,如实客观地记录交通肇事的真实情况,作为处理交通事故、违规行为,甚至是治安犯罪等各种突发情况的取证依据,具有直观性、真实性、完整性等特点。

2010年2月10日晚,王朝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亡。由于死者身份较为特殊,引起了领导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死者家属也就该案的事实,如驾驶人是否存在逃逸、顶包等事项提出异议。事后,办案民警马上调阅事发地王朝路口的视频监控,发现事发地的两个视频监控都能如实记录案件发生前后的全过程。之后,交警部门又根据视频监控委托相关专业鉴定机构对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路口信号灯等情况进行鉴定,从而使得该案办得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时期、建设单位都有所不同,所以,逃逸案件发生后,调阅视频监控前一定要查清事发周边监控点的具体分布情况,以免有效的监控记录被遗漏。在查阅监控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注意尾灯形状、刹车灯位置等每个细节,同时,要注意系统显示时间的校正,以便尽可能地缩小侦查范围。

2010年10月5日18时12分,温州市会展路神力大厦前发生一起交通逃逸事故,根据走访获得肇事车辆的初步信息:一辆未装载货物、车厢上有拦板的蓝色平头大货车,开往会展中心方向。办案民警很快就在事发地前1KM处的会展路学院路口监控中发现18时11分有一辆大货车(一只尾灯亮)通过该路口驶往事发地,颜色、车型等特征完全符合。次日,该车被查获,但驾驶人矢口否认,车辆痕迹也否定了该车辆肇事的可能性。通过校对监控时间显示,发现该路口的视频监控系统时间与实际时间相差5分钟。很快,办案民警在监控时间18时16分(实际时间应该是18时11分)发现了肇事车辆,并据此成功破获该逃逸案件。

三、卡口信息查询系统

由于视频监控系统受摄像机位置局限、分辨率不高等客观因素影响,监控信息系统往往只能记录整个事发经过,不能分辨肇事车辆的号牌,而卡口信息查询系统采用先进的光电、计算机、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远程数据访问等技术,对监控路段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并记录相关图像数据,前端处理系统对所拍摄的图像进行分析,从中自动获取车辆的通过时间、地点、行驶方向、车牌号码、号牌颜色、车身颜色等数据,并将获取到的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到卡口系统控制中心的数据库中供数据存储、查询、比对等处理,能够在一张照片上清晰地显示车辆的所有细节信息以及司机的面部特征,具有很高的车牌自动识别率,因而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及时侦破提供重要的信息和证据。当发现肇事逃逸、违规或可疑车辆时,系统会自动向拦截系统及相关人员发出告警信号。

2011年7月18日,江滨路一车辆刮擦行人后逃逸,肇事车辆系黑色越野型轿车,牌号不详。经勘查,事发地前方600米处设有卡口,运转正常,民警马上查询该卡口信息,发现事发前确实有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经过卡口,很快锁定并查获了肇事车辆。

卡口信息查询系统虽有牌照自动识别功能,但是有误差,容易将“B”视为“8”,将“D”视为“0”,将“L”视为“1”等等,同时,对于个别号码不清或不详的车辆,系统会自动忽略,不予以识别。所以在排查车辆时,尽量使用人工进行识别,以免嫌疑车辆被遗漏。

四、机动车管理信息查询系统

机动车管理信息查询系统是车辆信息最齐全、内容最充分的数据库。对于逃逸案件,通过证人或其他科技手段,往往不能得到准确的车牌号码,而只能得到事故发生的部分信息,如肇事车辆的类型、颜色或车牌个别号码等等。通过该系统,利用已知的条件,就可以筛选出所有符合条件的车辆,从而再进行一一排查。

2009年6月3日晚,温州市火车站公交站点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现场仅留有一条橡皮垫圈,而目击证人除了能确定肇事车辆系黑色外,不能提供其他有效线索。事后,办案民警马上到汽配市场对现场遗留的垫圈进行调查,确认系07款国产华泰“圣达菲”越野车的前网橡皮垫圈。通过温州机动车管理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温州市符合品牌为“圣达菲”、颜色为“黑色”的07款国产越野车共有265辆,但所有车辆很快就被一一排除了。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了重新梳理,认为侦查方向没错,问题可能出在机动车的查询上。经向车管所了解,发现由于习惯问题,个别工作人员在输入品牌时后面可能加一个“牌”字。于是办案人员把肇事车辆的品牌调整为“圣达菲牌”后再次进行筛选,果然发现包括肇事车辆在内的5辆“圣达菲”越野车并不在第一次的排查范围之内。

目前,温州市机动车管理信息有全国和温州两种查询系统。在实践操作中,查询温州车辆时,要利用温州机动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因为该系统与温州市车管所的上牌系统同步,与全国机动车信息管理系统相比更具实时性和完整性,同时,在使用该系统查询时,一定要确保设定条件的正确性,对于不能确定条件的应放宽条件,扩大搜索范围,以免真正的肇事车辆被遗漏。如前例,可把肇事车辆的品牌扩大到 “华泰”、“华泰圣达菲”、“华泰·圣达菲”、“圣达菲牌”等等进行尝试。

五、车辆违法查询系统

该系统记录了所有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处理情况,通过对车辆的号牌、驾驶人的驾驶证号等信息进行违法查询,系统就会以列表的形式列出用户查询的车辆或驾驶人的所有违法记录情况。通过该系统的有效使用,可以一定程度上了解车辆和驾驶人的活动“热点区域”或者轨迹,有时可使案件的排查工作快速推进,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009年4月20日凌晨2时,温州市黎明东路花园大酒店前地段发生一起蒙迪欧轿车肇事逃逸案件,车辆逃往新城方向。由于事发时间为凌晨,且黎明东路并非过境大道,于是办案民警将肇事车辆锁定在温州新城一带。通过机动车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得知温州共有此类“蒙迪欧”163辆,但均被排除。办案人员把搜索范围扩大到各县,经查,各县共有该种车型986辆,很显然,按常规的做法对所有的车辆进行逐一排查费时费力。经办人员通过车辆违法系统进行查询,发现其中18辆县籍车辆在温州市区有多次违法行为,而且在新城附近也时有违停。于是,经办人员将这些车辆作为重点嫌疑车辆,不久就将肇事车辆查获。

由此可见,在实际操作中,使用该系统时,应当与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逃离方向及车辆出行目的等具体细节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在查询时,使用状态应设定为“所有”,以便得到更多的相关信息,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六、多种科技信息的综合利用

有些逃逸案件中,要利用多种科技信息手段进行综合分析,案件才能得以告破。2008年7月1日15时11分许,在温州市江滨路西路三港路9号前地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造成一人死亡。据现场目击者反映,肇事大货车系蓝色,后面装有货物,上盖篷布,事故后直接开往龙湾方向,但不知车辆具体牌号。于是,办案民警开展了以下工作。

1.通过110指挥中心报警系统,确定事故时间为15时11分许;

2.通过查阅事故地点以东500米处的会展中心监控系统,发现15时12分许,有一辆符合特征的大货车通过监控点,且前后15分钟均无其他相似的大货车经过;

3.通过查阅事故地点以西1500米处的浦西码头监控系统,发现15时10分许,赣E85538号大货车从浦西码头左转弯出来,且该车辆特征与证人所述相符;

4.调阅事故以东10KM处的高速公路入口信息系统,发现15时30分许,赣E85538号大货车通过高速公路卡口进入高速公路。7月2日,该车在台州被查获,可车辆并无痕迹,驾驶人也不承认其驾车肇事的事实,但对其在事故时间驾车经过事故地点的事实并不否认。很显然,仅仅依据以上事实认定赣E85538号大货车就是肇事车辆的证据还不够充分。于是,办案民警又调阅事故地点以西800米处的云天楼卡口,发现事故前15钟内并无相似的大货车通过卡口,对卡口与事故地之间的两条支路的工厂进行走访,证实事发当日也并无大货车出入。至此,通过以上的科技信息综合分析,经办人员排除了其他车辆肇事的可能,认定赣E85538号大货车就是肇事车辆。所以,科技信息作为证据的一种方式,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不仅可以起到直接正面的证明作用,也可以结合多方面的科技信息,根据证据的排他性原理,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从反面来排除其他车辆的肇事可能,从而达到正面证明的效力。

D631.5

A

1674-3040(2012)01-0088-03

2011-11-01

郑上勇,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责任编辑:潘晶安)

猜你喜欢

报案肇事卡口
无限追踪
打猎误伤老农肇事逃逸被公诉
肇事逃逸?休想——汽车事故防逃逸监测系统
L卡口“马拉松”联盟的前世今生
我出高考数学题(十八)
高速公路车道高清卡口系统实施方案
基于高清卡口识别的高速公路长隧道安全比对系统
黄金佳非法集资案报案金额达53.9亿元
卖地的契约
迷你贝克街